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劳动作文之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函

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函【篇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人社察询字(2013)号:因劳动保障监察的需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1、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全体员工职工花名册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用工备案登记表;3、已办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及年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据;4、已办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名册;5、劳动保障监察检查登记表;6、上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手册;7、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8、年度会计总帐,应付工资明细帐;9、年月份含工资表的会计原始凭证;10、年月份考勤记录表;11、你单位项目施工许可证,该项目所聘农民工花名册及该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凭据;12、你单位项目支付所聘请农民工工资的凭据,该项目与劳务分包人订立的劳务合同,与所聘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所聘农民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凭据;13、你单位收取员工押金的凭据。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邮编:劳动保障监察员:电话:签收人:职务:签收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
使用说明1、本文书适用于在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在初步掌握一定情况基础上,为进一步核实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时使用;或者是被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当时不能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形。
2、用人单位接受询问的时间,一般应限定在7日以内。
3、调查检查事项,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 五、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劳社监罚告字〔 〕第 号
• • • • • • •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4. 5. 。 罚款合计: 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 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告知书不适用当场处罚; 2.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
• 七、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劳社监听告字〔 〕第 号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罚款合计: 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知人有权要求听证。被告知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 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第三联交听证组织机 构。
• 六、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 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 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和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等情况 □ 其他: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单位接受询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调查询问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被调查询问人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人社监询字〔 〕第 号
被调查询问人: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
□ 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 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 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财务原始凭证、员工考勤表 □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花名册 □ 劳动合同文本 □ 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社会保险登记证书 □ 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登记表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 单位工资应付帐本、工资表
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之规定
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 邮编: 监察员签名: 电话: 收件人签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 其他资料: 门印章)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制作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是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的基本载体,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对外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重要手段,是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影响的法律依据。
正确、规范地运用行政法律文书,能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使行政命令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重点解说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文书。
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主要应用在调查取证上,是调查取证的重要手段,是查清案情的有效途径。
做好《询问笔录》是办案的基础,是办案质量的保障。
1、熟悉案情,拟好询问提纲熟悉案情,拟好询问提纲是调查取证做好笔录工作的第一要务。
案件的发生不外乎一是举报(包括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转送等);二是自己巡查发现。
这两类获知形式,办案人员都有时间熟悉案情,对案件的性质有起码了解和作出判断,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明确构成违法的要件,拟好询问提纲,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取证,查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
2、应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1)全面收集证据主要指:在证据的种类上既要收集证人证言又要提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还要做好现场笔录、当事人陈述等。
现场笔录的证明力强,要重视这方面的证据收集,把证据固定下来。
在证人证言的收集上,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知道案件真实情况人的证言,防止证据未穷尽,而原有证据又缺乏证明力而无法定案。
因为《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都规定在提起诉讼或复议后,行政机关不可再调查取证,导致案件的败诉。
所以证据多了无妨,证据少了则无法补救。
(2)客观、公正收集证据:所谓客观地收集证据,是指调查取证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要按照证据本来面目如实地收集证据,不能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弄虚作假、断章取义。
所谓公正地收集证据,一要遵循分别取证的规则。
面对众多的证人及行政相对人,在调取证据时,不宜采用集中询问、共同讨论,相互提示的形式,而应当分别单独进行,防止证人之间和当事人之间相互影响,降低证据的可信程度;二要遵循及时取证的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及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第二章立案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表》,于下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案件审理科。
对于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监察科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于下一个工作日报支队领导审批,并录入电脑。
第六条信访科接到劳动者的举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报支队领导审批后移交监察科调查取证。
第七条办公室对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指令书》移交案件审理科。
第八条对案件的调查检查,由支队领导或监察科长指定一名劳动保1障监察员为主办人员。
主办人员在办案中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办案人员应配合主办人员的工作。
主办人员实行一案一指定的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同时被指定为多个案件的主办人员。
第九条主办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具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处五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勤政廉洁;第十条主办人员职责:(一)负责提出对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方案;(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负责指导协调其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办案。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回复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回复
致:深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财务杨露:于2014年8月1日下午3:00左右被混凝土班组工人要求一起到开发商“潮阳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询问讨薪,结果遭到其雇黑社会毒打至重伤,现在还在住院。
因此,贵单位发文“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要求我司准备的资料,要推迟,等到财务杨露出院后才能着手处理此事,需约15天。
此时间内我公司会全力安抚工人情绪的稳定,并且在自筹资金陆续发放工人工资。
此致
敬礼!
汕头市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篇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工作】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已立案的案件,指派监察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向案件当事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的活动。
调查取证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监察执法案件的重要环节,它既是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又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最终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一、调查取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全面原则,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尽可能地全面收集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一切证据。
(二)客观原则,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通过收集证据来反映案情的事实。
(三)公正原则,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排除影响公正判断的利害关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合法原则,要求调查取证人员具有劳动保障监察或行政执法资格,调查取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调查取证采取的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有权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用人单位及个人不得阻挠拒绝。
通过对劳动场所的巡视及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的交谈,可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发现违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就调查情况、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在调查、检查工作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妇女特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在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检查时,初步掌握了其侵权事实和违法线索,为了进一步查清问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按要求提供材料并在限期内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拒绝或拖延。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全)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式样1.卷内目录2.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委托人:(人力资源和保障行政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受委托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一份交受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
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时间:年月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住址:在场人:笔录内容:(首先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一问一答,认真记录,忠于原意)(被调查人应在每页末尾写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和注明日期,如是末页则在笔录内容结尾处顶行写)(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在笔录末页由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共页第1页5.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人社监不受字〔〕第号(投诉人) :您于年月日向我局投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经审查,您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受理,理由如下: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告知如下:(若无可告知内容则本段可略)如不服本通知书,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盖印章)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时间: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6.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号7.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人社监询字〔〕第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调查检查事项)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于年月日到(调查地点)接受调查询问,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1.2.3.……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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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人社察询字(2013)号
:
因劳动保障监察的需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全体员工职工花名册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用工备案登记表;
3、已办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及年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据;
4、已办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名册;
5、劳动保障监察检查登记表;
6、上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7、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8、年度会计总帐,应付工资明细帐;
9、年月份含工资表的会计原始凭证;
10、年月份考勤记录表;
11、你单位项目施工许可证,该项目所聘农民工花名册及该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
金的凭据;
12、你单位项目支付所聘请农民工工资的凭据,该项目与劳务分包人订立的劳务合
同,与所聘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所聘农民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凭据;
13、你单位收取员工押金的凭据。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邮编:
劳动保障监察员:电话:
签收人:职务:签收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
使用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在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在初步掌握一定情况基础上,为进一步核实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时使用;或者是被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当时不能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形。
2、用人单位接受询问的时间,一般应限定在7日以内。
3、调查检查事项,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
4、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考(出)勤表、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登记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