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特点与途径研究
对当前工商部门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思考

一
了 消保 部 门 , 明确 了工 商部 门保 护 消费 者 权 益职 能 ; 2 0 0 1 年 增加 了流通领 域商 品质 量监 管 、 打 击传 销 。根 据2 0 0 8年 国务 院对 国家工商 总局的职责界定 . 工 商部
握工商行政 管理职 能 的 内涵 , 正 确认 识 工 商 关 系 , 科 学有 效履 职是 破 解这一 难 题
的前 提和关 键 。
管企 业 注册 、 管合 同 、 管商标 和 打击投 机倒 把 。 而到了
1 9 8 3年机 构 改革 , 职 能变 成 “ 六 管一 打 一制 止 ” , 即增
从现 实需 要 的客 观性看 , 人 类经 济社 会 发展 到 一 定 阶段 后 , 需 要相关 职 能部 门对 经济 社会 的相关 要 素 进行监督 、 控制 、 组织 、 协 调 和 服务 . 以维 护 经 济社 会
秩 序 并促进 其 良性 发展 。作 为 经济社 会 的要 素 , 体 现 在 我 国社会 主义市 场经 济体 制 中表 现为 主体 ( 包 括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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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探 索
对 当前 工商部 门深化 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思考
湖 北省 黄 冈市工 商局 李 文涛
随着 注 册资 本登 记制 度 改革 和新 《 消 费者 权益 保
护法》 的 实施 以及 食 品安 全 监 管 职责 调 整 , 如何 充 分
履 行 市 场 监 管 基 本 职责 , 全 面 深 化改 革 , 加 快 职能 转 变, 是当前工商部 门必须破解的难题 。 笔者认为 , 准确把
对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调研报告

对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调研报告基层工商所,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突出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我市基层工商所如何转变职能,实现重心下移、“小局大所”的战略目标,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监管执法的要求?课题组在组长吕东裕局长的率领下,通过外调与内研、座谈与函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找出了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主要障碍,并在学习和借鉴深圳、广州基层工商所监管新模式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
现报告如下:一、我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一)基本情况截至2002年11月,全市15个工商分局共设73个基层工商所,917名工商干部,占全市工商干部总数的约54.04%,如剔除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和科技园区分局,即在11个分局中占干部总数的62.47%。
73个基层工商所直接管理企业56406户,个体工商户205354家,分别占全市内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总数的66.81%、95.75%。
(二)所处地位1.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力量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看,几乎所有的工商系统部署的或其他部门需要工商配合的,无一例外需要基层工商所抓落实,只有基层工商所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到了实处,专项整治的效果才能体现,专项整治的最终目的才能达到。
从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情况看,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全市基层工商所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178件,其中大案1418件,罚没款3228.67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87.07%、77.66%、78.85%。
2.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基层工商所必须掌握所有的有关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并要及时为群众提供有关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要求,做到热情服务和“一口清、一口准”。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二 、基 层工 商行政 管理部 门职 能转变 的重要 性
随 着 社 会 不 断 进 步 ,经 济 飞 速 发 展 , 我 国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制
度 、政 策 等 都 发 生 了质 的 变 化 。 由 于我 国经 济 形 式 日渐 多 元 ,分
护 社 会 市 场 经 济 ,加 快 社 会 市 场 经 济 发展 步伐 已成 为 新 时 期 工 商 部 门 ,当 然 ,基 层 工 商 行 政 管理 部 门 也包 含 其 中, 市场 监 督 管 理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职 能 。当 下 ,我 国 工 商行 政 管 理 职 能 体 现 在 不 同 部 门应 运 而 生 ,其在 肩 负 原 一 系 列部 门职 责 的 同 时 ,还 会 对 地 方 方 面 ,发挥 着 多 样 化 的 作用 。 政 府 负 责 等 。在 此基 础 上 ,商 事 制 度 、市 场 监 管调 整 等 方 面 改 革 ( 一) 准入 与监 管市 场主体 ,维 护消 费者权 益 站 在 客 观 角度 来 说 , 市场 主体 准人 涉 及 到 不 止 一 个 政 府 部 门 日渐 深 入 ,工 商 行政 管理 部 门在 迎 来 发展 机 遇 的 同 时 ,也需 要 更 职 能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也 包 含 其 中 ,需 要 科学 登 记 、管 理 多 样 好 地 面 对 来 自各 方 面挑 战 , 比如 ,服务 发 展 、消 费 维权 、行 政 执 化 的 市 场 主 体 ,认 真 履 行 相 关职 能 , 即 明确 市 场 主 体 与 经 营 资 法 。为 了更 好地 发挥 自身 多 方 面 作用 ,基 层 工 商行 政 管 理 部 门职 格 ,换 句 话 说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在 准入 市 场 主 体 方 面 扮 演 着 关 能转 变 已成 为 一 种必 然趋 势 ,其 重 要性 不 言 而 喻 。 就基 层 工 商 行 键 性 角 色 。 同时 ,维 护 好 消 费 者 权 益 是 工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职 能 之 政 管 理 部 门而 言 ,是 履 行 工 商 职 能 的 关键 点 ,在 多 方面 主客 观 因 素 作 用 下 ,其职 能转 变 具 有 鲜 明 的滞 后 性 特 点 ,无 法满 足 时 代 发 பைடு நூலகம்在 日常 运 行 过 程 中 ,工 商 行政 管理 部 门需 要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加 强 对 各 方 面 的 监 督 管 理 , 比如 ,质 量 、食 品经 营 行 为 ,需 展 的客 观 要 求 ,急需 要 根 据 其 具 体情 况 ,科 学 转变 职 能 ,也 就 是 要 依 法 处 理 一 系 列 不 合 理 经 营 行 为 、食 品质 量 申诉 举 报 等 ,严厉 说 ,在 新 形 势 下 ,科 学 转 变 基层 工商 行 政 管 理 职 能尤 为 重 要 ,其 惩 治 经 营 者 的 违 法 行 为 ,确保 市场 中 的各 类 商 品质 量 达 标 ,确保 体 现 在 不 同 方 面 。站 在 理 论 的 角度 来 说 ,基层 工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履 行 着 市 场 监督 的职 责 ,其 高 效 运行 是 全 方 位 动态 监督 市 场 的 重 各 类 食 品安 全 ,依 法 维 护好 消 费 者 合法 权 益 。 要 保 障 ,可 以在 一定 程 度 上 优 化 完善 我 国社 会 主义 ,促 使 不 同行 ( 二) 维 护市 场秩 序 在 社 会市 场 经 济 背景 下 , 国 民经 济 的发 展 离 不 开 市 场 机 制 科 业 、领 域 经 济 全 面协 调 发 展 。 同 时 ,职 能 转 变 利 于科 学 维 护 社 会 学 的 自动 化 调 节 。但 在 多 方 面 因素 作 用 下 ,市 场 主 体 呈 现 出趋 利 市 场 秩 序 ,不 同层 次社 会 大 众 能 够全 面 、客 观 地 了 解基 层 工 商 行 性 特 点 ,而 市 场 机 制 自身 也 存 在某 些缺 陷性 ,市 场 秩 序 无 法 自动 政 管 理 部 门 各方 面情 况 ,提 高对 其 的认 可 度 ,理解 的基 础 上 ,大 实现 “ 有序 化 、 规 范 化 ” 特 点 ,这 就 需要 政 府 部 门充 分 发 挥 自身 力 支 持 开 展 的各 项工 作 ,确 保 一 系 列 工商 执 法 有着 良好 的外 部 环 多 样 化 作 用 ,对 其 进 行 合 理 化 干预 。政 府 部 门要 综 合 分 析 各 方 面 境 ,确 保 日常一 系列 执 法 工 作 顺 利开 展 ,还 能 在一 定程 度 上 提 高
浅谈理性应对工商职能转型

浅谈理性应对工商职能转型浅谈理性应对工商职能转型当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因“两费”停征和机构改革在即,在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性应对工商职能的转型意义重大。
转变思想观念——须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和对待“两费”停征后带来的影响,由过去的粗放监管转变到精细监管,由低端的农贸市场监管提升到高端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监管,由传统的监管手段提升到现代的电子信息网络监管手段,由过去突击、临时的整顿监管转变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充分体现有为有位,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
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过去,“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管理在前服务在后,一定程度上将管理对象推到了对立面,这样的传统工作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因此,基层工商部门要在继承、优化原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为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创造充分而必要的条件。
一是市场监管痕迹化。
即:抓好行政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记录制度建设,要求无论是市场监管还是行政执法、行政指导、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等都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这样既能体现工作效果,又为考核提供依据,同时还可为追责提供证据。
不仅有利于阶段性工作的检查督促,而且有利于整个工作的顺利实施与完成。
二是工作推进层次化。
工商部门面对庞大的监管群体,在管理工作中不能搞“一刀切”,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坚持推进实施分类监管举措。
三是专项整治常态化。
专项检查和整治要经常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整规结合、纠建并举,使市场痕迹化的监管模式与市场日常巡查制相结合,与建立企业经济户口相结合,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与进一步完善12315申诉举报执法体系相结合。
做到有长效的监管制度、长效的监管手段、长效的监管措施等,采取在检查督导的同时,按既定的工作标准、程序规范到位,做到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当。
四是办公服务信息化。
电子科技时代的发展为工商行政管理提供了诸多便捷,如网上登记、网上年检、案件网上流转、12315网络平台、电子地图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已广泛采用。
《浅谈工商职能转变》

《浅谈工商职能转变》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概括地讲就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实现自身的管理目标所必须具备的职责和功能。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否转变,直接关系着职责是否到位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以下是我从工商行政管理自身建设的角度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应树立服务理念。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不仅仅是一般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而是关系着对党的事业心,对待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一个根本态度问题。
二是工商职能要为发展服务,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商机关自身作用,扩大对外影响,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提升工商部门整体形象。
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应树立岗位职责理念。
以工作目标为基础,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对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应树立创新方式方法理念。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如何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落到实处,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考验。
因而,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努力探索抓落实的方式方法,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努力克服和杜绝“干好干差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真正把科学,求实的发展观作为最终的检验评判标准。
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应树立勇于拼搏敢为人先理念。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是单纯的任务观念,而是通过强化监管这一具体生动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干部职工始终有一种拼搏争先迎难而上的勇气,不断推进监管工作的效果。
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应树立永不自满的进取精神理念。
激励干部职工永不自满的积极进取精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争先创优相配套的目标考核制度和奖惩规定,效好地解决了按部就班,消极畏难等问题。
内容仅供参考。
工商行政管理的的职能转变

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转变篇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在新时期又面临着新任务,当前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进入到创新和完善职能的新阶段。
这需要在科学定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梳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错位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提出建议对策。
一、正确认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管和执法者,对其明确而科学的定位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依法赋予的职能。
市场和政府之间既有明确的界限,又有紧密的联系。
一方面,二者有着各自独特的运行逻辑和发展规律,不可相互替代或侵占;另一方面,只要发展市场经济,政府就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这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中必然包含着工商部门的职能,即“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
工商行政部门的这些职能是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中通过法律确认的,如市场准入法、市场行为法、市场交易法等都为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和执法职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撑。
其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向社会提供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良性经营秩序这一公共产品。
这里面有三个关键概念:一是“经营”,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二是“秩序”,这就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是提供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发展为宗旨;三是“公共产品”,这一概念就确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属性,它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提供,全体社会公民从中受益。
只有深刻理解这三个概念,才能科学定位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体表现为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培育和市场服务。
对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调研分析

对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调研分析基层工商所,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突出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我市基层工商所如何转变职能,实现重心下移、“小局大所”的战略目标,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监管执法的要求?课题组在组长吕东裕局长的率领下,通过外调与内研、座谈与函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找出了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主要障碍,并在学习和借鉴深圳、广州基层工商所监管新模式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
现报告如下:一、我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一)基本情况截至2002年11月,全市15个工商分局共设73个基层工商所,917名工商干部,占全市工商干部总数的约54.04%,如剔除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和科技园区分局,即在11个分局中占干部总数的62.47%。
73个基层工商所直接管理企业56406户,个体工商户205354家,分别占全市内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总数的66.81%、95.75%。
(二)所处地位1.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力量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看,几乎所有的工商系统部署的或其他部门需要工商配合的,无一例外需要基层工商所抓落实,只有基层工商所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到了实处,专项整治的效果才能体现,专项整治的最终目的才能达到。
从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情况看,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全市基层工商所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178件,其中大案1418件,罚没款3228.67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87.07%、77.66%、78.85%。
2.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基层工商所必须掌握所有的有关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并要及时为群众提供有关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要求,做到热情服务和“一口清、一口准”。
必须熟悉有关市场交易、市场竞争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有关综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既要及时查处各种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又要及时将不属于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准确移送到相应的职能部门,还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管理;必须综合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职能为辖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型的对策思考

创新管理方式促进职能转型打造“五型工商”提升服务水平------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转型问题的思考为进一步加大服务发展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全省经济的健康发展,省局提出要“着力打造登记注册准入平台、商标兴省战略平台、监管执法维权平台、非公党建保障平台”的四个平台建设,结合当前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工商部门应创新管理方式,着力于研究和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型,努力打造服务工商、数字工商、法治工商、信用工商以及和谐工商,提升服务水平。
一、贯穿服务理念,着力打造“服务工商”工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服务发展力度,首先要做的,不是体制创新,也不是技术创新,而是对政府治理理念的创新。
1、更新管理观念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
目前,行政理念正从传统的官本位观念回归到民本位观念上来;从传统的部门本位观念回归到社会本位观念上来;从原有的权力本位观念回归到群众权利本位观念上来。
建设服务型工商的核心是服务,这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是“服务型工商”的核心内涵。
工商部门在建设“服务型工商”过程中,应当重点树立“六大理念”,营造“六大环境”。
即:确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营造开放、开明、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确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处处都是服务窗口”的理念,营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确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确立“依法行政和以德行政相统一”的理念,营造公正、公平、文明的法制环境;确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理念,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开拓进取的工商人文环境。
2、创优服务机制第一是深化内部机构改革,加快管理体制创新。
工商部门应当立足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整合执法力量,实行集中办案,从体制上防止多头执法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基层工商所职能,全面下放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权限,由工商所直接登记、发照、监管,实现小局大所、管理重心下移,促使管理服务格局进一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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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商行 政 管理 机关 的 职能 有一 个 全 主体 向服务发 展市场 主体转 变 . 是工
一
开 放 、诚 实守 信市 场 体 系 的具体
是 具 体 的 . 决 问 题 的 办 法 也 只 能 是 辛 苦 苦 , 忙 碌 碌 而 成 效 甚 微 。当 然 , 体 制 创 新 上 . 系统 广 大 干 部 职 工 业 解 忙 在
经 济 转 型 、 会 转 型 、 费 转 型 的 现 培 育 市场 主体 的作 用 。从 重 发 照把 关 范 化 、 治 化 建 设 转 变 , 工 商 行 政 社 消 法 是
实 需 要 : 服 务 市 场 主 体 又 好 又 快 发 向指 导 培 育 市 场 主体 转 变 , 工 商 行 管 理 机 关 管 理 大 市 场 过 程 中 的 事 后 是 是
比如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 期 的 重 功 夫 , 实 基 层 , 好 基 础 , 保 工 商 前 夯 打 确 再 次 ,要 有 求 实 求 效 的 工 作 方 变 化 ,
法 。要 坚 持 抓 重 点 , 所 为 有 所 不 为 。 点 是 招 什 么 、 谁 招 , 一 旦 项 目确 事 业 基业 长 青 。 有 向 而 重 点 一 般 是 制 约 全 局 . 响 发 展 的 具 定 下 来 之 后 , 好 跟 踪 服 务 确 保 项 目 影 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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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层 工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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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陈 友 明
从 两费停 征 、 职能 转 型 , 是工 商部 新 的认 识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对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管 理 大 市 场 过 程 的 门 当前 面 临 的现 实 而 紧 迫 的 任 务 , 事 象 、 围 、 范 内容 等 方 面 看 , 商 部 门 职 事 中监 督 : 工 是规 范市场 主体行为 和市 关 未 来 工 商 行 政 改 革 与 发 展 . 定 着 能 转 型 主 要 是 市 场 准 人 、 管 、 法 场 交 易 行 为 的基 础 保 障 : 市 场 经 济 决 监 执 是
展 的 履 职 需 要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管 理 大 市 场 过 程 中 的 监 督 : 工 商 履 行 自身 各 项 职 责 的核 是 事 前 监 督 : 建 立 和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市 心 所 在 : 建 立 竞 争 有 序 的 市 场 经 济 是 是
一
、
工 商 部 门职 能 转 型 的 特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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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是 维 护 好 人 民 群 众 根 本 利 益 因 . 有 主 观 因 素 。 一 是 认 识 上 的 问 查 验 关 、 合 格 商 品 ( 品 ) 架 退 市 更 不 食 下 的 现 实 要 求 :也 是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所 题 : 是 发 展 中 的 问 题 : 是 改 革 中 关 、 二 三 商品 ( 品 ) 量监 测 ( 测 ) , 食 质 检 关 追 求 的 重 要 目标 。 的 问题 。 些 需 要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学 习 实现对商 品人 市 、 这 交易 以及退 出流通 领 域 全 过 程 的监 管 , 而 进 一 步 防 范 罚 三 积 由
( ) 极履行 准入职 能 , 一 积 由发 照 型 工 商 向规 则 型 工 商转 变 . 挥 3 商 发 -
停征后 面临改革发展 的迫切需 要 : 是 型 工 商 向 指 导 型 O 商 转 变 . 挥 工 商 执 法 为 民 的 作 用 。 重 处 罚执 法 向规 r - 发 从
准 人 关 、当 好 市 场 运 行 的 裁 判 员 、 做 商 经 济 卫 士 的 作 用 从 重 管 理 收 费
( ) 极 履行监 管职 能 , 二 积 由管 制 向监 管 服 务 一 体 化 的 维 序 维 权 效 能
好 市 场 经 济 卫 士 的 依 据 。 当 前 , 实 型 工 商 向服 务 型 _ 商 转 变 , 挥 _ 要 T - 发 T -商 转 变 ,是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管 理 大 现 工 商 部 门职 能 转 型 到 位 , 必 须 对 维 护 市 场 秩 序 的作 用 。 重 管 制 市 场 市 场 过 程 中 的 全 程 监 督 :是 建 立 统 就 从
具 体 的 。“ 积硅 步 , 以 至 千 里 ” 蓝 重 点 不 是 一 成 不 变 的 , 不 无 , 随着 工 作 的进 务 素 质 、 务 技 能 提 高 上 , 规 范 化 业 在
图 变成 现 实 离 不 开 一 砖 一 瓦之 功
展 和 矛 盾 的 发 展 变 化 , 点 也 会 发 生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上 继 续 下 大 力 气 , 真 重 下
场 经 济 秩 序 的 前 提 条 件 ; 培 育 各 类 秩序 的权威 手段 。 是 ( ) 极履行 维权职 能 , 四 积 由收 费
工 商 部 门 职 能 是 完 成 工 商 行 政 市场主体 又好又快发 展的现 实要求 ;
管理任务必 须具备 的职责和功 能 . 是 是 从 特 定 层 面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的 有 效 型 工 商 向 效 能 型 工 商 转 变 .发 挥 工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把 好 市 场 主 体 的 手 段 。
工 商 系统 的 价值 取 向和 发 展 路 径 。 县 和 维 权 职 能 等 方 面 的 根 本 性 转 变 过 有 序 发 展 的 外 在 力 量 。
级 工 商 部 门 首 先 要 积 极 探 索 、 现 职 程 。其 特 点 : 实 能转 型 , 是落实新 “ 定 ” “ 费 ” 这 三 和 两
有 决 定 意 义 的 问 题 。 工 作 中抓 住 重 尽 快 落 到 实 处 就 成 了工 作 重 点 。 坚 要
地 点 ,就 是 抓 住 了 解 决 问题 的牛 鼻 子 , 持 抓 基 层 打 基 础 。 根 基 不 牢 , 动 山
( 者 单 位 : 南省 焦 作 市 工 商局 ) 作 河
责任编辑 : 凡 吴
就 能 够 把 握 全 局 :工 作 中 抓 不 住 重 摇 , 层 基 础 工 作 事 关 长 远 , 关 全 基 事 关 点, 就会 打乱仗 。 就把握不 了全局 , 辛 局 。 当 前 , 键 的 问题 要 在 工 作 机 制
十 商管理许充 6 周工 3
基层 工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