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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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房、药库等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岗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整齐、有效的陈列和储存。

第五条本单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药品陈列管理第六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使用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合理布置,为药品的取用提供便利,避免药品混淆和错取。

第七条药品的陈列货架应保持整洁干净,无积尘、虫害等污染,不得有异味、异质物或渗漏。

第八条药品陈列货架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九条药品的陈列应注意避光、防潮、防潮湿、防霉变,并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条药品陈列柜门应有保密措施并加锁,不得随意开启或私自调整。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场所应满足相关的卫生、通风、光线等要求,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整洁、温度适宜,不得存在有害气体和异味。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潮湿、防霉变等措施,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设备、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和运转。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求对药品的有效期、外观、颜色、味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有过期、变质、破裂、漏液、霉变等情况应予以淘汰或报废。

第十八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注重药品的储存方式、环境控制、避光、防潮湿、定期检查等措施。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是医院或药店等药品管理单位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管理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合理储存药品,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避免药品受潮、变质、失效等问题。

下面将从储存环境、储存方式、药品分类和药品养护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首先,储存环境是药品储存养护的基础。

药品存放的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潮、防虫、防尘。

建议设置专门的药房或储藏室,要求房间墙面、地面、天花板要平整,易于清洁,不得存在霉菌、蟑螂等污染源。

室内应配备恒温恒湿设备,以保持药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

此外,还应设置防火、防盗、防爆、防静电等设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药品的分类管理是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例如按照药品剂型、药理作用、用途、主治疾病等分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在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药品进行定期清点盘存,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受潮、变质、失效等情况,及时报废过期药品,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最后,药品的养护管理是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的核心。

养护管理主要包括定期检查、定期清洁、定期消毒和定期维护等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包括药品存放位置、药品容器封装情况、防潮、防尘措施是否到位等。

定期清洁药品存储环境,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以防止药品受污染。

定期消毒药品存储设施和工具,杀灭可能存在的细菌和病毒,确保药品的无菌性。

定期维护恒温恒湿设备,以保证储存环境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药品储存养护制度是医院或药店等药品管理单位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储存环境、储存方式、药品分类和药品养护等措施,能够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降低患者用药风险,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六篇)

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六篇)

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

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

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

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

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

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____%—____%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为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1、室内温湿度在每日规定的时间段上、下午二次监测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质量。

2、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和防火工作,保证药品安全。

3、搬运和码放药品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严禁倒置,怕压药品应控制码放高度。

4、药品码放应有一定距离。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5、不同药品按照药理分类、药物剂型分类摆放。

摆放时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能相互影响或易串味药品分开。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置于保险柜贮存。

7、第二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高危药品(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等),按照贮藏要求分别集中放置。

8、药品货架标签字迹清晰,标示清楚,放置正确;按药品管理要求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
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

9、同一药品按批号摆放,实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管理原则。

10、药品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药架保持清洁卫生。

11、药房药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重点品种每月一次养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

12、药品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药品不宜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关闭药品帐页,下架停售。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全过程。

3. 责任: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并执行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储存环境:储藏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设有恒温、恒湿设备。

室内温度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

距地面30cm以上的药品要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发生潮湿现象。

储藏室的门窗应保持密闭。

5. 储藏原则:按类别、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有序排列。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以防相互干扰。

同一类别的药品按照不同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排列。

特殊的储存要求(如保鲜、防潮)的药品应按要求执行。

6. 入库管理:药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登记表。

要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严禁将过期、破损或未经检验的药品入库。

7. 出库管理:药品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并经过审批人员签字确认。

出库人员必须按规定数量发放,并记录相关信息。

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出库。

8. 盘点管理:医院药剂科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盘点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淘汰过期药品,并填写淘汰记录。

9. 故障处理:如发现储存环境出现故障,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0. 培训与考核:医院药剂科对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工作效果。

11. 外包管理:如医院药剂科决定将储存养护工作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人员,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12. 文件管理:医院药剂科应建立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储存养护工作的各项记录、文件和报告的保存和归档。

该制度是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4篇)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4篇)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药品保管储存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药品保管储存管理能够有效预防药品变质、失效和损毁等问题,确保药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其原有的质量和疗效。

为了规范药品的保管储存工作,下面制定了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保管储存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临床药学疗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药品保管储存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药品保管储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药库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医药学知识和管理经验,并能够熟练操作药品保管储存设备和仪器。

第五条药品保管储存应当遵循“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保管储存的要求第六条药品的保管储存应当符合药品的保存条件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光照、防潮和通风等。

第七条药品储存室应当是专门的场所,禁止其他杂物的存放和使用,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第八条药品的保管储存区域应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和分区。

不同性质和特点的药品应当分开存放,并标明名称和批号。

第九条药品的储存设备和容器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确保药品不受污染和损坏。

储存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十条药品的保管储存记录应当真实、详细,并及时更新。

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进货渠道、进货日期、存放位置等。

第三章药品保管储存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药库管理员是药品保管储存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二条药库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保管储存的工作计划,保证库存药品的适度、合理。

第十三条药库管理员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保管储存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药库管理员应当配备相应数量和质量的保管储存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药品保管储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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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药品储存制度
1、药房、药库药品应按药品的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湿度、避光、通风情况及药品的有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储存在冰箱内,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2、药剂人员对药房、药库内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性状等应每周抽查一次,对药品的养护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经负责人批示后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控制程序》,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在,经质量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3)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如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隔应不超过一个月;
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 4)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
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

其中:
黄色: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

绿色:为合格药品。

红色:为不合格药品。

6)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

4、药品保管人员应按照药品养护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药库温、湿度管理记录,正确储存药品。

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5、药品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货、帐、卡相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

4. 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

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记录。

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5. 养护人员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

6. 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7.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

8. 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9. 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维护、检定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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