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zeams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研究拟订工业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监测研判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推动产学研联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研究落实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推进绿色制造。
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指导检查非煤矿山的行业布局、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工作。
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及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
负责医药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报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重大问题。
负责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经信局行政执法规范实施方案三篇.doc

经信局行政执法规范实施方案三篇第1条为规范经济商务行政执法,促进法治建设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基本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 、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制建设为目标,以促进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解决经济和商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标本兼治为原则,以整顿和建设并举。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勤政廉政,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2 、目标任务进一步清理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政执法职责,报县政府批准后集中公告;认真清理和规范同级和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按照程序规范、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再造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并制定便捷的流程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备案检查活动;法制办、法院定期开展疑难案件分析讨论,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增强领导的法律意识,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经贸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范,服务客户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实施范围:全县经济、商业、信息系统执法单位和受托单位。
4 、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行政执法。
党委书记、主任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本单位及二单位所有主任均为成员,从而有效加强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人事教育处,同志兼任主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集体领导、责任分工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确保我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经信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信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经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经信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规划,分级管理;3. 依法行政,强化责任;4. 保障重点,全面推进。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经信局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安全策略;2. 信息安全组织架构;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信息安全技术措施;5. 信息安全培训与宣传;6.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2.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5. 应用安全管理制度;6. 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九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1.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2. 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泄露、窃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网络安全策略,明确网络安全防护要求;2.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4. 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扫描,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第十一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系统安全配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 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提高系统抗攻击能力。
经信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信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经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三)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四)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二、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经信局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经信局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二)经信局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函件等;(三)经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培训、考察等产生的资料;(四)经信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支机构形成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档案产生、收集与归档(一)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产生、收集各类档案;(二)档案收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整理、归档等规定进行;(三)档案归档前,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条档案分类、编目与整理(一)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成时间、形成单位等进行;(二)档案编目应按照档案编目规范进行,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内容、档案来源等;(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整理规范进行,包括档案装订、编页、标注等。
第七条档案保管与利用(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二)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补充,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八条档案销毁与转移(一)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二)档案转移应按照档案转移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的分类、编目、整理、归档等规定执行;(三)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检查、整理、补充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销毁、转移等工作。
经信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经信委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经信委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委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4. 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系统安全(1)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符合国家要求。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
(4)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
2.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网络钓鱼等网络安全事件。
(2)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
(3)加强对网络访问权限的管理,严格控制网络访问权限。
3. 数据安全(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可用。
(2)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3)加强对数据存储、传输、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 应用安全(1)加强应用安全防护,防止应用程序漏洞被利用。
(2)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加强对应用系统开发、测试、部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全委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信息安全基本知识。
3. 对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五、监督检查1.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经信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信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信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治档,规范管理;(四)安全第一,服务至上。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划分档案类别。
第五条档案归档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经信局及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形成的各类文书、文件、报告、会议记录等;(二)科技档案:包括技术文件、图纸、标准、规范、产品说明书等;(三)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四)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五)实物档案:包括荣誉证书、奖牌、奖品等。
第六条归档范围:(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二)经信局及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协议书等;(三)经信局及所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形成的各类资料;(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归档时间:(一)文书档案:一般在文件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归档;(二)科技档案:一般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归档;(三)会计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四)声像档案:按照形成时间及时归档;(五)实物档案:按照形成时间及时归档。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保管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页、编卷等程序进行;(二)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准确性;(三)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密级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库房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修复、消毒;(四)对重要档案实行专人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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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Guo Ge Tech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
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作息考勤制度(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
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批假权限报批。
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县直部门机关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直部门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工作秩序井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直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直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本制度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县直部门机关设立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具体负责机关管理工作。
三、工作纪律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酒。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他人隐私。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在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
四、考勤制度第十条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实行考勤打卡制度。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虚报打卡。
第十二条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会议制度第十三条机关会议应按照程序进行,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
第十四条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第十五条重大事项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公文处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确保公文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
第十七条公文办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转发、泄露公文内容。
第十八条公文办理过程中,应确保公文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七、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经费,不得挪用、侵占、浪费。
第二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八、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对机关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县直部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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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
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作息考勤制度(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
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批假权限报批。
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科级领导干部请病假、事假2天以上(含),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长、书记,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注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分管领导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科级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要按照批假权限和程序报告,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凡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当年一次性休完,不得跨年度补休,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分段享受。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严格执行病假期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 2 —发。
公务员连续病假1个月以上(含1个月),除按上述相关规定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外,病假期间只享受月发生活性补贴,不享受月发工作性津贴。
(六)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被认定为上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1个月内累计达15次以上的,只享受当月的生活性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上班时上网聊天、打游戏,凡被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被上级督查部门查到一次的,扣发一个月的工作性津贴,并写出书面检查。
旷工1天以上,只享受当月的生活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的,进行诫勉教育。
无故缺勤连续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5天不足3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享受预留的年终考核工作性津贴。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的工作性津贴。
二、机关办事制度(一)坚持局机关分工负责制1.局长主管局机关全面工作,向县政府负责;党委书记主管局党委工作,向县委负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向局长负责;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
2.各股(室)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主动、积极地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布臵工作任务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布臵。
特殊情况下越级布臵任务,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4.请示、报告工作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越级请示、报告,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同一问题不应多头请示。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领导相互通气,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分工合作,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1.局长外出,由局长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工作。
发生重大问题,由主持工作的局领导与在家的其他局领导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2.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处理,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时,应相互通气、协商。
3.各股(室)要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涉及其他股(室)的工作,主办股(室)应主动办理,有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遵纪守法,严禁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弄权渎职、贪赃枉法的事件发生,违者要从严查处。
(二)严格纪律、节约开支,严禁用公款旅游,不违章购买专控商品。
(三)严禁以接待名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 4 —(四)本单位人员到企业、基层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宴请及赠送的礼品、礼金、活动费等。
四、会议、学习制度(一)会议制度1.局长书记办公会。
会议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凡单位内重大事项(人事、经费开支等)的决定,要互通重要情况,需要综合协调的内外部关系,以及临时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局长书记办公会研究。
局长书记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分管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整理,经局长审定后,分送有关股(室)承办,并做好督查督办、立卷归档。
2.职工会议。
每周一上午9点10分召开周前例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业务知识,通报经信系统主要工作情况,小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局机关各股(室)及职工中存在问题的苗头和行为。
3.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副局长、有关股(室)负责人、相关部门局长或分管局长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必要时,请县分管领导参加。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会议议定事项由企业管理股、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可用《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发送有关单位或报送上级有关领导。
4.系统企业工作协调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直属企业厂(矿)长、经理和局领导确定的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5.年终工作总结会。
年末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在局各股(室)总结基础上,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年终总结,对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局职工进行测评,再评选出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最后由局长作年度全面工作总结并部署新年度工作,表彰先进。
6.民主生活会。
主要检查领导班子及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检查个人的思想作风、民主作风、组织原则,勤政廉洁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民主生活会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十天由办公室通知参会同志作好发言准备。
7.职工家属座谈会。
座谈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全部参加,每年年底召开一次。
通过会议,让家属了解、理解、支持本单位工作,感谢家属们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
8.临时工作会。
会议由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委托的相关人员主持召开。
承办股(室)在每次会前1天应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会议室,原则上10人以下(含)的临时会议由业务股(室)自行负责承办。
— 6 —(二)学习制度1.学习方式:一是全体职工统一学习,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和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各股(室)组织自学,理论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布臵,业务学习内容自行安排。
2.学习内容(1)理论学习。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论述及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
(2)业务学习。
主要学习与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关的政策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以及友邻单位经验材料等。
3.学习成果:所有干部职工每年读书笔记,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10000字,中层干部不少于1.5万字,局领导不少于2万字,办公室在每年12月中旬负责组织检查。
4.学习纪律(1)按照通知开会学习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2)除因公出差外不能参会者,其余人员一律到会,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请假。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一般不会客、不办理业务,集中精力作好笔记。
不准在会上交头接耳、开小会,不允许接听手机而干扰会议。
(4)凡会上涉及的重要内容,参会人员必须注意保密;未规定传达和未作决定的问题不得泄漏。
(5)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五、信访制度(一)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到:1.涉及相关股(室)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人员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或台帐。
2.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回答做到不厌其烦、和颜悦色、不摆架子、不推诿、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回复和接待率达100%。
(二)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凡涉及我局该办的,应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三)对上级交办的市长、县长热线和上级部门的信访件要认真督办、查办,注意收集反馈信息,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要求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尽量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明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对无理取闹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同县信访局的工作协调和沟通。
六、机关保密制度(一)加强保密教育,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对违反保密制度的,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 8 —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党政网和电子文档管理。
由相关股(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上网签收公文,妥善做好电子文档的管理归档和开发应用,确保重要信息不丢失,不泄密。
计算机内外网要严格分开,严禁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和上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