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企业事业性质。
民办非企业注册流程是需要申请人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核查等才能做出决定,如果符合规定就会发放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种类有哪些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种类按照实体类型划分可以分为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是法规规定的分类,这三类的区别在于民事关系的地位和法律责任。
1、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或者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或者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个体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个人出资并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也同样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较为集中和活跃的主要领域(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九)法律服务业。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办理名称核准阶段
举办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申请表》及举办者资质证明材料,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核准,发给《厦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成立阶段
举办者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履行哪些主要程序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程序是:
1.由举办者或举办单位在预先征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报告,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出具《通知书》后,再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2.由举办者或举办单位负责起草登记申请书、章程草案等文件,办好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已具备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各项条件后,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分布领域
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中介等。
1.民办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民办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3.民办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等;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同类型,对从业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或技能方面的要求。如民办医院,就要求有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数量要与该单位的规模及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一致。不同的行业如果对本行业范围内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专门要求的,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符合行业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概述

民办非企业单位介绍1.概述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它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不是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的。
实际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征在于它的民间性、非营利性、社会性、独立性和实体性。
《劳动法》第二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如何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
营利与非营利主要应从两点来区分:一是看其宗旨和目的。
所有的企业,包括服务类型的企业,其宗旨就是通过其经营活动而获取最大的利润,营利是一切企业的出发点。
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同,其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目的不是为了营利。
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大特征。
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
二是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来区分。
企业的盈利可以在成员中分红,清算后的财产可以在成员中分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则只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2.分布领域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哪些领域?可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每个领域都会产生和存在民办非企业。
但其主流分布在以下行事业中:(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九)法律服务业;(十)其他。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行性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行性报告引言概述: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社会力量自发组织、依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组织,其目的是为了服务社会、推动社会进步。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并总结其优势、挑战和发展前景。
正文内容: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和定义
1.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概念和分类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注册要求
1.3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功能和目标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优势
2.1 灵活性和创新性
2.2 社会服务和公益性
2.3 自主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挑战
3.1 资金来源和财务管理
3.2 组织管理和人力资源
3.3 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
4.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前景
4.1 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4.2 社会需求的增加和多样化
4.3 专业化和社会认可度的提高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策略
5.1 定位和目标群体选择
5.2 资源整合和合作发展
5.3 组织建设和管理创新
总结: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推动社会进步、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然而,它也面临着资金、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挑战。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该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创新管理,以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进步。
知乎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举例说明

【知识专题】深度解析:知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举例说明一、社会团体的概念与分类社会团体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形式,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社会团体是指由社会成员自愿组织起来,以追求共同利益、实现共同目标、进行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
按照它们的性质和目的,社会团体可大致分为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等多种类型。
下面,我们将结合知识评台上的实际案例,深入探讨不同类型的社会团体。
1.行业协会:以“我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为例,这是一个代表音像和数字出版行业利益的社会团体,致力于维护行业成员的权益,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促进行业发展和合作。
2.公益组织:以“壹基金”为例,该组织致力于救助贫困地区的儿童和青少年,在教育、健康、灾害救助等领域开展公益活动,是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益组织。
3.慈善机构:以“中华慈善总会”为例,作为我国政府主管的全国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开展救助贫困人民、救灾济急、帮助孤老和残疾人的慈善活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和运作模式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社会公益或服务会员而设立的机构,其盈余不分配给任何个人或组织。
目前,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团体等。
接下来,我们将以知识评台上的相关案例,进一步探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典型运作模式和特点。
1.民办学校:以“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为例,这是一所以教学科研为主要任务的非营利性学校,其特点是自主办学、独立经济核算、社会捐助、自负盈亏。
2.民办医院: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新安医院”为例,该医院作为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特点是服务宗旨明确、公益属性突出、经济独立。
3.社会福利机构:以“上海市老年福利基金会”为例,该机构是在上海市民政局主管下,以老年福利事业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致力于推动社会各界对老年人的关爱和支持。
三、总结与展望通过以上对知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深入探讨,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组织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运作,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经民主选举产生,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报告。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者擅自转让其财产。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民办非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根据这一概念的界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企业,更不是经济组织,不具有企业特性和特点的社会服务组织,它具有民间性、社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性,其行为特征是体现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益性为宗旨、追求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目标。
根据上述对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界定,可以看出,它们既有相同点,但也有不同点。
相同点就是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利用非国有资产组建成立并运作,体现了“民间”的特点。
但是,它们在组织性质、组织特征、组织功能、组织权益、组织政策等五个方面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一、组织性质不同民营经济组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调节,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调节的,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述两个不同的法规体系一经登记,就决定了组织性质的不同,民营经济组织是营利性组织,它的属性为社会经济组织范畴;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企业,是非营利性组织,它的属性为社会公益组织范畴。
二、组织特征不同民营经济组织,是从事商品或劳务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这是民营经济组织的职业特征,它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它的行为价值取向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来实现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目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特征,其宗旨主要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公益职能,促进公共社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三、组织功能不同民营经济组织,由于其职业特征决定了它所从事的活动具有营利性和商品性,其功能反映在行为上的为卖而买,为交换而生产,为社会消费而组织生产和经营。
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其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组织角色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其功能体现在行为上是社会公共产品的创造者、提供者、服务者,不断满足社会服务对象对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什么意思

民办非企业单位什么意思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在民间称为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分配:教育事业;健康事业;文化事业;科学技术;运动生涯;事业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个新概念。
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修改了过去对民办机构的概念。
即事业单位是国家组织的,人民群众不应该再称其为事业单位。
补充:民办非企业单位也需要做工商年报吗?
是需要做工商年报的。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
截至去年12月31日,设立登记时间不足6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参加当年年检。
政策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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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度检查报告书
(2015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统一信用代码:
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永州市民政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报告书务必填写真实情况。
二、表中选择项,请在“□”中打“√”或涂黑“■”。
三、本报告书可打印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四、本报告书一式3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二份),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由他人代签或复印无效。
五、本报告书必须双面打印。
2015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
永州市民政局:
本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填制2015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现委托我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办理年检事务,特此授权。
(注: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年检的,需填委托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印章:
2016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登记日期
单位性质法人□合伙□个体□法定代表人
住所来源自有□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租赁□(租赁到期日:年月)联系人职务手机
联系电话①②传真电子信箱
注册资金万元执业许可证号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
内设机构名称
二、党建情况
(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人数达到3人或以上的,应建立党组织;流动党员是指社会党
组织中组织关系在人才市场的党员。
)
已经建立党组织情况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书
记姓名
联系方式
党组织形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临时支部□联合党支部□建党组织时间年月法定代表人是否党员是□否□
批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挂靠单位□其他□
党建经费来源
本年经费
总额
党员人数
党员总人数个。
其中流动党员个,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个,负责人中党员个。
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2015年发展党员数:
未建立党组织情况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没有党员□未达到3名党员□有3名以上兼职党员□应建未建党组织的原因:
工会群团组织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工会组织是□否□;是否建立共青团组织是□否□
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在社会组织
内所任职务
在社会组织党组
织内所任职务
组织关系
所在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该表是统计社会组织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中(受聘期超过6个月的,按专职工作人员计)党员的基本情况。
(可加页)
三、理事会、监事会情况
理(董)事成员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民非单位职务电话
监事成员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所在单位电话
四、业务活动
(一)本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活动名称参加人次时间社会效益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二)参与精准扶贫情况(可加页)
序号扶贫内容扶贫形式
资金投入(万元)参与人数
受益人数
总额来源总人次
其中,志
愿者
2015年情况1 2 3 4
2016
年计
划
说明:1、扶贫内容,包括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等;
2、扶贫形式,主要指捐款、捐物、项目、咨询、建议等;
3、资金来源,主要指自筹、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2015年接受政府职能转移项目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项目(可加页)
序号项目名称委托的政府
部门
项目起止
时间
服务方式
资金总额
(万元)
备注
1 □调研研究□政策建议
□技术支持□专业培训
□其他
2 □调研研究□政策建议
□技术支持□专业培训
□其他
五、本年度经济状况
总资产举办者投入资产单位积累资产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其他
本年度资产状况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净资产
全年收入全年支出上缴税收
六、相关信息统计
民非负责人人数负责人中女性人数
从业人员年龄结构
35岁及以下从
业
人
员
职业资格水平
助理社会工作师人数36岁至45岁社会工作师人数
46岁至55岁
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人数56岁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
七、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无变更事项可不填)
变更事项变更前情况变更后情况批准时间
□单位名称年月日□住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开办资金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年月日□宗旨和业务范围年月日本年度章程是否修改是□否□修改后是否核准是□否□核准时间年月日
八、工作报告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
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
九、监事意见
本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认真监督了本单位2014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意见如下:
监事或监事会主席签字:
年月日
十、社会组织对外工作情况信息表
□无此情况
1. 基本信息□无此情况
社会组织
名称
登记管理机关
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类
型
负责
人
理事
分支(代表)
机构负责人
工作人
员
志愿者其他人
数
注:1.负责人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校长、院长)
2.社会团体不填负责人、理事两项,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填。
本年度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共计参加
次,其中,
主办(联合主
办)
承办(联合承
办)
参与
次次次
本年度出国(境)情况组织或者参与出访团组共计个,本单位共计人次出访。
举办外文
网站
□否□是,外文网站数量:个,外文网站使用的语言:举办外文
刊物
□否□是,外文刊物数量:个,外文刊物使用的语言:
2.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无此情况
序号机构
名称
所在
国家
(地
区)
机构类
型
(下拉
框)
设立
时间
工作内容
外派工作
人员人数
1
2
3
…
注: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15年底建立的所有境外机构,不仅限于2015年度建立的。
2.机构类型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合作中心、工作站(基地)、其他。
3.在境外开展的合作项目(含分支、代表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
□无此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
境外合作方
项目资金
(人民币
元)项
目
形
式
实施时间
(年月)
境外实
施国家
(地区)组织类型
所在国
家(地
区)
(下拉
框)
中方
外
方
1
2
3
…
注:1.组织类型:外国(地区)政府组织、外国(地区)非政府组织、外国(地区)企业、外国(地区)社区、外国(地区)个人。
2.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展览、研究、考察、资助等,
统计目前正在开展的项目。
4.参加国际组织(含分支、代表机构参加的国际组织)
□无此情况
序号国际组织名
称
(中、英文
国际组织
类型
参加时
间
缴纳会费数
额(单位:人
民币元/年)
担任职务或获得资格
职务或资
格类型
起止时间
1
2
3
4
…
注: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15年底仍然有效参加的所有国际组织,不仅限于2015年度参加的。
2.国际组织类型包括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地
区)非政府组织。
3.职务或资格类型包括:会员、担任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具体职务、担
任国际组织具体职务、获得国际组织某种资格或认可(如谘商地位、建立正式官方关系)等。
5. 2013-2015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和典型案例
□无此情况(如:组织召开的重大国际会议,开展重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施重要的人文社会交往项目,组织或者参与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或者参与重要的国际行动,开展有影响的对外扶贫救援,参与制定国际行业规则,在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与其建立正式工作关系,建立海外机构,依法发起或者参与发起成立国际性社会组织等)
(以上5项信息如果栏目空间不够,请另行附页)
十一、年检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意见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印鉴)
年月日
(印鉴)年月日
送达记录
呈报人联系电话收件人签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