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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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二篇)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二篇)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____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总结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的水害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防治水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____(临煤工发[____]____号)文件《____开展煤矿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____》的要求,结合我公司____年度《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开展了以“钻孔和小煤窑管理、排水系统、地质灾害”为重点内容,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阶段工作安排,现就工作开展排查及整改和防治水工作各项的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定方案、严贯彻、分阶段、稳步推进。

我公司以煤字[____]____号制定并下发了《____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汛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制定方案,成立了领导组,明确了专人完成整改落实检查工作。

对矿井防治水排查整改情况,采取了集中检查、业务部门针对检查内容分项目分重点进行全面督查的方式,在矿井范围内开展了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了三个阶段进行,阶段的工作推进情况为:第一阶段:部署阶段1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本矿井的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自查自整环节,对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开展了“排查、整治、落实”,同时公司领导组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跟踪督促、服务指导,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整改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夯实了防治水基础,提升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对存在隐患的煤矿进行了“回头看”,通过滚动排查和落实隐患持续整改,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如何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杜绝矿井水害事故发生论文

如何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杜绝矿井水害事故发生论文

如何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杜绝矿井水害事故发生【摘要】随着煤矿进一步的开采,水灾的预防及治理已经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杜绝矿井水害事故发生,就要充分认识水害防治的重点,对重点防范部位给予高度重视,结合生产实际,不断分析、反复论证,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隐患。

【关键词】矿井水害;工作重点;水害分析;综合治理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减少水害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煤矿防治水规定》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如何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杜绝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我们晓南人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众所周知,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以地面防治水和井下防治水为主。

地面防治水是我们看的见、摸的着,而且水害治理主要是在暴雨季节,是以受采动影响的集水洼地、地裂缝、沉区险房治理、暴雨期井口附近堵截水、季节性河流坝堤加固等为主要工作对象。

相对比,井下防治水是防治水工作的重点。

1.晓南井田水文地质特征晓南井田位于铁法煤田的东南部,总面积约为23.0432km2。

北以fw313断层为界,与小青井田相邻;南以煤层最低可采边界线为界,上水平局部以人为技术边界与蔡牛井田相邻;西以f3、f2、fw25、f35-1断层为界与大兴井田相邻;东至14#煤层最低可采边界线。

经统计1987年采空区总面积1.04km2,矿井涌水量为38m3/h; 2010年采空区总面积为12.37km2,矿井涌水量为110m3/h;可见,采空区面积的增大与采空区积水的增加有一定的正相关系。

晓南井田内含水层主要有:第四系流沙层,白垩系砂砾岩层;侏罗系砂岩、砾岩层;火成岩裂隙含水带。

由于采空区面积不断增大,煤系地层围岩遭到严重破坏,各含水层间已建立了充分的水利联系,渗透系数不断增加,这也是矿井涌水量增大的主要原因。

2.晓南矿井下防治水的工作重点晓南井田是以孔隙水充水为主的直接顶板充水矿床,所以水灾的预防及其治理主要以探放采空区积水、顶板含水层裂隙突水、导水钻孔、上下水平水力联系分析与治理、井下出水点的观测及分析、周边井田的采空区积水调查为主。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要建立防治水工作领导责任制。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其他各级负责人负责防治水措施的实施,负落实责任。

二、要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各煤矿集团公司应设立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类型简单、中等的煤矿企业,应明确相应机构负责防治水管理工作,有条件的要配备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1至3名地质类工程的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3名以上地质类工程的技术人员。

三、要建立健全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探放水作业队伍由防治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管理的规定。

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要为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不同钻距的专用的探放水钻机等探放水设备和物探设备,探放水钻机至少3台以上,且有钻进能力在200米以上的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作业。

四、要建立严格的探放水工作制度。

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以加大防治水工作的考核力度。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双降”,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今年以来,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呈“双升”态势,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一)落实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责任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8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领导责任,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模式,把打击新建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统一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水害治理工作的意见2016.2.29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水害治理工作的意见2016.2.29

辖区内水害情况,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按照“机构健全、探掘分离、探测科学、稳定可靠”防治水原则,煤矿主体企业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将防治水工作逐级落实到科(队、组)和具体责任人。

所有煤矿都要成立防治水机构,按要求配备足额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计划、设计、实施等。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安委办〔2014〕20号)要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督促煤矿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要抓紧落实人员编组,按照“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的工作要求,逐矿全面、细致、彻底地排查隐患,对重大隐患要跟踪督办。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系统为重点,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蔓延。

全面推进“摸清水”工作,煤矿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通过小窑调查、地面踏勘、物探和钻探等综合手段,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置和水量,做到掘前、采前水害资料清晰、安防措施到位。

现采区或开拓区,未达到积水位置清楚、水量估算基本准确的不得进行回采或开拓。

集中开展区域水害隐患普查和论证,探明矿井及周边老窑区分布及水文地质情况,做到一个矿一张预测图。

三、进一步加强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工作,为瓦斯治理提供基础依据1、鉴于我市煤矿企业瓦斯基础参数缺乏,对科学预测瓦斯涌出和有效防止瓦斯造成很大困难,要求各煤矿企业建立瓦斯基础参数数据库,每半年对开采区域内的瓦斯参数(包括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报县煤炭局备查,各县煤炭局汇总后上报市局备案,瓦斯基础参数要由有资质单位出具测定报告。

煤矿企业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以及两层煤配采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提前对瓦斯基础参数、通风抽采能力进行测定、核定,并经企业主体批准,报县、市煤炭局备案,为煤矿瓦斯管理和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关于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的十项规定

关于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的十项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的十项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扎实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严防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现结合神华集团公司煤矿水害实际,特规定如下:一、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机构,明确水害防治责任各煤炭子(分)公司、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具体责任。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宁煤集团公司、乌海能源公司要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3至5名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分管地测防治水的副总工程师。

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名,中等及以上矿井不得少于2名。

专业技术人员要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物探专业的教育。

各煤炭子(分)公司、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

总工程师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负责人,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等建议;要组织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制定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编写防治水规划和专门防治水设计、措施等;要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各煤炭子(分)公司、煤矿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作好相应的防治水工作。

各煤炭子(分)公司、煤矿应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应建立专业化的探放水和注浆队伍。

各煤炭子(分)公司、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水害应急救援制度。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还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

二、加强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做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

各矿井必须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重新划分工作,并依此类型制定防治水措施;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必须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5篇]》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5篇]》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5篇]》第一篇: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年十一月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太原市煤炭工业局176号《市煤炭工业局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预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矿当前防治水的现状,特制定《xx》。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机构和队伍,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我矿整治防治水的能力。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采掘防突水、汛期防淹井”的理念,有效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治水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我矿的的安全生产,针对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矿长)副组长:xx(总工程师)xx(安全矿长)xx机电矿长)xx(生产矿长)xx(矿长助理)下设探放水办公室,主任:xx(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兼地测科科长)电话:xx探放水队伍:xxx四、整治重点(一)设立了防治水机构,配备了一名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并成立了防治水科及专业的探放水队伍。

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制度和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并对每个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了探水设备。

(二)防治水科全面排查了接近老空区或邻近关闭矿井的采空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水患威胁,矿井直接充水含水层为底板承压含水层,在一定的程度上潜在岩溶水威胁,对周边关闭的矿井和附近老窑开采情况进行水文地质分析,彻底查清水患威胁。

建立了《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等各种台账及防治水基础资料。

在《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和积水量,及突水点、突水量,在图纸上画定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8.30•【文号】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施行日期】2010.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把煤炭工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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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工作安排计划
为了加强高温季节和汛期期间我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切实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工作,防止矿井瓦斯事故和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确保高温季节和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求:
(一)切实加强对煤矿的治理工作,确保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

1、要加强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坚持矿领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下井跟班制度,加强对矿井的瓦斯治理、监控的现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稳步开展。

2、要依法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加大对矿井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安全监测、监控仪器设备等瓦斯治理安全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

3、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抓紧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主要通风机能力不足,通风设施及通风构筑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对整改不力,效果不佳,并违反规定继续微风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同时撤换矿长、吊销矿长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4、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好矿井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健全应急求援组织,并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

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
的煤矿,要就近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二)、切实加强煤矿汛期防治水工作,杜绝重特大透水事故的发生。

1、要根据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探放水设备、检查仪器仪表。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水害防治队伍,配备专职水文地质或地质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凡存在水平封堵防水、井下与地下河或地表水系有联系的矿井,在汛期大降雨或矿区内洪水超过警戒水位、矿井涌水量较大期间,除要加强内定时防透水监控外,还要是行控制生产或停产。

2、进一步完善我矿防治水的规章制度,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订矿井水灾应急预案,并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个岗位,保证防治水工作台的正常开展。

3、在雨季到来之前,我矿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对矿井的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和水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必须落实人员和资金逐项整改,确保矿井安全渡汛。

4、我矿要加大防治水专项安全资金的投入,加大矿井水患治理力度,对水文地质资料不全、水害情况不清、突水隐患治理不及时的地段,要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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