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欠薪案件劳动者笔录)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劳动者) 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询问地点: 调查询问人:记录人: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电话: 我们是海珠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现对你的情况进行了解调查,请配合如实作答及提供相关材料,如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请问对上述内容是否清楚? 答: 问: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如果认为我们与案件调查、处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书面申请回避,你是否需要? 答: 问:你叫什么名字?请提供身份证件核对。 答: 问:你工作的单位叫什么名称?有无注册?注册地址是哪里?实际经营地址是哪里?该单位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问:你什么时候入职上述单位?你从事什么岗位?目前在职还是已离职?如已离职,是什么时候离职?当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 答: 问:双方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签订,请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如无,双方是怎样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内容的? 答: 问:工资标准双方是怎样约定的?是通过何种方式(现金、银行转账)发放工资?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请提供相应银行流水账单。如果是通过现金方式发放,是由谁负责具体发放?能否提供签收记录?有无工资条?如有,请提供工资条复印件。 答: 问:目前该单位发放到你哪个月份的工资?该月份发放工资金额是多少?还有哪个月份的工资尚未发放?具体金额是多少?尚未发放的工资金额是否已经经过单位确认?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劳动局整改报告

篇一:《劳动局指令整改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整改 报告 吕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收到贵单位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后,我厂高度重视,并在6月27日组织我厂女职工进行了妇科病疾病检查,依法将劳动合同书交予职工一份,并对职工工作时间重新进行了调整。今后,我厂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后附职工工作时间) 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寨崖底选煤厂职工工作时间 甲班工作时间07:00——15:00(中午一个半小时午饭时间)乙班工作时间2300——7:00(晚上一个半小时夜宵时间)

1、每天工作时间为六个半小时,一周除轮休外六天工作时间为39小时,不超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44小时, 2、与职工协商同意并经厂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绝对不超过36小时。 3、我厂实行一星期换班制,每个职工除请假外每月轮休4天。 篇二:《劳动局要求整改报告》 厦门华闽酒店有限公司(莫泰268) 整改报告 厦门劳动保障监察局 2012年11月27日贵局对我司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辅导,发现我司的不足之处并向我司提出一些宝贵意见,我司将根据贵局提出的意见积极配合及并及时做出以下整改

1、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整改措施每签一份合同即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避免漏登记及晚登记。 2、个别加班工资计算方式不对 整改措施按国家规定计算公式计算员工加班工资(详见工资表)。 厦门华闽酒店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3日 篇三:《劳动整改报告》 公司劳动用工整改情况汇报篇二劳动局指令整改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整改 报告 吕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收到贵单位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后,我厂高度重视,并在6月27 日组织我厂女职工进行了妇科病疾病检查,依法将劳动合同书交予职工一份,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教学教材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 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 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3分)答:正确。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供销社依法必须缴纳,否则违反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6条之规定,因此,本案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设计原则是什么?(6分)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自然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享受国 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入补偿和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社会中,每个劳 动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的 生活,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对丧失劳动能力 后的生活保障有信心,则必将促进整个社会 经济生活的稳定,养老保险(也称老年社会 保险)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产生的。 3、该案例中涉及的是什么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与养老保险金缴费模式?(6分) 答:现收现付式与给付既定模式 案例分析:在城镇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 加养老保险吗? 案例描述:河南籍的农村小伙子江之平和他 的四个伙伴从2000年到北京某大学的食堂 工作已经快6年了,他们分别担任厨师、小 工等工作。2006年6月,该大学的后勤工作 进行改革,需要辞退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部 门直接聘用的农民工,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 伴都在辞退范围。在办理辞退手续时,江之 平和他的4个伙伴发现,6年以来学校没有 给他们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所以办理离职 手续时,江之平代表其他伙伴向学校的后勤 部门提出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学校后勤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学校是国家拨 款的事业单位,江之平等工人只是学校临时 雇佣的农民工,没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养老保 险。江之平等人一方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 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一方面又向当地的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在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学校和江之平等农 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将江之平等6年来应 缴纳的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江之平等人, 双方以此解决了争议。 问题: 1、试结合本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原 则?(3分)答:教材P175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我国企业职工选择哪一种养老保险责任承 担模式?(6分)答:责任分担型 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是要强制办理吗? 案例描述: 王晓于2003年6月受聘于一家私营企业,担 任会计工作。但是工作至今企业都没有给他 办理养老保险。王晓很担心,询问同事是否 办理了养老保险,大家也都表示企业没有给 自己办理。于是,王晓就代表该企业的其他 同事向老板提出了希望办理养老保险的要 求,但老板说,自己这里是私营企业,不像 国有企业,不承担办理养老保险、缴纳相关 费用的义务。同时老板还说,如果想上保险, 就自己去上,公司不管这件事。王晓听后很 疑惑。 问题: 1、需要强制城镇私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吗? 请说出理由(3分)答:实行强制办理养老 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 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职工”。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 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 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 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 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 险费。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请说明养老保险设计中的权利义务相结合 原则(6分)答:教材P176 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 案例描述: 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 公司)供销科科长。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 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 销科任销售。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 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 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 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潘强回 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 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 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同年12月,潘强 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1996年1 月5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 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 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 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在多方求助 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 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 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问题: 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 请说出理由。(3分)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

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整改报告 巩义市回国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我公司收到贵大队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荆明国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为全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公司认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内容积极着手整改工作,迅速召开职工大会,对鑫泰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形式及8月26日我公司通知加班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承诺将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以加班费补助,并由员工现场提问,公司领导现场作答,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以程度,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对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从而切实加强了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目标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 针对我公司《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中明确的各项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使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负责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的人员,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打牢了基础。 (二)建立整改监督机制 建立整改备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公示监督制度,促使每一位整改落实责任人员担负起职责,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实行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定期汇报,指导督查和全程跟踪,为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打牢了基础。 三、加强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培训,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大家执法、守法、按法律办事的意识。总结公司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的基本利益。 四、我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期进行缴费。但由于养老及失业保险在上级公司统一管理,无法提供缴费凭证。 五、公司发展为了员工 今年以来,鑫泰铝业公司全市系统秉承“合规、效益、发展”六字方针,业务发展走上正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新班子成立以来,一贯倡导“让公司发展,让员工受益”的经营思想,尊重员工、关爱员工、心系员工,发展依靠员工,发展为了员工,促进公司于员工共同成长,这是本届班子的核心理念,也是未来三到五年所要坚持的努力方向。过去鑫泰铝业曾经走了不少弯路,给我们的经营带来很多困惑,也给了竞争对手可乘之机,但我们坚信,广大员工有能力让我们的公司重新恢复生机和活力,公司党委也有信心带领员工克服困难,实现新的跨阈。 下一步,我公司将坚持“责任、诚信、遵纪守法,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支付员工加班费。 如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劳动整改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动整改报告 篇一:劳动局要求整改报告 厦门华闽酒店有限公司(莫泰268) 整改报告 厦门劳动保障监察局: 20XX年11月27日贵局对我司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辅导,发现我司的不足之处并向我(:劳动整改报告)司提出一些宝贵意见,我司将根据贵局提出的意见积极配合及并及时做出以下整改: 1、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整改措施:每签一份合同即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避免漏登记及晚登记。 2、个别加班工资计算方式不对 整改措施:按国家规定计算公式计算员工加班工资(详见工资表)。 厦门华闽酒店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3日

篇二:劳动用工整改报告 公司劳动用工整改情况汇报篇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用工整改报告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用工整改报告县人 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先非常感谢贵局对我公司检查监督,并针对我公司现存在的劳动用工及管理相关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落实改善,以确保符合相关劳动法规要求: 一、公司原来是按两条生产线正常运行配置员工,按计划于本年十月份三条生产线进行 全面运行,各机构十月初即按计划,对第三条生产线的配置陆续新招了十几名员工进行式岗 培训。此期间正遇我公司石灰石矿山被一些不法村民阻止开采,为了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全面 协调维稳工作,从而忽略了这部份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我公司在此检讨,并按合同法的要 求在本月内完成这部份新进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 二、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刚实施不久,我们对于其内涵不是很理解,在此特向贵局咨询 以下问题:1、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员需不需要签订 劳动合同?2、我公司外包业务与承包 人签有外包协议,对于承包人所聘人员需不需要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需签订,该如何

劳动监察案例

案例1: 企业不得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案由】2008年8月2日,正值北京举办奥运会期间。蒲县某砖厂25名农民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投诉称:所在企业拖欠其4个月的工资,多次找负责人讨要工资,但该负责人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一直推托,不予发放工资。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拖欠29名农民工5-8份月工资共计9.4万元,农民工反映情况属实。但是,该企业确实是因为售砖款未能及时收回,且欠款单位多是建筑工程项目,资金款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砖厂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 【分析】《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其中第(一)项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项对“无故拖欠”作了明确解释,“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⑴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⑵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案中,该砖厂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拖欠职工工资,即便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但拖欠工资时间已达4个月,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处理】在蒲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对蒲县太明砖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9.4万元和相应的补偿金,在监察员的宣传法律、法规规定后,该砖厂负责人认识到了欠薪后果的严重性,同意了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及加付补偿金。从而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典型材料-最新精选范文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典型材料 在浩瀚的x大草原上,有一支默默无闻的队伍:他们时刻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为神圣天职,把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当做第一要务,为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是广大劳动者心目中劳动权益的“保护神”,他们就是被誉为x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排头兵”、“推进器”的——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XX年3月机构分设以来,在盟委、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查字典范文网更多资料健全工作机制;为促进当地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短短的三年间: 在全区率先实行了abcd劳动用工年检分类管理; 率先实施了首席监察员制度; 率先推行建立了劳动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率先实行了主动上门到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XX年、~年,连续两年被局机关授予“先进科室”称号; 支队的墙上挂满了群众送来各式各样的锦旗,由于地方小,十几面鲜红的锦旗撂在一起,成了一面厚厚的“锦旗墙”;支队队长

xxx同志在~年全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牛玉儒、做好干部、贴心人”活动中被中共x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全体队员辛勤的汗水和无私奉献,推动x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先进行列。 一、从严治队依法行政营建和谐稳定劳动用工环境 x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人口近百万,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围封转移战略的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再就业人员、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人员逐年增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越来越趋于复杂化、多元化,对执法素质和监察方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先治队,治队务从严”,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严”为本,突出抓队员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坚决维护劳动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执法。坚决执行《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证落实到位;对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抵制、纠正,并全面清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切实维护劳动法的严肃公正性。三年来共向()家违规单位下达行政改正指令书()份,对()家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㈡深入学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坚持“内外

结案报告格式

结案报告 时间: 2008-5-10 地点:兰州 TWI培训 结案报告 一、缘起:提升生产部门组级人员现场管理能力

二、目标:通过TWI地学习解决生产现场出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三、对象:组级和储备组级人员 四、时间: 2008年5月10日 五、课时数: 8小时学时人时数:8小时/人 六、学员出勤状况: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出勤率备注 77 77 99% 夜班生产无法参加 七、参训学员分析: 管理生产营业企划合计 15 20 30 12 77 八、费用情况:单位:元讲师费餐费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其他总计人均 九、讲师评估: 讲师姓名 课程准 备情况 (20分) 授课技巧 (25分) 授课的逻 辑性(15 分) 与学员的 互动性 (10分 掌握课堂 进度(10 分) 对主题专 业程度 (10分 掌握课堂 气氛(10 分) 总分 李德胜20 25 15 9 10 10 9 98 李德胜19 23 15 9 10 10 9 95 李德胜19 24 14 9 9 9 9 93 李德胜20 24 15 10 10 9 10 98

李德胜20 24 14 8 9 9 10 94 李德胜20 24 15 10 10 10 9 98 李德胜20 20 15 9 9 10 10 98 李德胜 李德胜 李德胜 李德胜 李德胜 李德胜 李德胜 李德胜 十、课程进行状况:课程进行顺利,时间控制良好 十、学员上课状况:学员学习积极性良好,互动能力强 十一、行政安排事项检讨:应加强与学员的沟通,更合理的安排授课时间 十二、学员心得摘录:“希望总部多举办一些关于这样的培训,可以提高我们自身的工作能力,学习更多的工作技巧”;“希望训练 中可以多增加一些案例分析” 十三、结论与建议:在进行训练中学员都表示出很大的积极性,但 在学习中有学员提出生产旺季时学习twi课程,在使用时会有困难, 因为接触时间短,运用肯定不熟悉生产任务忙时就不一定会用。应加 强训练后的追踪,在学习后应尽快再次安排第二次训练,直到学员工

劳动监察工作汇报材料+劳动监察工作亮点和问题整改

劳动监察工作汇报材料+劳动监察工作亮点和问题整改 一、基本建设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共有工作人员**名,均为专职监察员,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要求统一着装工作制服。办公设备齐全,并配备车辆1台。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用人单位进行不定期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对有可能造成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态时时敲响警钟,有效预防了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件的发生;同时,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检查的范围和内容,采取查阅用人单位考勤表、工资表、劳动合同书等资料的方式,对用工单位是否违反就业管理相关规定重点进行了摸底排查,并进行清理登记,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家,均未违反就业管理相关规定。 (二)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一是开通咨询、投诉热线,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待电话咨询***起、来访咨询***起;二是对于立案案件,及时联合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协调处理,使矛盾隐患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案件数据全部建立电子台账备查;三是将投诉举报案件包案办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减少和杜绝**“四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事件发生。截止目前,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起,涉及农民工**,涉及金额***万元,其中已解决案件**起,涉及农民工**人,涉及金额** 二、认真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使劳动监察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经过认真分析,将监察大队原有的两个中队重新进行了任务分工,其中,一组负责****办事处非建筑领域监察工作;二组负责****办事处****办事处非建筑领域监察工作;三组负责全***范围内建筑领域监察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的全覆盖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单位信息录入共***家,由于体制原因,案件录入工作未能开展。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将网格化示意

劳动保障监察科室职责设置

支队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置方案 意见稿 一、办公室 办公室总的工作要求是: 当好参谋,办好事情,搞好服务,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支队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办公室职责大致包括: 参谋职责、承办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后勤保障职责。 具体职责有: 1.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完成支队长办公会及支队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掌控支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局OA、支队OA联络和文书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4.系统支队各科关系; 5.负责支队综合性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

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支队会议、会务、访接待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监科(1、2、3、4科) 劳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对重大和难点案件的查处,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

劳动保障责令改正决定书整改报告

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整改报告 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院收到贵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医院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开了院委会议,专门成立了以院长党志仁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院认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内容积极着手整改工作,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并对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从而切实加强了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目标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 针对我院《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中确定的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使整改工作都有负责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的人员,为全面推进整改

工作打牢了基础。 (二)建立整改监督机制 建立整改备案制度、公示监督制度,促使整改落实责任人担负起职责,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实行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定期汇报,指导督查和全程跟踪,为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打牢了基础。 三、加强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培训,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大家知法、守法、按法律办事的意识。总结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职工的基本利益。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及整改计划 1.我院已为全部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 2.我院正式职工全部参加养老保险,临时招用人员将于5月底前协调参加养老保险。 3.我院职工未参加失业保险,5月底前将全部协调参加。 4.我院正式职工全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临时招用人员中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故待所参加保险期满下一年度前协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本项工作责任领导:党志仁院长 具体落实人员:郭三楼副书记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分析.pdf

劳动保障监察是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矛盾愈加突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面临着更多挑战。近些年,劳动者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不作为为名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断出现,主要是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造成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由于法律法规中追究时效的规定,对部分劳动者的诉求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异议。近些年,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引起了多位学者和实务参与者的关注与讨论。曹旭红等(2006)在分析我国劳动监察制度时,提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劳动监察立案时效规定不明,从法律条文来看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受理的时效应该只能适用于涉及劳动行政处罚的案件,对于劳动行政处理的案件是不能适用的;而且存在劳动监察的处理期限规定不完善,法律中未明确规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否能中止或者时效能否重新计算的问题。孙会和张志宏等(2010)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争议案例分析,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的是国家行政权力,其时效的性质属于行政程序法范畴,目前《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并无时效中断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两年时效应为固定不变的时效,不因劳动者向企业主张权利、劳动者向包括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部门主张权利而中断,也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于鲲和杨永忠等(2015)认为劳动者若因劳动关系不明确或投诉时劳动争议尚未结束等原因先撤回投诉的,则当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作出生效裁决后再次提出投诉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即在一定情形下可适用时效中断。夏小伟等(2017)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自己办理的四个典型案例提出对社会保险费追缴设置追究时效是基于现实成本的考量,同时符合对违法行为纠正的通行做法,因而社会保险费追缴应当适用劳动监察两年时效。栾居沪等(2017)则认为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仅适用于行政处罚,并不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其他行政行为,因此,不能涵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强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费追缴不适用劳动监察时效。汪烨琼等(2017)提出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均有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由于调查人不配合,或者核心证据事实正在其他部门处理过程中等问题,应当酌情考虑引入案件中止。综上所述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争论主要有两点,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两年时效的适用范围,即社会保险费追缴等其他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是否应适用两年时效。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是否应当考虑中止中断时效情况。由于存在这些争论,在劳动监察中遇到这类问题时,缺乏相应的依据和具体标准,给劳动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不利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执法水平和效能,同时容易造成劳动者投诉其行政不作为。 一、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专门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根据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存在两年时效,时效起算点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效力权威。受限于行政处罚法两年规定,很多案件在适用时效中以绝对固定的两年为准。 二、具体案例分析-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产生的争议 案例一:2010年3月,车某向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没有为他缴纳2005年10月到2006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2006年5月到2008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投诉事项已经超过2年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车某不服该决定,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该决议,车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定依法予以维持。这类案例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在实际处理中,也都如案例中一样选择不予立案,但是对于权利受到侵害的劳动者而言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案例二 :2013年1月,杜某向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经查杜某在2011年5月申请劳动仲裁,因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先后向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书,判定杜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杜某提出曾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在职期间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未正式立案。最终监察总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下达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告知投诉人已超过2年的投诉期限,不予受理。杜某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最终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此案例中的劳动者是由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需要,而未能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立案,最终虽然劳动关系确认事实,但是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和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分析上述两个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产生的案例,在我国劳动关系领域,一直处于资强劳弱的格局,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以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在整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以国家公权力扶持劳动者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来说,劳动保障监察是以国家力量为劳动者建立了一道保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规范企业用工,的确发挥着保护劳动者的作用。然而,由于时效问题,对于企业违法行为无法进行惩处,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无法充分发挥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从国家整体治理目标来说,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的稳定以及民生民权的改善也不容忽视。目前,社保缴纳问题也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管范围,如果以时效问题不处理企业欠缴问题,不仅侵害劳动者权益,而且直接削弱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影响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及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廉洁、公正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受理 (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场制作笔录,并交由投诉人签字。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四)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过2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超过2年期限的计算,自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公布办公地址、电话、传真、信箱和电子邮址等,指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举报投诉设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立案 (一)立案应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 4、投诉人的请求事项; 5、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对应提交材料不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二)立案应严格履行法定手续,制定案卷,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案由及案件来源(即检查中发现、举报、投诉、书面审查、移送、交办等); 2、当事人基本情况; 3、案情简介: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 4、立案法律依据; 5、监察人员的意见;

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xx区现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8名,队长1名。三支一扶1名,2018年第一季度,组织各项检察2次,检查用人单位25家,责令5家用人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198余人。受理群众举报10件,走访用人单位25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张,收到反馈意见3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有部分企业愿意签而职工不愿意签,职工愿意签而企业不和职工签的情况。也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是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主意识淡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中,要将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技术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社会保险等作为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下发指令书,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经济处罚,摸清用人单位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工作的盲目性,

并结合劳动保障年检、专项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案件专查所发现的问题,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分类排查,实施动态管理,才能将《劳动合同法》落到实处。 (二)工资拖欠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有些企业怕职工领取工资后离去,用扣发工资作为手段留住职工,造成后来职工离去时发生拖欠工资的事故。去年我区鸿泰机砖厂由于厂长与职工之间发生分歧,使职工的工资得不到按时发放,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干部协调、宣解劳动工资政策和法律法规,给劳资双方做工作,才使双方得到和解,从而使职工拿到应得的工资。我们认为:为有效地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深入到企业,对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暗访,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支付工资当时有困难的要制定清欠计划,分批支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终总结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终总结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终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管措施,切实规范用工行为;强化执法检查,高效处置欠薪案件;强化正面引导,争创奖优罚劣格局,全县治欠包支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共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13起,结案13起,为7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40.734万元,未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与去年处理案件数量相比,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数下降48%,涉及人数下降83.6%,涉及金额下降89.6%,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49.4万元,同比上升25.7%,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100%。年审、劳动用工备案各类用工单位212户,涉及劳动者524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2%;在已建立工会(生产经营正常)的143户企业中,128 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0%;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1件,其中调解25件,裁决16件,法定时限结案率100%,一裁终局率62.5%,调解率61%。办结工伤认定案件39起,接待群众来访486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件,其中信访网转办7件、网络留言件共4件,本局来信来访

3件;120户重点企业成立了由工会组织、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还不规范。工程挂靠承包以及工程款不按进度支付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隐患。 (二)刑事司法震慑效果不够明显。与兄弟县区相比,我县公安、司法部门立案处理案件量极少,案件移交难度大,横向沟通不畅,处理时间长,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纵向和横向相比,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位还不准确,处于单打独斗的工作状态,陷身于具体投诉案件的处理事务中,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治理能力发挥不够,作用没有体现出来,没有把全县的力量调动发挥出来,在日常工作中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大队内部也存在人员分工搭配不合理、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欠薪投诉处理制度、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人员苦乐不均、能力素质差异大。另外大队的仲裁员、监察员配备不足,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还要兼顾工伤认定、综治、信访、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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