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
房屋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员培训教材

房屋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员培训教材(内部使用请勿外传)收集整理:涂文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勘察设计研究院2011年3月目录第一章培训安排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摘录第三章规范用词说明第四章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控制第五章野外记录的基本要求第六章岩石和土的形成第七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第一节岩土的定名与分类第二节岩土的野外鉴定与描述第三节钻探与取样第四节原位测试第五节地下水第六节记录格式第一章培训安排1、培训目的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质量,提高记录员的水平和质量意识,统一记录要求,对本单位、外协单位记录员进行野外钻探记录培训。
2、培训目标(1)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要求;(2)熟悉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本单位对记录的管理要求;(3)掌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4)掌握岩土的分类、描述的实际操作技能。
2、培训时间共2天,其中1天半集中授课,半天实际鉴别。
3、培训方式(1)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部分以讲解为主,课堂提问为辅;(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部分以提示、提问方式为主,通过讨论识别影响安全和环境的因素并了解一般的控制措施;(3)土样鉴别采用先理论后实践的方式,实践采用先自我鉴别,再与室内试验相对照的方式。
4、培训有效性评价方式以技能考核为主,内容为土样鉴别。
5、考核及格准则(1)总分100分,70以上(含)为及格;(2)土样鉴别的技能考核以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允许一级误差,完全正确此项为满分,误差一级得分为满分的80%;1/30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摘录岩土工程勘察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有两部分,相关的条文摘录如下。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115令号2003年2月1日实施)第三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岩土工程师培训课程

岩土工程师培训课程
一、基础知识
岩土工程师需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包括岩石力学、土力学、地质工程、水文地质等。
这些知识是进行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和监
测的基础。
二、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师需要了解工程勘察的方法和技术,包括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地下水观测等。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工程师了解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依据。
三、设计原理
岩土工程师需要了解各种岩土工程设计原理,包括地基承载力设计、边坡稳定性分析、地下水控制等。
这些原理可以帮助工程师
选择合适的工程方案,确保工程安全。
四、施工管理
岩土工程师需要了解施工管理的相关知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监督等。
这些知识可以帮助工程师制定合
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达到质量要求。
五、监测与评估
岩土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工程安全和稳定。
岩土工程师需要了解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监测点的布置、监测数据的分析等。
这些知识可以帮助工程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安全。
六、案例分析
岩土工程师需要了解一些典型的岩土工程案例,通过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
七、新技术与新材料
岩土工程领域不断有新的技术和材料出现,岩土工程师需要了解这些新知识和新方法,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以上是岩土工程师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岩土工程师可以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工程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题培训课件

工程建筑与岩土体之间处于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矛盾 中。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促使矛盾的转化和解决,是岩土工 程的基本任务。
在土木工程中,各种建筑物以岩土体作为建筑材料、工程 结构或建筑环境,岩土工程的地位相当重要。而且,随着工程 规模愈来愈大,岩土工程问题愈益突出和复杂,给岩土工程师 提出了各种新的、前所未有的研究课题。就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而言,目前世界上高层建筑物有120层、高达400多米,更有 560余米高的电视塔;我国也已建成了81层、高380多米的高层 建 筑物。显然,一般天然土体材料是难以满足其荷载要求的, 为此需采用桩基础或对地基土进行处理,这就要研究桩身的尺 寸、材料强度以及桩基持力层的选择和承载力等问题。此外, 施工时深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问题也很重要。岩土工程在此类 工程的总造价和总工期中占1/ 3左右。
岩土工程是以求解岩体与土体工程问题,包括地 基与基础、边坡和地下工程等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 象。它涉及到岩体与土体的利用、整治和改造,包括岩 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四个方面。
这一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的技术体制,在房屋、 道路、航运、能源、矿山和国防等建设工程中占有重要 的地位,在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周 期以及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起 到了重要作用。
三、我国岩土工程勘察的现状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地质、城 建、水利、电力、冶金、机械、铁道 、国防等部门,按原 苏 联的模式,相继设立勘察、设计机构,开展了大规模的工 程 地质勘察研究工作,为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了大量 的 地质资料,使得一大批重要工程得以顺利施工和正常运行。 但是,由于工程地质勘察体制的局限,其明显的弊病和缺陷, 一是侧重于定性分析,定量评价不够;二是侧重于“宏观” 研究,结合工程具体较差,在建筑结构、基础方案和地基处 理措施等方面,往往缺乏权威性意见和建议。这反映了勘察 与设计、施工 在一定程度上是脱节的,影响了勘察工作社 会 地位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它尤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 的需要。ຫໍສະໝຸດ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和特点
2024年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勘察钻探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岩土工程勘察钻探项目,包括地质钻探、土壤钻探、岩石钻探等。
在进行勘察钻探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勘察钻探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条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申请相关证书、执照并按规定落实各项手续。
第五条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工作必须做好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减少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章勘察钻探区域准备第六条在进行勘察钻探前,必须进行勘察钻探区域的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1. 明确钻探的位置和深度,并进行标志和测量。
2. 必须针对钻探地点的地质情况和勘察需要,制定好合理的勘察钻探工艺和方案。
3. 安排好钻探设备和工具的摆放位置,确保操作空间和操作安全。
4. 对周围环境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第三章勘察钻探设备操作第七条在进行勘察钻探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钻探设备必须经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操作。
3. 在进行勘察钻探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各项安全装置,如紧急停机按钮、安全防护罩等。
4. 在进行勘察钻探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设备的稳定运行,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检修。
第八条在进行勘察钻探操作时,必须保持操作区域的整洁和清晰,如有需要,要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勘察钻探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第九条在进行勘察钻探作业时,必须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具体要求:1.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房屋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员培训教材

房屋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员培训教材(内部使用请勿外传)收集整理:涂文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勘察设计研究院2011年3月目录第一章培训安排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摘录第三章规范用词说明第四章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控制第五章野外记录的基本要求第六章岩石和土的形成第七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第一节岩土的定名与分类第二节岩土的野外鉴定与描述第三节钻探与取样第四节原位测试第五节地下水第六节记录格式第一章培训安排1、培训目的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质量,提高记录员的水平和质量意识,统一记录要求,对本单位、外协单位记录员进行野外钻探记录培训。
2、培训目标(1)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要求;(2)熟悉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本单位对记录的管理要求;(3)掌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4)掌握岩土的分类、描述的实际操作技能。
2、培训时间共2天,其中1天半集中授课,半天实际鉴别。
3、培训方式(1)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部分以讲解为主,课堂提问为辅;(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部分以提示、提问方式为主,通过讨论识别影响安全和环境的因素并了解一般的控制措施;(3)土样鉴别采用先理论后实践的方式,实践采用先自我鉴别,再与室内试验相对照的方式。
4、培训有效性评价方式以技能考核为主,内容为土样鉴别。
5、考核及格准则(1)总分100分,70以上(含)为及格;(2)土样鉴别的技能考核以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允许一级误差,完全正确此项为满分,误差一级得分为满分的80%;1/30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摘录岩土工程勘察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有两部分,相关的条文摘录如下。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115令号2003年2月1日实施)第三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宁夏海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0月目录第一章培训安排第二章野外钻探流程第三章野外记录的基本要求第四章岩石和土的形成第五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第一节岩土的定名与分类第二节岩土的野外鉴定与描述第三节钻探与取样第四节原位测试第五节地下水第六节记录格式第一章培训安排1、培训目的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质量和人员安全,提高记录员的水平和安全意识,统一记录要求,对本单位记录员进行野外钻探培训。
2、培训目标(1)熟悉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单位对记录的管理要求;(2)掌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3)掌握岩土的分类、描述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二章野外钻探流程1、放点按照平面图布置,使用RTK或者全站仪放点,把塑料袋或者竹签放在对应的点位,进行标示,标明孔号,孔深,钻孔性质,如取土孔,标贯孔等。
2、进场进场前确认场地道路的通畅,进场后,确认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是否有高压线,地下管道,天然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光缆,高空坠物等。
3、钻探如有以上安全隐患,需要移孔,移孔后在原始记录标明移孔方向和距离,用水准仪测量标高的变化方可开孔。
开孔前必须带安全帽。
开孔后,初见水位之前尽量干钻,测量水位深度,水位之后可以用泥浆护壁钻进。
按照平面图要求,取样,标贯,动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确保孔深达到设计要求。
钻探结束后,泥浆坑进行回填,孔口封闭,第二天进行水位测量。
第三章野外钻探记录的基本要求1、记录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满足规程、规范和相关的管理要求。
2、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并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或损毁。
3、记录应采用黑色铅笔,硬度一般应采用H、HB、B。
4、记录不得涂改;必要时可以更正,更正应采用划改法,划改后应能识别原有内容和更正后内容;更正一般由记录员进行,其他人员更正时或更正后应与记录员进行确认,防止发生错误。
岩土工程勘察培训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要点及基本知识

岩⼟⼯程勘察培训内容--岩⼟⼯程勘察⼯作要点及基本知识岩⼟⼯程勘察培训内容岩⼟⼯程勘察⼯作要点及基本知识第⼀章岩⼟⼯程勘察⼯作要点 (1)⼀、勘察⼯作流程 (1)⼆、勘察⼯作前期的策划和纲要编写 (1)1、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 (1)2、勘察纲要的编写 (1)三、野外技术质量控制 (2)1、对野外技术⼈员的要求 (2)2、取样的要求 (3)3、钻孔原位测试记录 (4)4、地下⽔位的观测记录 (5)5、钻探的记录 (6)四、填写送样单注意事项 (7)五、勘察报告编制 (8)1、报告的编制程序 (8)2、报告论述的主要内容 (9)3、努⼒提⾼报告的编写能⼒ (11)第⼆章岩⼟⼯程勘察基本知识 (13)⼀、岩⽯分类和鉴定 (13)⼆、⼟的分类和鉴定 (18)第⼀章岩⼟⼯程勘察⼯作要点⼀、勘察⼯作流程1、按公司项⽬分级管理办法对项⽬进⾏分级并申报;2、外来⽂件审批;3、产品要求评审;4、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5、编写勘察纲要逐级审批(有特点的项⽬编写项⽬创优计划);6、进⾏野外施⼯作业(针对难点和关键点积极开展QC活动);7、填写送样单,所取样品进⾏室内试验;8、资料汇总,并进⾏勘察报告的编写、逐级审批及出版装订;9、将勘察报告交付甲⽅,并将报告及原始记录等进⾏归档;10、参与项⽬验槽等后续服务,进⾏顾客满意度调查,总结项⽬经验,并注意收集该项⽬的竣⼯验收资料、照⽚等,积极进⾏项⽬评优的申报⼯作。
⼆、勘察⼯作前期的策划和纲要编写1、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勘察⼯作前期必须进⾏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按公司项⽬分级管理办法对项⽬分级申报后,按审批结果选定项⽬部成员,然后进⾏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
策划活动必须根据项⽬所处位置的⼤概地质条件和项⽬本⾝的特点,进⾏多⽅⾯的策划,确保技术质量满⾜相关规范及委托任务书的要求,⼯期满⾜业主要求,特殊项⽬针对项⽬本⾝特点进⾏关键点的策划,有针对性的解决项⽬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策划活动是将来顺利圆满完成项⽬的前提保证,必须及时、真实、有效地进⾏策划活动。
地质勘探培训计划

地质勘探培训计划地质勘探是一项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极高的工作,为了提高地质勘探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1、使学员掌握地质勘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地层学等基础知识。
2、提升学员的野外实地勘探技能,如地质剖面测量、样品采集、地质填图等。
3、培养学员运用先进仪器设备进行地质勘探的能力,如地质雷达、GPS 定位仪、全站仪等。
4、增强学员对地质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解读地质资料并撰写地质报告。
二、培训对象从事或即将从事地质勘探工作的人员,包括新入职员工、在职员工以及有意愿提升地质勘探技能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1、地质基础知识(1)地质学概论:地球的结构、地质作用、地质年代等。
(2)矿物学:常见矿物的特征、鉴定方法。
(3)岩石学:三大类岩石的分类、特征及成因。
(4)地层学:地层的划分与对比方法。
2、野外实地勘探技能(1)地质剖面测量:测量方法、数据记录与处理。
(2)样品采集:采集方法、样品标记与保存。
(3)地质填图:填图方法、规范与技巧。
3、仪器设备使用(1)地质雷达:原理、操作方法与数据解读。
(2)GPS 定位仪:定位与导航功能的使用。
(3)全站仪:测量与绘图功能的应用。
4、地质数据处理与分析(1)地质数据的整理与录入。
(2)运用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如 MapGIS、Surfer 等。
(3)地质报告的撰写规范与要点。
四、培训方式1、理论授课邀请资深地质专家和学者进行课堂讲授,通过 PPT、视频等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使学员系统地掌握地质勘探的理论知识。
2、实践操作在野外实习基地和实验室进行实地操作培训,让学员亲自动手进行地质剖面测量、样品采集、仪器设备使用等实践活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地质勘探项目案例,组织学员进行分析讨论,学习成功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4、小组讨论将学员分成小组,针对特定的地质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培养学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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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培训宁夏海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0月目录第一章培训安排第二章野外钻探流程第三章野外记录的基本要求第四章岩石和土的形成第五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第一节岩土的定名与分类第二节岩土的野外鉴定与描述第三节钻探与取样第四节原位测试第五节地下水第六节记录格式第一章培训安排1、培训目的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质量和人员安全,提高记录员的水平和安全意识,统一记录要求,对本单位记录员进行野外钻探培训。
2、培训目标(1)熟悉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单位对记录的管理要求;(2)掌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对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3)掌握岩土的分类、描述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二章野外钻探流程1、放点按照平面图布置,使用RTK或者全站仪放点,把塑料袋或者竹签放在对应的点位,进行标示,标明孔号,孔深,钻孔性质,如取土孔,标贯孔等。
2、进场进场前确认场地道路的通畅,进场后,确认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是否有高压线,地下管道,天然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光缆,高空坠物等。
3、钻探如有以上安全隐患,需要移孔,移孔后在原始记录标明移孔方向和距离,用水准仪测量标高的变化方可开孔。
开孔前必须带安全帽。
开孔后,初见水位之前尽量干钻,测量水位深度,水位之后可以用泥浆护壁钻进。
按照平面图要求,取样,标贯,动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确保孔深达到设计要求。
钻探结束后,泥浆坑进行回填,孔口封闭,第二天进行水位测量。
第三章野外钻探记录的基本要求1、记录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满足规程、规范和相关的管理要求。
2、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并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或损毁。
3、记录应采用黑色铅笔,硬度一般应采用H、HB、B。
4、记录不得涂改;必要时可以更正,更正应采用划改法,划改后应能识别原有内容和更正后内容;更正一般由记录员进行,其他人员更正时或更正后应与记录员进行确认,防止发生错误。
5、每份记录首页(扉页)均应标识工程名称、孔号、终孔深度、地下水位,每页记录均应标识孔号。
6、记录员、机长均应在记录上签名。
7、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对记录进行检查,合格后应在首页(扉页)上签名。
8、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在提交成果后、规定期限内将记录随其他工程资料一并存档保存。
第四章岩石和土的形成第一节岩石1、岩石成因分类岩石按成因可分为:岩浆岩(火成岩)、沉积岩(水成岩)、变质岩三大类。
2、岩石的形成过程和主要识别特征岩浆岩:岩浆在向地表上升过程中,由于热量散失逐渐经过分异等作用冷凝而成。
沉积岩:由岩石、矿物在内外力的作用下破碎成碎屑(xie)物质后,再经水流、风吹和冰川等的搬运、堆积在大陆低洼地带或海洋,再经胶结、压密等成岩作用而成。
按成因又可细分为碎屑沉积、化学沉积、生物沉积。
主要识别特征为具有层理。
几种典型沉积岩的鉴定:(1)页岩:泥质、具薄层理(2)泥岩:泥质、不具薄层理(3)石灰岩、泥灰岩、白云岩:滴稀盐酸起泡变质岩:岩浆岩或沉积岩在高温、高压或其他因素作用下,经变质而成。
主要识别特征为具有片麻状、片状或片理。
第二节土1、土的形成过程由岩石、矿物在内外力的作用下破碎成碎屑(xie)物质后,再经水流、风吹和冰川等的搬运、堆积在大陆低洼地带或海洋,未经胶结、压密而形成的第四纪松散沉积物。
2、第四纪沉积物的主要成因残积、坡积、洪积、冲积、淤积、风积。
3、第四纪沉积物的基本特征(1)以陆地沉积为主,出露地表以陆相为主,一般未经成岩作用;(2)具有松散性;(3)具有多变性,沉积环境复杂,沉积层性质、结构和厚度迅速变化,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变化迅速;(4)具有移动性,沉积时间短,未胶结成岩,受各种营力影响,随时有被搬运、堆积的可能,难以找出原始产状;(5)常构成各种堆积地貌形态,并在各种地质单元中呈现出有规律的变化。
第五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钻探记录的技术要求第一节岩土的定名与分类一、岩石的分类1、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应鉴定岩石的地质名称和风化程度,并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
2、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应分别按表7.1 ~ 表7.3执行。
表7.1 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坚硬程度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极软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f r>6060≥f r>3030≥f r>1515≥f r>5f r≤5 表7.2 岩体完整程度分类完整程度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极破碎完整性指数>0.750.75~0.550.55~0.350.35~0.15<0.15 表7.3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坚硬程度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极破碎坚硬岩ⅠⅡⅢⅣV较硬岩ⅡⅢⅣⅣV较软岩ⅢⅣⅣV V软岩ⅣⅣV V V极软岩V V V V V二、土的定名与分类1、晚更新世Q3及其以前沉积的土,应定为老沉积土;第四纪全新世中近期沉积的土,应定为新近沉积土。
根据地质成因,可划分为残积土、坡积土、洪积土、冲积土、淤积土、冰积土和风积土等。
土根据有机质含量分类,应按表7.17执行。
2、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并按表7.4进一步分类。
表7.4 碎石土分类土的名称颗粒形状颗粒级配漂石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块石棱角形为主卵石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碎石棱角形为主圆砾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角砾棱角形为主注:定名时,应根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3、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应定名为砂土,并按表7.5进一步分类。
表7.5 砂土分类土的名称颗粒级配砾砂粗砂中砂细砂粉砂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占总质量25~50%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85%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注:定名时应根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4、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且塑性指数I P 等于或小于10的土,应定名为粉土。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以下简称北京规范)细分为:砂质粉土:3< I P ≤7 粘质粉土:3< I P ≤75、塑性指数大于10的土应定名为粘性土。
粘性土应根据塑性指数分为粉质粘土和粘土。
塑性指数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17的土,应定名为粉质粘土;规范细分为:粉质黏土 10< I P ≤ 14 重粉质黏土 14< I P ≤ 17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应定名为粘土。
注:塑性指数应由相应于76克圆锥仪沉入土中深度为10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而得。
6、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土的综合定名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2)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3)对混合土,应冠以主要含有的土类定名;(4)对同一土层中相间呈韵律沉积,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为“互层”;厚度比为1/10~1/3时,宜定为“夹层”;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多次出现时,宜定为“夹薄层”;(5)当土层厚度大于0.5m时,宜单独分层。
第二节岩土的野外鉴定与描述1、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
对沉积岩应着重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RQD=75~90)、较差的(RQD=50~75)、差的(RQD=25~50)和极差的(RQD<25)。
2、岩体的描述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程度、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2)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3)岩层厚度分类应按表7.6执行。
表7.6 岩层厚度分类层厚分类单层厚度h (m)巨厚层厚层中厚层薄层h>1.01.0≥h>0.50.5≥h>0.1h≤0.13、对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V级和V级的岩体,鉴定和描述除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3.2.5条~第3.2.7条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软岩和极软岩,应注意是否具有可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2)对极破碎岩体,应说明破碎的原因,如断层,全风化等;(3)开挖后是否有进一步风化的特性。
4、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
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1)碎石土应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2)砂土应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3)粉土应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4)粘性土应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5)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尚需描述臭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6)对具有夹层、互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厚度和层理特征。
5、碎石土的密实度可根据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按表7.7或表7.8确定,表中的N63.5和N120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录B修正。
定性描述可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录A表A.0.6的规定执行。
表7.7 碎石土密实度分类密实度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N63.5N63.5 ≤ 5 松散5 <N63.5 ≤ 10 稍密10 <N63.5 ≤ 20 中密N63.5 > 20 密实注: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等于或小于50mm,且最大粒径小于100mm的碎石土。
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碎石土,可用超重型动力触探或用野外观察鉴别。
表7.8 碎石土密实度分类超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N120密实度N120 ≤ 3 松散3 <N120 ≤ 6 稍密6 <N120 ≤ 11 中密11 <N120 ≤ 14 密实N120 > 14 很密6、砂土的密实度应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实测值N划分为密实、中密、稍密和松散,并应符合表7.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