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会计政策及其变更;(2)前期差错及其更正;(3)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本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涵盖了目前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实务中某项交易或者事项如果没有相应具体会计准则或其应用指南加以规范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原则、基础和方法进行处理;待发布新的具体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取并累积的盈余公积。
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是指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留存收益两个项目的调整。
(三)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其中,“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前期差错及其更正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一)本准则所称“前期差错”,应当是指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及虽然不重要但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例如,企业的存货盘盈,应将盘盈的存货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二)企业发现的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
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
对于不重要且非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所称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企业的会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视为会计政策变更:(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1)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由于以前年度的会计政策错误而变更会计政策。
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文件的要求执行,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企业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三、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3)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了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进行会计
估计变更以及纠正差错时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
根据该准则,企业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一贯性原则:企业应在相同的情况下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2. 重大性原则:企业应根据业务发生的重大性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
3. 可靠性原则:企业应根据相关证据和专业判断选择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 一致性原则:企业应在相同的会计期间使用相同的会计政策,避免频繁变更会计政策。
当企业需要变更会计政策或者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公开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公开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影响以及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 追溯调整:如果会计政策变更会对之前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应进行追溯调整,确保之前的财务报告与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对于差错的更正,企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1. 核实差错:企业应核实差错的存在和性质,并对差错进行定量或定性衡量。
2. 追溯调整:如果差错影响之前的财务报告,企业应进行追溯调整,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充分公开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相关信息,以便用户能够理解和评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在会计实践中,企业常常面临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决策和长期发展。
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因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过去使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再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能再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有必要对原有的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种变更通常涉及会计原则和方法的调整,旨在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在处理会计政策变更时,企业应遵循谨慎性原则,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同时,企业还应及时披露变更的原因、影响及采取的措施,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过去使用的会计估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再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需要重新估计。
这种变更通常涉及对未来事项的预测和判断,因此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在处理会计估计变更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估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估计的审核和监督,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和偏差。
三、差错更正差错更正,是指对前期财务报表中的错误进行纠正。
这种错误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分类错误或记录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差错更正的目的在于消除报表中的错误,使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和可靠。
在进行差错更正时,企业应查明错误的原因和性质,采取适当的更正方法。
对于重大的差错更正,企业还应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更正的影响和后果。
四、总结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为企业处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重要会计准则,主要涉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内容。
这一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质量和透明度。
下面我们将对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具体原则、规定和方法。
企业应当在编制财务报表之初选择并应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如果在后续期间发生了原会计政策不再适用或者新的会计政策更为适宜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并披露相应信息。
在确定会计政策时,企业应当考虑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尽可能确保会计政策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披露中应当明确会计政策,并且对于重大会计政策的应用应当进行适当的说明。
二、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能需要对一些无法精确测定的项目进行估计。
这些估计以合理和可靠的基础为前提,但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在确定需要变更会计估计时,应当充分评估变更的影响,及时调整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信息。
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因此在财务报表披露中,企业应当说明对关键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具体影响、调整金额等信息。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可能较大或者涉及重大会计政策的情况,企业应当对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适当说明。
三、差错更正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认识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一旦发现错误,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对于已经发布的财务报表发现的差错,企业应当在下一个期间的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调整,并披露差错更正。
第二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是中国财政部于2009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为规范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处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ASBE28)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一项准则,规定了企业在采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时的核算和披露要求。
该准则共分为7个部分,包括:目的、适用范围、定义、会计政策的确定、会计估计的变更、差错更正和附则等,总共有41条。
该准则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指导企业如何采用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以及如何更正会计差错的框架,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业绩。
首先,该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制定企业会计政策、执行会计估计变更和纠正会计差错的全部企业。
其次,准则明确了会计政策的确定过程,要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与企业的经济业务实质相符合的会计政策。
同时,企业在遵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并应明确会计政策的采用日期以及会计政策的变更过程。
准则还规定了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会计估计变更指的是企业在制定会计估计时所做出的改变。
准则要求企业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并将变更的原因、方法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适当的披露。
在差错更正方面,准则规定了两种类型的差错:基本误差和期末调整差错。
基本误差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会计期间中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所产生的差错,期末调整差错指的是企业在编制和报告财务报表时所产生的差错。
对于已发生但未进行更正的差错,企业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的披露。
此外,该准则还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附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附则包括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账务处理、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和重要的实施指导等内容。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范了企业在采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时应遵循的规则和要求。
准则的制定旨在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指导框架,使企业能够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并及时更正会计差错,从而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业绩。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并不意味着以 前期间的会计政策是错误的,只是由 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 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使得变更 会计政策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以 前期间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错误 的,则属于前期差错,应按前期差错 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D.由于持续通货膨胀,企业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 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等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财政部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执行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首次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调整作了如下规定:
(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 信息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 企业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 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 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 核算,以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

二、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念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 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 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一)、(二)条件之一的,可以 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例题7] 存货准则规定,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 这就要求企业按照新规定,将原来以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改为准 则规定可以采用的会计政策。 [例题8]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这就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按照新规定改变原允许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的做法,变更原有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 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变更后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 理,以便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收入确认,等等。 2.进行会计估计时,往往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或资料为基础。 3.进行会计估计并不会削弱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 (三)会计估计的判断 会计估计的判断,应当考虑与会计估计相关项目的性质和金额。通常情况 下,下列属于会计估计: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弃置费用的确定。 4.消耗想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5.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残值、摊销方法 6.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7.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8.职工薪金金额的确定。 9.与股份支付相关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10.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11.预计负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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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会计政策及其变更;(2)前期差错及其更正;(3)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涵盖了目前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实务中某项交易或者事项如果没有相应具体会计准则或其应用指南加以规范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原则、基础和方法进行处理;待发布新的具体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取并累积的盈余公积。
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是指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留存收益两个项目的调整。
(三)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其中,“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一)本准则所称“前期差错”,应当是指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及虽然不重要但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例如,企业的存货盘盈,应将盘盈的存货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二)企业发现的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
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
对于不重要且非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如上市公司)2007 年1 月1 日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规定进行处理,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根据本准则相关规定处理。
其他企业在2007 年1 月1 日以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仍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规定进行处理;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根据本准则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