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XXX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XXX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教师考勤制度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考核结果是教师聘任、工资晋升、实施奖惩、人事变动的重要依据。
为使考核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特制订本考核细则:一、教师考核评分标准(一)思想政治表现(20分)1、坚持研究(1分)认真参加政治研究、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中小教师政治研究每学期不少于1万字,村(完)小教师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研究心德2篇以上。
政治研究迟到一次扣0.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坚守本职(2分)坚持教育工作,因从事第二职业的而影响本职工作的不得分。
3、履行职责(2分)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分,重大失误的须由班子研究决定处理。
值日教师未到岗的每次扣0.1分。
在工作时间内打牌、走棋、打毛衣等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一经发现每次扣0.2分。
4、热爱学生(2分)把学生请出课堂每人次扣。
1分;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扣1—2分;体罚学生形成不良结果学校严重处理。
5、效率安排(5分)不效率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班子成员不效率校长安排的每次扣2分。
学校分配的工作各部门要认真登记,学期末按优秀(3分),合格(2分),不合格(0.5分)记分。
6、禁止推销(1分)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落聘处理。
7、全面发展(1分)布置超负荷作业,家长、学生反应较大的每次扣0.5分,障碍学生参加技能科研究、锻炼的每次扣0.5分。
8、贯彻大纲(1分)末经教务处同意,任意调换课务每节扣0.1分,把非语数科上成语文、数学的教师每节扣0.2分,9、重视德育(1分)学生违纪教师在场不劝阻的每次扣0.5分,对学生思想教育不得力每期扣1分。
10、遵纪守法(1分)乱收费或向学生及其家长讨取财物的扣1分。
教师违法乱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严重者移送司法构造处理。
11、文明礼貌(1分)自觉维护单位形象,言谈举止不文明,在学校打架、骂人、有损教师形象每次扣1分;衣服不整,穿拖鞋、穿背心进教室的每次扣0.1分;公共场合乱丢果壳、纸屑、烟蒂等每次扣。
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制度为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年度考核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德(7分)(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以及违反从教行为“八严禁”等相关规定,受到市县教育局通报的,分别扣5分、3分;受到教管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二)拒不接受教管办、学校安排工作的,每次扣1-5分。
(三)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以及违反从教行为“八严禁”等相关规定,经学校查处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1-2分。
(四)学生或家长评教,满意度测评95%以上为满分,每增一个百分点加0.2分。
(五)无故不参加上级培训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校本研训的每次扣0.2分,完不成研训任务的每次扣0.1分(六)值班、上课发现学生睡觉等违纪现象不及时制止和教育的每人次扣0.1分,完不成值班任务的每次扣0.1分。
本项项为倒扣分项,如有减分从总分中扣除。
二、能(15分)(一)备课(6分)根据《XX学校教学常规要求》,进行纸质备课、纸质备课按1:1:1的比例分三档分别计4分、3.5分、3分;无该项目的教师按最低档计分、检查时应上交不上交的教师不得分。
(二)上课(3分)根据学校安排公开课(录课)打分进行量化系数修正后按1:1:1的比例分三档计入课堂能力分值,分别是3分、2.5分、2分。
无该项目的或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的教师,此项不得分。
(三)作业(2分)根据作业检查量化进行系数修正后按1:1:1的比例分三档计入考核,分别计2分、1.5分、1分。
无该项目的教师按最低档计分、检查时应上交不上交的教师不得分。
(十)听评课(2分)。
教导处根据个人填写的听评课和课例研修记录卡和签到表计算节数。
学期结束时,每人至少听课10节,质量和数量各计一半分,没完成的按实有节数换算成分值加入。
(十一)学习笔记、计划与总结(各0.5分,共计1分)根据学习笔记完成情况按1:1:1的比例分别分三档分别计0.5分、0.4分、0.3分。
计划总结按1:1比例,各占0.25分. 根据计划、总结分别完成情况按1:1:1的比例分别分三档计0.25分、0.2分、0.15分。
教师年度考核

教师年度考核背景介绍教师年度考核是教育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评估教师在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年度考核涉及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为确保公平公正,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安排和实施。
教师考核内容教师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教学能力评估教学能力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教学设计能力:评估教师对于教学目标和内容的合理设计能力,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方法等。
•教学实施能力:评估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教学表现,包括教态、语言表达、教学技巧等。
•教学效果评估:评估教师在学生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和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教学效果。
科研贡献评估科研贡献是评估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估教师的科研贡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科研项目:评估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科研项目。
•学术成果:评估教师在学术著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的贡献。
•科研团队建设:评估教师在科研团队建设方面的贡献,包括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组织学术活动等。
教学管理能力评估教师在教学管理方面的能力也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评估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课堂管理:评估教师在课堂纪律、学生表现管控等方面的能力。
•学生评价:评估教师在学生评价方面的能力,包括对学生学情的了解、对学生学习态度和能力的评估等。
•教学资源管理:评估教师在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教师年度考核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确保科学公正。
通常,教师年度考核的评估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定量指标定量指标是通过数量化的方法来评估教师的能力和贡献的指标。
常用的定量指标包括学生评价得分、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得分等。
定量指标可以通过数字化处理得出教师的得分和排名。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一)为了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在职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一)思想政治表现1、考核内容: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
具体看:是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定性评价标准(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a、有违犯宪法、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b、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学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c、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d、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e、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影响者;(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a、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b、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订资料、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c、传播流言蜚语,挑拨离间,影响他人团结或在发生争吵时负有主要责任者;d、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学习,年度累计5次以上者(含5次);e、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无故旷课2节以上者;f、外借、内退、待岗人员一般不能评优。
(3)定量评价标准(5分)能否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否坚持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在思想作风整顿中表现如何,成绩如何。
A、5B、4C、3D、2.5(二)履行职责情况(20分)1、考核内容: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计划性、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
具体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否做到有工作计划、总结,对业务勤于探索和钻研、精益求精,热爱学生,循循善诱,遵守纪律,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评价标准:①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3分。
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中学学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2.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3.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5.或工作中的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1.必须分别具有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2.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出勤情况:1.出勤满勤者得10分;2.病假:每十天扣1分;3.事假:每五天扣1分;4.旷工:每半天扣1分;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说明: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1)完成省教委闽教职改[1990]277、27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2分。
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奖励最多不超过5分。
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细则(4篇)

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细则是针对小学教师设计的一套考核制度,旨在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综合能力,帮助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细则:1. 教学成绩:-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学生能力提升等。
-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情况,包括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等方面。
2. 教学能力:- 教学设计与执行:考核教师的课程设计能力和教学实施能力,包括教案设计、教学活动设置、课堂管理等。
- 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包括教学手段多样性、互动性、有效性等。
3. 师德师风:- 课堂纪律与管理:考核教师在课堂纪律维护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课堂秩序、纪律教育等。
- 师生关系与教育沟通:考核教师与学生、家长、同事之间的关系与沟通情况,包括对学生的关心、对家长的回应等。
4. 个人发展:- 专业学习与进修:考核教师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学习新知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情况。
- 教育教学研究与创新: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表现,包括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参与学术活动等。
5. 教师团队协作:- 合作与交流:考核教师在教师团队中的合作与交流情况,包括参与教研活动、分享经验等。
- 评课与反思:考核教师对自己教学的评估与反思,包括定期开展评课、思考教学方向等。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细则的概述,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细则(2)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小学年度教师考核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局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考核目标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公正、全面的评价,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章考核内容小学年度教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能力、工作作风、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学质量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各地教育部门实行了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教师年度考核是指通过对教师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考评结果的科学设定和实施,对教师职业素质和业绩水平进行评价,以激励和推动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进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质量。
首先,教师年度考核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应当根据学校、年级、课程、教学任务、教学完成情况等实际情况,针对性地提出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应当客观明确、科学可行,涉及到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要注重推崇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的教师为教育教学事业作出贡献。
其次,考核方式应当灵活多样。
考核应根据教师的不同标准和教育教学任务,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例如,可以采用教学反思、听课记录、听之我见、教学演示、教学试讲、教学观摩、教学作业、教育教学研究等方式进行考核。
并为教师提供充足的示范课和相关教材,引导教师进行自我发展和教育教学研究。
此外,还可以采取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等方式收集评价意见,提高教师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最后,教师年度考核应当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
评估结果反映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科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整体业绩水平,对教师的聘用、评职、晋升、奖惩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因此,考核结果应合理、公正有序的运用于各项管理中,以激发和促进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教育教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教师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教学工作。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以及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进而为优质教育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范本一、考核目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为了激励和引导教职工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个人和学校整体发展。
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考核,推动教职工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实力。
二、考核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考核结果必须以客观衡量标准为依据,保证考核结果公正。
2. 公开透明原则:考核程序、标准和结果必须对教职工公开透明,以保证考核公平和公开。
3. 主动性原则:教职工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进行学习和研究,发挥主动性,参与并推动学校的发展。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科研能力、教学质量、学科建设和教育管理等方面。
1. 教学能力: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授课设计与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使用、教学内容和教材的选取与运用等。
2. 教学效果:教职工应通过教学工作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科研能力:教职工应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发表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等。
4. 教学质量: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和质量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5. 学科建设: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包括学科发展规划、教研活动和教材编写等方面。
6. 教育管理:教职工应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做好教学计划、班级管理和考勤工作等。
四、考核流程1. 确定考核标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指标。
2. 组织考核过程: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3. 收集考核材料: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相关的考核材料。
4. 综合评价与打分:学校通过对教职工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和打分,并提供具体的评价意见。
5. 反馈与沟通:学校将评价结果和建议反馈给教职工,并与教职工进行沟通交流。
6. 审核与备案:学校将教职工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和备案,作为人事管理的参考依据。
7. 教职工个人总结:教职工应根据评价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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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中学学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2.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3.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5.或工作中的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1.必须分别具有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2.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出勤情况:1.出勤满勤者得10分;2.病假:每十天扣1分;3.事假:每五天扣1分;4.旷工:每半天扣1分;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说明: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1)完成省教委闽教职改[1990]277、27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2分。
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奖励最多不超过5分。
(2)学年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1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量项目内不给分外,并在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授课等栏目内累计最多得15分。
(3)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5节,每缺一节扣0.5分;(4)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5)城镇高、初中每班定生45-50人,小学40-45人,农村中学每班定生40-45人,小学每班定生30-35人。
职业中学每班定生35-45人。
班级学生规模高限,每增加5人,其每节课业相应增长0.1节,但市区,县城每节增长不超过1.2,农村不超过1.4。
说明:教务处安排的代课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1)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节课的教案,按规定布置作业。
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6-7分)(2)能备好课、能写好教案,并能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的;(得4-5分)(3)其他一般情况;(得1-3分)3.批改作业情况(5分)(1)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4-5分)(2)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得2-3分)(3)其他一般情况的;(得1-2分)说明:对跨年段和跨学科任课的教师应适当给以优惠。
4.授课情况:(15分)(1)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12-15分)(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或常乱班的。
(得1-5分)5.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1)学年总评成绩在提高率、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得7-8分)(2)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4-6分)(3)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6.公开教学情况(5分)(1)参加市级以上组织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4-5分,差的得1分)(2)参加学校(含小学)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1-3分,差的不给分)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1)学生获国家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2)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分;(3)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1分;(4)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1分;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8.辅导差生情况(4分)(1)辅导差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
(得3-4分)(2)辅导差生工作一般化的。
(得1-2分)(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1.班主任工作(7分)(1)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
(得1分)(2)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次数、内容。
(得1-1.5分)(3)家长会、家访情况(日期、人数、内容)。
(得1.5分)(4)班级集体获奖情况.(得1-1.5分)(5)班级面貌变化情况.( 得1-1.5分)2.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顾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
(得6-7分)(2)兼职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强,取得一定成绩者;(得4-5分)(3)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
(得1-3分)说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1)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2)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
在评分时,上述(1)(2)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1.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
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的总结;(得1-2分)2.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边长或奖励的。
(得1分)(六)教研(教改)工作(4分)1.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
(得3-4分)2.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县级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
(得2-3分)3.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中学(学区)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
(得1分)(七)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
(得5分)1.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
(得5分)2.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者。
(4分)3.文章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
(得4分)4.文章在市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
(得3分)5.文章在县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
(得3分)6.文章在县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
(得2分)7.文章在中学(学区)校内交流并收入汇编者。
(得1分)说明:(1)最高分为5分。
(2)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经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
(3)论文一稿过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者,均以一篇论文计分。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1.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1-2分)。
指导教师以1人为主,协助指导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适当给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2.能给教师开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反映效果好的。
(1-2分)3.长期性的老带新(高级教师“一带二”,一级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
(2-3分)说明:以上几项工作同时都做了,以3分为满分。
长期性的老带新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学年考核时被培养教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九)进修培养(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1.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及格者;(得1分)2.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的。
(得1-4分)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十)奖惩情况(4分)1.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2.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3.本年度内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4.本年度内获中学(学区)各种表彰者,得1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总说明:在思想政治表现考证为合格的前提下,各级教师、职务评上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数由各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优秀内自行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