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分类统计表
伤亡事故分类统计表

伤亡事故分类统计表工程名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
电话本年度安全事故情况
月份死亡
(人)
受伤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类型
一般事故(起)较大事故(起) 重大事故(起)特别重大事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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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备注: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人数,也属于中毒的范围。
伤亡事故统计分类(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伤亡事故统计分类(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伤亡事故统计分类(标准版)一、伤亡事故划分原则伤亡事故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确定的,而不是依据施害物来确定的。
例如:1979年9月7日,浙江温州某厂发生一起液氯钢瓶容器爆炸特大伤亡事故,炸毁厂房建筑物417平方米,10吨液氯扩散,波及7.35公里,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住院、400多人门诊治疗,临时疏散居民8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影响100多个企业生产。
这是建国以来发生最惨重的一起液氯钢瓶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发生的致因是在充装液氯时没有洗罐,罐内残留杂质引起化学反应,造成钢瓶爆炸。
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是钢瓶容器爆炸,直接引起死亡或中毒的施害物是液氯,所以这起事故类别为“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而不认定为“中毒窒息”事故。
二、生产中职工受伤害方式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劳字1-2表),职工受伤害方式分为以下19种: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倒、砸伤等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2、提升和车辆伤害:指本企业内机动车辆和提升运输设备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挤、压、撞以及倾覆事故及车辆行驶中上、下车和提升运输中的伤害等;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机械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等人身伤害事故。
如机械零部件、工件飞出伤人,切屑伤人,人的肌体或身体被旋转机械卷入,脸、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等;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伤害事故。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国家标准UDC658.382GB6441—86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该标准中定义了伤亡事故,即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同时,标准还定义了损失工作日、暂时性失能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和永久性全失能伤害等概念。
标准将伤亡事故分为20个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标准还对伤害进行了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方面。
最后,标准将伤害程度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类,分别为轻伤、重伤、死亡、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
本文介绍了一些化学品、机械和物品以及它们可能会造成的伤害方式。
化学品方面,包括了酸、碱、氢、氨、液氧、氯气、酒精、乙炔、火药、炸药、芳香烃化合物、砷化物、硫化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含氰物、卤化物和金属化合物等。
这些化学品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刺激、灼伤、中毒等危害。
机械方面,包括了搅拌机、送料装置、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铁路工程机械、铸造机械、锻造机械、焊接机械、粉碎机械、金属切削机床和公路建筑机械等。
这些机械可能会造成机械伤害、切割伤害、挤压伤害等。
另外还有矿山机械、冲压机、印刷机械、压辊机、筛选、分离机、纺织机械、木工刨床、木工锯机、皮带传送机等。
这些机械也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各种不同的伤害。
物品方面,包括了金属件、钢丝绳、铸件、铁屑、齿轮、飞轮、螺栓、销、丝杠、光杠、绞轮、轴等。
这些物品可能会造成切割伤害、挤压伤害等。
最后,还有起重机械,包括了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游式起重机、甲板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叉车、电动葫芦、绞车、卷扬机、桅杆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等。
事故分类及责任追究一览对照表

一般事故D
一般事故C
一般事故B
一般事故A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及以上
人员死亡(人)
/
/
1
2
3-9
≥10
人员重伤(人)
/
1-2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4
5-9
10-49
≥50
直接经济损失(Ed、万元)
Ed<50
50≤Ed<150
150≤Ed<300
300≤Ed<1000
1000≤Ed<5000
Ed≥5000
1、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扣3分,每死亡1人扣10分;
2、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扣50分;
3、发生重大及特大责任事故的扣总分的全分。
3.
业务分管领导(2015版)
记大过
30%
降职
60%
撤职
90%
撤职
100%
撤职
100%
4.
管理团队其他人员(2015版)
警告、记过
20%
记大过
50%
降职
80%
降职
100%
降职
100%
5.
华润燃气控股范围内通报批评
●
●
●
●
6.
扣成员企业年度业绩合同总分
●
●
●
扣50分
扣全部分值
7.
EHS委员会专题研究处理意见
●
●
8.
扣区域管理中心年度业绩合同总分
●
●
●
扣50分
扣全部分值
注:
(一)一般事故D级由成员公司按其内部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Ed——直接经济损失,参照GB672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事故类别分类

事故类
序号 1 2 3 4 名称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国标GB6441 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这一分类方法同50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相
5
触电
6
淹溺
7
灼烫
8
火灾
9
高处坠落10坍塌事故类别分类解析
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 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 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 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 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 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 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 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41 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这一分类方法同50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相比有所改进。具体分
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 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 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 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嘴、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 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 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 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 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 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 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 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 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 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 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 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 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 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 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 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 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 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 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8)其他爆炸, 1)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2)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 发气引起的爆炸; 3)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 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4)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 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 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 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炉膛爆炸,钢水包爆炸,亚麻粉尘的爆炸,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 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 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 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 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 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 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 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 煤尘积聚的场合。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 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 8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58.382 GB6441-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 1987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 名词、术语1.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 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 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 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 事故类别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05 触电 06 淹溺07 灼烫 08 火灾09 高处坠落 010 坍塌011 冒顶片帮 012 透水013 放炮 014 火药爆炸015 瓦斯爆炸 016 锅炉爆炸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伤害3. 伤害分析3.1 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 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 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 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 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 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 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 伤害程度分类4.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015瓦斯爆炸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死亡事故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 ̄2人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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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统计表
工程名称:年份:年
统计人:
关于(姓名) 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一、企业详细名称:
二、业别:
三、事故发生日期:
四、事故类别:
五、死亡情况:死亡人
六、估计经济损失:
七、发生事故详细经过及原因
1、发生事故经过
2、发生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1、
2、
3、
间接原因:1、
2、
3、
八、应吸取的教育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九、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十、参加调查人员:
姓名:单位:职务:
单位(章)
年月日
伤亡事故基本情况卡片(一)
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伤亡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
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危险,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伤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
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
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果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
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二、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向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该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该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特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事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
1、作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象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的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的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序等;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等情况;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全面拍照、中心拍照、细目拍照、人体拍照。
3、现场绘图:建筑的平面图、剖面图;事故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的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五、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
2、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事故性质通常分三类
a、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b、非责任事故: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或在科学试验过程中因科技条件限制而造成的事故
c、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以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六、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八、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1、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算,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
2、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事故资料归档。
工伤事故档案
工程名称:x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