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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报告范文

关于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报告范文尊敬的[报告对象]:今天来和您唠唠咱这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情况。
就像一个小卫士守护宝藏一样,监督税收执法权可是保障咱税收体系健康运行的关键呢!一、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基本情况。
# (一)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咱这监督啊,主体那可丰富了。
从内部来说,上级税务机关就像严师一样时刻盯着下级机关的执法情况,同事之间呢,也互相监督着,毕竟大家都希望执法公平公正嘛。
外部呢,纳税人、缴费人还有社会各界就像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而监督的对象呢,就是咱那些在税收执法一线的同志们啦,他们每天都和纳税人的钱袋子打交道,责任重大啊。
# (二)监督的主要内容。
1. 执法程序方面。
这就像是一场比赛,得按规则来。
咱就看税收执法人员在征税、检查、处罚等过程中,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比如说,在进行税务检查之前,有没有出示合法的证件啊,有没有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纳税人啊。
要是不按程序来,就好比跑步抢跑了,这可不行。
2. 执法依据方面。
执法可不是瞎来的,得有根有据。
咱们要检查执法人员在确定税收金额、进行税收减免或者处罚的时候,是不是严格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
不能说这个执法人员觉得该这么征税,另一个又有别的想法,必须统一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文来执行,这是硬杠杠。
3. 执法行为的公正性方面。
这就涉及到一碗水端平的问题了。
不能因为这个纳税人是大企业,就给特殊待遇,那个是小商贩就严苛对待。
不管是谁,在税收面前都得一视同仁。
咱监督就是要确保执法人员不会因为人情关系、利益诱惑等因素而影响执法的公正性。
二、税收执法权监督取得的成效。
# (一)执法规范性明显提高。
以前啊,可能偶尔会出现一些小差错,比如说在文书填写上不够规范之类的。
现在经过监督,就像给执法人员上了紧箍咒一样,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按照规范来。
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变得井井有条,就像军队行军一样整齐有序,纳税人看到也觉得咱们更专业、更靠谱了。
# (二)纳税人满意度提升。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执法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执法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执法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以下为您带来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执法,欢迎浏览!税收执法(一)税收执法概述1.含义:通常意义上,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含义而言。
即:专指国家税收机关依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税法的一般法律规范适用于税务行政相对人或事件,调整具体税收关系的实施税法的活动。
2.税收执法的特征--六个(1)税收执法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
(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
(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
(二)税收执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
1.合法性具体要求:(2013年考多选题)(1)执法主体法定;(2)执法内容合法;(3)执法程序合法(包括步骤、形式、顺序、时限);(4)执法根据合法(包括法律根据、事实根据)。
2.合理性具体要求:(1)公平原则;(2)公正原则;(3)比例原则(核心内容,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三)税收执法监督1.三个特征:(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非税务机关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审计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税务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这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范围。
(2)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同于税务稽查)。
(3)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具体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①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就是一种重要的事前监督。
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是事中监督的重要形式。
③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
2.税收执法检查(1)含义:税收执法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税务执法法律知识点总结

税务执法法律知识点总结税务执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职能,是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的关键环节。
在税务执法活动中,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点非常重要。
本文将对税务执法法律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税务执法的相关规定和原则。
一、税务执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税务执法活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可任意扩大执法权力,不得违背法律原则和程序。
2.公正公平原则税务执法要维护税收公正和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3.程序正当原则税务执法必须遵循正当程序,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效能原则税务执法应高效有力,提高执法效果,确保税收的有效征管。
二、税务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力税务主体包括税务局和税务人员,他们的法律地位和权力在税务执法中非常重要。
1.税务局的法律地位税务局是税收管理机关,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力。
2.税务人员的法律地位税务人员是税收管理的执行者,依法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和责任。
三、税务执法的程序税务执法的程序主要包括税务检查、税务调查和税务处罚。
1.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凭证、账簿、凭证等进行检查的行为。
税务检查应当依法告知纳税人,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税务调查税务调查是指税务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收集相关证据的行为。
税务调查必须依法进行,确保依法取证,防止非法侵害。
3.税务处罚税务处罚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对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制裁。
税务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益,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税务执法违法行为和责任税务执法活动中出现违法行为,必须追究责任。
1.税务执法违法行为税务执法违法行为包括滥用职权、违法执法、泄露税务商业秘密等行为。
2.税务执法责任对于税务执法违法行为,对应的责任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刑事责任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税务管理权限名词解释

税务管理权限是指税收管理体制中规定的管理权限。
合理划分这些税收管理权限,对于正确处理税收管理的集权与分权关系,正确体现民主集中蕲®则,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政策的确定,税法的制定和颁布,税法的解释,主要税种的开征与停征,税目的增减和税率的调整,全国性的减免税等权限都属于中央。
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根据体制的规定,因地制宜地确定部分减免税问题。
除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无权自行决定减免税,无权下达同税法相抵触的文件。
税务管理权限主要包括:
(1) 税收政策的决策权:指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修订的权力;
(2) 税法的制定和颁布权:指各种税收法规的制定、颁布、修改等权力;
(3) 税法的实施和解释权:指实施税收法规,开展征收管理,以及对税法内容进行解释的权力;
(4) 税种的开征与停征决定权:指决定开征什么税种,停征什么税种,何时开征、何时停征的权力;
(5) 税目的增减和税率的调整权:指对税法中原有的税目进行增减和对原有税率调高、调低的权力;
(6) 减税免税的确定权:指审批、确定减税免税数额、幅度、期限等权力。
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一、介绍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管理和征收工作的行政机关,拥有特定的职责和权限。
本文将介绍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税务机关在国家税收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税务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承担着以下职责:1.征收税款: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各项税款,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等。
他们要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准确申报纳税,并及时缴纳税款。
2.税收咨询和指导: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和指导服务,解答纳税人对税法的疑问,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税务义务。
3.税收稽查:税务机关开展税收稽查工作,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并依法申报纳税。
4.税收管理: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档案管理、纳税人登记、稽查案件处理等工作,确保税收管理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运行。
5.税收政策制定和宣传:税务机关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并向社会宣传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的内容和影响。
三、税务机关的权限1.调查权:税务机关有权向纳税人调查有关税务事项的必要情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收入情况等。
2.检查权:税务机关有权检查与税务有关的账簿、凭证、票据等财务资料,以核实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3.罚款权:税务机关有权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
4.查封扣押权: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以保障税款的征收和税收的安全。
5.调解权:税务机关有权调解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纠纷和争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四、税务机关的责任与挑战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决定了他们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他们的工作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税务机关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应对复杂的税法法规、防范税务违法行为、加强纳税人服务等。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税务机关需要推动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他们也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国际组织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应对税收治理中的挑战。
国家税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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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权限体制一般可以分为税收立法权的横向分配和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分配。横向分配指同级国家机关 之间,主要指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立法权分配,涉及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税收立法方面各自享有的权 力范围。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分配则指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税收立法权分配。这里的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 不仅仅指单一制国家下的中央和地方,也包括联邦制国家下的联邦与各州、各共和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见,我国立法权属于人民,由人民拥有,税收立法权当然也不例外。
人民拥有的税收立法权并非由人民中的每个成员直接行使,而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行使。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税收基本法,地方对哪些税收事项享有立法权,缺乏一套完整的制度规范。
(3)地方对工商税收并不享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筵席税由于难以解决征管的有效性,屠宰税由于具有严重 的累退性,很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并且只对相对贫困地区有一定的财政意义,因而这两个税种的管理权虽已基 本下放给地方,但难以说明地方享有独立的立法权。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地方 税种,地方虽然享有制定实施细则的权力,但中央并未授予地方对这些税种的基本税制要素享有调整变动的权力。 中央授予地方对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资源税等税种的税制要素进行调整变动的权力也非常有限。
内容
内容
中国的税收立法权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税法; (2)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国务院发布的税收条例(草案); (3)授权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税收条例(草案); (4)授权财政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或批转的税收试行规定。 前两项的立法权由立法机构行使,第三项立法权由行政机关经立法机关授权行使,第四项立法权是行政机关 行使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此外,税收立法权还包括: 1、税法解释权 它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授权财税管理部门,根据税收立法的宗旨,对税收法律、法规内容的解释和制定实施 细则的权限。 2、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
2014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执法权

2014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执法权知识点:税收执法权
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款征收权
1.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二)税务检查权
(三)税务稽查权
(四)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五)其他税收执法权——其中主要的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等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税法基础部分练习题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税法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A.税法属于制定法B.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税法属于习惯法D.税法具有综合性【答案】C【解析】我国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所以我国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于习惯法。
2.下列不属于对实质课税原则描述的是()。
A.张某2010年获得了收入1000万元,但是当期的可扣除项目为1100万元,张某当期不缴纳所得税B.纳税人转让定价确定的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C.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D.纳税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纳税【解析】选项D是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体现。
3.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从狭义税法的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财政部D.国家税务总局4.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
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课税只能在法律授权下进行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C.课税要素的基本内容应由法律直接规定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5.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6.对发生的业务,新法和旧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新法的规定处理,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7.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对纳税问题发生争议时,纳税人应当先缴纳税款,然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否则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程序优于实体原则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解析】在发生税收争议时,先按照程序法的规定执行,保证国家及时获得税款,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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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司法程序 (一)税收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
1、税务机关将认为有偷、抗、骗税等犯罪的 违反案件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受理后,立案侦查确认犯罪事实 人民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须追究刑事 责任人民法院
4、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审判。刑事诉讼程序 实行两审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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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局系统—省级主管国税的主管中央税和共享税工 作;
执行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
3、地方税务局系统——主管地方税工作的 职能机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省级地方税务局接受 双重领导,以省级政府为主;省级以下税务局采 取垂直领导;执行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地 方性税收法规、地方税税收规章、地方性税收规 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
海关—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工作 税收征管管理范围
海关系统实行垂直领导; 独立实行职权。
关税、增值税、 消费税。
5、香港税务局——特别行政区主管税务税收征收管 理范围工作的职能机构区内各项税收
三、税收执法的具体活动 1、办理税务登记; 2、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3、授权纳税申报; 4、组织税款入库; 5、开展税务稽查; 6、受理税务行政诉讼; 7、应诉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8、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法院受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受 理的裁决,原告不服,可上诉。
3、案件审理。准备工作、组成审判庭、开 庭审理。
4、判决。这是法院运用国家的审判权,对 税收争议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司法决定。
5、执行。法院或有关行政机构,对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决强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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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4、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的案件,原告可选其一提起诉讼; 5、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6、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
定管辖。
7、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报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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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可由上级法 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移送他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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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行政案件的管辖 级别——同上
1、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地 3、因不动产提起的税务行政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税法解释权是指国家机关对税收法律规范性 文件及条文、概念、术语所作的说明和对税收法律 规范性文件的全部内容或部分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规 定。
税法解释权与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税 收司法权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包含关系。没有税法 解释权,税权三权都是不完整的,无法有效地行使。
(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诉讼 的司法程序 1、人民检察院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职 务犯罪案件侦查,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 法院提出公诉。 2、法院审理。程序同一般刑事案件的司法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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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税法解释权
一、税法解释权概述 (一)定义
税收执法权
一、税收执法权概述
1、概念。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 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征收税款的权力。它是税权 的核心,是直接调整政府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 的过程。
2、特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税务机关和纳 税人的地位是平等的。
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在税收执法机关的划分)
1、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主管职能机构全面 执行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 制定发布税收规章;对国家税 务局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对地 方税务局系统实行双重领导和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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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执法的管辖 1、地区管辖。 2、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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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收司法权
一、税收司法权概述 (一)定义。国家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有关税务 刑事诉讼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权力。
行使主体:国家司法机关客体:税收争议 和税收犯罪行为
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决定不服,必须在 法定期限年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清税款,然后向 上级税务机关提请复议,对上级税务机关所作的复 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税 收行政诉讼。
(2)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税收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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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司法权的划分
1、税收刑事诉讼案件1996年前,人民检察院侦查 并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1996年后,公安机关侦察人民 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
2、税收行政诉讼案件和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人 民法院行使税收司法权。
3、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违法人民检察院侦查法院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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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司法权管辖 (一)税收刑事案件管辖
全国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 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级 可判死刑、无期、 别 外国人犯罪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其他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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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
1、原则上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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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事人一审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人 民检察院可按法律程序抗诉; 6、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都是 终审判决或裁定; 7、判决或裁定一旦发生法律效力,法权概述27
(二)税收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 1、起诉。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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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1、税收司法权是由不同的税收司法机关,
在仲裁税收争议、审理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程序 中,分别行使税收司法权。
2、税收司法权在仲裁税收争议、审理税收 违法犯罪案件程序的不同阶段,分别行使税收司 法权。 目的,防止税收司法权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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