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测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学习风气,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先以德、智、体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70%、1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按班级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再按同一专业年级排定名次,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测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表)第三章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部门在活动举办后一周内把活动参与者签到名单复印件(格式参照《签到名单统计表》)交到学习部。
第八条第十八周前,请各部长参照《部门活动加分统计表》将所有活动的加减分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机构+部门名称为文件名发至学习部邮箱(hgxuexibu@)。
(具体加分多少、加分类别,请参照《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关章节。
)第九条下学期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组织班长召开会议,说明综合测评主要事宜并把综合测评加、扣分材料放在化工学院网页及学习部Q群共享中。
第十条每位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加减分材料认真汇总本人的加减分情况(汇总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相应加减分、加减分栏目、备注即参加者或获奖者,如获奖需注明获奖等级),对本人在上一学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进行自评,汇总后交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第十一条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学习委员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查、核对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进行班评。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综合素质测评是一种全面评价个体综合素质的方法,通过对个体的知识、能力、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全面了解个体的综合素质水平。
本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实施过程,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二、测评目标本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目标是:1. 评估个体在知识、能力、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2. 为学校、家庭和社会提供个体综合素质发展的参考依据;3. 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三、测评内容本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习成绩:评估个体在学科知识方面的掌握程度,包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学习方法的运用等。
2. 学科能力:评估个体在学科应用能力方面的表现,包括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等。
3. 综合能力:评估个体在跨学科能力方面的发展,包括信息素养、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
4. 态度与价值观:评估个体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态度和价值观,包括责任感、自律性、团队合作精神等。
四、测评方法本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笔试:通过书面测试的方式,评估个体在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水平。
2. 实践任务:通过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任务,评估个体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项目评估:通过个体参与项目的表现,评估个体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4. 综合评价: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参与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评估个体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测评结果与应用1. 测评结果将以报告形式呈现,包括个体在各个方面的得分情况、综合素质水平评价等内容。
2. 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参考依据,为学校制定个性化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3. 测评结果还将为家庭和社会提供个体综合素质水平的参考,为个体的职业发展和未来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六、保密与公正1. 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保证个体信息的保密性,不泄露个体的个人信息。
安徽建筑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系(院)审核认可的符合该年级专业特色的其他加分项目
减分项目
违法违纪(10)
公安机关处分
学校处分:留校察看减8分,记过减6分,严重警告(含警告)减4分
活动考勤(8)
根据考勤记录酌情扣减
宿舍检查(7)
对文明宿舍创建不理的学生酌情扣减
其他项目(5)
学院审核认可的其他减分项目
省(市)学术科技竞赛获等级奖
校级学术科技竞赛获等级奖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每次1分,满分4分
创新创业(5)
参与市级以上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参与校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参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科研论文(5)
国家级刊物
省级期刊
省级报刊以下及校报
发明创造(10)
获国家级发明专利
实践技能(5)
英语六级
英语四级
学院审核认可的社会技能证书,每项2分,满分4分课外活动(Biblioteka )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获等级奖
参加省(市)级文体比赛获等级奖
参加市级以上文体正式比赛或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获等级奖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每次0.5分满分4分
加分项目
榜样示范(10)
国家表彰或国家级媒体报导
省(市)级表彰或省(市)媒体报导
学校表彰或校级媒体报导
科技竞赛(10)
全国或国际学术科技竞赛获等级奖
团结协作,关爱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学习态度(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认真,积极参加教学活动
学业成绩(70)
学期学分平均绩点折算成百分制以后乘以70%
社会工作(2)
担任学生干部,能正常履职,较好地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志愿服务(7)
志愿服务活动获国家级表彰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为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并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奖学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类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要求将在细则中详细说明。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奖学金:评定学术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绩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态度、学术潜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2)科研奖学金:评定科研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科研经验等。
综合考虑学生对科研的投入程度、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社会服务奖学金:评定社会服务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
综合考虑学生参预服务的时长、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创新创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创业能力、创新思维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创新程度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奖学金申请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科研或者社会服务经历等。
(2)初审阶段: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终审阶段: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参加终审环节,终审主要包括面试、论文答辩、项目展示等形式,由专家评委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学生综合测评分(简称综合分)=德育测评得分+智育测评得分+体育测评得分+综合素质测评得分。
德育测评学期德育测评得分=班级等级得分+班级学生民主互评得分学期班级等级得分折算方法如下:注:班级等级得分取两学期之和。
学年班级学生民主互评得分折算方法如下:智育测评智育测评得分=学年平均绩点×12注:学年平均绩点以第一学期开学初学院教务秘书提供为准(教务原创系统导出)。
体育测评体育测评得分=早锻炼得分+ 体育课成绩得分,若学期早锻炼得分为零,则学期体育课成绩得分为零。
学期体育课成绩得分折算方法如下:综合素质测评一、课外科技注:①团队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成员分别计相应分值的100%、80%、60%,其他成员计相应分值的50%。
②一学年内,同一作品在同一赛事的不同级别中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大学生多媒体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
一学期内,同一级别同一赛事多次举办,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学院ACM程序设计竞赛月赛。
③竞赛环节中涉及课题立项,结题加分与获奖加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校“运河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④申请鼓励奖加分的需经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如全国高数竞赛优胜奖,ACM程序设计竞赛参赛奖不加分。
⑤A类、B类刊物参照学校人事处认定的期刊名录,一般刊物指有正式刊号的刊物。
文章加分以正式录用录用函为准。
⑥软件著作加分以登记证书为准,专利加分以授权书为准,专著加分以出版合同为准。
⑦以下竞赛加分下调一个级别:全国数学竞赛、浙江省高数竞赛、浙江省物理创新竞赛、全国英语竞赛。
ACM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预选赛加分按国家级竞赛计。
二、文体竞赛三、水平考试注:①考级考证加分参照第一次通过时成绩,时间认定参照成绩发布日,通过后再次考试不再加分。
②经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后,同一考级考证中不同类别科目考试通过可以累计加分,如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软件考试。
综测评分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类测评基础材料由学生小班和学生本人负责提供,内容应真实、具体。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测评步骤1.综合测评工作程序依次为:学生本人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班主任审核、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
2.测评采用“加减分评分法”与“加权求和评分法”相结合,学生自评申报和学生民主选出考评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学生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和小班学生代表共计7—9人组成(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检委员必须参加)。
3.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学习委员负责收集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每学年公布成绩为准。
4.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班主任作为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需全程参与并对测评结果负全责。
测评结束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将测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接受同学的质疑并予以答复。
学生如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诉。
第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附加分五部分构成,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
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考评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品行修养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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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备注说明
1 校学生团总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
8
分
1、分为班级与社
2 院学生团总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
团两类,同类不累 加,取最高一项。
主席、校学生会部长
2、不同类别的,
7分
3 院学生团总支副书记、院副主席、学生会部长、
校团助、班级团支书、班长、辅导员助理、学生
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副部长 6分
(2)体育测评分公式:体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有 体育课的体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体育课成绩分,没有体育课的体育测 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2、奖励标准: A.文体测评分奖励标准
级别 名次
分数
备注
校
一等奖 4
获奖加分:所有名次以奖状为证,
校
二等奖 3
活动加分:有参加大型晚会表演的
校
三等奖 2
扣分标准
备注
逃课 -1/次 迟到 -1/3次
重要的场合无理由、没请假私自未到 场 -1/次
自律会屡教不改视情节严重扣分
(2)活动获奖奖励分
级别 名次
分数
校
一等奖 2
校
二等奖 1.5
校
三等奖 1
校
优秀奖 0.5
院
一等奖 1.5
备注
获奖加分:所有名次以奖状为证。 活动加分:有参加除文体外的活动 每次加0.5,加满三分上限。 (1.其中文艺类“校舞蹈大赛”归 入德育类加分项目,德育分加2 分。
福建农林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 2015年9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学 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的基 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表彰、资助和推荐 就业的基本依据; 2、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5月 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 3、学生在休学年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 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经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在 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的全面考核,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 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 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 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 +文体测评分×10% (一)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 荣誉表彰、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 1、德育测评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2、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 3、奖励标准 (1)担任社会工作奖励分(奖励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目的篮球联赛、南京啦啦操比、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工 作。 2、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步骤:
对学生的素质测评以平时记录和学年总结考核综合测算完成。 第一、建立学生记实登记表,记载学生平时表现和奖惩的情况; 第二、学生实事求是地自我申报奖惩项目及其分值; 第三、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 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各专业年级的学生测评工作 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测评工作由分管 辅导员指导把关。 四、工作要求: 1、各专业年级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实事求是综合评定; 2、各专业年级测评结果须与学生本人见面,并公示三天,测评结果 应将原件及电子版本材料上交学院党委备案; 3、综合素质测评表在规定时间内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本细则系在《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的基础 上,针对我院实际制定的。未尽事项或与《规定》有矛盾之处,以 《规定》为准。
校
优秀奖 1
每次加1,加满3分上限。 1)文艺类:参加文艺类竞赛
的,院级的每次加1分,校级的每次
院
一等奖 3
院
二等奖 2
加2分,加满5分为上限。(其中舞 蹈大赛归入德育类加分项目,德育 分加2分。)
院
三等奖 1
2)体育类:运动会项目具体加
院
优秀奖
0.5
分情况参照体育部公布标准。其他
体育类项目(如:非纳入运动会项
院
二等奖 1
2.其中体育类运动会参赛项目归
院
三等奖
0.5
入德育类加分项目,具体以体育部
公布的加分文件为准。其中参加方
院
优秀奖 0.5 阵者德育分加5分,参赛运动员德
育分加2分。)
(3)个人荣誉称号:(注:以公示名单和奖状为准,没有奖状, 以公示名单为准。)
级别
加分数
举例
备注
市
5
市级荣誉
校
4
校标兵类荣誉
4 院学生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助理、院团总支书
记助理、学生党支部委员、社团会长
4分
5 班级班委
3分
6 部门干事、宿舍舍长
2分
7 国旗手
2分
8 社团内其它职务
2分
9 集体活动,主题班会、社区活动、大型文体活动
等中积极参与或表现突出者
2分
注:自律会副部长加5分
取较低分数那一类 的一半然后进行相 加。例如一人既担 任班长又担任干 事,则得到的分数 为7分(6+2/2)。 3、此项奖励总分 不超过10分。 4、辅导员助理属 班级一类。
3
校优秀共青团
员、
校优秀共青团干 校
部
校三好优秀学生
干部
2
校社会工作先进
校
个人
校文艺先进个人
院
1
院优秀学生干部
(4)集体荣誉称号:
级别
加分
举例
备注
校
2 校文明宿舍、校优秀自
习室、
其中“校团立项十佳团
校优秀共青团支部等
支部”加3分
校团立项百优团支部
院
1 院文明宿舍、院优秀共 零挂科班级加1分,零
青团支部
补考班级加2分
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荣誉称号或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 励。
(二)智育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学习课程成绩的测评,其内容包括 学习成绩、专业劳动和生产实习(不包括体育课)等。
1、智育测评公式:智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 成绩分=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其 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2、课程成绩按实际分数计。补考成绩及格的按60分计,补考后仍不 及格的,按补考后的成绩计,缓考的按缓考实际分数计; 3、补考课程,扣去该课程相应学分; 3、智育测评奖励分标准: (1)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荣誉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 等奖加2分;省级荣誉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2)发表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6分,第二作者加2分;学术刊 物(CN)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3)CET-6,大二学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1分,大三通过则加0.5 分。 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加分。 (三)文体测评包括文艺测评和体育测评,文体测评主要评价学生 在文艺、体育方面的表现。 1、文体测评的公式:文体测评分=文艺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 ×50%; (1)文艺测评分公式:文艺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文 艺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