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正式)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管理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药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第一: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来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
任何可能危害患者的行为都应严禁,如造假、假冒、掺杂、欺诈等等。
第二章药房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药房的组织机构(一) 药房的机构分为领导机构和行政机构两部分。
(二) 领导机构:由药房负责人、药学副主任和药学行政专职人员组成,领导和指导药房内工作。
(三) 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主要由医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组成,实际执行药品的分发、销售、储存工作。
第五条药房的职责(一) 药房负责人应负责药品的管理、储存、售卖工作。
(二) 药学副主任应制定药品管理方案,并负责药品采购等工作。
(三) 药学行政专职人员应制定药品销售方案,以及药品储运、报废、退换等方面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及验收第六条药品采购药品采购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 保证药品质量合格。
(二) 保证药品供应货源稳定。
(三) 保证药品资金的安全性。
(四) 药品采购必须与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相一致。
第七条药品验收药品验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 掌握药品样品对照表,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
(二) 对货物的外包装及中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异物不得验收、收货;(三) 对于药品的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储藏期限等项目进行检查。
(四) 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及标识完整、正规。
(五) 检查裸药品的外形、颜色、气味等,并进行其物理、化学特性和质量指标的测定。
第四章药品的管理第八条药品进货与入库药品进货必须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进货数量应该准确无误,进货负责人员应当保管好药品进货单据。
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对所进的药品信息进行录入,包括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
第九条药品分配药品分配工作应当按照医院药品管理规范进行,药品分配人员应当根据处方,再用药需求、病状态等情况进行合理的药品分配。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1、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____%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医院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医院药房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房合理用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药房合理用药工作。
2. 设立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3)采购药品应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2. 药品储存管理(1)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避光。
(2)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药品应专库储存。
(3)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保持有效。
3. 药品调配管理(1)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调配药品,确保药品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对处方中的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并及时向医师反馈。
4. 药品使用管理(1)医师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规定开具处方。
(2)药师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
(3)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5. 用药教育管理(1)定期开展用药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2)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四、监督检查1. 医院药房合理用药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房合理用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药房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疗机构药物储存、配药、销售、管理等活动的场所,是医疗机构重要的支持部门。
第三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管理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高质量、高效益药物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药物管理和配药流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二条医院药房管理机构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院长或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设药品库房、配药、药物储存、药物销售等岗位,人员配置要满足工作需要。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上岗。
第五条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药学专业知识,严禁索要、收受贿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药物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医院药房在储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证不同药品之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第八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货架、货位要做好标识和编号,确保药品的存放、取用和库存管理的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防窃。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保持不同药品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药品的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四章药品配药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药房的药物配药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剂量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一级医院药房药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院药房药事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1.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品管理法规,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建立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3.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4.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药品管理1. 药品购进与验收(1)购进药品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2)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
(2)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3)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3. 药品调配与发药(1)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
(2)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3)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
四、药品质量管理1. 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发药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2.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和考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3. 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患者手中。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1. 库房管理人员:医院应指定专门的药房管理员或库房管理员负责药品库房管理,确保药品的储存和分发工作有专人负责。
2. 药品库房环境管理:药品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非药品物品。
3. 药品储存管理:药品库房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药品的储存位置应有明确的标识,方便库房管理人员查找和取用。
4. 药品入库管理:每批次的药品入库时,应进行验收和核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入库时应及时记录入库信息,并标注入库日期和药品有效期。
5. 药品出库管理:药品出库前应进行核对,确保出库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与出库记录一致。
出库时应填写出库单据,并在药品储位上标注出库日期和出库数量。
6. 药品库房盘点:医院应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盘点,核对库存与记录的药品数量是否一致。
盘点工作应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并与药房负责人共同确认盘点结果。
7. 药品库房安全管理:药品库房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潮、防盗等,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库房管理人员应掌握药品库房的钥匙,并做好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库房。
8. 药品库存管理: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制定采购计划,保持药品库存的充足。
同时,应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上为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存储、发放和使用,有效管理医院药品库房的制度。
以下是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药品库房的设置和管理- 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确保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规定;- 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库房的管理,对库房的进出情况进行记录;- 对库房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杀,确保环境的卫生和药品的安全。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药房是医院内部的药品供应和管理中心,是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部门。
为了规范药房的管理工作,保证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分配,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房管理组织机构药房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行政领导、药学专家、临床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药房管理制度的实施。
药房主任:由医院药学专家担任,负责组织和管理药房的日常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库存管理、药品配送、药品质量监控等。
药房管理员:由具备相关药学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担任,负责药品的接收、分发、出库、入库和库存管理等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要根据医院的临床需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所采购的药品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2. 药品采购应经过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的审批,明确需要采购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用途等信息。
3. 药品采购可以采用定点采购、招标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4. 药品采购需遵守医院的财务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四、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存应按照药物特性、使用频率、库存周转率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保证药房库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药品库存应按照药品的物理特性和化学性质进行分类,避免不同药品混杂存放。
3.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变质和过期。
4. 药品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并应记录每次盘点的结果。
五、药品配送管理1. 药品的配送应遵守医院的配送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准确配送到各临床科室。
2. 药品的配送应由专人进行,必须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 药品的配送应及时,避免因延误而影响临床工作的进行。
六、药品质量监控1. 药房应建立药品质量监控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核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2. 药品质量监控应定期进行,记录监控结果,对不合格的药品及时处理,确保临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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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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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
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
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
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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