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下的高校校规思索

合集下载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高校校规是指高校为了管理学生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校规的目的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权益。

校规的执行对于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过于严格或不科学的校规可能会引发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应该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高校校规不能违背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

校规还应遵守学生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确保学生的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校规与法律相冲突,应当以法律为准。

高校校规应该合理且适度。

校规不应过于严苛,限制学生的合理权益和自由。

校规制定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成长特点,不能过度限制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力的发挥。

校规也不应过于宽松,导致学生纪律松散,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校规的制定应注意平衡学校管理需求和学生权益保障。

高校校规的执行应当公正与透明。

学校在制定和执行校规时,应当听取学生和家长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提高规则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学校在执行校规时,应当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偏袒某一特定群体或个人。

校规的执行过程需要透明,学生需要清楚了解校规内容和执行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并能够依法维权。

高校校规的违规处理应当严格依法。

学校在处理违规行为时,应当依据学校章程、校规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惩罚范围或不当适用处罚措施。

对于学生的处罚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学生应当享有申诉和举证的权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公正维护。

高校校规的修订和变更应当遵循程序和合法性要求。

学校在修订和变更校规时,应当遵循相应的程序,听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确保制定过程公开、公平和透明。

校规的修订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风险。

高校校规是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需要与法律进行思考和衔接。

校规制定需符合法律规定,合理适度,公正透明,严格依法处理违规,以及遵循程序和合法性要求。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越来越成为了学子们追逐知识的殿堂。

而作为高校的管理制度,校规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高校校规不仅涉及到学校内部管理的秩序与规范,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精神引领。

如何看待高校校规,如何平衡校规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成为了当前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高校校规的法律性质高校校规,作为高等学府内部的规范,其法律性质与地位备受关注。

一般来说,高校校规并非法律法规,不具备直接的立法效力。

高校校规仍然是一种特殊的规范,它具有其独特的法律性质。

高校校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高校享有依法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包括制定校规,对学校内的师生进行管理。

这也就意味着,高校校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对学校内的师生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高校校规在法律上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在教育法、学校章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高校校规做出了相关规定和保护。

这也说明了高校校规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影响力。

高校校规在内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高校校规是学校制定的一种内部管理规范,是学校自身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依据。

在高等学府内,校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持学校的良好秩序和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高校校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性质,其在高校内部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地位。

在实际应用中,高校校规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得到适当的平衡和处理。

高校校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高校校规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高校校规也不能侵犯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

这就要求高校校规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其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

高校校规需要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高校校规的制定,应当是为了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保高校校规不仅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环境的载体。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高校校规是高校管理学生行为的规范,旨在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高校校规具有法律效力,学生在校内必须遵守校规。

高校校规的法律思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校规的制定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高校校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进行歧视、虐待和其他不符合道德伦理的行为。

高校校规还应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学生个人信息。

高校校规的实施应当符合法律程序。

高校应当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和修改校规,确保师生代表的参与,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校规的执行,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学生有权提出合理的申诉和抗辩,有权要求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高校在执行校规时,应当依法制定相应的纪律处分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高校校规的内容应当明确合理。

高校校规应当明确规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包括尊重他人、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缴纳学费等。

高校校规还应当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让学生了解自己在校园内的权益和责任。

校规的执行应当公平公正,给予学生相应的惩戒和奖励。

高校校规的执行应定期评估和完善。

高校应当定期评估和检查校规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学生也应当积极参与校规的修改和完善,向学校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高校校规与法律紧密相关。

高校在制定和执行校规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校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学生也应当自觉遵守校规,维护校园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园环境。

只有高校与学生共同合作,才能实现高等教育的优质发展。

高校校规的法律规制思考

高校校规的法律规制思考

化 加之 社 会 观 念 的 变 迁 , 得 一 些 多 年 失修 、 化 保 守 的 校 使 僵 园 规 则 面 临 挑 战 。 近 年 来 陆 续 出 现 了 大 学 生 状 告 高 校 的 事 件 . 有愈 演 愈 烈 之 势 。 比较 典 型 的 案 例有 — — 且
20 0 2年 l 2月 , 庆 某 大学 一 位 大 二女 生 被 发 现 怀 孕 , 重
终 。2 0 0 3年 7月 , 中央 电 视 台 《 日说 法 》 目报 道 了 重 庆 某 今 栏
整机制 。众所周知 , 高等教育的教育管理权是 国家通 过立法 授 予高等学校的公权力 , 高校的管理权具有行政性 质。高校 行使管理 权既要在实体上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 定 , 要在程序 又 上遵循正 当性。然 而, 现实社会中高等学校违 法行 使管理权 , 侵害学生 的受教育权的情况有上升的趋势。一是超越法律授
务 在现 实 中必 将 面 临 一 系 列 问 题 。 现 在 的 问题 主 要 反 映 出 法 律 与 校 规 之 间 缺 乏 明 确 的 调
” 政策” 即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违反学校纪律情 节严 (
重 者 , 校 可酌 情 给 予 勒 令退 学 或 开 除 学 籍 处 分 的校 规 )将 学 ,
校根据原 国家教委 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 结 合学 ,
校 制 定 的 “ 生 不 正 当性 行 为 ”“ 法 同 居 ” “ 婚 先 孕 ” 发 、非 、未 的
理 念之 间必 然会发生 冲突和 矛盾 , 而观念 的更新 、 制度 的建 立 又不 是短期内可以完成 的, 故而我 国高等教育 的管理和服
象; 某些高校 内部机 构直接 超越 权限以 自己名义做 出应 由教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高校校规是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统一要求。

它以学校教育管理的需求为基础,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校规。

高校校规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关系到学校内部秩序的维护,还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校规中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时,应始终以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术成长为出发点。

校规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校规应坚持学术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校规还要综合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校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

校规应遵守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公民的人权和民主自由。

校规应遵循教育法律的规定,确保教育公平和学生的平等权利。

还需要考虑刑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防止校规规定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

在校规执行过程中,应注重法律思考,确保对学生的惩处和监督符合法律规定。

校规执行的处分应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学生的申诉权和辩护权。

校规执行的处分应符合法定标准,即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否则可能构成滥用权力行为。

校规执行应公正、透明,避免任意或不公正对待学生。

校规与法律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和矛盾。

因为校规主要以学校内部秩序管理为目的,可能会对学生的权利进行一定限制。

而法律则更注重于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可能对校规的某些规定提出质疑。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需要进行法律思考,权衡校规与学生权益的关系,避免不合法的规定和不当的处分。

高校校规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兼顾校园秩序和学生权益的尊重。

校规的制定要以学术导向和学生健康成长为基础,同时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教育法律的规定。

校规的执行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标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制定和执行校规时,学校需要进行法律思考,权衡校规与法律的关系,确保校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高校的管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高校校规是高校管理的基本依据和规范,对于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高校校规的特殊性,很多时候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法律思考来加以解决。

一、高校校规的特点高校校规是指高校为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管理学生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知识性与规范性并重:高校校规既要有严格的制度和规范,又要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灵活性:高校校规需要根据不同的办学理念和学生群体特点进行调整和改进,保持灵活性和时效性。

3. 自律性:高校校规的实施离不开学生的自觉遵守,需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

4. 群体性:高校校规的实施不仅仅是针对个体学生,更是对整个学生群体进行管理,需要综合考虑整体利益。

二、高校校规的法律思考1. 高校校规的合法性高校校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并依法制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在制定高校校规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范,对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校规必须废止或者修改。

2. 学生权益的保障高校校规的制定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侵犯学生的权益。

在执行校规时,必须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3. 校规与法律的衔接高校校规是高校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是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相互衔接的。

在制定和执行校规时,必须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校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不能违法违纪。

4. 校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高校校规的制定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能过于苛刻或者过于宽松,要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保障学生的权益,使校规能够得到广大学生的自觉遵守。

5. 学生自治和参与高校校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治和参与,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方共识,增强校规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关于高校依法治校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高校依法治校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高校依法治校问题的几点思考
标题:《关于高校依法治校问题的几点思考》
内容:
一、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近年来,深入实施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普遍要求。

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指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学校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管理的效率,实现学校科学管理的目的。

二、学校领导的指导作用
要把握依法治校的基本方向,学校领导首先要做好法治教育,使各级干部学员了解和理解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同时,领导要从自身开始,以实际行动履行法律义务,严格管理,增强学校法制宣传,强化法制认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学校步入法治的时代。

三、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
要实行依法治校,就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把法律作为管理的前提,确定行政权力和责任范围,加强学校法制宣传,增强法制认识,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使学校管理更加有效。

四、吸引学生参与治校
高校落实依法治校,还需要学生的支持,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制定政策、加强宣传,使学生了解和理解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并参与到治校中来,构建起充满活力的治校氛围。

总之,要想推动高校依法治校,校领导与学生的共同努力就显得
格外重要。

只有学校领导团队和学生团队携手,努力把依法治校深入落实,才能让高校的教育工作真正取得辉煌成果。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

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校规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也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校园秩序良好,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高校校规及其法律思考的角度探讨此问题。

一、高校校规的重要性1. 维护校园秩序高校校规是对师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行为规范的集合,其目的在于维护校园秩序。

校规通过对校园中各种行为进行规范,保障校园的正常秩序和稳定环境,保护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财产安全。

2. 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高校校规也是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重要手段。

学生在校期间,校规作为学生行为规范和约束的标准,可以使学生养成良好习惯,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有益于他们未来的发展。

3. 理顺师生关系高校校规还可以起到理顺师生关系的作用。

学校通过明确校规,使师生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化,明确权利和义务,防止因为校规方面的模糊性而产生的诸多矛盾和纷争,缓和和谐师生关系,保障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二、高校校规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在高校制定校规之前,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校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 宪法高校校规必须遵循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总纲,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遵循。

校规制定过程中,必须遵循宪法赋予高校管理的权力范围和限制,确保校规的合法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规定。

教育法明确了对民族、尊重个性、素质教育等方面,高校校规制定过程中必须遵循这些规定的要求。

3.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高校校规必须遵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高校校规制定过程中,必须遵循公民通过集体讨论进行民主决策的原则,确保学生和教师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自由平等。

4. 相关管理法规高校校规必须遵循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包括《教育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

这些的法律法规为高校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高校校规颁布和实施要与之保持一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之下的高校校规思索高校校规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它是各个高校进行内部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也是各个高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有效手段。

在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各高校制定的校规是否具有合法性、法律效力如何,成为制约和影响高校管理行为合法性的重要问题。

事实证明,近年来不断增加的高校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有相当多的是因高校校规而引起的。

因而针对校规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必须进行探索。

一、高校校规高校校规与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范不同。

教育法规是由国务院、教育部有关地方国家权利机关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针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教育行政事物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

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

此类规范性文件是高校行政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教行政权所必须遵守的规则。

位阶低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位阶高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法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在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各高校制定的校规是否具有合法性,法律效力如何,成为制约和影响高校管理行为的重要问题。

事实证明, 近年来不断增加的学校被诉和学校败诉的事实,有相当多的是因为高校校规的不合法而引起的。

二、在依法建国、依法治国下的校规高校校规,作为依法治校的实践之路,自身首先要符合法治理念,体现为高校校规实体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一) 高校校规的实体合法性高校校规的实体合法性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实质方面的合法性,包括高校校规的内容应不与上位法的规定相冲突。

高校校规规范高校的日常管理活动,涉及高校、教师、学生三方主体,对三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界定首先就必须遵守上位法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

关于什么是冲突,我国立法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有立法法专家指出,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属于“抵触”:(1)上位法有明确的规定,与上位法的规定相反;(2)虽然不与上位法的规定相反,但旨在抵消上位法的规定的,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3)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与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相反的;(4) 违反了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 越权立法的;(5)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

符合上述五项中任何一项的, 都可以认为是与上位法相抵触。

[1]就高校校规而言,就是高校校规不得与上位法的明确规定相反,不能规避上位法的规定,不能违背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不得越权立法,不得制定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的处罚规范。

高校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也不得违反该校章程的规定。

第二,形式方面的合法性,指高校校规的内容属于合法的授权范围。

高校校规所涉事项应属于高校依法享有管理权的范围之内,否则属于越权管理,无效。

确定我国高校管理权的规定主要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

如《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可以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可以依法自主设置和调学科、专业;可以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可以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等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则规定了高校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各类行为的管理权限。

高校校规的内容不得超出这些授权的范围。

(二) 高校校规的程序合法性依法治校要求高校校规的程序也应合法。

法治保障正义的实现需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程序的作用在于“程序一方面可以限制行政官员的裁量权、维持法的稳定性和自我完结性,另一方面却容忍选择的自由,使法律系统具有更大的可塑性和适应能力。

换言之,程序具有开放的过程和紧缩的过程;随着程序的展开,参见者越来越受到-程序上的过去。

的约束,而制度化的奇迹也由此形成。

程序开始于高度不确定状态,但其结果却使程序参加者难于抵制,形成一种高度确定化的效应。

因此,如果我们要实现有节度的自由、有组织的民主、有保障的人权、有制约的权威、有进取的保守这样一种社会状态的话, 那么,程序可以作为其制度化的最重要的基石。

”[2]高校校规要保障依法治校的实现,使教育的发展不因个人独断而左右时,就要建立完备的合法化的程序。

高校校规的程序合法性首先是高校校规的制定、修改程序合法, 分为高校章程应遵循的程序和一般规范性文件应遵循的程序。

其次是高校校规的实施程序合法。

高校校规不是纸上的校规, 校规应予实施, 实施应遵守规定的程序。

以违法的方式执行法律的规定也是对法治的败坏, 实施程序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再次是高校校规的监督程序合法。

没有监督, 仅依赖于执法者对法律的信仰自行执行法律, 是不成熟的法治。

法治不仅是对被管理者依法而治, 更主要的是对管理者依法而治, 要求管理者按照法律的规定执法, 否则将产生不利的效果。

高校校规不仅要依法规范高校管理行为, 还要限制高校管理者的权力, 监督其依法行使管理权。

三、我国高校校规的现状及其原因第三部分比较适合放在第二部分之前,先进行现状的分析,然后把原因部分和第二部分进行糅合,作为成因分析部分。

第一,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转变, 造成高校校规合法性的缺失。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 我国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延伸, 高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纯粹的内部行政管理关系, 是一种简单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 只要借助于行政命令或手段就能调整两者之间的关系, 无须通过法律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校规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尚方宝剑”。

我国《教育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高校的内部管理行为可以诉讼。

而且在法学界关于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一直存在着争议, 所以一直以来,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学生诉学校的案件, 法院在受理上说法不一, 有些法院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此类案件, 有些法院干脆就不理, 以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 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所以高校校规的制定, 高校对学生的管理, 长期以来被排斥在司法审查之外, 这样就必然会出现高校不是依法治校, 而是依校规治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代表国家或者受国家委托, 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 具有行政法律关系性质, 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

同时学生自费就学, 自主择业, 学校收取费用, 提供服务(如提供学习环境,食宿等) , 双方形成这种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从这层意义上看, 二者的主体地位又是平等的, 属于私法性质。

正是由于这种双重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才使得高校校规的制定与执行显现出进退维谷的复杂性与困难性。

学校与学生间往往各执己见, 前者坚持以管理者自居, 可以发布校规校纪, 认为自己有权管理, 而后者则认为自己的某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应享受的权利没有享受到, 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没有体现到, 二者相持不下, 矛盾纠纷由此升级, 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对簿公堂。

所以说, 高校法律地位的转变,是高校校规合法性缺失的根本原因。

第二、在思想上没有建立牢固的依法治校的思想, 没有认识到高校校规作为依法治校的实践之路的重要价值。

许多学校的领导法律意识不强仅仅是把法律挂在嘴上,即使是在思想上肯定依法治校的,也未能将依法治校的理念落实到高校校规上,体现为,很多高校在落实依法治校时,忽视高校章程,仅仅重视各类一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片面认为只要高校的管理行为有高校制定的各类规章即是依法治校。

殊不知欠缺高校章程规范的规范性文件仍充斥着任意性和偶然性。

很多高校的规范性文件仅是某个管理机构的个别领导者思想的体现,换了领导, 思想认识不同,就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加以修改或重新制定一个新的规范性文件,依据新的规范性文件实施管理行为。

这种情况下的规范性文件只是打着依法治校的幌子,实际仍是个别领导的专治,只不过将专治从具体的个人专治、显性专治演化为抽象的规则专治、隐性专治,给专治披上了法治的外衣。

第三、在程序上, 我国高校校规的制定、颁布、实施、监督程序都不被重视。

这是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想的体现,也是我国几千年来人治思想的影响。

高校校规的制定往往是制定机构参考已有规定,结合学校情况直接制定, 并无广泛的意见征询程序, 审议程序也是在小范围内进行, 甚至制定机构的领导无视审议参与者的反对意见, 个人独断通过校规审议稿, 直接下发实施。

在生效程序上很多都是立即生效, 不给被管理者调整自己行为的机会。

如有的高校在教师评职称之前的一个月提高职称评定的条件或者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不能及时引导教师的科研行为。

更有甚者, 有的高校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溯及力, 可以追溯到该文件制定之前的行为, 严重违背法治原则。

高校校规设置的一些监督程序形同虚设, 有的则根本没有规定。

如高校陆续肯定学生可以复查试卷, 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 但往往将复查的内容限定为加分是否正确, 不包括评分是否符合评分标准, 复查的人员限于相关的校方管理者, 学生本人只是提出申请, 等待校方复查结果, 却不能看见自己的试卷, 就别提他人的试卷了。

这种将学生隔绝于外的复查制度只能是名义上的复查制度,以牺牲公信力为代价保障评卷行为的不可非议性。

此外, 很多高校未规定学生被处罚后学生可采取的申诉机制, 或者对其语焉不详而无法操作。

至于不相关的主体更不了解具体管理行为的实施过程而无法进行监督。

第四、校规与法律相抵触。

在高校管理者心目中, 普遍存在一种从严治校的理念。

在这一理念指导下,一个重要举措便是从严制定校规。

这些校规与有关法律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相比,对学生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处理也更严, 形成了对法律法规的“超位”。

超位即不一致, 即与法律法规不符。

例如, 将本科的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与大学英语四级挂钩;对在校期间受记过处分的学生限制其毕业分配方向;规定凡考试舞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等,这些规定与1990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比,明显地是从重从严了。

如果由此而发生纠纷乃至诉讼,学校难免陷入被动承受败诉的风险[3]。

但一些高校管理者却片面从严格管理、严肃学风出发, 对这些规定“坚定不移”,而且这一做法往往被作为正面典型或经验在推介和宣传。

这值得特别引起重视和警醒。

位阶低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位阶高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法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应当说,学校无权对学生作出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更重的处分。

诚然,各个学校本身存在差异,且各校为其声誉、生存及学校将来发展着想,对学生的某些方面作出一些特殊的要求,似无可厚非。

但这里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学校提高对学生的要求,实际上仍然是对于学生的一种“不利”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