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第八章 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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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知识讲解(3)

执法监察知识讲解(3)

执法监察知识讲解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现对我县当前和2010年执法监察工作作安排。

一、执法监察的含义执法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针对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

在合署办公条件下,执法监察具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主要履行监察职能。

执法监察是履行检查、调查处理等项职责的综合性的监察活动,不是单一地履行检查工作的职责。

执法监察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社会团体等都不具有行政监察职能。

二、今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一)、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各乡镇和各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3月11日地区召开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促进会的有关会议精神,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坚定信心,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排查工作。

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突出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两个主体的责任,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纪检监察主推的排查工作机制,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的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排查责任,把自查、抽查、重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要做到:一是要建设单位要以工程项目为重点,继续抓好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项目全覆盖,全县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要全面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项目自查自纠是主要责任也是首先的责任,是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承担,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落实自查责任制度,项目业主要建立自查档案和工作台帐,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清理,要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不重项、不漏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四章监察权限第五章监察程序第六章反腐败国际合作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五条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六条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应涵盖以下内容: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

手册首先应明确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源头控制等。

其次,应明确法律的基本目标,如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等。

二、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手册应明确监察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的职责和权力。

监察部门应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发生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手册还应规定监察部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确保执法监察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1. 执法程序:手册应明确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包括巡查、调查取证、制定整改措施、强制执行等。

监察人员应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并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应具备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并应遵守执法纪律,如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等。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坚持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公正、公平地对待当事人。

3. 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手册应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导致重大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4. 事故调查处理:手册应规定发生事故时的调查处理程序。

监察部门应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是一份重要的工作指南,有助于规范和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只有明确了法律基本原则和目标、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以及监察执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监督学教案

监督学教案

监督学教案开放专科辅导教师:赵建锋课程介绍 (4)第一章监督学概述 (4)教学要求 (4)内容要点 (5)重点难点 (5)教学建议 (5)课后练习 (6)参考答案: (6)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9)教学要求 (9)内容要点 (9)重点难点 (9)教学建议 (10)课后练习 (10)参考答案 (10)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13)教学要求 (13)内容要点 (13)重点难点 (13)教学建议 (13)课后练习 (14)参考答案 (14)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17)教学要求 (17)内容要点 (17)重点难点 (18)教学建议 (18)课后练习 (18)参考答案 (19)第五章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25)教学要求 (25)内容要点 (25)重点难点 (26)教学建议 (26)课后练习 (26)参考答案 (27)第六章检察机关的监督 (29)教学要求 (29)内容要点 (29)教学建议 (29)课后练习 (30)参考答案 (31)第七章人民法院的监督 (37)教学要求 (37)内容要点 (37)重点难点 (38)教学建议 (38)课后练习 (38)参考答案 (39)第八章行政机关的监督 (40)教学要求 (40)内容要点 (40)重点难点 (41)教学建议 (41)课后练习 (41)参考答案 (42)第九章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45)教学要求 (45)内容要点 (45)重点难点 (45)教学建议 (45)课后练习 (46)参考答案 (46)第十章社会监督 (48)教学要求 (48)内容要点 (48)重点难点 (49)教学建议 (49)参考答案 (50)第十一章国际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52)教学要求 (52)内容要点 (52)重点难点 (53)教学建议 (53)课后练习 (53)参考答案 (54)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与任务《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学好课程的关键在于能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工作的实践中去,因此该学科的特点是:强调学生积极主动地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生活实际有机地结合,以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讲课稿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讲课稿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讲课稿——执法监察部分同志们好,这一课由我为大家讲执法监察工作。

由于执法监察工作涉及的面非常广,因本人接触的时间短,好多东西我本人了解得还不够,因此,这一课只是与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今天讲的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我讲一下什么是执法监察,执法监察有哪些作用,执法监察有哪些需要我们了解的工作。

第二部分我把今年执法监察的有关工作简要介绍一下。

下面我就讲一下执法监察的概念。

一、执法监察的概念在这里我先解释一下监察,从字面上看,监,监视之意;察,就是细看,就是考察。

古人对监察作了这样的解释:“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监督各级官员,纠正违规行为,严肃政纪。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国家的执法机关,也是监督国家机关执法和守法的行政法制监督机关。

通过履行其行政法制监督职责,采取法律手段(行政监察法手段,而不是刑法手段、民法手段、经济法手段或其它方面的手段),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行政法和遵守其它法律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其目的在于避免和限制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越轨行为,消除政府官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进而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国家政权的威信。

为了增强被监督对象的执法和守法意识,正确而积极履行职责的意识,强化这方面的工作,中纪委、监察部在1992年底合署办公后成立了执法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的职责就是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和守法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的一个专门部门。

做为我们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执法监察活动,参加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等。

我们通过了解执法监察概念和工作机构的职责,就基本上明白了执法监察的定义。

目前,我国的行政监察有三项基本职能:①廉政监察;②执法监察;③效能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行政监察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行政监察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行政监察的基本法律)范本一:一.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关及其设置二.行政监察的基本和职权三.信访工作第一章信访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职责划分第二章接待访问和受理信访事项第三章处理信访事项第四章监察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四.行政监察五.监察程序第一章监察活动程序的基本规定第二章特种监察程序的规定六.监察机关的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规定七.监察机关的组织系统和内设机构八.监察机关的人员管理和纪律教育九.监察机关的财务资产和人事管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监察:指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合法性、守法性和廉洁性进行监督的活动。

2.行政机关: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

3.机关及其设置:指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

4.行政监察的基本和职权:行政监察机关所具有的从事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和职责。

5.信访工作:指人民群众通过适当途径提出对行政监察机关提供监督的请求。

6.信访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职责划分:指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的组织和工作职责的划分。

7.监察活动程序的基本规定:指行政监察机关在进行监察活动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8.特种监察程序的规定:指在特定情况和特殊对象的监察活动中所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9.监察机关的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规定:指监察机关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时所遵循的基本规定。

10.监察机关的组织系统和内设机构:监察机关在执行职权和履行职责时所设置的组织系统和内设机构。

11.监察机关的人员管理和纪律教育:指监察机关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纪律教育的制度和措施。

12.监察机关的财务资产和人事管理:指监察机关对财务资产和人事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范本二:一.总则第一章总则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机关的设置及职能划分二.行政监察的和职权三.信访工作第一章信访工作的组织和职责划分第二章接待和受理信访事项第三章办理信访事项第四章监察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四.行政监察五.监察程序第一章监察活动的基本程序第二章特种监察活动的程序六.监察机关的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规定七.监察机关的组织系统和内设机构八.监察机关的人员管理和纪律教育九.监察机关的财务资产和人事管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监察:指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合法性、守法性和廉洁性进行监督的活动。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本手册主要分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管,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通过执法工作提升各类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其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主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严肃和适用。

公正是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不偏不倚;公平是指在执法中要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扰;严肃是指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不得违法乱纪;适用是指执法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处罚措施的执行力度。

再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采取的主要方法包括现场检查、取证调查、问询讯问等。

现场检查是指执法部门到各类组织的现场实地查看和检查,以获取证据材料;取证调查是指执法部门通过收集和固定证据,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和调查,查明事实;问询讯问是指执法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了解相关情况。

最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程序包括案件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和效果评估等环节。

案件立案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初步审理;调查取证是指执法部门根据案件需要,采取合法手段调查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决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涉案行为进行核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执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处罚决定进行实施和执行;效果评估是指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等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的效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监察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规定

监察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规定

通过明确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法律 依据和保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合 法权益。
监察法的体系结构
监察法体系结构
包括宪法、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法等在内的多层次、全 方位的监察法律规范体系。
各层级法律规范
宪法为最高层次的监察法律规范,规定了监察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监 察法是专门规范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行政监察法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法等 则是具体实施和操作层面的法律规范。
03
监察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 具体规定
监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责
03
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受理行政执法投诉
督促行政执法整改
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 为合法、公正、公开。
监察机关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
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 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 整改。
04
监察法在行政执法监督中 的实践应用
监察法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指导作用
明确监督范围
监察法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范 围,包括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 正性、效率等方面,为行政执法
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规范监督程序
监察法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程序 ,包括监督的启动、调查、处理等 环节,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监察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法 律规定
目录
• 监察法概述 • 行政执法监督概述 • 监察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规定 • 监察法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实践应用 • 监察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意义与影响
01
监察法概述
监察法的定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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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执法监察第一节规划执法监察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2、《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六十七条;3、《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2002年137号令)第二十三条;4、《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市政府2008年189号令)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二、工作职责依法查处中心城区内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但未按审批规定执行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经规划审查保留的违法建筑进行处理。

三、接受处罚需提交资料(一)违法建设的有关情况说明及检讨(原件);(二)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四)建设地点1/2000地形图;(五)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符合武汉市统一坐标系统要求的竣工图或现状图(原件)(六)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七)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复印件)(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九)建设工程建筑核位红线图(复印件);(十)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图册(复印件);(十一)一套经核准的建筑施工图(复印件);(十二)违建部分的现状施工图(原件);(十三)视违建情形提交下列资料(原件):1、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机构出具的设计变更函、加层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日照分析结果、交通影响评价;2、审图办审查意见;3、消防安全审查意见;(十四)其他相关资料。

四、办理流程及文书表格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流程违法建设案件立案呈报表违法建设案件行政处罚审批表违法建设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武规罚告字()第号:经查实,你单位于年月在区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第条的规定。

根据第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我局提出。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年月日违法建设案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武规听告字()号:经查实,你单位于年月在区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第条的规定。

根据第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

如果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听证。

年月日违法建设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规罚字()号:经查实,你单位于年月在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建筑面积平方米,违反了第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

根据根据第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局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我局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月日违法建设案件检查询问笔录违法建设案件现场勘测笔录违法建设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审批表违法建设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书武规申字()第号:经查,在区的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违反了第条的规定,我局已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年月日将送达该单位。

现法定期限已满,该单位既不申请复议,又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申请机关:年月日违法建设案件结案报告办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办案机关:办案人:简要案情及查处经过:处理情况:执行情况:结案建议:办案人:大队长:分管支队长:支队长:年月日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编号:武规监停字[ ] 号 :经查,你单位在区的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3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63条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听候处理。

特此通知年月日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建设工程批后管理整改通知单编号:武规监改字[ ] 号 :经查,你单位在区的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请在年月日前按下列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后请向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现场核查符合整改要求,方能继续建设。

如你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毕,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年月日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复工通知书编号:武规监复字[ ] 号 :经查,你单位在区的项目,经整改后,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可以复工继续建设。

请你单位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审批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如你单位再次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将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知年月日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编号:武规监拆字[ ] 号:经查,你单位在区的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3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违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63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年月日之前自行拆除。

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67条和《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22条的规定,依法强制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年月日第二节测绘执法监察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5、《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二、测绘行政执法主体按市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试行)的通知》(武规发…2007‟31号)文件精神,勘测信息管理处测绘行政执法职责为:“配合法规检查处查处测绘违法违规行为”。

勘测信息管理处对测绘违法事项进行认定,法规处和勘测信息管理处相互配合,联合开展执法。

三、测绘行政执法事项1、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2、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3、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4、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5、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6、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7、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8、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9、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10、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11、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12、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13、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14、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15、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16、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海域从事测绘活动17、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18、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擅自编制地图19、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20、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电线21、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22、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23、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24、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25、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26、工程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或者拒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迁建费用27、违反测绘操作规程进行测绘,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受到损坏28、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查询29、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30、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31、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32、擅自拆除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33、未经审核擅自编制公开出版的地图34、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利用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擅自重复测绘,造成国家财产损失35、未办理测量标志使用许可手续擅自使用测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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