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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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改革,改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提高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能力,决定采取公推直选(在社区党员和群众中公开推荐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通过社区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办法产生**社区首届党委班子成员。

根据《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公推直选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推荐候选人、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等程序,产生社区党委班子,探索改进、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法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社区领导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在公推直选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群众公认的原则;
4、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竞职岗位和条件
(一)党委组成人员的职数设置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社区首届党委组成人员职数设置为:党委委员7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具体岗位竞职条件
1、党委委员竞职条件。

党支部换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党支部换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31doc原创投稿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招商局支部领导班子自20XX年换届后,目前已任期届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结合招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断创新选举方式,规范选举程序,提升选举质量,努力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第1页共4页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信度和满意度高的党员干部选进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夯实组织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整体功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按章办事原则。

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规范的工作。

在选举中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公推直选”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要求,严格规范地抓好选举工作的各个步骤、环节和程序,确保选举工作依章有序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在选举中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选举办法、程序和结果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意愿,公开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3、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原则。

要通过推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依靠党员群众民主选配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同时也要将候选人和当选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党内民主要求的有机统一。

三、本支部的基本情况:现有党员7名(其中退养1名)。

20XX年9月成立党支部,产生委员3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于20XX年9月届满。

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县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基层党内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参照《**市党的基层委员会成员公开推荐直接选举办法(试行)》规定程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推直选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由公推和直选两方面组成。

公推直选是指通过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公开推荐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有选举权的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选举方式。

第三条公推直选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三)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原则;(四)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五)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程序第四条公推直选的实施范围为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

原则上经济发展比较好、“三项制度”落实好、班子战斗力比较强、党群干群关系比较和谐、没有突出社会矛盾的村(社区),都必须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

第五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村(社区)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村(社区)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建立党的委员会的村(社区)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可设副书记1人。

第六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带头认真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公民义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2.领导发展能力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强。

3.服务群众能力强,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综采二队“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综采二队“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综采二队班组长“公推直选”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我队班组长的管理,充分调动班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全面完成矿下达我队安全生产任务指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入班组长选拔任用竞争机制,尊重员工主体地位,提高班组长公信度,努力建设一支群众基础好、管理能力强、业务素质精、勇争一流的班组长队伍,推进员工创新民主管理形式。

二、基本原则(一)扩大民主,依规办事的原则。

严格遵守《梅花井煤矿班组长管理办法》中关于“班组长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的规定,充分尊重职工民主意愿。

(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

通过“公推直选”,真正使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群众认可、敢于负责、善于管理的优秀人才走上班组长岗位,为我队培养、使用班组长奠定基础。

(三)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在员工公推的基础上,由我队组织员工直接选举班组长,上级部门监督指导,全过程公开、公正,接受员工及组织监督。

(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公推直选”实行三结合,即员工推荐、单位审核、组织审批任用。

三、“公推直选”内容及范围“公推”即:个人自荐、员工推荐、单位党政提名三种方式公开推荐班组长候选人。

“直选”即:由我队组织员工直接选举产生班组长。

范围:经矿人力资源科审核备案设立后,一律实行班组长“公推直选”。

各岗位推荐候选人数不限,实行差额选举。

四、班组长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有较好的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娴熟的操作技能,懂安全,懂生产,会班组核算,能指导班组员工的工作。

3、熟练掌握生产工艺流程、工程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熟悉所负责设备性能并能正确使用、维护、掌握各种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

5、具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品德和善解人意、团结同志、依靠群众的民主作风。

杭州市直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方案

杭州市直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方案

余机党〔2010〕7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公推直选”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基层选举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公推直选”。

现就推行“公推直选”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

通过“公推直选”工作,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总体要求按照“公推直选”工作提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行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机关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在公推基础上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机关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

三、职数配备1、机关党支部:党员不足7名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含7名)不足50名的机关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2、机关党总支部:委员名额一般为5—7名,最多不超过9名。

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3、机关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9名,最多不超过11名。

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其中机关党委、党总支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热门话题——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工程,不过别担心,跟着我,保证让你轻松get到关键点!咱们得明确一下目标。

公推直选,简单来说,就是让选民直接参与到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过程中。

这样一来,不仅能提高选民的参与度,还能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好啦,下面咱们就进入正题,一步步来制定这个实施方案。

一、前期筹备1.成立筹备小组: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组成,负责整个实施方案的策划和推进。

2.调研分析:对现行选举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革提供依据。

3.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公推直选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实施方案制定1.确定公推直选范围:在部分试点地区进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2.制定选举办法:明确候选人推荐、选举程序、投票方式等,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3.设定候选人条件: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4.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三、具体实施步骤1.候选人推荐阶段:由选民直接推荐候选人,推荐方式可以包括网络投票、现场投票等。

2.候选人筛选阶段:筹备小组对推荐上来的候选人进行筛选,确保候选人符合条件。

3.正式选举阶段:选民直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方式可以包括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

4.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束后,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对当选人进行公示。

四、后期跟进1.建立健全选举档案:对整个选举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3.完善选举制度:根据本次选举的经验,对现行选举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4.加强选民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选民的参政议政能力,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贡献力量。

注意事项:1.确保选民信息真实有效哎呀,这可是个大问题,选民信息得准确无误,不能有水分。

解决办法啊,就是采用现代化手段,比如大数据、人脸识别等,对选民身份进行严格核验,确保每个人都是货真价实的选民。

公推直选 实施方案

公推直选  实施方案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基层民主,增强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提出了公推直选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党员们能够更加自主地选择自己的领导人,从而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方案内容。

1. 公开提名,在候选人提名阶段,将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允许党员自荐或者推荐其他党员担任候选人。

提名过程将在党内公开进行,确保透明公正。

2. 公平竞选,候选人在竞选阶段将有平等的机会进行宣传和互动,组织相应的候选人宣讲会和辩论会,让党员们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和工作计划。

3. 公正评选,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选举结果将在党内公布,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细则,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推直选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提名程序、竞选宣传、投票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2. 宣传教育,在实施公推直选之前,党组织应当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党员们充分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参与意识。

3. 候选人提名,党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提名委员会,负责收集和审核候选人提名材料,确保提名过程的公开透明。

4. 竞选宣传,候选人在竞选期间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包括党内媒体、宣传栏、宣讲会等,向党员们介绍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工作计划。

5. 选举投票,选举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投票结果由专门的监督组进行统计和公布。

6. 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将在党内公开,接受党员监督和检查,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注意事项。

1. 公推直选应当充分尊重党员的意愿,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客观。

2. 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公推直选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更多的党员参与到公推直选的活动中来。

4. 公推直选的实施应当与党内民主建设相结合,推动党内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2023年“公推直选”方案

2023年“公推直选”方案

2023年“公推直选”方案____年“公推直选”方案1. 引言近年来,全球各地的民主运动蓬勃发展,推动了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民主化进程。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推进民主化的压力和需求。

在社会各界的长期呼吁和探索下,我们提出了“公推直选”方案,以促进中国政治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制度。

2. 原则与目标“公推直选”方案的核心原则是广泛参与、平等竞争、公正评选、民主决策。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可持续的选举制度,实现全体公民对国家和地方领导人的直接参与和选择权。

3. 方案内容(1)建立独立选举管理机构:设立全国独立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选举活动,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2)选举主体:所有符合法定选举条件的公民都有权参选。

国家和地方领导人的选举分别由全国和地方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选举由政党推举候选人并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

(3)选举制度创新:实行全民推荐制度,允许所有公民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推荐机制,推荐具备一定要求的候选人。

独立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推荐人身份,并组织初选和复选。

(4)选举竞选活动:竞选活动的宣传范围和形式由独立选举管理委员会规定,必须公平、平等和公正。

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媒体必须为各候选人提供平等的宣传机会和资源,不得干扰竞选活动。

(5)选举投票方式:采用现代化的投票技术和手段,确保选举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同时,为提高选民的参与度和便利性,允许线上和线下的多种投票方式。

(6)选举公平性和公正性的保障:独立选举管理委员会将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选举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在选举期间,公民和候选人有权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7)选举结果的公开与公布:选举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和公布,以确保选举的透明度和监督性。

独立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在选举结束后公布详细的选举结果和分析,并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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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推直选”的思想和定义
“公推直选”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

公推直选严格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是发展党内民主、体现“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强化支部班子建设、从制度上保证群众利益的需要的一种选举方式。

“公推”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立的合法性基础;而“直选”是指党员通过一次性投票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公推直选”的基本办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
在任期届满前,现任支委要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公推直选的方案:
1、大家一致认为应请示上级党委。

请示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换届选举工作内容、提出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注明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选举方式(公推直选)等。

名额如何确定呢?党支部有党员15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每届任期2年至3年。

2、确定换届选举的初步计划。

确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包括前期宣传动员、组织公推、报党委审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
1、现任支委首先拟定“公推直选”工作小组名单,确定工作小组的责任人,一般
书记为“公推直选”工作的责任人。

同时制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并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3、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后,支委通知召开党员
大会,通报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公推直选”工作动员的报告,进一步明确“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和方法,主要还是拉拢群众积极参与到“公推”的工作中,同时公布下届支委班子成员结构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和产生条件。

因为是直选,所以将委员、正、副书记的任职条件都要说明。

(三)公推产生候选人阶段
通过组织公推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四种做法。

1、党员推荐。

由全体党员用无记名推荐的方式,按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应选人数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

由与会群众用无记名推荐的方式,按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应选人数,对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进行民意推荐初步人选。

3、个人自荐。

党员根据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进行自荐。

4、组织推荐。

由现任支委根据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党员、群众的推荐
和党员的自荐情况,按应选人数对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进行推荐。

5、“公推直选”工作小组将所有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现任支委会审查;综合推荐情况和任职条件,确定多于应选人数40%(即7名)的候选人初步人选;
6、根据对初步人选的考察结果,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研究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O%(即6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根据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暂行规定,20%是指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7、党委审批后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5个工作日)。

(四)直接选举阶段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由现任支委作本届支委任期工作报告,全体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通过;通报“公推”情况报告;通过《本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推荐监票人,表决通过监票、计票人员;选举前,清点到会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开始选举。

直接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新一届支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直选是在一张选票上完成的。

最后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2、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张贴新一届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名单的公告。

3、根据基层组织选举条例,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新届支委成立
新届支委经上级党组织审批通过后可以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并确立内部分工并报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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