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十六章 所有权习题及答案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填空1、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前后对罗马法进行了整理,编纂了查士丁尼法典等四部法律汇编,后世合称为《国法大全》,又称 < >,《国法大全》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颁布实施的民法是1929年至1930年间国民党政府陆续颁布的___________。
3、《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布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共有_____章_____条。
4、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___________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_____________和人身关系。
5、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 。
二、名词解释1、市民法2、民法3、民法典4、人格关系5、身份关系三、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民法仅适用于中国领域内的中国公民,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我国民法也适用于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C.我国民法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所有自然人D.我国民法也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A.不能是##行为 B.只能是民事法律行为C.只能是表意行为D.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行为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平等原则的内容的是〔〕。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C.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D.民事主体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四、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税收征收关系 B.自然人甲与乙合伙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C.某税务机关与其辖区内的电脑公司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美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订立的婚约关系2.下列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有〔〕。
民法-所有权考试试题及解析

民法-所有权考试试题及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22小题.每题1.0分,共22.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为一个钢琴爱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练琴,影响了邻居乙的休息。
乙与甲达成协议:甲不得在早5点至7点和晚12点以后在家中练琴。
1年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好友丙,丙为一青年歌手,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与甲、丙发生纠纷。
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 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B 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 乙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D 乙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题中,乙、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侵扰了乙的休息,乙有权请求丙停止侵害,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达成了不得在家中练琴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乙无权因为丙的行为而请求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错误。
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丙应自担其行为的后果,故乙无权请求甲停止侵害,故A选项错误。
第2题2005年韩玉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张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天民,1938年7月5日”。
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
该500块银元:( )A 应归韩玉擎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B 应归王大水所有C 应由韩玉擎与王大水平分D 属无主财产,应上缴国家【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发现埋藏物[解析] 《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精品】民法课后练习答案

民法课后练习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B【解析】登记前,张三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不享有处分权),而所有权属于支配权,故A错误。
合同被撤销后,请求返还财产的权利属于原物返还请求权或者占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故B正确。
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属于形成权,故C错误。
先履行一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后履行一方依然享有顺序履行抗辩权,故D选项错误。
2、【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区分。
“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期限”是一定会到来的。
松花江解冻是一定会发生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本题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本题以松花江解冻为合同开始的界限,所以是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综述,本题为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3、【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人。
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可见,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限制,但要注意区别的是,在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时候是不受本条规定之序列限制的。
详见《民法通则》第24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4、【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分类。
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不需要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形成权是民事主体一方以自己的单方行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本题中,甲、乙成立买卖合同,由于甲、乙未约定履行顺序,应推定为同时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6条,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对抗甲的请求,要注意的是该抗辩权仅针对甲尚未履行的20台。
5、【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登记制度和善意取得制度。
《民法典》体系中的物权制度之理解——以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为视角(考试答案)

《民法典》体系中的物权制度之理解——以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为视角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保护()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单选题:5 分]A 经济主体B 民事主体C 商事主体D 政治主体试题解析您的答案:B回答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 单选题:5 分]A 占有B 拆迁C 征收D 征用试题解析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 单选题:5 分]A 物业共有部分的养护B 物业共有部分的能源费支出C 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D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试题解析您的答案:C回答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 单选题:5 分]A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B 农用地转为未利用地C 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D 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试题解析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单选题:5 分]A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B 物业行业协会C 开发建设单位D 物业服务企业试题解析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的交付类型包括()。
[ 多选题:5分]A 现实交付B 简易交付C 指示交付D 占有改定试题解析您的答案:ABCD回答正确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的保护方式有()。
[ 多选题:5分]A 确认物权B 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C 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D 返还原物E 损害赔偿试题解析您的答案:ABCDE回答正确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中,具有主导性的权利是( )。
A.管理权B.成员权C.共有权D.专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权(空间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部分所有权、共同管理权)和成员权,其中,专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没有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毫无意义。
可见,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A.能够获取业主的资格√B.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C.能够在构造上明确区分D.能够在功能上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整栋建筑),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即构成专有部分必须具备3个条件): (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物理上的独立性,即专有部分应当在建筑构造上能够与同一建筑物中的其他部分完全隔离),能够明确区分; (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即能够被单独地使用,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据此,B、C、D项表述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只有A项表述并非属于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故选A项。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的是( )。
A.有利生产B.方面生活C.等价有偿√D.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5.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法律职业资格民法-所有权 (1)

民法-所有权(总分:59.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3,分数:23.00)1.甲为一个钢琴爱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练琴,影响了邻居乙的休息。
乙与甲达成协议:甲不得在早5点至7点和晚12点以后在家中练琴。
1年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好友丙,丙为一青年歌手,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与甲、丙发生纠纷。
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分数:1.00)A.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B.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D.乙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解析:[考点]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题中,乙、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侵扰了乙的休息,乙有权请求丙停止侵害,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达成了不得在家中练琴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乙无权因为丙的行为而请求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错误。
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丙应自担其行为的后果,故乙无权请求甲停止侵害,故A选项错误。
2.2005年韩玉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张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天民,1938年7月5日”。
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
该500块银元:( ) (分数:1.00)A.应归韩玉擎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B.应归王大水所有√C.应由韩玉擎与王大水平分D.属无主财产,应上缴国家解析:[考点] 发现埋藏物 [解析] 《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民法分论分章习题及答案
1、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典权D.海域使用权(C.因为物权法定主义)2、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C.确定无效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A.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
据此,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有效,但不具备物权的效力,而具有债权的效力)3、下列情形违背一物一权原则的是()A.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B.在同一物上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担保物权C.甲以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以取得贷款D.甲乙共有一台笔记本电脑(B.同一物上不允许有性质不相容的物权并存)4、关于“物权”中的“物”,说法错误的是()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B.包括知识产权C.须是特定物D.须是独立物(B.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情况,如权利质权,但权利不是物。
)5、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A.留置权B.地役权C.土地所有权D.抵押权(C.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AD两项是担保物权,从属与债权而存在并为债权服务,是典型的从物权。
BC两项是用益物权,但B地役权附属于需役地权利之上,C项是独立存在的物权。
)6、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A.因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7、甲将3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10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厂,又将另一间出租给乙居住。
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三间房屋转让。
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B.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C.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B.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则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民法学》章节练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含答案)
《民法学》章节练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含答案)《民法学》章节练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A.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B.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C.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价值的比例分担2、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间,中间隔一天井。
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
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
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
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
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C.乙有优先购买权D.丙有优先购买权3、某小区拟解聘现有的物业管理机构,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4、某小区业主拟使用部分维修费用维修校区内的电梯和水箱,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5、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
甲于1994年购买此房。
进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
《民法典》第二编 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1. (多选题)物权是民事主体对物享有的直接控制的权利,其中的担保物权包括()。
A. 债权B. 抵押权C. 质权D. 留置权【答案】BCD【解析】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一种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 (单选题)()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A. 质押合同B. 担保合同C. 承揽合同D. 一般合同【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3. (多选题)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
A. 主债权及其利息B. 违约金C. 损害赔偿金D.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4. (多选题)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
A. 主债权消灭B. 担保物权实现C.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D. 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5. (多选题)以下关于担保物权中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B.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C.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D.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A 指导功能B 补充功能C 惩罚功能D 约束功能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C 国家税务机关可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A 家庭暴力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D 串通投标的行为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
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
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A 诚实信用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公序良俗原则D 自愿原则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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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所有权通论
一、名词解释
1.所有权
2 .国家所有权
3 ,集体所有权
二、简答题
简述所有权的权能。
三、不定项选择题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
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
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 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 甲岀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 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2)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 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 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 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 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 戊原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 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案例分析题
1. 王某与林某为邻居。
198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以后是否回来,
遂将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妥为管理。
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
2000年林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500元左右。
2003年王某因年龄已大,即回老家居住,让林某腾还房屋。
于是,林某将王某的原四间房屋还给林某, 自己仍住在三间厢房。
王某让林某归还厢房,林某称厢房是自己建的,应归其所有,如王某愿意要可以卖给王某。
而王某则认为,厢房虽然是林某盖的,但在自己院内,故应归自己所有。
何况林某住在自己院内多年也未付过房租,而对房屋的修缮费用他已还给林某。
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搬出厢房,归还给他。
试问:
(1) 试分析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
(2) 试运用民法原理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2. 2013年6月,陈某同仇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仇某的
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居住。
2014年5月,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届满时,陈某提出续签一年合同的请求,仇某因自己的儿子要结婚,需要住房,拒绝了陈某的请求。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陈某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中,对仇某提出腾还房屋的请求不予理睬。
仇某无奈,于2014年7月12日趁陈某外出之际,扭开门锁,
将陈某的物品从房中搬出。
陈某闻讯后急忙赶回予以阻止,双方发生纠纷。
陈某起诉到法院,以仇某私闯民宅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
仇某则以陈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腾房。
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一、1、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为自由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指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1、积极权能:(1)占有职,是所有权人对标的物进行实际控制和管领。
(2)使用职能,是所有权人依所有物的性能或用途,在不毁损物的本体或变更其性质的情形下对物加以利用。
(3)收益职能,是所有权人收取所有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
(4)处分职能,是所有权人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
2、消极职能,是所有权人得依法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物或所有权的不法侵夺、干扰或妨害。
三、(1)ACD (2)BD (3)AD
四、1、(1)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性质的物,由于因添附形成的财产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因而需要立法确定添附物的归属,以期定分止争。
(2)在添附的所有权归属上,《民法通则意见》第86条作了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
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没有约定而又可以拆除的就进行拆除,经济上不一定合理。
所以,在添附的情况下,应考虑的是,如果添附物不容易拆除或拆开不经济不合理,就应保持其结合状态,而不应强行拆除,并以公平角度,因添附而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得要求获利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
从本案看,林某是在王某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的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是一致的,只能为一人所有,因而林某是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
所以,在这种于他人宅基地上建筑房屋的情况下,厢房应当由王某取得所有权。
然而,在添附中,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并没有取得利益的根据,其对因此造成的他人的损失因当于所得利益范围内返还。
所以,王某应当向林某返还其所得的不正当利益。
返还范围为林某建房的相关费用及相关的劳务报酬。
2、《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即权利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本案中,租赁合同已经届满,双方又并未达成续签合同的协议,此时,陈某继续住该房中,并拒不搬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无权占有,侵犯仇某的所有权,仇某有权实施返还原物请求权。
本案中仇某的行为为自力救济,但是方式不当,应当要赔偿给陈某造成的损失,并让陈某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