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逻辑学是研究和规范思维形式的科学,是大学本科思想政治教育及其他文科的专业必修课,是实践性和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是学习文科各专业的基础性和工具性的课程。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思维规律和一般推理方法,通过训练具备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和提高思维素质,为各专业课程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了解逻辑学的学科结构和简要发展史,为逻辑学本身的学习和提高奠定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应知”,也就是对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应该知道它的主要内容,并能举例加以说明;二是“应会”,也就是掌握普通逻辑的知识,要能够应用来分析和解决思维实际中的逻辑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

1、了解逻辑学的发展简史,特别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以及逻辑与思维、科学等方面的关系。

2、正确掌握基本的逻辑知识和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尤其是各种推理的规则。

3、能够熟练运用普通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分析思维过程,能够避免一些常见的逻辑错误。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第一章绪论(2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作用,知道逻辑形式的构成,明白本课程的学习方法和目的。

2、课程内容

(1)逻辑学的对象;(2)思维、语言和逻辑的关系;

(3)逻辑学的性质、作用和学习方法;(4)逻辑简史。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逻辑”的四种含义,逻辑学的定义,思维形式和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结构。(2)领会: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学习逻辑学的方法。

第二章概念(6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概念的种类和关系;了解概念和语词的关系,熟悉定义的规则,熟悉划分的规则。

2、课程内容

(1)概念的含义、特征及与语词的关系;(2)概念的种类;

(3)概念的关系;(4)定义及其结构、方法、规则;

(5)划分及其结构、规则;(6)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外延间的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全异关系,“反变关系”;概念的限制和概念;定义的方法和规则;划分的方法和规则。

(2)领会: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使用的要求。

第三章命题逻辑(10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命题和语句的关系,掌握几种基本复合命题的逻辑特性及推理规则。

2、课程内容

(1)命题的含义、特征及与语句的关系;(2)几种基本的复合命题;

(3)真值形式及其种类和判定;(4)命题推理及其有效形式;

(5)几种基本的命题推理;(6)一般命题推理及其判定。

(7)范式与命题自然推理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不同类型复合命题的逻辑特性及推理规则;负复合命题的等值命题。

(2)领会:命题与语句的关系,命题的种类,推理的分类。

(3)综合应用:一般命题推理分析、命题推理有效性的判定。

第四章词项逻辑(10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直言命题词项的周延性问题,掌握三段论推理的规则,熟悉相同主谓项直言命题对当关系的内容。

2、课程内容

(1)直言命题的定义、结构和类型;(2)直言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情况;

(3)对当关系;(4)三段论。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直言命题的定义及结构;直言命题的分类及依据;直言命题词项的周延性;AEIO 之间的对当关系;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三段论的定义及其结构;三段论的公理和规则;三段论的格及其规则。

(2)领会:特称否定命题不可换位推理;三段论的省略式。

第五章逻辑基本规律(4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四种逻辑基本规律的内容和逻辑要求,熟悉逻辑基本规律的应用。

2、课程内容

(1)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2)同一律;(3)矛盾律;

(4)排中律;(5)充足理由律;

(6)逻辑基本规律的应用。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的内容和逻辑要求;矛盾律和排中律之间的关系。

(2)领会: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性,逻辑基本规律在实际思维中的作用。

第六章模态逻辑(4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模态命题的基本形式,熟悉基本模态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及其应用。

2、课程内容

(1)模态的含义、种类及特性(2)基本的模态命题;

(3)基本模态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4)基本模态命题推理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基本模态命题及其符号化;模态方阵。

(2)领会:模态方阵及基本的模态命题推理的应用。

第七章归纳逻辑(6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了解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熟悉不完全归纳方法的应用。

2、课程内容

(1)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联系与区别;(2)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及其逻辑要求;

(3)求因果五法;(4)概率归纳法;(5)类比推理及其逻辑要求。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科学归纳推理,五种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2)领会: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联系与区别;归纳逻辑的产生和发展;类比推理。

第八章论证(4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论证的结构,证明和反驳的种类和方法,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的规则。熟悉论证与推理的关系;几种非形式谬误。了解论证的实质和作用,论证的建构在论辩中的作用。

2、课程内容

(1)论证的含义和要素;(2)证明及种类;

(3)反驳的种类;(4)论证的规则;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论证的结构;证明和反驳的种类和方法;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的规则。(2)领会:论证的实质和作用。

第九章谬误(2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谬误的实质、以及各种非形式谬误,能够各种论证所犯的谬误。

2、课程内容

(1)谬误的实质(2)语形、语义与语用谬误;(3)各种非形式谬误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几种主要的非形式谬误。

(2)领会:谬误的识别与避免。

四、理论教学学时分配

五、教材及参考书

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参考书: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

《普通逻辑》编写组.《普通逻辑》(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彭漪涟、余式厚著.《趣味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逻辑学导论教学大纲

湖南城市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逻辑推理与批判性思维能力是现代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本课程通过指导学生学习和研究普通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帮助学生较系统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现代逻辑学发展的新进展,并能运用逻辑学基本知识和理论去分析、解决日常思维、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思维问题,形成严密、正确的思维推理模式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能在纷杂的信息中把握关键问题和理清解决问题思路,为进一步学习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从事研究奠定思维素质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和意义(2课时) 了解“逻辑”一词的词源和词义和逻辑学发展概况。明确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有效推理模式的学科及其形式化、工具性的性质。掌握各种逻辑形式的逻辑常项和变项的区别,准确理解逻辑常项在思维形式和逻辑推理中的地位。知晓掌握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对人们进行正确地思维的意义。 第二章概念(4课时) 1.了解概念的逻辑含义、概念和语词的区别与联系。明确形式逻辑对概念的基本要求是明确性。掌握概念的最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涵义及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 2. 了解概念的种类: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空概念;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的区别。掌握在具体语境中正确识别某个概念属于哪个种类的方法。 3. 了解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分类的标准。掌握概念外延间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和全异关系的界定。学会正确地用欧勒图表示若干概念外延间关系的方法。 4. 掌握各种明确概念的基本方法: 限制和概括法、定义和划分方法。 ⑴了解概念的限制和概念的概括的涵义及其逻辑依据。掌握正确地对给定的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法律逻辑学习题模拟题八

模拟试卷八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有S 不是P ”中,逻辑变项是 ;在(P Λq )→r 中,逻辑常项是 。 2、设“A 命题与B 命题具有矛盾关系”、“B 命题与C 命题也具有矛盾关系”,则A 命题与C 命题具有 。 3、一种命题的主项周延,则这种命题是 命题;一种命题的谓项周延,则这种命题是 命题。 4、若要使“只有P ,才非q ”与“非P 并且q ”均真,那么P 与q 的取值情况是P 为 ,q 为 。 5、以“P ←q ”和“p ”为前提进假言推理,可必然地推出结论 。 6、若P ∨q 为真,P 为真,则q 取值为 。 7、若一有效三段论的结论为全称肯定命题,则其大前提应为 ,小前提应为 。 8、根据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中的 律,“如果认真学习,就能考得好成绩”为真,则“即使认真学习也不能考出好成绩”为假。 9、一个有效的第三格三段论式,其大前提若为MIP ,则其小前提应为 ,结论应为 。 10、当“SAP ”与“SIP ”同假时,S 与P 的外延间具有 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标号写在题干中的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下列概念的限制中,限制正确的有( )。 A .“句子”限制为“复句” B .“湖北大学”限制为“湖北大学哲学系” C .“普遍概念”限制为“单独概念” D .“命题”限制为“简单命题” 2、下列断定中,违反矛盾律要求的是( )。 A .SAP 真并且SOP 真 B .必然非P 真且可能P 真 C .“p ∧q ”真且“q p ?∨?”真 D .“q p →?”真且“q p ?→”真 3、下列命题形式中,与“q p ?”等值的有( )。 A .(p →q )∧(p ←q) B .)(q p ∨? C .q p ??? D .)()(q p q p ?∨∧∨? 4、以SAP 为前提进行命题变形推理能必然推出结论的是( )。 A .PA S B .P ES C .P E S D .OS P 5、由前提“p →(q ∨r)”再加上下列前提中的( )必然推出结论p ?。 A .r q ?∧? B .r q ?∨? C .?(q ∨r ) D .)(r q →??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逻辑学是研究和规范思维形式的科学,是大学本科思想政治教育及其他文科的专业必修课,是实践性和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是学习文科各专业的基础性和工具性的课程。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思维规律和一般推理方法,通过训练具备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和提高思维素质,为各专业课程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了解逻辑学的学科结构和简要发展史,为逻辑学本身的学习和提高奠定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应知”,也就是对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应该知道它的主要内容,并能举例加以说明;二是“应会”,也就是掌握普通逻辑的知识,要能够应用来分析和解决思维实际中的逻辑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 1、了解逻辑学的发展简史,特别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以及逻辑与思维、科学等方面的关系。 2、正确掌握基本的逻辑知识和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尤其是各种推理的规则。 3、能够熟练运用普通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分析思维过程,能够避免一些常见的逻辑错误。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第一章绪论(2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作用,知道逻辑形式的构成,明白本课程的学习方法和目的。 2、课程内容 (1)逻辑学的对象;(2)思维、语言和逻辑的关系; (3)逻辑学的性质、作用和学习方法;(4)逻辑简史。 3、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识记:“逻辑”的四种含义,逻辑学的定义,思维形式和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结构。(2)领会: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学习逻辑学的方法。 第二章概念(6学时) 1、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概念的种类和关系;了解概念和语词的关系,熟悉定义的规则,熟悉划分的规则。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课程编码:04000157 制定单位:哲学教研室 执笔者:王俊涛 审定时间:2011年3月9日 审定:政治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课程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 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是研究理论思维方法的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基本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假说和论证。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普通逻辑所研究的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本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形式逻辑在整个专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科学都要应用逻辑。各门科学都有一个严密的具有在逻辑联系的知识体系,总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而这些正是形式逻辑研究的主要容和基本形式。通过学习形式逻辑就可以把握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掌握思维分析中的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从而更好地掌握其它各门具体科学。2.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各种常用的逻辑形式,掌握必要的逻辑规则和逻辑方法,认识逻辑规律,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养成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规则、论证遵守逻辑的习惯。本课程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基础性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以便提高理论思维的科学性。 为此,对学生在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及综合应用等方面提出的要必须牢牢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深刻地理解概念的本质、判断的基本特征、推理的基本形式和规则,并能够应用这些基本知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问题,使学生能够在复杂的语言形式背后,在相互联系的知识结构中,尤其是在现实语言交流的具体灵活、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敏锐地发现逻辑问题并迅速地,准确地揭露对方的逻辑错误,准确地揭露某些诡辩手法,提高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敏捷性。 3.本课程同其他课程的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前期课程主要是中国哲学史中有关“中国逻辑学说的产生和发展”的部分和西方逻辑发展史,只有学习逻辑发展史,才能真正搞清楚普通逻辑基本容的来龙去脉,更加深刻地把握各种思维形式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后期课程主要有数理逻辑。数理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普通逻辑的现

逻辑学试题

《逻辑与思维技巧》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理论教学部分 一、说明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逻辑与思维技巧》是一门实用性、应用性很强的思维科学,属于逻辑学范畴,是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拓展学生的创新思维而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也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主要内容。 素质教育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思维素质的提高,作为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方法、规律的学科,逻辑科学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素质负有重要的责任。因为逻辑科学既有认识的作用,又有表达思想和论证思想的作用。因此,学习逻辑科学对于自觉地进行创新思维的逻辑训练,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保障思维的严 谨性与科学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普通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并把所学到的逻辑学知识转化为实际生活中的逻辑技能及思维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论辩能力,以及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 业知识提供必要的思维能力支撑。 2、课程教学和教改基本要求 《逻辑与思维技巧》作为一门实用性、应用性很强的思维科学,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它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抽象性,公式、符号、图、表颇多;二是它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处处都含有思维方法、推演技巧的应用。 ~ 为此,作为教师,应该在教学中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消除学生的畏难情绪,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逻辑知识的积极性。 作为学生,为了学好本门课程,在学习方法上要求做到:第一,要认真阅读教材,在尽可能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其中的基本概念、规则、逻辑形式,包括公式、符号等,并力求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以点带面,由 此及彼,融会贯通。

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doc

《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 前言、第一章 首先要说明的是:凡使用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学习逻辑学课程,并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的电大各专业学生,不论你学的课程叫法律逻辑学,还是经济逻辑学或普通逻辑学,都可以根据本课程提供的辅导进行学习。因为,我们的教材是统一的,教学大纲大致相同。 从本节课开始,我们要着重对逻辑学的一些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并联系期末考核的题型,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带领大家做一些练习。 先讲一下:为什么法律专业学生要使用《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来学习法律逻辑学呢? 这是因为:法律逻辑学严格地说,它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但就目前情况看,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应用。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称。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够与其他专业学生使用同一本逻辑教材的原因。 为了使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好普通逻辑知识,我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配备了不同的学习指导书。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学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这一点,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作特别说明。

对"逻辑"一词,大家一定并不陌生。因为日常语言表达中常用到这个语词,如"思维应当合乎逻辑"、"说话写文章要有点逻辑性" 等等。 可是,什么是逻辑学?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呢?这些问题就不一定能人人说得明白了。而这正是我们学习逻辑学这门课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第一章的重点、难点 《法律逻辑学》例题解析 (前言) 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同学们在理解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必须反复运用才能熟练掌握。其中,认真做好逻辑练习,提高解题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在解题过程中,同学们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学会把具体问题“形式化”也就是要学会撇开具体内容,抽象出思维的逻辑形式。简而言之,就是学会用字母和符号来代替语言文字表述的具体问题。有的同学习惯于就事论事,纠缠于具体内容,这对于分析复杂的推理就比较困难。其实,同学们如果掌握了把具体问题形式化的方法,就会把复杂的问题分析的简单明了,更容易理解和掌握各种逻辑形式的特征和关系。 二、学会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逻辑学是人们获取新知识的工具,我们在解答逻辑练习题时,更应该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尤其是做一些比较复杂的综合推理题时,更需要通过全面分析、抓住关键、总结规律。经过不断的努力,大家的逻辑分析能力就会逐渐提高。 逻辑学的考试侧重于逻辑思维能力的考察。考试题目中,单纯记忆性的很少,绝大部分都是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有的题还比较灵活。所以,单纯靠考前突击,死记硬背肯定是通不过的。这就要求同学们平时下功夫,加强训练,提高解题能力。这样,在复习和考试时就会轻松自如,取得好成绩。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T06054 课程名称:证据法 evidence law 课程类型:专业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面向对象:本科 开课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系 总学时数:36 理论学时:36 其他教学学时:0 学分:2 一、课程教学目标及学生能力培养要求 课程教学目标:通过讲授证据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前沿学术成果,使学生理解证据法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系统掌握证据法学以及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相关原理,做到能够正确区分各种证据的不同特点,并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司法个案及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在教学中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通过案例研讨、课堂辩论等方式,提升学生的法学运用能力。 能力培养要求:法律事实的判断和法律逻辑推理能力;法律思辨和语言表达能力;独立分析和处理各种诉讼案件证据的能力;较强的社会交往、沟通与协作能力。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学习目标 第1章证据法学概述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证据法的性质、渊源和立法模式 证据法学的学科定位及研究对象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要求:本章内容是学生的入门课,要求学生对我国证据法学的基本框架和体系有清晰的认识,对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有所把握,认识我国证据法的学科定位、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重点、难点:证据法的概念、证据法的学科定位、研究对象。 其它教学环节:无 第2章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和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古代和近现代证据立法,掌握我国古今证据立法的历史脉络与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国外证据立法的特点与自由心证制度、亲亲相隐在我国证据法中的体现与作用;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 其它教学环节:讨论三大诉讼法的修改的意义。 第3章证据法的历史发展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中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了解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并掌握外国证据法学的历史发展。 重点、难点:我国古代证据法学研究的思想与历史意义;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与趋势。 其它教学环节:讨论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主要特点。 第4章证据法的基本理论 学时:2课时 主要内容: 认识论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1、中文名称:形式逻辑 2、英文名称:formal logic 二、学时学分 总学时:54学时,其中讲授44学时,习题10学时。 学分:3学分 三、开课学期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四、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要求:考试或考查 考试:以期末试卷成绩为准;考查:综合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试卷成绩(70%)。 五、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修课。其目的和任务是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进行逻辑思维训练,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水平,增强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力量,以求达到概念明确、命题恰当、推理有逻辑性、论证有说服力,同时,也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 六、适用专业 适用专业:汉语言文学 七、课程教学要求和学时分配 (一)绪论(3学时) 1、教学目的和要求 引导和帮助学生了解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以及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和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进一步学习该课程的具体知识奠定基础。 能够识别“逻辑”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能够从各种具体的命题和推理中,概括出它们的逻辑形式,并指出其中的逻辑常项和变项等。 2、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难点是分析“逻辑”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 3、教学内容 (1)思维、语言和逻辑 思维和语言;逻辑和逻辑学。 (2)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

什么是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逻辑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形式逻辑的基本性质。 (3)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学习形式逻辑的方法。 (二)概念(6学时) 1、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和掌握概念的特征、种类、外延间的关系以及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能够运用欧拉图表示概念间的关系;了解什么是逻辑限制和概括并能熟练运用;牢记定义和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并能用以检验具体定义或划分有无逻辑错误。 2、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概念的种类、概念间的关系并用欧拉图表示之,定义和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难点是事物类与整体的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分析具体定义或划分有无违反规则的情况。 3、教学内容 (1)概念概述 概念及其基本逻辑特征;概念和语词的联系和区别;事物的类和分子、整体和部分。 (2)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正概念和负概念;实概念和虚概念。 (3)概念间的关系 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4)定义 定义及其构成;定义的种类或方法;定义的规则;定义的作用。 (5)划分 划分及其构成;划分的种类或方法;划分的规则;划分的作用。 (6)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概念内涵和外延间的反变关系;概念的限制;概念的概括。 (三)简单命题(6学时) 1、教学目的和要求 理解和把握命题的基本逻辑特征,直言命题的种类、逻辑形式、真假条件、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和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关系命题中关系的逻辑特性。 2、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直言命题的真假条件,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关系命题中关系的逻辑特性;难点是对直言命题之间对当关系和直言命题主谓项周延情况的正确理解。 3、教学内容 (1)命题概述 命题及其逻辑特征;命题和语句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命题的分类。 (2)直言命题 直言命题及其构成;直言命题的种类;直言命题的真假条件;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直言命题主谓项周延性。 (3)关系命题

《安全法学》教学大纲

《安全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80642029 课程英文名称:安全法学 课程总学时:8 讲课:8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安全工程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年7月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地位及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专业选修课,是研究安全法规的起源、产生、发展和制订以及安全法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的一门学科。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掌握安全法规的起源、产生和发展过程,安全法规的基本概念;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的现状,安全生产法规的表现形式,安全生产法规层次,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安全法规的基本知识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针对教学的基本任务,该课程的知识体系应该围绕化工类专业实际工程需要所涉及职业安全法规及职业安全标准等为基础知识要求。 本课程的知识体系应该由课堂教学、课后查阅文献组成。 在技能方面,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具有职业安全法规职业卫生标准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说明 教学过程中,即注重基本理论知识的传授,更应该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因此,在理论教学时应该深入浅出,使学生充分、深入的理解理论知识,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化工专业的具体特点,加强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主要为加强学生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理论—案例分析等过程,使学生充分理解本课程的主要理论,并能学以致用。 在具体的教学方法上,采用以讲授为主,课后查阅文献为辅的教学方法,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的去学习。 (四)对讨论课要求 本大纲以提高工程实践能力为教育目标而制定,所以对于化工专业而言,教师应该根据专业的具体要求掌握。 (五)对先修课的要求 无。 (六)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查 2.考核目标:考核学生对职业安全立法、安全法规、安全标准等事内容的掌握与理解程度。 3.成绩构成: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查成绩共同评定为课程总成绩:①平时成绩(作业、出勤等)占总成绩的20%;②期末考查占总成绩的80%。 (七)参考书目: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理论学时:___32____ 实践学时:__ 4___ 一、课程说明 1、开课的意义,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开课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课程性质】 本课程为本科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必修课程。 【目的与任务】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法律逻辑的工具性学科性质,决定了它特别强调掌握、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和技巧。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使学生掌握法律逻辑思维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能力和素质,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打下逻辑学基础。 2、课程的教学目标及要求 【教学目标】 使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律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通过自觉地进行逻辑思维和表述论证的训练,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论证的逻辑力量;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和理解其他各门具体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分析工具。 【教学要求】 通过学习,学生应全面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深入理解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熟练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内容。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并能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3、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法律逻辑学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因此,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尤其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4 二、大纲本文(小四宋体加粗) (一)课程内容与重点难点 第一章绪论 1、学习目标及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搞清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

逻辑学重修教学内容

普通逻辑学重修考试题型 一、按照要求完成下列各题答案(每题2分,共14分)二.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的外延关系(每题3分,共12分) 三、下列定义、划分、推理是否正确,如果错误指出其犯的错误(每题2分,共16分) 四、问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五、推理分析题(前3题每小题10分,第4题4分共34分) 第一章绪论 ?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形式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方式。是由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构成的。 ?思维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第二章概念 ? 1.概念的内涵:(概念的质) ?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 ? 2.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量) ?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 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具有反变关系 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大,则内涵越小;外延越小,则内涵越多 ?练习题 ?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的外延关系 ? 1.苹果苹果树果树果园 ? 2.中国亚洲亚洲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 3.高等学校湖南商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北京大学 ?1.公里米厘米毫米 ?2.桃花水仙花水稻植物 ?3.大学生北京大学学生女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 ?4.画家艺术家诗人人 ?5.化学自然科学宪法法律 ?6.大学生运动员南方人人 ?7.概念判断推理 ?1.概念的限制: ?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2.概念的概括: ?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下定义的规则 划分的规则 本章思维训练题 ?下列各组概念是什么关系? ?1文学作品与抒情诗2有线广播与无线广播 ? 3. 革命者与反动派 4.工业与重工业 ? 5. 平行四边形与菱形 6.概念与命题 ?7西藏高原与世界屋脊8教师与文艺理论家 ?9. 研究生与留学生10.京杭大运河与我国最长的运河 ?下列句子作为定义是否正确,如果错误,请指出它违反了哪条规则,犯了什么错误? ?1.期刊就是每周或每月定期出版的出版物。 ?2.所谓生命就是塑造出来的模式化进行的新陈代谢。 ?3.生产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4.资本家是靠开工厂榨取剩余价值为生的人。 ?5天文学就是研究我们地球所在的太阳系的科学。 ?6.所谓心理学就是关于人的心理活动的科学 ?7.所谓“警句”就是人们从生活矿藏中提炼出来的纯金 ?下列作为划分是否正确,如果错误,请指出它违反了哪条规则,犯了什么错误? ?1.生物可分为动物和植物 ?2中国分为湖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山西省、云南省等。 ?3.句子可分为主语、谓语、补语、定语、状语等部分。 ?4.交通工具可分为空中的、陆上的、水中的。 ?5.警察分为户籍警、交通警。 ?6.报纸可分为全国性报纸、地方性报纸、综合性报纸、专业性报纸、日报和晚报等。 ?7.燃料工业可分为煤矿工业、石油工业、太阳能利用工业、原子能工业 ? ?对下列概念做一次概括和限制: ?散文鲸历史科学资本主义国家初等数学悲剧 ?经典著作坦克车外交部机电产品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剖析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课程编码:EN034120B 学分:2学分 总学时:32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 先修课程:法理学、刑法学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法律逻辑学》是基础平台选修课。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着重掌握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同时,作为一门应用性课程,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 本课程的意义,在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推论水平。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较好应用因材施教等教学基本原则,充分贯彻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而且特别要求教师课后对学生的辅导,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学习,学生应全面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深入理解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熟练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内容。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并能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三、教学内容 (一)绪论学时:2 1、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时:1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1)“逻辑”的含义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3)逻辑的类型 (4)思维、语言与逻辑 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学时:1 (1)逻辑学的性质 (2)逻辑学的作用 4、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 (二)词项逻辑(上)学时:4 1、词项概述学时:1 (1)词项及其特征 (2)语词、词项和概念 (3)法律概念的特征 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学时:1

《普通逻辑学》教学大纲

普通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207602 课程名称:普通逻辑 英文名称:Formal Logic 课程类别:公共选修课 学时:32 学分:2 适用对象:全校各专业本科生 考核方式:考查 先修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课程简介 普通逻辑学是一种基础性、工具性科学。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的形式结构,具体内容包括: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即逻辑形式;定义、划分、概括、限制、比较、分析、综合、观察、实验、探求因果联系等逻辑方法;定义、划分、判断、推理、论证等逻辑规则;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等逻辑规律。 The Logic is a foundational and instrumental science. The object of Logic is the form structure of thoughts. It contains logic structures of thoughts, such as the concept, judgement, consequence and so on. That is logic form. It contains logic methods, such as definition,partition, generalization, limit, compare, analysis, integration, observation, experiment, searching for karma and so on. It contains logic rules, such as definition,partition, judgement, consequence,argumentation and so on. And it also contains logic laws, such as law of identity, law of noncontradiction, law of no neutralism, law of abundance reasons and so on.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普通逻辑学》是以思维的形式结构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其基本性质是基础性、工具性和全人类性。

形式逻辑教学大纲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14011011学时: 36 其中实验学时: 0 学分:2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是新闻本科学生之必修课程。属新闻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课程。 故此,本课程的学习成绩在学生的考试之例。 《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涉及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一门学科。 本课程主要讲授思维的形式、规则及规律。通过学习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规律和逻辑方法, 使学生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语言和文字 的表述能力,对于探索真理、表述和论证观点,学好其他课程,特 别对于撰写新闻稿件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科学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通过思维科学培养的思维素质是通向综合素质的广阔平台。爱因斯坦说:"西方科学的 发展以两个伟大成就为基础,-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 -是通过系统实验可能找出因果联系"。 二、相关课程的衔接 本课程是新闻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为学生今后的新闻专业课程

打下规范的思维基础。 三、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掌握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规律和逻辑方法,使 学生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语言和文字的 表述能力,具体包括: 1,使学生掌握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概念、原理和运用规则。 2,在掌握思维形式的原理和运用规则的同时,培养学生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预期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有效学习,学生将会有以下收获: 1了解《形式逻辑学》的基本结构。掌握思维形式的有关原理和运用规则。 2能熟练运用思维形式的规则,修正错误。正确表达思想。 3促使学生养成严谨思维的习惯,为今后的专业课及各科的学习打下坚实的思考基础。 1、提高性要求 本课程预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和实践,使相当部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思考品质有明显的提高。 2、技能性要求 通过3-5次作业,使学生掌握几种形式逻辑的思考模式。

20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32704 课程英文名称:legal logic 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辅导答疑: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法律逻辑学课程为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地、严密地表述和论证思想;为学生思考问题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它对于学生反驳谬误、揭露诡辩,也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学习本门课程也对于学生学习其他课程有帮助。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逻辑,主要介绍基本的逻辑知识,结合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它是以法律推理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以法律推理为核心,结合案件事实的侦查与证实、法律的解释与实用、法庭的辩论与法院的裁决等,研究其推理的方法、推理的规则、推理的形式及其规律。 (三)实施说明 本课程涉及内容较多,对基础理论重点讲授,结合案例强化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针对疑难案例剖析论证,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学习本课对其他课程的教学有一定辅助作业。本课的讲授中,可结合学生已经学过的部门法展开教学。本课的先修课为《法理学》。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结合理论讲授部分的内容,适当布置查阅文献资料的作业,并结合学生的完成情况让学生在课堂进行讲述及讨论。根据课程进度,安排相应的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思辨、论辩等实务能力。 (六)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查 2.考核目标:在考核学生对形式逻辑基础知识掌握的基础上,注重应用已学知识在侦查案例实践、法律分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的演练。 3.成绩构成:本课程的总成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情况、出勤情况等)占60%,期末考核成绩占40%。 (七)参考书目 《法律逻辑》, (德)克卢格著,法律出版社,2016 《法律逻辑学》,王洪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法律逻辑学教程》,张大松,蒋新苗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二、中文摘要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类课程之一,虽为选修课,但其重要性在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是法律适用的基础,而法律逻辑学的学习可谓以上技能的专门培养。本门课程先介绍形式逻辑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结合部门法的相关规定、立法及其司法实践,展示法律逻辑的特殊性。因此,讲授本课程,要把法律与逻辑切合起来,把法

教学大纲(何向东)

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1) 二、教学的对象和目的 (1) 三、课程体系与教学安排 (2) 四、教材与推荐读物 (2) 五、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 (3) 第一章绪论 (3) 第二章命题逻辑 (4) 第三章传统词项逻辑 (5) 第四章谓词逻辑 (6) 第五章模态逻辑 (7) 第六章归纳逻辑 (7) 第七章科学逻辑 (8) 第八章语用逻辑 (9) 第九章论辩逻辑 (10) 第十章辩谬逻辑 (11) 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逻辑学是研究和规范思维形式的科学,是一门具有2000多年悠久传统的基础性学科。 逻辑学是进行正确思维的工具,逻辑思维能力是人们必备的基本素质。在现代大学教育中,逻辑学成为各专业,尤其是哲学、语言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随着现代逻辑学自身的发展,逻辑学已渗透到诸多科学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教学的对象和目的 逻辑学作为哲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同时也是语言学、文学、法学、经济、计算机科学等专业的基础课程。它的教学对象是各专业低年级学生,他们一般具备与逻辑学相关学科如哲学的基本知识,但对逻辑学本身了解不多。

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思维规律和一般推理方法,通过训练具备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和提高思维素质,为学习各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了解逻辑学的学科结构和简要发展史,为逻辑学本身的学习和提高奠定基础。 三、课程体系与教学安排 由于逻辑学自身发展的特点,结合国内逻辑学现状,课程体系设计兼顾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大致有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章,绪论,阐述逻辑学的对象、性质、作用、研究与学习方法等。 第二章,介绍命题逻辑基础。 第三章,阐述传统词项逻辑。 第四章,介绍现代谓词逻辑。 第五章,阐述模态逻辑基础。 第六章和第七章,阐述归纳逻辑和科学逻辑方法。 第八章,介绍语用逻辑基础。 第九章,介绍论辩逻辑。 第十章,介绍辩谬逻辑。 课程安排 学时:因专业而异,作为专业基础课定为60—80学时。作为文化素质教育通选课:32学时。 四、教材与推荐读物 本课程指定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版)为正式教材。该教材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结合国内逻辑学教学实际,系统阐述了逻辑学基础知识,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推荐读物: 《形式逻辑》,金岳霖主编,人民出版社,1979。 《普通逻辑》(增订本),《普通逻辑》编写组,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周礼全主编,人民出版社,1994。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简介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Digital Electronic Technology Fundamentals 课程编码:04119630 学时:64/12学分:4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课程类别:理论课 先修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开课学期:第4学期 适用专业: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自动化仪表 一、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训练,能够运用数字电子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和设计方法,解决较复杂的数字电路系统相关的工程问题,使学生具备下列能力: 1、使用逻辑代数解决逻辑问题; 1、正确使用数字集成电路; 1、分析和设计数字逻辑电路; 2、正确使用数字逻辑电路系统的辅助电路。 三、课程的基本内容 3.1 理论教学 1、数字逻辑基础(支撑教学目标1)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逻辑代数的三种基本运算、三项基本定理、基本公式和常用公式。了解二进制的算术运算与逻辑运算的不同之处。掌握逻辑函数的四种表示方法(真值表法、逻辑式法、卡诺图法及逻辑图法)及其相互之间的转换。理解最小项的概念及其在逻辑函数表示中的应用。掌握逻辑函数的公式化简法和图形化简法。掌握约束项的概念及其在逻辑函数化简中的应用。

本章主要内容: (1)数字信号与数字电路 (2)逻辑代数 (3)逻辑函数及其表示方法 (4)逻辑函数的化简 2、逻辑门电路(支撑教学目标2) 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门电路的定义及分类方法。二极管、三极管的开关特性,及分立元件组成的与、或、非门的工作原理。理解TTL 反相器的工作原理,掌握其静态特性,了解动态特性。了解其它类型TTL门的工作原理及TTL集成门的系列分类。 本章主要内容: (1)半导体二极管门电路 (2)半导体三极管门电路 (3)TTL集成门电路 3、组合逻辑电路(支撑教学目标3)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组合逻辑电路的设计与分析方法。理解常用组合逻辑电路,即编码器、译码器和数据选择器的基本概念、工作原理及应用。掌握译码器和数据选择器在组合电路设计中的应用。 本章主要内容: (1)概述 (2)组合逻辑电路的分析与设计 (3)常用组合逻辑电路 (4)用中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组合逻辑电路 4、触发器(支撑教学目标3) 教学目标:使学生理解触发器的定义。掌握基本SR触发器、同步触发器、主从触发器、边沿 触发的触发器的动作特点。掌握触发器的各种逻辑功能(DFF,JKFF,SRFF,TFF,T’FF)。掌握触发器 逻辑功能与触发方式的区别。掌握画触发器工作波形的方法。 本章主要内容: (1)概述 (2)基本SR触发器(SR锁存器)和同步触发器(电平触发) (3)主从触发器(脉冲触发)和边沿触发器(边沿触发) (4)触发器的逻辑功能及描述方法 5、时序逻辑电路(支撑教学目标3)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时序逻辑电路的定义及同步时序电路的分析与设计方法。了解异步时序电路的概念。理解时序电路各方程组(输出方程组、驱动方程组、状态方程组),状态转换表、状态转换图及时序图在分析和设计时序电路中的重要作用。了解常用时序电路(计数器、移位寄存器)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及其应用。 本章主要内容: (1)时序电路的基本概念

《逻辑学》新大纲 汉语言文学

《普通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逻辑学 课程编号:010132001 总学时:24 学分:1.5 适用对象:汉语言文学专业 1.课程性质:《普通逻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限选课中的必修课。其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抽象性,公式、符号、图、表颇多;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处处都含有思维方法、演算技巧的应用。本课程旨在使学生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进行逻辑思维训练,解决思维的实际问题,以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从而增强语言表达的逻辑力量,并且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 2.教学目的:逻辑学是现代基础学科的重要门类,包括逻辑的应用、演绎逻辑、一般逻辑、归纳逻辑、方法论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普通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论辩能力,以及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知识。 3.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

4.教学方式:开展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大力采用互动、启发、探究、讨论、质疑、争论、搜集信息、自主学习等多种教学形式,鼓励学生参与课堂教学。 5.课程考核方式:本课程为考查课。期末占总成绩的80%,平时作业、小测验占总成绩的20%。 6.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目: 教材: 普通逻辑编写组.《普通逻辑》(第五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主要参考书目: [1] 吴家国主编《普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4. [2] 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 [3]刘新友,田宏第主编《普通逻辑自学导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9. [4]何应灿主编《怎样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3. [5]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 [6]王海传等编著.《逻辑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 7.正文部分: 第一章引论 【目的和要求】 1.发挥第一章理论入门的作用,了解什么是逻辑学等,为学习普通逻辑奠定理论基础。 2.发挥第一章对学习逻辑学的指导作用,明确学习逻辑学的根本目的和方法,提高学习和运用的效果。 3.发挥第一章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动员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志趣、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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