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女大学生被害案追踪:被无限揭底造成二次伤害
半月谈时事评论:大学投毒案的解读.doc

半月谈时事评论:大学投毒案的解读【-半月谈】True侦办复旦投毒案的一位警方人士透露,目前这起投毒案件正在审讯中,嫌疑人的动机尚不明晰。
网上最新的说法是误杀。
寝室里住了3个人,两个广东的闹矛盾,林某投毒要杀的是另一个人,结果黄洋误喝了水。
此说法未经官方证实。
名牌高校,学生互戕,投毒弑人,情结跌宕在窥私欲主导的媒体关注下,这几日,《复旦投毒案嫌疑人的谜样人生》等游走在八卦与新闻间的资讯甚嚣尘上。
在真相尚未尘埃落定的时候,各种版本的猜测与联想充斥在网络间。
关注与关心,其情可谅,而牵强附会的说教与反思,显然无异于在”复旦投毒案”事件上第二次投毒。
校园投毒案确实是中国高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
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
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
我们还会想起2004年的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以及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
但是,在做出评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事实,否则,一些批评和指责将缺少依据。
目前,复旦投毒案真相还有待掘进,作为关键证据的”N-二甲基亚硝胺”未必一定出自校内,复旦校方称,”有毒化合物并非来自学校实验室,并称网上也可购买”。
在这样的背景下,指责剧毒化学品的”校内管理制度”,似乎难免无的放矢的嫌疑。
不少人翻出嫌疑人微博中的只字片语,譬如称受害者为”黄屌丝”,又譬如其最后一条微博称,”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屌丝之称,可以是挖苦嘲讽,也可以是亲密关系;至于微博上的生活感言,你可以看成是”恨意昭然”,我也可以读出自励之意。
僭越司法程序,而对”嫌疑人”以立场先行的理念,去拼凑”铁定有杀人的持久动机”之逻辑。
新媒体时代主流媒体舆论引导研究——以“李心草溺亡事件“为例

新媒体时代主流媒体舆论引导研究——以“李心草溺亡事件“为例摘要:随着新媒体平台的不断的普及,新媒体平台成为了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要平台,特别是微博平台成为了舆论的集散地。
突发事件在平台爆发、发酵、传播,而在这个传播过程中,每个人都被赋予了发声的权利和途径,舆论在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开始混杂着个人的情绪,甚至失焦甚至反转。
主流媒体如何在舆论传播中起到引导作用,避免谣言的散播与舆论的失焦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发生于2019年的李心草溺亡事件为例,探讨主流媒体在其中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主流媒体;舆论引导2019年9月9日,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学生李心草与两男一女在酒吧聚会后落水身亡,其母怀疑女儿生前遭同行人暴力对待,因对昆明警方的调查结果产生质疑,不断在微博上发帖控诉,引发舆论对李心草溺水案件的关注。
“李心草溺水案案件”回顾一、事件进程中舆论特点“李心草溺水案”之所以得到关注,跟发布长文《一个母亲的血泪控诉;谁能告诉我一个真相》?》并上传一段事发酒吧监控视频有关,评论中网友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要求公安公布真相,严查事件事实。
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了发声的权利,虽然权利的赋予在一些公共事件中造成了舆论的失焦或者极化的产生,但不能否认的是舆论也有推进案件的发展,对主流媒体及公权部门产生着监舆论监督的作用。
正是因为网友对事件的关注和发声为议题设置了日程,把媒体和公权部门注意力放在此案件上。
推动了案件的进程。
随后盘龙公安局发布通报,表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进行彻查。
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事件也给予了重视,并对此评价“法制社会,公众有理由相信正义不被溺亡,真相终将水落石出。
二、主流媒体对网络舆论的引导策略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突发性事件所处的舆论环境发生了转变。
大众的意见表达的空间得到延伸,发达意见的方式也更加的便捷,大众可以随时随地的发布自己的意见。
与此同时,大众对于突发事件或者公共事件的参与增强也给公权部门造成了一定压力,大众对于信息的透明度的要求增强,希望可以及时的跟进事件的发展。
新闻评论公正性分析——以《新京报》“女大学生吞药轻生”为例

传媒观察第 4 卷 总第 101期 27一、新闻事件人民日报社在2019年11月18日晚19点31分发布: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一名女大学生,遭到前男友“发裸照”的威胁后,10月28日在宾馆吞下200多片晕车药轻生,被人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
11月11日,这名女大学生被医生宣布已经进入“脑死亡”的状态。
经过近20天的抢救,医生没能挽回此名女大学生的生命,在11月18日晚离世。
该名女大学生的母亲——庄女士向记者描述道:在10月28日晚,因查寝老师对宿舍进行检查,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女儿,学校老师与庄女士取得联系,在女儿学校的学术交流中心酒店发现女儿吞服晕车药,随后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根据庄女士的回忆,自己的女儿在10月18日给自己打了电话说:如果有人威胁庄女士,不要担心,说那是自己(指庄女士的女儿)的前男友在吓唬她(指庄女士的女儿)。
根据庄女士所提供的与自己女儿在10月19日晚21点47分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来看,庄女士的女儿向庄女士表明:昨天(指10月18日)晚上前男友威胁了自己,前男友在和自己交往时,拍下了自己的隐私照片,要拿到局里(指公安局)查你们(指庄女士及家人)信息,发给你们(指庄女士及家人)看,而庄女士10月20日就从家里去了学校。
而记者从该名女大学生的前男友给女大学生发的短信内容来看,女大学生的前男友发了5张相对暴露的隐私照片,并且要把“裸照”放到学校论坛的网络平台上,再查女大学生的父母,给女大学生父母一个惊喜。
根据北晚新视觉网(北京晚报官网官方帐号)在11月19日16点20分所发布的消息中指出:离世的女大学生家长在事发后认为:女大学生选择轻生与前男友之前的发的“裸照”威胁有很大关系。
11月17日,选择轻生离世的女大学生所在的学校——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发布通报回应此事称:“女生轻生不排除其与社会青年恋爱受挫等原因,而在女生遭到发裸照威胁后,学校工作人员曾与两方一起进行协商,女生的家长表示不报警。
”此事发生后,记者联系到离世女大学生的前男友的父亲郑先生,在事件发生后,郑先生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且也问了自己的儿子。
论微博对公共事件的影响(多案例)

论微博对公共事件的影响(多案例)
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公众获取信息、表达意见、参与互动的重要渠道,对公共事件的传播和影响日益显著。
以下是多个微博对公共事件的影响案例:
1. “南昌一女大学生被撞身亡”事件
在这个事件中,当地公安机关最初通报称该女生为自杀身亡。
但是,微博上出现的图片和关注者的反应与之不符,引起了大部分网友的怀疑。
最终,经过微博上的监督和曝光,警方修改了通报原文,承认这是一起交通事故。
2. “KTV醉酒女性被侵害”事件
在这个事件中,微博成为了曝光及讨论事件的平台。
该事件在微博上发酵,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微博上众多关注者的参与使得此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结果,同时也传递出了社会的正能量。
3. “抗洪救灾”事件
在这个事件中,微博成了传递求助信息和爱心的平台,广大网友通过网络担当起救灾志愿者的角色,组织救援力量为台风受灾地区提供支持,同时也在微博上发布事故题材,宣传抗洪救灾相关内容,动员更多人参与救灾。
4. “东航空难”事件
在这个事件中,微博成为了最快、最全的公众筛选信息和表达情感的平台,很多网友通过微博曝光当天上空飞行状态、精神状态
属于好的乘客被滥杀的事实,引发公众对电力表彰机制的质疑,引发了全民对安全生产的关注。
综上所述,微博作为新兴的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公共事件传播与救助、监督政府对事件的处理的新途径。
名记者喋血案:邵飘萍被杀的来龙去脉

名记者喋血案:邵飘萍被杀的来龙去脉从辛亥革命之始,民国新闻界人士形成了言论自由的共识。
民国初年,新闻管制是相当宽松的,这与当时的新闻界人士一直坚持不懈地争取言论自由是分不开的。
而后几十年,有关政府规制言论自由的具体尺度,却随着政局的波澜起伏反反复复,新闻独立的土壤越发的贫乏,但也无法遏制那些追求新闻自由者的脚步,对于他们而言,为了理想,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邵飘萍就是其中最有影响力的记者、报人之一。
理想的起点谈到近代新闻史,邵飘萍是一个绕不开的一个重要人物。
邵飘萍于一八八六年十月十一日(清光绪十二年九月十四日)出生在浙江东阳。
原名振青,飘萍是他后来改的,意寓“人生如断梗飘萍”。
邵飘萍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他从小表现出自己超人一等的学习天赋,十四岁便考中秀才,后来的学业之旅也很顺利。
1903年进入省立第七中学,1906年考入浙江省立高等学堂。
1909年邵飘萍大学毕业回到金华,在母校教历史、国文。
他除教书外,对文字十分感兴趣,经常为上海的报纸写通讯。
1909年春,省运动会期间,他还和陈布雷、张任天三人一起,在一个图画老师指导下,办过一张《一日报》,这可以说是他报业生涯的开始。
慢慢地,邵飘萍对报纸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够自己也办一份报纸,用手中的笔去真实地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通过新闻来实现自己救国的抱负。
邵飘萍真正的事业起点,是在1911年成为《汉江日报》的主笔。
后来谈起自己从业新闻界是这么说的:“因此关系,辛亥革命之岁,遂与杭辛斋君[1]经营浙江之汉民日报。
”[2]1912年春,杭辛斋被选为众议院议员,将《汉民日报》交给邵飘萍一人主持。
从此,邵飘萍就开始大展身手,逐渐闻名于报界。
报界全才邵飘萍当时被称为是报界的“全才”,各个方面都能胜任。
方汉奇先生评价邵飘萍时说其人是少有的一个新闻界的“多面手”。
他比史量才、汪汉溪多几分文采,比黄远生、刘少少又多几分组织和治事的能力,像他这样的“全才”,当时是不多见的。
2022女大学生遇害案例

2022女大学生遇害案例一、重庆失踪女孩高渝确认遇难与搭车车主发生争执被害8月9日,高渝在重庆铜梁错上了陌生人的车。
失联11天后,家人从公安处得知她已被害。
二、江苏失踪半月19岁女大学生遭抢劫遇害8月12日,高秋曦从苏州离家返校途中与家人失联。
半个月后,警方确认其遭抢劫被杀害。
8月12日下午6点,苏州吴江19岁的女大学生高秋曦,从苏州前往南京时突然“失联”,家人和众多网友多方寻找半月余,仍未有高秋曦的下落。
昨晚10点多,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微博称,吴江女孩高秋曦因抢劫遇害,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
吴江19岁女大学生失联半个月高秋曦是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二的学生。
暑假放假后,她并没有直接回家,留在南京一边做兼职,一边学驾驶。
8月10日,赶回苏州看望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后,高秋曦打算12日返回学校。
由于湖州火车站离家比苏州火车站近,所以离家前,她曾告诉爷爷,要从湖州坐火车回南京。
8月12日,一家人吃完午饭,爷爷打算送高秋曦到湖州火车站,但被秋曦劝阻,她说从网上买了晚上6点浙江湖州到南京的火车票,准备从浙江湖州坐火车到南京。
8月15日上午,爷爷高伟民跑到浙江湖州火车站查找孙女下落,但经过湖州火车站查核,高秋曦没有买过从湖州到南京的火车票。
女孩已遇害,嫌疑人被控制就在大家为“失联”的高秋曦担心时,昨晚,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微博称“女孩被抢劫遇害,嫌疑人落网”。
10点39分,吴江公安的官方微博“平安吴江”进一步发布了相关消息,“吴江19岁女大学生失联事件取得重大进展#,我局桃源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求助,称其孙女高秋曦与家人失联。
经警方全力调查,于8月27日晚发现王某某(男,19岁,江苏东台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警方透露,高秋曦确实被人抢劫杀害,是在桃源当地被杀害的,目前,嫌疑人王某已经归案,正在做DNA比对,女大学生高秋曦尸体也已经找到。
三、济南:女大学生遭黑车司机囚禁性虐4天8月21日晚,金某独自乘火车抵达济南火车站,出站后被一男子搭讪,由于打不上出租车,便坐上了男子的黑车。
中国女留学生在澳洲被姨父40刀残忍分尸
中国⼥留学⽣在澳洲被姨⽗40⼑残忍分⼫ 沸沸扬扬的江歌案件中,刘鑫却给江歌递了那把死亡之⼑,还在最后关头紧紧地反锁了门。
不过澳⼤利亚也在召开⼀场震惊中外的量刑听证会。
下⾯店铺来说说中国⼥留学⽣在澳洲被姨⽗40⼑残忍分⼫。
这件事的受害者也是⼀名中国⼥留学⽣:25岁的冷孟梅。
去年4⽉,她被⾃⼰的姨夫Barrett(澳洲⽩⼈)残忍杀害,抛⼫河中。
在昨天的量刑听证会上,罪犯忽然改⼝称“cannot rememeber killing her”(不记得杀死了她)。
他说⾃⼰的杀⼈⾏为完全是不受控制的,因为⾃⼰当时吸了毒,是毒品造成的幻觉。
同时他还指认⾃⼰的妻⼦,也就是冷孟梅的姨妈其实是⼀名妓⼥,贩卖毒品。
媒体报道 这样的翻转,丝毫不亚于江歌案凶⼿陈世峰说"⼑是刘鑫递的"。
冷孟梅和江歌⼀样,识⼈不清,被"最信任的⼈"牵连⼀脚踏⼊死亡深渊。
案情回顾 五年前,冷孟梅从成都来到悉尼,住在48岁的姨妈和姨夫Barrett的家中。
2016年,她从悉尼科技⼤学毕业获得学⼠学位。
2016年4⽉24⽇,有居民在附近的河中发现了⼀具⼥⼫,⾝上有⼤量伤痕。
⼫体已经⾯⽬全⾮,警⽅通过DNA⽐较才确定,这具⼫体就是失踪多⽇的冷孟梅。
4⽉21⽇,冷孟梅失踪,亲友报了警。
警⽅随后抓获了凶⼿,正是冷孟梅的⽩⼈姨夫,Derek Barrett。
他⼀开始并不认罪,表⽰“我还陪着妻⼦(冷孟梅的姨妈)⼀起去警察局报案了,我不是罪犯。
” 直到8⽉16⽇,在⼀系列证据之下他才承认杀害了侄⼥。
后来的调查发现,Barrett对冷孟梅进⾏了残忍的虐待之后杀⼈抛⼫。
⼫检结果显⽰,冷孟梅死前被捅了40多⼑,1⼑在主动脉。
失踪前的最后⼀段录像 警⽅发现了⼀些照⽚,有⼗⼏张是冷孟梅还活着的时候,被剥光⾐服绑在床上。
冷孟梅和姨妈 "受害者的脸上显⽰出绝望的惊恐表情,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和侮辱。
新闻素材
高二新闻素材汇编之十编辑:雷小梅新闻事件一、中国传媒大学失联女生周云露被同校男生李斯达强奸未遂杀害。
【事件回顾】人民网北京8月11日电昨晚,一则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某失联33小时的消息热传社交网络。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发帖表示,8月10日23时许,北京朝阳警方接中国传媒大学保卫部报警称校内学生周某某失踪。
警方于8月11日凌晨将嫌疑人李某某(男,23岁,中国传媒大学学生)抓获。
经讯问,李某某对8月9日强奸周莫某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时评文章】因“发泄杀人”中那些灼人的痛(高亚洲)昨日,北京警方证实,中国传媒大学失联女生周云露被同校男生李斯达强奸未遂杀害。
今日中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节目公布了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斯达的经过。
警方讯问李斯达是否与周云露有深仇大恨,他回答:“没有”,并解释“就是想找个无辜的人,当做一个发泄的点吧。
”(8月12日《新京报》)虽然目前没有证实两个人是情侣关系,但两个人之间肯定没有深仇大恨,而从被害人对其的信任来看,应是关系还好的普通朋友。
但谁能料想,在他们之间却发生了凶杀案,更让人唏嘘的是,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对女孩施暴,仅仅是因为“想找个无辜的人来发泄”。
从生物的多样性来讲,犯罪嫌疑人的残暴纵是出乎其身边所有人的意料,人心险恶本就是真实的现实,于此,当我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烈谴责时,一个被数次提及的事实可能会被再次提及,那就是——我们所身处的是一个充满暴戾的社会。
从此前那些引起关注的暴戾事件来看,一言不合、利益纠葛、甚至自身遭遇的不公,都可以成为暴戾事件的导火索。
信仰的缺失、社会的浮躁、阶层的对立,似乎都能成为这些暴戾事件发生的根源。
而回到这次“发泄杀人”的悲剧来说,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信仰的缺失,固然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施暴的深层根源,但是,这些看似深刻的溯源,毕竟不是至少不能成为悲剧的全部原因所在,再说,撇开这些共性的根源,发现悲剧本身的另类原因,或许才是观察这起悲剧最可靠的依据。
女性被杀害事件文案
女性被杀害事件文案
案例一
事情缘由,河南洛阳网友称自己妹妹在家中遇害,刚参加完高考。
当地一位村民表示凶手是残疾人未婚,家中有位年近八旬的母亲,和20多岁的侄子(弟弟已去世)。
他还表示:被害人学习成绩很好,
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凶手家距被害人家位置不过百米。
当地县宣传部长证实该女生已经遇害。
案例二
7月4日晚,杭州市民来女士在三堡北苑小区内离奇失踪。
该案件充满疑点,在网络上迅速发酵。
来女士诡异的失踪方式、丈夫许先生接受采访时的“淡定”反应无不引发了网友的猜测。
7月25日,
杭州警方举行新闻发布会并通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事件,许某某因家庭生活矛盾产生不满,在家中趁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8月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批准逮捕。
新闻失真案例2022
新闻失真案例2022西安某中学新京报曾以极端猥琐轻佻的标题造谣某中学校规。
称“某中学男女学生相处前,要先量一下尺寸,太短不行”。
中国大妈掌掴店员新京报曾经造谣某中国大妈一言不合掌掴洛杉矶某免税店服务员,引发网友对中国游客在国外不文明行为的大讨论。
但是随后就被辟谣,报道称:中国女游客在洛杉矶国际机场(LAX)Tom Bradley国际航厦DFS免税店购买CHANEL香水,女店员刷卡后丢失顾客信用卡并拒绝提供监控记录,态度恶劣,最终信用卡在刷卡机旁找到,提醒出国旅行的同胞购物时提高警惕,防止信用卡丢失或离开视线后被盗刷,尤其在机场免税店更该提高警惕。
汶川地震伞兵队新京报曾造谣汶川地震救援过程中,英雄连伞兵队牺牲4人、失踪10人。
而当事人之一指出,空降兵15人跳伞,无一牺牲。
烟台苹果新京报曾发布报道称烟台苹果套药袋长大,农残量超标严重,导致烟台苹果滞销,果农损失惨重。
随后被新华网辟谣,但是果农的损失却无法挽回了。
直到现在,还有很多烟台人对新京报咬牙切齿。
成都交警新京报曾以“网友爆料”的口吻,造谣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用棍形物殴打肇事司机致死。
随后被平安武侯辟谣,原来是肇事司机在冲卡过程中造成交警和群众受伤,在被控制的过程中身体异常抢救无效死亡。
砍老师事件新京报报道某高中生刀砍老师后被老师群殴抢救无效死亡。
引发大规模讨论,其中不乏对教育制度的抨击和该校老师的辱骂,结果随后反转,该高中生是自杀身亡,并无“老师殴打”情节。
江歌案江歌案中,新京报发布的报道捏造江歌一岁丧父的情节。
污名化军人新京报曾在对逃犯马廷江的报道中捏造其“退伍军人”身份,引发讨论。
随后被打脸,马廷江在20岁时就因抢劫而入狱,随后参与贩毒等犯罪活动。
有网友分析,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涉军信息,不出乎以下几个目的(引用部分出自微博公众号猫眼看天下):新京:逃犯马廷江当过五年兵依据何在?一是借机抹黑人民军队。
看看中国军队培养出来的都是什么人。
一退役就上街抢劫,可见部队乱到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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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哽咽,无话可说。
”
8月14日黎明时分,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小徐给记者发来这样一条微博私信。
同一时间,中国传媒大学西配楼,戏剧影视学院的所在地,点燃的烛光在秋风里摇曳……这里的烛光只为一个不幸的花季少女。
5天前,该校表演系在读女硕士周某某赴音响导演系本科毕业生李某某的“剧组”拍戏,随后双双“失联”。
24小时后警方证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认自己强奸周某某未遂,将其杀害。
在私信中,小徐告诉记者:“作为她的师妹,我刚给她点了蜡烛。
看到微博里一些不当言论和报道,个别甚至已经是网络暴力,只希望这样的言论早日被删除,不要给爱她的人们看到,造成更大的二次伤害。
希望她能安安静静地走。
”
无限揭底造成“二次伤害”
8月10日夜晚开始,《紧急寻人,中传10级两学生失联超36小时》的文章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迅速扩散。
在微信公众号“中传人生活圈”中,这篇文章阅读量超过10万。
北京当地媒体在官方微博发布寻人微博,得到大量转发,阅读量超过854万。
8月11日12时39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通报,证实失踪的中传女生“周某某被同学李某某强奸未遂杀害”。
“遇害消息确认后,我们都处于极度震惊和伤心中,得到消息的网友也纷纷在网上进行悼念。
但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在报道和转发微博时使用未打码的周某某照片。
”小徐说。
该事件成为微博热门话题后,周某某以及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生活学习等一系列隐私被逐渐曝光。
“事情发生后,各种消息鱼目混珠,大家渴望着真相,又害怕着真相。
而事情的真相揭开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的大量快速传播,无疑把逃避悲剧现实的家人及亲友硬生生地拉了回来。
这无疑加重了周师姐亲朋好友们的心理负担。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徐的语气充满了担忧。
周某某曾经工作实习过的剧人传媒工作室,则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中这样写道:“我们愿意相信大家并不是抱着一种凑热闹的心态去转发、分享。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面对,不要把这个事无限放大讨论。
让她安安静静的离去,让爱她的人不再继续受伤。
”
与此同时,面对网络中一浪高过一浪的“揭底”,认识李某某的人似乎也有话要说。
“我跟李某某还挺熟的。
他有很多积极阳光的照片,但一些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就偏偏选择他在宿舍拿刀的那张照片,而对于他小时候由于家庭暴力导致的性格缺陷鲜有报道。
目前只是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个别网络媒体却直接称他为凶手。
”一位曾跟李某某住同一栋宿舍楼,不愿具名的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向记者说道。
把关弱化成新媒体通病
作为事发学校的老师,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对这件事的发展格外关注。
“在最初阶段,新媒体在寻人以及确认信息等环节都发挥了正能量的作用,但后续有些‘走样’了。
”郑宁说,“其实,不仅是这起事件,在很多事件中都存在类似问题,其中很突出的就是媒体审判、有罪推定。
即便是公关机关公布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认杀害了当事人,如果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就不可以直接认定其为凶手。
媒体,尤其是作为传播比较迅速、把关不严的新媒体,在传播时应当更加客观,不要轻易上纲上线。
”
“在确认受害人遇害且是涉及性侵害的案件后,媒体就应使用化名并在照片上打上马赛克。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我了解,一些网络媒体比较过度地描写细节,甚至一些同学在微信群里也在讨论和追问细节。
媒体披露这些就是违背了新闻的伦理,而确实有媒体尤其是新媒体这样做了。
”
在郑宁看来,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新媒体平台还去挖当事人的隐私,爆料受害人生前的一些私生活。
“这其中也不排除有捏造事实的成分,这些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对当事人的家人和朋友都是二次伤害。
”郑宁说。
在郑宁看来,新媒体的兴起加速了信息流动,丰富了公众的表达方式,也带来了信息的裂变化、表达情绪化等问题。
浩瀚如烟的信息,如果没有经过严谨的把关,只会造成真伪难辨、众声喧哗的表达;如果不经过理性的沉淀,很可能变成三人成虎,这也加剧了新闻伦理的冲突。
新媒体环境下,对新闻对象带来的二次伤害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郑宁提到,新媒体的把关弱化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实际传播过程中,新媒体过分追求新闻发布速度而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这点可以说是通病。
众多新媒体在追求新闻时效性时,往往良莠不分,弱化新闻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增加一些虚构的情节,从而使新闻传播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冗余信息,严重影响了新媒体的公信力。
”郑宁说。
新媒体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新媒体在突发事件、刑事犯罪等事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发现新闻线索的重要来源。
而且新媒体具有互动性,微博上会有很多转发和评论,不断推动和跟踪事件。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很多谣言,有很多也侵犯到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
我们需要预防其中的风险。
”郑宁说。
郑宁建议,新媒体在措词方面应当尽量客观中立,不要做有罪推定。
在引用图片或者在报道受害者信息时,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
对逝者和家属要有足够的尊重,不要过分地去打扰,尤其是在别人已经陷入悲痛境地的时候。
这些既是伦理的要求,也是法律的底线。
郑宁说,作为新生力量,新媒体从业人员要做到平衡地报道,报道和传播的材料不能都是有利于一方的,要公正地推动新闻事实的再现。
“同时,如果受到新媒体不当言论的侵害,当事人应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
目前我国己有少数相关法律法规对新闻伤害现象进行规范,但鉴于打官司成本以及受害人所处的弱势地位,相关维权行为难以进行。
所以,应对新闻报道产生的二次伤害现象进行评估,并制定二次伤害认定标准。
”郑宁说,另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管理员要加强监管,及时删除过滤不当、不实的言论。
网民也要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不造谣、不传谣。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向记者介绍说,在新媒体环境下,对于新闻当事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是有的,但是一些法律法规的适用没有明确的原则,从法律方面不好解决,目前只能从伦理的角度进行约束。
“新媒体平台希望通过海量的报道来提高平台的曝光度,但现在的问题是,报道的度怎样把握。
这个度不太容易从法律上进行量化。
这就需要提升新媒体平台的把关能力和报道能力。
”王四新说。
□记者赵丽□实习生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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