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全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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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全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1.1.为健全公司组织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工作机制,理顺各管理层次功能定位,提高各级组织机构的管理效率,构筑集中模式下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科学的组织体系,适应企业改革发展要求,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的内容全部或部分适用于以下机构:

2.1.二级组织机构:公司各直属分公司派专业二级单位派各级区域经理部派驻海外机构以及因施工备案需要以公司名义丽设立的非法人机构等,以下简称二级机构。

2.2.三级组织机构:专业二级单位下设的区域经理部以及二级机构因施工备案需要丽设立的非法人机构等,以下简称三级机构。

2.3.项目经理部:各级机构设立的项目经理部。

2.4.其他组织机构:除上述机构外,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派事业部派二级机构和三级机构的机关职能部门以及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丽设立的其他类型的组织机构。

2

2.1.工程局及公司对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实行分级审批派

分级管理派分级负责制。

2.2.公司组织机构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公司领导班子会派企管信息部派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班子会是公司组织机构管理的决策机构,企管信息部是除项目经理部外各级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是项目经理部类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

3.公司领导班子会在组织机构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

3.1.审核局授权范围外各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3.2.审批局授权范围内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4.企管信息部在组织机构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

4.1.负责除项目经理部外各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事项,组织开展各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工作;

4.2.负责局授权范围外组织机构管理的各项上报审批工作。

5.人力资源部在组织机构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

5.1.组织开展项目经理部类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工作;

5.2.负责项目经理部类组织机构的组织模式建立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3

3.1.公司所属二级机构的设立

3.1.1.总部机关所在地(武汉)房建业务不再设置分支机构(二级机构),武汉区域房建项目由总部机关直接负责管理。

3.1.2.公司从事房建业务的二级区域分公司派从事基础设施业务的二级专业分公司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2.1.拟设分公司的城市应为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且该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内的周边地区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在施项目5个以上;有10亿元以上的施工任务储备;年施工产{达到10亿元以上;年利润总额超过2000万元。

3.1.3.公司从事房建业务的二级区域经理部派从事基础设施业务的二级专业经理部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1.3.1.拟设区域经理部的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内的周边地区有较好的市场

发展前景;在施项目3个以上;有5亿元以上的施工任务储备;年施工产{达到5亿元以上;年利润总额超过1000万元。

3.1.

4.公司从事安装业务的二级专业分公司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

4.1.在施项目10个以上;有5亿元以上的施工任务储备;年施工产{达到3亿元以上;年利润总额超过1500万元。

3.1.5.公司从事安装业务的二级专业经理部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5.1.在施项目5个以上;有1.5亿元以上的施工任务储备;年施工产{达到1亿元以上;年利润总额超过600万元。

3.1.6.为满足市场开拓需要,区域经理部可使用区域分公司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3.1.7.二级分公司的分级

公司对从事房建业务的二级区域分公司派从事基础设施业务的二级专业分公司按照"施工任务储备额派年产{派年利润"三项指标,把分公司分格为"大型派中型派小型"三个等级,进行机构的分级管理。

1派大型分公司:施工任务储备20亿元以上,年产{ 10亿元以上,年利润40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保证两项指标符合要求,否则降格为中型分公司;

2派中型分公司:施工任务储备12亿元以上,年产{ 7亿元以上,利润25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保证两项指标符合要求,否则降格为小型分公司,3派小型分公司:施工任务储备10亿元以上,产{ 5亿元以上,利润1500万元以上,否则降格为区域经理部。

另外,从事安装业务的分公司,考虑其专业特点,符合条件"2"时,即按照大型分公司等级进行管理;在条件"2"以下,按照中小型分公司等级进行管理。

3.2.公司所属三级机构的设立三级机构的设立除符合工程局规定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3.2.1.从事房建派基础设施业务的分公司(经理部)原则上不再设立三级区域分支机构,如确实因经营生产需要设立的,必须由所属分公司

(经理部)制定详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提交公司研究派审议和决策。

3.2.2.从事安装业务的分公司(经理部),总部所在地(武汉)不再设三级分支机构,在远征区域只能设置区域安装经理部(三级机构),并且该区域安装业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3.2.2.1.在施项目5个以上;有1亿元以上的施工任务储备;年施工产{达到5000万元以上;年利润总额超过250万元。

3.3.项目经理部的设立

3.3.1.项目经理部设立原则:与项目承包合同目标相一致原则;一次性原则。

3.3.2.项目经理部的分级

3.3.2.1.公司按照工程局对项目等级划分的统一规定,根据承接工程项目的合同额派层数派高度和建筑面积等基本特征,把项目划分为"特大型派特殊"派"大型"派"中小型"三个等级,对项目机构进行分级管理。

3.3.3.项目经理部的成立

3.3.3.1.工程项目承接后,直管项目统一由公司行政发文派二级单位所属项目统一由各单位行文报公司行政批复,决定成立项目经理部。

3.3.3.2.武汉总部承建的特大型项目派特殊项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项目组织机构模式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派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员到位。

3.3.3.3.各分公司(经理部)承建的特大型项目派特殊项目,由分公司(经理部)牵头制定项目组织机构模式方案,经分公司(经理部)经理审核派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直接组织。

3.3.3.

4.常规的大型派中小型项目,由公司(二级单位)按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

3.3.

4.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3.3.

4.1.以传统项目经理部模式运做的项目。公司(二级单位)负责组建项

目班子,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内部划分并设置项目部门,指定部门负责人。一般不以公司正式行文方式设置项目职能部门。

3.3.

4.2.以项目公司(或总承包管理部)模式运做的特大型项目派融投资类等业主有明确要求的特殊类型项目。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公司(或总承包管理部)机构设置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4.其他组织机构的设立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派二级机构和三级机构的机关职能部门以及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丽设立的其他类型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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