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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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PPT课件

《行政许可》PPT课件
•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 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 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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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 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 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 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 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 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 政许可。但是法律、行政法已经对有关 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只能 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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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尚未制定法 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 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 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确定主体资 格 的事项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 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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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P182,《许可法》13条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 的
•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利恢复” • 本书观点认为行政许可的本质是公民自
由权利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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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许可的作用P180
• 采纳张兴祥观点,可归纳为 • 1.控制危险 • 2.配置资源 • 3.提供公信力证明
• 提示:本章学习需要注意掌握并记忆《行 政许可法》已经规定的内容,了解、理解 法学研究中的行政许可的相关理论。

精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工作介绍

精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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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2011年11月1日起,各充装单位可向市局申请 许可,经鉴定评审、省局审批合格的可继续从事移动式压 力容器的充装工作,对经审批未取得充装资格的单位应立 即停止充装工作。自2012年7月1日起,所有未取得充装许 可资格的单位不得再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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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6年-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安监总局 联合对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充装站进行了验收,并于 2008年公布了通过验收的充装站(我省的名单见附件)。 对于当时已通过验收的充装单位,在其作业人员和资源条 件满足许可条件要求,行政许可受理后,现场评审可简化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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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行政许可工作介绍
二、质监系统许可改革的基本情况 三、特种设备许可改革的具体情况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五、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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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工作介绍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 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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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定了实施办法。今年3月7日,我局制定了《山 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内容 包括:省局设立政务大厅,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和“一站式”服务;在合法、合理、便民、利于监管、确 保许可质量的原则下,下放许可权限和委托行政许可事项; 业务处室负责许可政策、审查细则的支持与更新,行政许 可办理过程的监督及后续监管;审查机构负责技术性审查 和实地核查;许可办具体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培训 PPT

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培训 PPT

法律责任
• 第八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 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特种设备应急 救援预案指南》
法律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
责任 主体
法律条款
责任单 位
(90)发生事故,负有责任。
负责人 (91)发生事故,负有责任。
人员 (92)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
施工单 位
(96)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
处罚方式
备注
一般事故10-20万 较大事故20-50万 重大事故50-100万
4、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应对报废处理的原则、办法和程序作出规定。 1、出现下列情况的特种设备应报废处理: ⑴超过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 或者零部件; ⑵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⑶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必须到负责该特种 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责任
• 第八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擅投入使用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对在用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 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 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特种设备管理 PPT课件

特种设备管理 PPT课件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易磨损件状 况; 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 些装置时)。
•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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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Management:
• 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
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技 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 三、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四、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五、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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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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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Management:
• 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
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是重点安全监察对象,企业的监察力度也逐渐加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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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Management:
•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
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 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即从业单位必须取得相应 的资质文件或者许可证明。
•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
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 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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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Management:
•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1996年4月23日,劳动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PPT(共47页)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PPT(共47页)

特种设备从生到死的基本规定
生 ——生产(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维修)有许可
——使用要登记、检验
死 ——报废要注销
特种设备使用基本规定
特依 种法
设使
备用
• 1、总体要求应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
设备,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
• 不得使用——
• 非法制造的、报废的、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 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失灵的、有明显故 障或者有异常情况等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检验;
• 应使用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基本规定
• 4、注册登记
领到 身市
•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份质
日内,使用单位应填妥“注册登记表”,
证监
去局
并携带有关资料到辽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注册登记。
• 未经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投入使 用。
• 注册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电话网址)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2012年11月10日
主要内容
※ 特种设备从生到死的基本规定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要求——3211 ※ 两个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关键词 ※ 几个特种设备信息的相关链接
哪些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 锅炉 • 压力容器(气瓶) •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 • 电梯 • 起重机械 • 场(厂)内机动车辆 • 客运索道 • 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使用基本规定
我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们 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
也 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要 体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
检 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精选文档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精选文档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三)、 特种设备使用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施工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 记或者告知。国家大型发电公司所属的电站锅炉、移动式压 力容器、客运索道的登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 颁发使用登记证;其他特种设备的登记或者接受告知由直辖 市或者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颁发使用登记证。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 告知后,应当通知负责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 压力管道的登记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 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实施。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部门分级负责管理。 (一)、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的行政许可及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检验检测人员的考 核。具体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其委托的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分别负责,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颁发相应证书。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维修、气 瓶充装单位的许可。也可按本地区的实际,委托设区的市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名义颁 发许可证。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油田专用加热炉的设计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 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以上的单位承担。 湿蒸汽发生器的设计同锅炉设计规定一样。


特种设备制造的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以 及压力管道用管子、压力管道元件(管件、阀门、法兰、 补偿器)的制造,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三)、审查:申请单位被正式受理许可、核准后, 请鉴定评审机构安排实地条件的鉴定评审。(在完成鉴定 评审工作结束后的30日内,向负责具体许可、核准的部门 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四)、颁发许可、核准证:安全监察机构对鉴定评 审报告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对 符合规定要求的, 由许可、核准部门颁发相应证书;对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出不许可、核准通知书。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课件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课件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PPT课件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了解其定义、背景 和法律法规,以及其对特种设备安全的作用和规定,由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单位进 行审批和管理的一项制度。它起源于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深刻反思,旨在保障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日常监督
相关部门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投诉举报
公众和相关单位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3
处罚和问责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
案例分析
经验总结
具体分析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总结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成功经验和改进方向。
3
审查核实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可能需要现场检查。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审核标准
设备安全性
特种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 准和技术要求。
使用单位资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符合相 关管理规定和法律要求。
安全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
1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规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详细说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
提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标准。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作用和意义
安全保障
通过行政许可,确保特种设备符 合安全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概 率。
规范管理
行政许可强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设备的 使用和维护。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1. 前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是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涉及到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和探讨,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针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2. 什么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在依法作出许可决定后,授权企业或个人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活动的行为。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在国家安全监管范围内的设备。

因其特殊性和危险性,特种设备必须经过行政许可,方可在社会上使用。

3.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许可期限等。

企业或个人在申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时,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申请材料,如相关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等。

审批部门将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许可决定。

许可期限通常与设备的使用期限相一致,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重要性是什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 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特种设备属于高危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严格审核和监管,能有效降低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风险,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b.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从事特种设备活动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这一手段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c. 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行政许可,能够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5. 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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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 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设区的 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后安全监 察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颁发使用登记证 ,方可使用。登 记标志应当至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操作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 须经一定课时的培训,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 方可操作。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方式:采取颁布许可证的形式,许可证 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订,其名称如下: (一)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二)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四) 气瓶充装许可证; (五)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七)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八)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部门分级负责管理。 (一)、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的行政许可及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检验检测人员的考 核。具体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其委托的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分别负责,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颁发相应证书。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维修、气 瓶充装单位的许可。也可按本地区的实际,委托设区的市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名义颁 发许可证。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使用环节控制 : 即特种设备登记注册、办证 ,包括新投用设备和在用 设备,特种设备办证率应达到100%


对新投用设备的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 持安装单位移交的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安装资料、验收资 料和填写的特种设备档案、到特种设备科办理特种设备使 用证。没有以上特种设备厂家审定、安装单位资质审查、 安装方案审批、验收等完整的手续,不预办理特种设备

油田专用加热炉的设计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 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以上的单位承担。 湿蒸汽发生器的设计同锅炉设计规定一样。


特种设备制造的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以 及压力管道用管子、压力管道元件(管件、阀门、法兰、 补偿器)的制造,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对在用的特种设备且检验合格,需持特种设备档案、 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特种设备过户:
企业内部各单位间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变化时,原使 用单位应持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安装验收资料、档案、检 验报告、牌照、使用证等有关资料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 门办理过户手续,移交给接收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部门考核合格。各级质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并 颁发相应证书。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评审和颁发许 可和核准证书。 (一)、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表由国家质检总 局统一制定); (二)、受理:负责具体许可、核准的部门在接到正 式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资料的 初步审查,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纪检。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三)、审查:申请单位被正式受理许可、核准后, 请鉴定评审机构安排实地条件的鉴定评审。(在完成鉴定 评审工作结束后的30日内,向负责具体许可、核准的部门 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四)、颁发许可、核准证:安全监察机构对鉴定评 审报告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对 符合规定要求的, 由许可、核准部门颁发相应证书;对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出不许可、核准通知书。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 民的原则。 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实 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 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 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范围: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 检验检测、充装均需要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包括以下项目 (一)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二)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三)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四) 气瓶充装许可; (五)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七)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八)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经国 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一定范 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型势试验工作。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人员必须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 资质。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的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安装资质审查时,主要审查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许可范 围、安装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进驻施工人员一 览表、进驻施工设备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

安装方案审批 每台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申 请或施工方案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安装。方案审批合格 后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报检,安装过程由检验机构全 面监督检验。在监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部门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检单位等部门进行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由检验单位出具检验报告,参加验 收单位会签验收单。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设计的行政许可: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 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 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锅炉、起重机械的设计在制造单位申请制造资质审 查时,由评审机构一并审验。 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尚无具体规定。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安装质量控制:
包括安装资质审查和安装方案审批控制 。

安装资质审查: 企业内部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取得安装资质以后,特 种设备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每年对其进行一次特种 设备安装行业检查,主要检查安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人员、条件变动情况及年度安装产品质量等情况。
企业外部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进驻施工前,必须先到特 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审定许可后, 方可从事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要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购置、 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各环节来进行控制。除特 种设备的购置属于企业自行控制手段外,其他各环节的控 制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因此, 特种设备的管理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行政许可的管理。 购置环节控制: 通过对特种设备购置环节的管理,实现对设计、制 造质量的控制 。 市场准入或资质审定方式。
在与企业外部单位过户时,按上述要求办理完手续后, 还应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停用的特种设备管理: 停用的特种设备管理应办理停用手续,同时在设备上 标记停用设备字样。停用的设备不再列入定期检验计划, 停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办理使用手续后才能 使用。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定期检验控制 :

报废设备控制: 经检验判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填报《特种设备 报废申请表》,持特种设备档案、使用证和报废申请表到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报废的特种设备原则上不得继续再做为特种设备使用。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每年年初按单位统计需复审和新取证人员数量。 按统计人数下发年度培训计划。
年初下发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检验单位依据检验 计划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检验具体运行计划,检验单 位按检验具体运行计划实施检验。
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持合格检验报告、档 案到特种设备科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经检验不合格的特 种设备,检验单位向使用单位下发检验意见通知书限期整 改,同时报特种设备科备案,由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监 督整改。每年年底前完成特种设备检验计划,特种设备的 定期检验率应达到100%。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三)、 特种设备使用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施工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 记或者告知。国家大型发电公司所属的电站锅炉、移动式压 力容器、客运索道的登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 颁发使用登记证;其他特种设备的登记或者接受告知由直辖 市或者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颁发使用登记证。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 告知后,应当通知负责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 压力管道的登记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按 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实施。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竣工 验收后的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气瓶充装的行政许可: 气瓶充装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管理部门的许可。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
包括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检验检测人员资质。

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形式试验的检 验检测工作,必须取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的核准和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控制环节

修理、改造控制 : 特种设备实施修理、改造前,修理改造单位也和特种 设备安装一样办理特种设备修理单位资质审查手续、修理 方案审批和验收手续。 特种设备修理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持修理过程资料、 验收资料、合格的检验报告,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 理特种设备使用证续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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