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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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灵魂,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依法行政是否规范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笔者仅从对纳税人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解决问题的途径作了初步探讨。

一、存在问题依法治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行为,即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征、管、查等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行为,即对纳税义务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近年来,为强化依法治税,省、市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如《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等,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统一、规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在基层税务机关的具体贯彻落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执法过程简化,缺乏人性化服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而基层税务人员是税收政策的主要执行者。

但在传统观念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权利和义务上是不对等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面前永远都是“唯命是从”、“俯首称臣”,特别是在一些较偏远的农村,这种认识尤为根深蒂固。

于是,有些基层税务人员受这种“偏爱”影响,与纳税人疏远了距离,淡化了税企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工作中虽然做到了严格执法,但执法过程中存在冷、硬、横现象,纳税服务缺乏人性化色彩。

譬如:各级税务机关虽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纳税服务窗口,设置了便民服务台,统一了文明服务用语,但许多人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定位不准等问题,没有把纳税服务放到与其他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导致服务制度落实不扎实、监督考核不严格、服务效果不突出、纳税人的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其二,工作热情虽高,但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处理事情过于简单化,重实体轻程序,遇事急于求成。

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思考

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思考

涉税违法举报业务,设立上门举报、信函举报、电话举报、信息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畅通举报途径。

鼓励法人和公民举报涉税违法行为,对经查实的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

在从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执法、第三方提供、涉税举报和相关部门交换等环节获取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构建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机制,为有效开展税收检查提供条件。

对没有涉嫌违法的纳税人,尽量减少税务检查,这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一种激励。

(三)构建严格的检查机制依法严格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是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关键。

构建严格检查税收违法的机制,关键在三个方面。

一是要做好查前准备。

查前充分了解和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等情况。

选准检查切入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

编写行业税收检查指南,组织查前培训,熟悉相关税法,掌握查账技巧。

二是要明确检查职责。

成立税收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明确组员分工和职责。

签订税务检查责任书,落实检查责任制。

三是要深入细致检查。

明确各税种必查项目,规范稽查工作底稿。

灵活运用账簿检查、第三方信息比对、实地查证、外围调查、发票协查等方法,重点检查纳税人票、货、款运转情况。

加大交叉检查和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力度,减少执法干扰。

推行分级分类检查,对不同的检查对象,配备相应的检查力量,采用针对性的检查方法,增强税务检查效果。

(四)构建公正的处理机制一是要完善集体审理制度。

根据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大小及违法情节轻重,对稽查案件实行三级审理制。

查补税款较小、情节较轻的案件,由稽查局审理部门集体审理;查补税款较大、情节较重的案件,由稽查局集体审理;对重点企业以及查补税款巨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由同级税务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确保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二是建立分类处罚制度。

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税收的征收过程中,税源管理是尤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然而,目前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黑市经济的盛行、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等,如何加强税源管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这里,我提出了以下几点思考,希望能对加强税源管理有所帮助。

一、加强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现代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可大大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应该加快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税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税源信息的共享。

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加强财政、海关、工商、人社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形成信息共享和互通的关键点,提高税源管理的监管准确度和效率。

二、加强税收执法力度税收执法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对悔改态度好的纳税人要给予宽大处理,对那些故意逃税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强制扣缴、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制裁,以达到震慑作用,维护税收秩序,消除社会非理性纳税观念。

同时,应设立税收风险评估机构,较早地预判潜在的纳税风险。

三、加强税务部门管理水平税务部门是税收征管的核心,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税收征收的成败。

要加强税务部门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所有征税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纳税人服务意识,同时对纳税人的举报信息要有一定的认真对待和落实。

此外,应推进税务部门与市场化征收企业、税务机构等的有效连接,避免税收资源的浪费,实现税源管理的高效化运营。

四、强化法制建设税收征收法制建设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前提。

要加强税收立法和税法修法,从法律层面上严格规范和限制税收违法行为,同时提高公民、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从良的信念。

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税法文本和相关税收条例、推进诚信纳税的促进,来塑造良好的纳税人形象,使税源管理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广泛性获得保障。

五、完善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机制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最重要环节之一。

要加强税源管理的闭环监管,完善企业纳税报告公开透明制度,大力推进税务机关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全面开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运营手段,增强税源管理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层次和效果。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精选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精选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精选税收征管改革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参与改革实践和思考,我得出以下意见心得体会,以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首先,要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

税收征管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征管能力。

应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推动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和集约利用。

同时,要注重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系统运行和数据存储的监控和管理。

其次,要加强对高净值个人和跨国企业税收征管的监管。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高净值个人和跨国企业的税收问题日益突出。

税收征管部门应加强对高净值个人的征管,建立健全高净值个人信息和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对高净值个人的稽查力度,确保其按规定缴纳税款。

对于跨国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打击跨国公司的税务避税行为,实现税收公平与国际税收合作的有机结合。

第三,要推进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

税收征管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

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收征管,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库,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存在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和服务,简化税收征纳程序,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促进其良性发展。

第四,要加强税收征管队伍建设。

税收征管改革需求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支撑。

要加强对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支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税务队伍。

同时,要优化税收征管人员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晋升机制,提高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关于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考

关于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考

存 在 混 税 混 库 等 严 重 违 反 税 收 法 律 行 为 的 单 位 应 直
接 定 为 不 合 格 单 位 。 对 执 法 人 员 被 追 究 过 错 或 有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的 , 接 定 为 不 合 格 等 次 。 层 各 单 位 公 直 基
务 员 年 度 考 核 ,各 单 位 的 目标 管 理 考 核 应 结 合 评 议 考 核 进 行 , 评 议 考 核 考 评 为 不 合 格 的 单 位 , 目标 对 在 管 理 中 不 得 评 为 优 秀 , 追 究 过 错 责 任 的 人 员 , 得 被 不
二 是 追 究 执 法 过 错 责 任 的 程 序 ; 三 是 执 法 过 错 责 任
的划 分 。
关 于 追 究 税 务 行 政 执 法 过 错 责 任 的部 门 。 从 目 前 实践 来看 , 要 是各 级税 务机 关 的法 制工 作部 门 。 主 问 题 是 , 由 于 税 务 行 政 执 法 过 错 责 任 的追 究 主 要 涉 及 到 对 人 的 处 理 , 处 理 人 的 权 力 , 般 又 都 集 中 在 而 一
பைடு நூலகம்
党 的 十 五 大 将 依 法 治 国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国 家 确 定 为 治 国方 略 , 出 “ 切 政 府 机 关 都 必 须 依 法 指 一
行 政 , 实 保 障 公 民权 利 , 行 执 法 责 任 制 和 评 议 考 切 实 核 制 ” 19 年 1 月 , 务 院 在 《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99 0 国 关 政 的 决 定 》 中 明 确 指 出 :要 积 极 推 行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
人 事 、 察 部 门 。 对 此 , 设 立 专 门 的 税 务 行 政 执 法 监 可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改 革 的逐 步 推进 ,各地 税 务 机关 都 实现 了从 分散 征 收 向集 中征 收 、 追 究过 错 责 任 , 得 以经 济惩 戒 代替 行 政 处理 : 强 税 务执 法 检查 。 不 加
从 手 工 开 票 向 微 机 开 票 、 管 户 制 向 管 事 制 的 顺 利 转 变 。 各 级 税 务 要 持 续 深 入 地 开 展 执 法 检 查 , 持 E 常 检 查 、 项 检 查 相 结 合 。要 坚 从 保 1 专
现 行 税 收 征 管 模 式 存 在 办 事 环 节 不 健 全 、 部 分 服 务 承 诺 得 不 到 模 式 的 最 大 弊 端 。税 务 人 员 是 人 民 的 公 仆 , 表 国 家 执 行 公 务 , 纳 落 实 、 务 不 到 位 的 问 题 。 税 务 机 关 要 切 实 转 变 观 念 . 强 服 务 意 代 为 服 增 税 人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义 不 容 辞 , 务 人 员 素 质 的 高 低 . 系 到 税 收 执 识 。 分 认 识 到 搞 好 服 务 是 提 高 征 管 水 平 的 重 要 手 段 。 终 把 尊 重 税 关 充 始 法 行 为 是 否 公 正 , 系 到 税 务 行 政 执 法 质 量 。 要 提 高 税 务 干 部 的 整 纳 税 人 、 解 纳 税 人 、 心 纳 税 人 贯 穿 在 税 收 征 管 中 , 极 、 动 、 关 理 关 积 主 及 体 素 质 , 须 通 过 学 习 培 训 来 解 决 。要 进 行 多 层 次 、 形 式 的 税 收 法 时 地 为 纳 税 人 提 供 优 质 高 效 的 服 务 . 护 纳 税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纳 税 必 多 维 律 法 规 的 学 习 , 织 学 习 《 政 复 议 法 》 《 政 诉 讼 法 》 《 政 处 罚 人 具 有 自觉 主 动 地 遵 照 税 法 、 法 纳 税 的 义 务 . 时 也 享 有 宪 法 所 组 行 、行 、行 依 同 法 》、 国 家 赔 偿 法 》 , 广 大 税 务 干 部 在 知 法 、 法 的 基 础 上 能 够 赋 予 的 各 项 公 民 权 利 , 有 权 了 解 税 收 法 律 、 策 。 其 中 不 明 确 之 《 等 使 懂 如 政 对 正 确 执 法 。督 促 他 们 增 强 责 任 意 识 、 高 工 作 效 率 和 质 量 . 量 减 少 处 有 权 要 求 税 务 机 关 给 予 明 确 解 答 . 务 机 关 有 责 任 或 义 务 向 纳 税 提 尽 税

税务行政主体执法规范化的思考

税务行政主体执法规范化的思考
第23卷
2 00 6 年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Vo l . 2 3 , N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 . 5
Sept em b er , 20 0 6
税务行政主体 执法规范化 的思考
岳’松 , 赵晓华
收稿日期:2006-06-13 作者简介:岳 松( 1957- ) , 安徽风台人, 女,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岳 松等:税务行政主体执法规范化的思考
诉讼的 案件中, 已出现了由于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使
规, 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 根据” 不抵触” 和“ 原 则;再次, 税务机关执法依据中的“ 是广义的, 法” 包括宪 用不当而败诉的案例。 基本法、 法律、 行政规章、 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 地方 税收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近几年, 税务机关人员 法、 这也就是说, 各级税务机关的权利都有法可依, 违法案件有所下降, 但仍然存在该处罚的, 没有处罚; 规章。 其权利不是凭空而来, 都有相应的法律或规 该重罚的, 轻罚了事;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有章可循, 是权力也是义务。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广义 的, 不移送司法机关;个别税务执法者以简单、 粗暴、 随 定制约, 法” 意的主观臆断代替严肃规范的税收务执法程序, 以致 “ 的界限。 第二, 反对“ 重权轻责”做到权责统一。这不是一 , 在税收工作中出现偏离, 甚至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究 权利和责任是法律的“ 双胞胎” 。在拥有权力 其原因主在要是现有的机构设置执法力量薄弱, 事务 句空话, 就必须承担责任。任何一位执法人员都必须 烦琐, 影响了税务执法的深度和广度。 税收执法监督 的同时, 制约机制不健全, 权责不清, 导致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乏 有这样一种意识: 执法权力同时也是执法责任。这是 权责统一内涵之一。因此, 税务机关的职权实质上是 力, 影响了依法治税的稳步推进。 只能依法行使, 而不能放弃; 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影 一种法定的义务和责任, 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就应依法追究责任。 响了监督的实际效果。首先, 税收执法监督体制不尽 放弃职权,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 合理、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监督权责关 权责统一的另一层涵义是,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系未理顺。其次, 税收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现有 或者不当行使职权, 三要加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 建立有效 的执法监督制度的考核内容、 标准等缺乏科学性和可 操作性。第三, 注重事后监督, 忽视事前和事中监督。 的监督机制。 第一, 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制度, 提高执法监 部分税收执法监督部门整天忙于应付查错纠偏, 陷于 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被动应付的局面。第四, 监督不力, 惩处不严。一些税 税务行政执法责 收执法监督部门力量薄弱, 心有余而力不足, 造成许多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制度、 任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制度、 税 空档。 收执法检查制度、 复议工作制度等。二是要制定一些 三、 对税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若干建议 新的制度, 如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 保证责任制、 追 一要加强税收立法工作, 完善税收法规和税收法 究制的落实。改变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把注重税收效 制建设, 强化其严肃性与权威性。 率的考核变为注重执法质量和水平的考核。三是要制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和基础, 所以要尽快 定配套制度, 如税务行政法律文书使用制度、 税务行政 出台税收基本法, 就税收基本制度、 税收的立法原则及 处罚工作制度等, 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明确的工 管理权限等有关税收的法律问题予以明确, 建立起以 作规范。 税收基本法为基础, 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驾齐驱的 第二, 强化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权力运行的内 税法体系。改变大部分税收法律由最高权力机关授 部监督机制, 同时建立有效预防涉税职务犯罪的机制。 权, 政府集立法、 执法、 监督于一身的税法立法体系。 各级税务机关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 建立以执法责任 优 良的税收法制环境是保障税收执法公正的前提条 制为核心的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机制, 并由上级税务 件。 在制定各项具体法规时, 应充分考虑广大纳税人 机关人员聘请专家进行评价, 以最大力度保证其有效 和执法人员的建议。去年, 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时, 开立 性。此外, 树立防范在前的意识, 通过建立预防�

《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研究》范文

《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研究》范文

《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研究》篇一一、引言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重要一环。

基层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工作的第一线,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其依法治税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法规的执行效果,也直接影响到税收的公平正义。

因此,本文将围绕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实践与思考进行探讨,以期为提高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水平提供参考。

二、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背景与意义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税已成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层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征管的主力军,其依法治税的实践与成效,对于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税收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税收公平正义的实现。

因此,研究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实践与思考,对于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促进税收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三、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实践与思考(一)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

基层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符合国家法律精神和税收工作实际。

同时,基层税务机关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水平的关键。

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和便捷化。

具体而言,应加强税收征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信息获取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为依法治税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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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党在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向全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

税务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行政执法机关,只有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意识
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不断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需要不断增强执法为民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广大纳税人创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同时,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大力实施阳光执法,推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税收咨询辅导,大力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技能和水平。

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践经验,完善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

应遵循法定原则、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互不交叉重叠原则、廉洁与高效相统一的原则完善执法岗责制度,包括执法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明确每个岗位和具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与目标。

二是借鉴过程控制的管理理念,再造业务流程,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为考核评议奠定基础。

三是按照公平性、合法性、针对性、便利性、真实性的要求,完善考核评议,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责任人,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坚持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为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体现过罚相当。

通过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执法讲依据、工作讲程序、办事讲责任的良好风气,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的整体水平。

三、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随意性的关键。

一是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

建立和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和对各类税收规范
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源头控制。

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

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把好案件质量关,强化对重大税务案件的监督。

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充分尊重纳税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确保正确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

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处理纳税争议及赔偿工作,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将深化监督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着力构建税收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一是立足防范,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完善各项税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务管理机制,分解权力,有效制约,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的轨道运行。

二是强化手段,形成全方位的税收执法监控。

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发挥机器对人的规范、制约作用,实现计算机对税收执法的全程、实时、有效监控。

三是强化上级对基层执法权力的监督。

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完善并推进巡视检查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性,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5+1文件精神,
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形成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能级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强化干部依法行政责任。

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开展税收法制教育,全面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增强干部税收执法能力。

进一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

做到税收宣传经常化、制度化,并围绕不同时期的税收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建立纳税人纳税信用档案,完善和推广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培养和提高公民的税收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二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努力建设以查促管、以管促收的执法理念,完善税务稽查机制,加大稽查力度。

在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涉税问题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总结经验,查摆问题,规范执法,强化管理,不断改善税收秩序。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部门的支持;全面加强国、地税协作,定期交流沟通情况,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实现信
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银行、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全方位的协税护税网络,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水平,营造税收执法的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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