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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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

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8小时)。610元÷(20.83天×8小 时)=3.66元/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3)综合计算工时制 哪些人员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A.各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 业的职工;
B.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 职工(如制糖、建筑、旅游等)
(6)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 制的情况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 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 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 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 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 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 时抢修的;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情形。
2.休息休假制度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C.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
(4)不定时工作制 哪些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A.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 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 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B.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 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 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1天(1月1日);
劳动保障法规讲座 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1.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 资折算问题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513号)规定,全体公 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 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 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进行调整。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监察执法程序

审查处理
审查内容
对调查取证的材料进行审查,核 实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 性,分析、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存
在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决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
销许可证等。
处理决定送达
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并 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执行
执行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处理决定。逾 期不履行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监察执法程序
目录
• 劳动保障监察概述 •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 劳动保障监察案例分析 • 劳动保障监察的未来发展
01
劳动保障监察概述
劳动保障监察的定义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被 监察对象,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确保 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高效便民原则
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当高效、快捷,为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利,尽可能减轻他 们的负担。
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注重 教育引导,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守法意识, 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职能包括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处 理处罚和宣传教育等。
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和意义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促使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守法 经营意识和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知识培训考核题库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知识培训考核题库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知识培训考核题库一、劳动法知识1(《劳动法》是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时候施行的,答:《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答: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劳动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答: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用人单位如何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答: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5(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答:国家通过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6(劳动者是否可以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的作用是什么,答: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7(劳动者如何履行民主权利,答: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8(国家和地方主管劳动工作的部门有哪些,答: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9(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就业,答:(1).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3)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10(劳动者就业不能因为哪些情况而受到歧视,答: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0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0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的通知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增强政治素质与法律素养、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为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培训的工作制度、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努力构建适应当前执法形势和执法任务的劳动保障监察培训体系。

通过广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培训,使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知识精通、工作作风良好的专业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培训原则(一)科学规划,完善制度。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发展要求,遵循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业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培训计划,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制度,激发劳动保障监察员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

劳动监察人员培训计划

劳动监察人员培训计划

劳动监察人员培训计划一、前言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劳动监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使其能够有效履行监察职责,特制定了本培训计划,以期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劳动监察队伍,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培训目标1. 理论素质: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监察理论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劳动监察问题的能力。

2. 专业技能:了解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要求、调查取证技巧和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流程。

3. 职业操守: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严格执法,不偏袒不公,做到廉洁公正,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作风。

4. 团队合作:强化团队协作意识,提高团队沟通和协作能力,协助领导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内容1.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职业标准、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2. 劳动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劳动监察基本职能和任务劳动监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技巧劳动监察案例分析和应对策略3. 专业技能培训调查取证技巧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流程监察行政执法技巧4. 职业操守和作风培训法律法规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公正执法、廉洁从业宣传培训案例分析和职业道德练习5. 团队协作和沟通培训团队建设和协作意识培养团队沟通和协作技巧培训协助领导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培训形式1. 课堂培训召开专题培训班,由专业法律人员、劳动监察专家授课讲解现场模拟案例分析和行政执法演练2. 线上学习设置电子学习平台,推送劳动监察相关知识和案例定期线上互动交流和学习考核3. 实地实践安排实地参观学习,赴基层单位开展劳动监察实习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处理五、培训管理1. 培训方案编制组织专家编写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培训进度表和培训任务分工2. 培训教材和资料确保培训教材权威、全面、系统准备案例分析资料和业务操作手册3. 培训师资力量选拔优秀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做好培训师资培训和素质提升工作4. 培训实施和监督进行培训前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做好培训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工作5. 考核评价设置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环节对培训效果和学员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六、培训方案实施的保障1. 落实领导责任领导重视,强化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领导带头学习,亲自参与培训工作2. 资金保障确保培训经费落实到位,保障培训的顺利进行合理安排培训开支,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 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培训组织管理机制加强培训组织协调和沟通工作七、培训效果评估1. 培训效果的检查对培训后的学员进行调查问卷调查和座谈,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后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2. 培训效果的评价组织专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组织学员进行学习总结和反馈意见八、培训总结通过一段时间的劳动监察人员培训,相信参与培训的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将得到提升,各项工作指标将得到持续提高。

劳动监察 培训计划

劳动监察 培训计划

劳动监察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 增强参训人员对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2. 加强对劳动监察工作常见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提升监察工作效能。

3. 增强参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意识,促进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提升。

二、培训内容1. 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应用(1)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和重点解读。

(2)法律责任、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基本执法知识和技巧。

(3)案例分析和模拟练习,以真实案例为基础进行深度解析。

2. 劳动监察执法实务(1)岗前培训:实地走访、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执法实务技巧培训。

(2)执法案例分享:参训人员分享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经验和案例分析。

(3)执法技能提升:模拟练习、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参训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意识。

3. 劳动保障政策宣讲(1)社会保险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讲。

(2)劳动保护政策和措施的介绍和宣传。

(3)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等方面的宣讲和交流。

4. 诚信劳动监察工作推进(1)诚信用人单位建设和宣传工作的介绍和讨论。

(2)失信用人单位惩戒措施的执行和落实的方式和方法。

(3)加强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教育,推动诚信建设和约束机制的构建。

三、培训方法1. 讲座式教学:请劳动法律专家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和讲解。

2. 实地走访:组织参训人员走访当地执法单位,了解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并与当地执法人员进行交流。

3. 模拟练习:通过模拟案例训练和角色扮演,在实际操作中提升执法技能和应对能力。

四、培训对象1. 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执法人员,包括基层、中级和高级执法人员。

2. 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从业人员,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保障部门从业人员等。

五、培训安排1. 培训时间:根据鉴于往年培训的通盘情况及培训需求,本次培训安排为5天,具体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

2. 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定在本市劳动监察局培训基地。

劳动保障监察知识培训课件

劳动保障监察知识培训课件

劳动保障监察基础知识一、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历程1950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各省、市人民政府劳动局与当地国营企业工作关系的决定》:劳动局有权监督、检查国营企业内有关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待遇、童工女工、雇用解雇、集体合同、文化教育等劳动政策、法令之执行;各地国营企业行政方面,有供给上项有关材料并按规定报告的义务。

对劳动局派往持有正式证明文件之检查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1993年,劳动部发布了《劳动监察规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职责。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劳动法》,设“监督检查”专章,进一步明确了劳动监察的机构和职责。

1999年1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公布,劳动监察的范围扩大到社会保险领域。

200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强化劳动监察的执法手段。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人社部设立劳动监察局,加强了政府依法监管人力资源市场、调整劳动关系、发展社会保险的职责,2019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劳动监察局改名为劳动保障监察局,进入了一个全方位的提高发展阶段。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第十一条对监察事项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知识课件

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知识课件
2020/8/4
劳动保障监察的时效规定和办案程序
《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 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 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 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
劳动保障监察概述
;未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出 勤记录
8、拒不执行整改指令、阻扰执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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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4
一、劳动保障监察和监察员的定义
•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代表国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遵 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所依法 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处罚的行政行 为。
2020/8/4
(二)监察与仲裁的区别
1、维权途径不同。仲裁是准司法救济而监察 是行政救济途径)。
2、维权方式不同。仲裁必须个人申请,监察 可以举报(可以匿名)也可以个人进行投 诉。
3、受理时效不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监察是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 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 查处。
2020/8/4
执法对象:
《条例》第二条、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 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依照 本条例执行;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 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对这类组织只是维护职工的有关经济利益上 面的诉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 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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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10月17日,赵某又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 反映该市许多物业公司存在违法延长工作 时间和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 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求劳动保 障监察支队对该市物业行业实施检查。
案例一思考问题
一、本案中,赵某几次反映情况的行为属 于举报还是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 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 劳动保障监察专门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执法 程序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章中关 于行政执法程序的规定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5 月 13 日,人事经理邱某如约来到市劳动监察 支队,小李对他进行了询问调查。 邱某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册,3月份和4月份考勤表, 3 月份工资表,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证明等材料。 从材料上看,公司有员工28人,为26名员工办 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名台港澳人 员已办理就业证;公司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员 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基本不加班。 监察员判断该公司不存在举报电话所反映的违 法行为,拟作撤销立案处理。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
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 2名以上监察员共同进行(在调查笔录中注明) 监察员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向 用人单位说明身份 对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并由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名或盖章;应确保每次调查检查均有相应笔录 监察员应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为举报人保 密 调查事项或者被调查对象,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遵守回避制度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 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二、如果你是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如何将 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做得更好?
思考分析问题一
投诉,主要是指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侵犯其本 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投诉人应当是劳 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本人。 举报,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揭发、反映劳动保障违法 行为,以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 处的行为;举报人一般是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
严格受理程序,避免行政不作为
特别是对一些较为复杂的举报投诉 事项,仅仅根据接待时所获取的信 息量,不足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保 障监察职权范围、是否应当受理, 此时可以先接收或者先立案,经过 调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者是否撤 案。
第二部分
调查取证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
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 揭发、反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以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
曾向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过上述问题,但A物 业公司否认违法行为,并提供了相应用工材 料。 最终,市劳动监察支队告知赵某,若有争议 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赵某就社会保险费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 裁,在庭审过程中,A物业公司又承认了 未按实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
因此,赵某要求市劳动监察支队对 A物业 公司在监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进行处罚。 同时要求对A物业公司未按规定为其他员 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进行查处。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不予受理的投诉事项: (1)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 (2)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 或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3)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 时间超过2年的(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其时间自行为 终了之日起计算)。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 不适用举报制度的为举报人保密规则。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是指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本人的劳 动保障合法权益,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受理并 立案查处的行为。 投诉人,一般必须是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本人,并持 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个人信息、被投诉单位信息以及劳动 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 定受理的,应当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支队负责人审核后不同意撤案,要求监察员进 一步调查取证。 小李和小刘经过认真讨论后,电话通知该公司 将于 5 月 16 日再次实施监察,要求公司准备详 细的用工情况记录。 5 月 16 日,小李、小刘来到公司,发现此公司 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部分员工为外来 从业人员,车间里一片忙碌景象。 人事经理邱某拿出和上次提供相一致的材料, 一再声称公司是守法的。 经认真查看材料,监察员认为其涉嫌制作假材 料。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受案范围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受案范围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 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 定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为防止公司再次准备假材料,监察员立即布臵突击检查。 5月17日,监察员带着摄像、录音设备来到公司,兵分两 路,一路对车间员工进行询问了解,另一路来到财务室, 检查公司工资财务明细帐和日记帐。 双管齐下的办法证实了监察员的判断:公司提供了假的工 资表和考勤记录。 在事实面前,邱某承认为了应付检查而事先制作假资料。 因此,市劳动监察支队以行政部门名义责令公司按要求提 供劳动用工相关材料。 最终,查实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 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的行为。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措施
进入劳动场所检查; 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拍照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 有关情况和资料;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依法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按规定委托异地调查取证;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调查取证措施。
监察执法程序 的主要环节
受理 立案 调查
处理
执行
结案
执法程序培训内容
1
举报投诉受理 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与送达 申请强制执行
2
3 4
第一部分
举报投诉受理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揭发、反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以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 举报人,一般是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没有直接联系或者 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 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上网等形式举报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 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对举报件的受理、立案等期限没有具体规定。
关键知识解读
• 抽样取证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 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是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从证据总体中抽 取部分作为行政执法证据的一种收集证据的方法。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4月底,市劳动监察支队多次接到举 报电话,反映市某机电制造公司有40 多人,经常安排加班,每天工作12小 时,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监察员要求公司提供原始考勤,但邱某称这就 是原始考勤。
在监察员一再追问下,邱某声称原始考勤记录 由于太过杂乱,所以重新誊写后上交,原始记 录早就不见了。
监察员决定查看员工的工资收入,要求提供财 务明细帐,邱某却称财务人员不在。
监察员来到财务室,发现财务室果然大门紧闭, 于是将现有材料整理好,约公司三天后再检查。
关键知识解读
• 劳动保障监察的查处时效
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
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
查处
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 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案例一基本案情介绍
2012年10月12日,赵某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 A物业公司存在违法延长其工作时间、未按实 为其缴纳2012年1月至9月的社会保险费。
思考分析问题一
10月12日赵某反映的以下事项: A公司违法延长其工作时间:投诉,受理并立案 查处。 A公司未按实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投诉,但已 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以获取申 请调解、仲裁书面证据为宜),应告知赵某依照 劳动争议处理或程序办理。 要求对A公司在监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进行处罚:从性质上属于举报,但不属于劳动保 障监察受理范围,故不受理。 要求对A公司未为其他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行为进行查处:举报,应予受理、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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