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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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试析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及规范对策(三稿)姓名冒利仙学号061194097学生工作单位盐池县农业局学生所在分校盐池电大指导教师王建成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2008年5月论文提纲一、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之间。

(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四)民间借贷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二、民间借贷增多的主要表现为:(一)民间资本逐渐增多,融资渠道不畅。

(二)市场经营存在风险,使借贷充满风险。

(三)利率调低,投资方向转变。

(四)利率过高,借贷手续不规范。

(五)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管理。

三、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二)加强民间借贷的管理,限制高利盘剥行为。

(三)建设立法机关加强民间借贷立法,保护合法民间借贷打击非法。

(四)疏通贷款渠道,促进经济流通。

试析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及规范对策[内容提要]: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提供金钱的一方为出借人,接收金钱的一方为借款人。

民间借贷与其他借贷相比有其独特的特征: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之间,不涉及其他主体,民间借贷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就目前情况看,有偿合同居多。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以双方的实际履行为标志。

民间借贷合同又为非要式合同,与其他合同有实质性区别。

民间借贷增多,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其产生发展的具体表现方式:民间资本逐渐增多,但是融资渠道不畅,运行方式处于无序状况。

市场经营存在风险,使借贷充满风险,而且化解风险的能力很低。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一: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摘要: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是进行法学教学活动所必要的法学专业实践基地。

关键词:法学;实践教学一、引言法学是一门专门培养法学专业实用人才的学科,实践性较强。

因而对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法学这一门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侧重于对法学理论的教学。

最近几年里,一高校开始由理论教学逐渐转向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依旧是以理论教学为主。

因为有些条件的限制,所以电大仍偏向于理论教学。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电大的大部分课程都延续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在刑法学、民法学等少数课程进行实践教学,设立实践环节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应用相对较少,就算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电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法学实践教学,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另一种是校外实践基地。

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所收获的效果还是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三、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相关说明(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这一模式的真实度很大,主要运用于专科的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本科的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

而这一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二元教学的模式,二元教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标准为基点,即学生是否能够经常参加面授学习,并以学生个人特点作为参考,将学生分为两组,针对这两组进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教学,一种是以面授为主,另一种是以网络教学为主。

第一,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给个案件的选取是在不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

电大开放教育规章制度

电大开放教育规章制度

电大开放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电大开放教育,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电大开放教育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三条电大开放教育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宗旨,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四条电大开放教育遵循学历教育的管理制度,保证学生的学习成果获得国家承认。

第五条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文化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报到,参加教学活动,自觉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第八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和考试,提高学习成绩。

第九条学生在课堂上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第十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进行损害他人利益和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电大开放教育应当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教学过程中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及时回答学生的疑问,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取消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习、考试中应当杜绝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处分。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六条电大开放教育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考核应当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不应仅仅以分数为唯一标准。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业和素质方面均需达到一定要求,才能取得学业证书。

第五章备考与就业服务第十九条电大开放教育应当为学生提供备考指导和就业服务,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就业竞争力。

第二十条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备考辅导活动,获取考试技巧和经验。

第二十一条学生毕业后,可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获得相应的求职指导和推荐。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15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15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152)》摘要: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152)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答: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我国教师现阶段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

对于教师的此项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科学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②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

(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

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②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③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教学实施细则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教学实施细则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教学实施细则为实现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落实“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增强学生对国情、民情,特别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增强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根据中央电大的规定和学员的实际情况,建议采取社会调查的实践形式,调查的内容应限定于立法、司法、执法的范围内,例如可以调查某一法律的实施情况,某一个或某一类案件的发案原因,某一个或某一类案件的执行情况等等。

二、调查应采用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的内容应紧紧围绕所选定的题目并做出相应的调查记录。

调查记录应包括调查的时间、调查的方式、调查的地点、调查的对象、调查的主要问题及答复。

调查的次数应在一次以上,采用走访、座谈方式的,调查对象可以是一人或几人。

三、学员应根据调查记录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以调查记录中的原始资料为依据,并对原始资料进行总结和归纳并得出最后的结论。

调查报告应着重于对原始资料的分析和总结以及自己对问题的看法,不得只罗列资料和数据。

文章的语言应当简洁、准确,字迹应当清楚、工整。

四、调查报告的题目应采用“关于××的调查”、“××案件的调查报告”或与之类似的题目。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报告正文应在3000字以上,写成一式两份。

五、报告应统一用A4纸打印,页面上下边距各为2cm,左边距2.5cm,右边距2cm。

报告标题为小二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各级标题序号为:“一”、“(一)”、“1”、“(1)”、“○1”。

六、格式请见廊坊电大网站,法律实践(本科)、社会实践(专科)栏目。

调查应在4月1前完成,并将调查报告一式两份,交史老师,过期不再受理。

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浅谈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摘要:随着电大开放教育办学模式的不断深入,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至今已为我国基层培养了各个专业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

同时,在一些教学目标,教学实施和课程设置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文章根据笔者实际中的工作经验,就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在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

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99年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

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2008年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

[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

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

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导学教学的的实践探析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导学教学的的实践探析
维普资讯
第 2期 ( 总第 5 期 ) 1
20 0 6年 3月
山 西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学 报
J u n l fS a x do& TV iest o r a h n iRa i o Unv ri y
NO 2 . Ma. 2 r 006
穗 教 丈放
- 一( 晋 1 中学院, 山西
摘 要 : 学 专 业 是 我 校 开 放 教 育 的 主 要 专 业 之 一 , 年 来 我 们 要 求教 师遵 循 远 程 开 放教 育教 学 规 律 法 几
和 特 点 , 真 钻 研 和 设 计 多媒 体 资 源 , 力 运 用 多媒 体教 学 手 段 进 行 教 学 活 动 , 时在 教 学 管 理 上 也 进 认 努 同
作 者 简 介 :高 燕 (9 4 ) 16 一 ,女 ,山 东章 丘 人 , 中 学 院 ,副 教授 ; 晋 卢佩 玲 ( 9 4 ) 女 ,山 西新 绛 人 ,山 西广 播 电视 大 学 , 16 一 ,
副教 授 。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比其它普通高校更为迫切。 首先 , 根据中 央电大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项目的这一目 标, 电大教学在培养学生的知识、 能力结构和规格上, 应更 为强调知识、 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 注 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以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其次,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主要是培养法官、 检察官、 律师以及其他 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从这一目标出发, 就 要求学生在毕业后要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能满足处理 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需要, 并且由于学生绝大多数都为在职人 员, 工学矛盾也较突出, 在教学中我们要适应学生的这一特 点, 就必须讲求实用性、 启发性。 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使理 论教学变得生动活泼 , 具有启发性 , 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 握抽象的法学原理, 并且灵活运用, 举一反三。 最后, 按照 开放教育教学模式的要求, 面授辅导课在教学时间所占的比 例大幅度压减, 教师再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 就课程内容进 行系统的讲授已不可能。 教师在导学中的职责主要是重点难

法学专业学习计划.doc

法学专业学习计划.doc

法学专业学习计划篇一:法学本科学习计划法学本科学习计划12春法学本科***今春,我报名参加了XX市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的学习,计划用二年半的时间修完全部课程,力争取得电大开放式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证书,现将我的学习计划列出如下:一、参加并争取通过电大法学专业的所有必修课,学习课程如下:中国法制史、合同法、英语(1)(2)、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法律文书二、因法学专业毕业总学分为71分,上述课程学分合计为41学分,我还计划通过参加电大的选修课和限选课取得其它学分。

我计划参加中国法律思想史、公司法、律师实务、消费者保护法、证据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和法律实践等选修课和限选课共31学分,这样合计为72学分达到了电大要求的毕业总学分。

三、因为我专科不是法学专业,我还将补修法理与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等课程。

四、按学期课程安排第一学期: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英语、地域文化第二学期:英语、国际公法、证据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法理与宪法、经济法第三学期:劳动法学、国际私法、公司法、消费者保护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第四学期:合同法、高法、证据学、国际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和进行法律实践第五学期:律师实务和毕业论文五、参加电大以自学为主,我计划通过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录音、录像课、和利用网上教学平台等进行学习,同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到校接受必要的面授辅导。

我计划为每一个学习单元确定一个明确可行的学习目标,严格按照学习时间表完成每一个时间单元的学习任务和目标,通过平时脚踏实地地完成好每一个学习任务和目标,争取在参加面授辅导前要完成相应单元的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听课过程中要在努力听懂和积极思考的基础上做好笔记。

笔记应做到摘其要点,简洁记录。

在可能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参加每一堂面授课。

平时成要以自学为主,在空闲时间要通过看书、参加网上辅导、直播课堂、网上课件和学习管理平台进行学习,认真完成每门课的作业,积极参加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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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施方案减小字体增大发布日期:2008-11-5,发布IP:210.42.198.210,浏览次数:1657字体为了全面具体地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切实搞好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招生对象与学制1、本科法学专业招收应届及历届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学类或相关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者。

2、本专业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实行完全学分制。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

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三、入学与毕业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学类或相关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者经省校及教委审查后,通过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入学水平测试者均可注册入学。

入学水平测试是为了了解学生的文化、专业基础,便于进行分类指导和教学,也为了在招生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达到择优录取的目的。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本专业最低学分为71学分。

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准予毕业。

由中央电大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学生具有毕业资格,并达到有关要求,还可以由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的条件和具体流程按中央电大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课程设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课程性质有统设课程、统服课程和省开课程等。

统设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校准。

统服课程由省校负责,中央电大可提供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指导书、音像磁带等教学资源的支持服务、省校负责授课方式、教学进度、期末复习资料、统一命题考试和评分标准。

省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安排、授课方式及考核办法,均由省校确定。

限选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或者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省校负责授课方式、教学进度、期末复习资料、统一命题考试和评分标准。

(1)必修课:13门,共47学分。

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劳动法、英语Ⅱ(1)(2)等13门。

(2)限选课:1门,证据学(4学分)。

(3)选修课:9门,共32学分。

中国法律思想史、犯罪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大学语文、婚姻家庭法、公司法、律师实务、湖湘文化等9门。

(4)集中实践环节:共8学分,其中法律实践3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

五、教学资源介绍(列表)本专业的所有课程都配有两种媒体以上教学资源,具体查询每门课程的资源,请登陆湖南电大在线平台的《资源超市》栏目查看。

地址:http://210.42.192.3/六、教学媒体与学习支持服务(一)总体教学模式:123教学模式:即突出一个中心,夯实两大基础,开展三种导学。

一个中心: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

两大基础:网络学习环境配套体系、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体系。

三种导学:引导、辅导、督导。

(二)教学媒体的类型、功能1、文字教材:是课程教学媒体的核心,是传递教学信息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据。

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含学习指导,例题,作业)和实验指导书。

2、音像教材(含VCD光盘):与文字教材在内容上密切关联,用于解决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加以必要的归纳、概括,提示或者解释的问题。

3、CAI课件(含网络版):帮助学生自学,加强自我练习与自我检测,为学生提供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开展个别化,交互式学习的途径。

(三)学习支持服务1、面授辅导:各门课程应当适当安排面授辅导,由教师解答学员在自学过程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或者组织案例分析与专题讨论。

面授辅导由各试点单位组织实施,辅导方式及时间由试点单位自行确定,面授时间不宜过长,但必须加大知识密度和辅导力度,加强辅导效果,每门课程的面授辅导时间为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

2、函授辅导:函授辅导由中央电大、省电大和试点单位共同实施,函授形式为杂志、报刊、信件。

函授辅导的内容应包括学习方法指导,课程重点、难点、疑点辅导,讲解练习自测题,学科发展动态介绍及期末复习指导等。

3、网络资源:网络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辅导、参考资料、练习题及IP 课件和其他视频资源等。

网上辅导主要是专题讲座、重点、难点辅导,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方便学生和老师交流,及时给学生提供学习帮助。

相关网址:中央电大在线:湖南电大在线:4、VBI:利用VBI技术,使没有上网条件的地方电大可接收大量不断更新的电大教育教学信息并能随时下载信息。

VBI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信息、课程辅导、自测练习、期末复习。

5、电话答疑:省校和分校及教学点的老师和学员之间要保证电话畅通,设立专门的教学热线电话,定时答疑和反馈教学信息。

湖南电大文法部电话:28217036、电视直播教学: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每学期都将组织一定课程的电视直播教学,主要内容有教学信息、学习辅导、疑难问题解答、期末复习辅导以及法学动态专题讲座。

试点电大应及时组织学员收看。

7、网上讨论:各分校和教学点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中央电大、省电大组织的实时BBS,集中讨论课程学习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交流学习经验与体会。

学员在平时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可以在省电大教学平台的互动社区中提出,以便师生共同交流讨论。

对本专业的一些主干课程,各分校每学期应组织适当的实时BBS讨论。

8、电子信箱:中央电大、省电大和地方电大的教师都设立了专门电子信箱,收集学生提出的问题,适时答疑,布置、抽查、批改学生作业。

在每一门课程的实施方案中都公布了责任教师的邮箱地址,学生也可以通过发邮件的形式与老师交流。

七、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一)教学计划:由专业责任教师组织有关专家依据中央电大的教学计划,结合我省法学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学习需要,论证、制定符合我省的教学计划。

(二)教材版本:中央电大的统设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指定教材,统服课程由省电大的课程责任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的学习需要指定教材。

(三)教学实施方案:省电大文法教学部根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的教学实施方案。

各分校及教学点根据中央电大和省校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每一门课程由课程责任教师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教材、教学大纲和具体课程的教学要求,结合我省学生的实际情况讨论制定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主要是为了满足学员个别化自主学习的需要,指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教学设计方案:由课程辅导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结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种教学资源整合后,根据各教学班的具体情况而设计的教学实施方案。

(五)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1、面授辅导:由各教学点聘请专业教师进行面授,包括学习方法的辅导、重点难点的辅导、学习小组活动的开展、组织案例讨论等。

辅导方式及时间由各教学点自行确定。

2、网上教学:包括网上的文本辅导以及各种音像资源的教学、实时与非实时的讨论。

网上的文本辅导有“八项”,每门课程配有IP、或CAI课件或直播课堂,另外省校与分校针对各门课程的疑难问题进行实时辅导,如BBS答疑、期末复习指导,具体时间会在网上公布,各分校应认真组织学生观看和参加讨论。

课程责任教师还通过邮箱和公开讨论区答疑。

各课程责任教师邮箱地址都发布在每门课程的实施方案中,学生随时可通过邮件与老师沟通。

3、学员自主学习:根据学员的地区分布情况以及学员的素质水平合理组合学生小组,一组或多组共同开展活动。

各分校及教学点管理教师、面授辅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小组讨论活动的指导,提高小组讨论活动的水平。

每位学员必须加入学习小组,每次活动必须有明确的主题,每次小组讨论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每次活动结束都必须写出学习总结报告。

学生参加小组讨论活动的情况作为形成性考核的内容,计入形成性考核的成绩。

学习小组的活动分常规活动和自由参加的活动。

常规活动学生必须参加,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期均应开展2-3次小组讨论。

学习小组成员随时可自由交流学习情况、讨论学习问题、进行互帮互学等活动。

4、教学教研活动:每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省法学专业的教学教研活动,可以是集中的,也可以是网上研讨。

如:课程导学模式、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法律实践的实施、学习小组活动的开展等。

5、师资培训:所有从事开放教育的专业老师都必须经过培训,省电大也会不定期对专业教师进行培训。

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培训、实践教学培训等。

6、实践教学:开放教育的学员必须参加社会实践,实践环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课程实践环节;二是集中实践环节。

不得免修。

课程实践应在课程开出当期完成,具体要求以课程实施方案为准。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法律实践和毕业论文,各试点分校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实践的形式,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专业实习等形式。

中央电大统一制定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省电大制定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各试点分校根据细则组织实施。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者不得毕业。

集中实践环节要求参见《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八、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一)教学机构分级辅导分级教学:课程主讲教师,由合作高校和中央电大教师担任。

课程主持教师,由中央电大教师担任。

课程责任教师,由省校的专、兼职教师担任。

分校及教学点配备专业管理教师,聘请课程辅导教师。

分级辅导:在课程主讲老师和中央电大主持教学的教学和辅导的基础上,省电大教师各课程责任教师将定期进行集中辅导、答疑,并定期收集分校及教学点师生的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整理,反馈给中央电大主持教师。

各分校课程辅导教师负责面授辅导,个别辅导及答疑,并及时将学生学习情况反馈给省校课程责任教师。

(二)教师的配备及职责1、省电大按中央电大要求配备法学专业责任教师及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全省法学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法学专业责任教师由省校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课程责任教师由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兼职教师担任。

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应具有长期从事本专业教学的工作经历和较为丰富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具备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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