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体圈定原则
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的有关规定

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的有关规定
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的有关规定
褐铁矿体
一、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
严格按工业指标圈矿,先划分矿岩界线,圈出矿体轮廓,然后按矿石类型和控制程度划分。
矿体的连接按自然曲线连接。
按照原分类。
达到勘查规范的工业指标、不考虑伴生有害组份含量的高低而矿石类型为菱铁矿的。
对于达不到工业指标的低品位矿单独圈出。
二、矿石类型圈定原则及连接
原则上按表所列工业指标圈定。
但为保持矿石类型完整,避免圈出的类型零星和复杂,在圈定划分矿石类型时,保持下列几个基本准则:
1、按指标划分出富矿、贫矿。
2、相邻工程矿石类型相同,可以连接;如类型不同,采用对角线连接;不同赋存层位的矿石类型不连接。
3、夹石的连接首先考虑矿体的自然形态,依照矿体的形态连接。
工程之间夹石厚度及层次相同者,对应连接;当另一工程无夹石时,则采用二分之一尖灭法处理。
四、矿体的外推
1、剖面上有限外推按工程间距的1/2楔形尖灭,无限外推按工程间距的1/2楔形尖灭。
2、走向上有限外推按工程间距的1/2楔形尖灭,无限外推按
网度的1/2楔形尖灭。
3、如矿体被断层切割错开,如不超过控制网度的1/4,则平推至断层边界。
矿体圈定的方法和原则

矿体的圈定一、矿体的圈定内容,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矿体的外部边界圈定,反映矿体沿走向、倾向、厚度三度空间的变化范围;二是矿体的内部圈定,反映矿体中矿石类型和氧化矿、混合矿、硫化矿的分布、夹石分布等地质特征的变化。
二、矿体的外部边界圈定要求1 .矿体应按工程从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圈起,小于最低可采厚度时,可按厚度与品位乘积的米百分值圈定。
2 .矿体的连接应先连地质现象,再据主要控矿地质特征连接矿体;连接矿体一般用直线,在掌握矿体地质特征的情况下,也可用自然趋势曲线连接。
但无论哪种方法,厚度不应大于相邻两工程的最大见矿厚度。
3 .矿体的边界圈定:如一孔见矿,另一孔无矿时,可据两工程间矿体厚薄不同,分别以工程间距的1/2 等距离作有限内推;当矿体厚度和品位具有渐变趋势时,也可用内插法圈定其尖灭点边界,但只算可采厚度边界线以内的储量;当矿体沿倾斜方向无工程控制时,应视周围控制情况及矿体稳定程度,用无限外推法外推一个正常工程间距或其1/2 ;沿走向一般可外推正常剖面线距1/2 ;当矿体埋藏很深无限外推范围有相当伸缩性时,主要应考虑地质情况外,还要考虑采矿深度、实际技术水平等因素。
另外,B 、C 级块段外推部分的储量,一般作降一级处理。
三、矿体内部边界圈定要求应根据矿床具体地质特点和采选需要分别对待。
当矿体中矿物组份无明显分带规律性,而设计、生产部门在采、选工艺上无分别处理要求或经分析今后生产中难于分别采选处理者,按“混合法”圈定为好(即当矿体中有两种以上有益组份时,只要一种达到边界品位就可能将其圈入矿体,其它伴生组份据其实际品位参加计算,但工程或块段内平均品位必有一种组份大于工业品位。
如个别矿块平均品位临近工业品位时,可按金属价值折算处理);只有在可能分别采、选情况时,方考虑按矿石“分类法”(矿体各组份品位,以符合矿石工业指标要求为原则,分别圈为不同的矿石类型)圈定矿体。
岩金矿地质详查储量承包验收规定(试行)(国金地字<1993>第132号)第十八条矿体圈定一、应根据矿床(体)的地质特点、控矿因素和矿化规律来连接和圈定矿体;二、在单工程中用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进行圈定。
矿体的圈定原则

矿体的圈定原则2011-12-03 09:25:03| 分类:地质学| 标签:基础常识|字号大中小订阅编辑:探矿者一、矿体的圈定内容,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矿体的外部边界圈定,反映矿体沿走向、倾向、厚度三度空间的变化范围;二是矿体的内部圈定,反映矿体中矿石类型和氧化矿、混合矿、硫化矿的分布、夹石分布等地质特征的变化。
二、矿体的外部边界圈定要求1 .矿体应按工程从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圈起,小于最低可采厚度时,可按厚度与品位乘积的米百分值圈定。
2 .矿体的连接应先连地质现象,再据主要控矿地质特征连接矿体;连接矿体一般用直线,在掌握矿体地质特征的情况下,也可用自然趋势曲线连接。
但无论哪种方法,厚度不应大于相邻两工程的最大见矿厚度。
3 .矿体的边界圈定:如一孔见矿,另一孔无矿时,可据两工程间矿体厚薄不同,分别以工程间距的1/2 等距离作有限内推;当矿体厚度和品位具有渐变趋势时,也可用内插法圈定其尖灭点边界,但只算可采厚度边界线以内的储量;当矿体沿倾斜方向无工程控制时,应视周围控制情况及矿体稳定程度,用无限外推法外推一个正常工程间距或其1/2 ;沿走向一般可外推正常剖面线距1/2 ;当矿体埋藏很深无限外推范围有相当伸缩性时,主要应考虑地质情况外,还要考虑采矿深度、实际技术水平等因素。
另外, B 、 C 级块段外推部分的储量,一般作降一级处理。
三、矿体内部边界圈定要求应根据矿床具体地质特点和采选需要分别对待。
当矿体中矿物组份无明显分带规律性,而设计、生产部门在采、选工艺上无分别处理要求或经分析今后生产中难于分别采选处理者,按“混合法”圈定为好(即当矿体中有两种以上有益组份时,只要一种达到边界品位就可能将其圈入矿体,其它伴生组份据其实际品位参加计算,但工程或块段内平均品位必有一种组份大于工业品位。
如个别矿块平均品位临近工业品位时,可按金属价值折算处理);只有在可能分别采、选情况时,方考虑按矿石“分类法”(矿体各组份品位,以符合矿石工业指标要求为原则,分别圈为不同的矿石类型)圈定矿体。
银矿矿体圈定及矿体的外推原则

立志当早,存高远
银矿矿体圈定及矿体的外推原则
1、矿体圈定原则(1)根据矿床地质特征、成矿控制因素和矿化规律圈定和连接矿体。
(2)矿体在单工程中从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圈定。
小于最低可采厚
度而品位较高时,可按m-g/t 值圈定。
等于或大于剔除厚度的夹石应单独圈出。
(3)在圈定矿体时,若矿体中部为表内矿,一侧或两侧为厚大且成片的表
外矿,应单独圈出。
在此种情况下,单工程中圈定为表内矿,一般允许带人相当于夹石厚度以内的表外样品,不得将连续超过夹石厚度的样品全部带入。
对夹在表内矿中厚度不大、且分布零星难以分采的表外矿,无须单独圈出。
(4)连接矿体一般采用直线,在充分掌握矿体形态特征时,可用自然趋势
曲线连接,但工程间矿体厚度不应大于相邻两工程实际最大见矿厚度。
2、矿体的外推原则
(1)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
当无规律可循时,
按网度的二分之一尖推或四分之一平推。
当矿体边部工程的相邻工程中存在大于边界品位的二分之一矿化时,可作三分之二尖推或三分之一平推。
采用m-g /t 值圈定矿体的边界时不得外推。
(2)当与B 级块段相邻的C 级网度的工程不见矿时,可尖推二分之一或平推四分之一为C 级。
最低一层沿脉坑道下部当有C 级网度见矿钻孔控制时;圈算C 级,不见矿时,可尖推二分之一或平推四分之一算C 级;当用D 级网度见矿时,可平推C 级网度的四分之一算C 级;当D 级网度不见矿时,可尖推D 级网度的二分之一或平推四分之一算D 级。
3、银矿体特高品位的确定及其处理方法。
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的有关规定

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的有关规定
褐铁矿体
一、矿体圈定原则及连接
严格按工业指标圈矿,先划分矿岩界线,圈出矿体轮廓,然后按矿石类型和控制程度划分。
矿体的连接按自然曲线连接。
按照原分类。
达到勘查规范的工业指标、不考虑伴生有害组份含量的高低而矿石类型为菱铁矿的。
对于达不到工业指标的低品位矿单独圈出。
二、矿石类型圈定原则及连接
原则上按表所列工业指标圈定。
但为保持矿石类型完整,避免圈出的类型零星和复杂,在圈定划分矿石类型时,保持下列几个基本准则:
1、按指标划分出富矿、贫矿。
2、相邻工程矿石类型相同,可以连接;如类型不同,采用对角线连接;不同赋存层位的矿石类型不连接。
3、夹石的连接首先考虑矿体的自然形态,依照矿体的形态连接。
工程之间夹石厚度及层次相同者,对应连接;当另一工程无夹石时,则采用二分之一尖灭法处理。
四、矿体的外推
1、剖面上有限外推按工程间距的1/2楔形尖灭,无限外推按工程间距的1/2楔形尖灭。
2、走向上有限外推按工程间距的1/2楔形尖灭,无限外推按
网度的1/2楔形尖灭。
3、如矿体被断层切割错开,如不超过控制网度的1/4,则平推至断层边界。
矿体圈定原则

矿体的圈定一、矿体的圈定内容,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矿体的外部边界圈定,反映矿体沿走向、偏向、厚度三度空间的转变范围;二是矿体的内部圈定,反映矿体中矿石类型和氧化矿、混合矿、硫化矿的散布、夹石散布等地质特征的转变。
二、矿体的外部边界圈定要求1 .矿体应按工程从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圈起,小于最低可采厚度时,可按厚度与品位乘积的米百分值圈定。
2 .矿体的连接应先连地质现象,再据主要控矿地质特征连接矿体;连接矿体一般用直线,在掌握矿体地质特征的情形下,也可用自然趋势曲线连接。
但无论哪一种方式,厚度不该大于相邻两工程的最大见矿厚度。
3 .矿体的边界圈定:如一孔见矿,另一孔无矿时,可据两工程间矿体厚薄不同,别离以工程间距的1/2 等距离作有限内推;当矿体厚度和品位具有渐变趋势时,也可用内插法圈定其尖灭点边界,但只算可采厚度边界限之内的储量;当矿体沿倾斜方向无工程控制时,应视周围控制情形及矿体稳固程度,用无穷外推法外推一个正常工程间距或其1/2 ;沿走向一般可外推正常剖面线距1/2 ;当矿体埋藏很深无穷外推范围有相当伸缩性时,主要应考虑地质情形外,还要考虑采矿深度、实际技术水平等因素。
另外,B 、C 级块段外推部份的储量,一般作降一级处置。
三、矿体内部边界圈定要求应按照矿床具体地质特点和采选需要别离对待。
当矿体中矿物组份无明显分带规律性,而设计、生产部门在采、选工艺上无别离处置要求或经分析此后生产中难于别离采选处置者,按“混合法”圈定为宜(即当矿体中有两种以上有利组份时,只要一种达到边界品位就可能将其圈入矿体,其它伴生组份据其实际品位参加计算,但工程或块段内平均品位必有一种组份大于工业品位。
如个别矿块平均品位临近工业品位时,可按金属价值折算处置);只有在可能别离采、选情形时,方考虑按矿石“分类法”(矿体各组份品位,以符合矿石匠业指标要求为原则,别离圈为不同的矿石类型)圈定矿体。
岩金矿地质详查储量承包验收规定(试行)(国金地字<1993>第132号)第十八条矿体圈定一、应按照矿床(体)的地质特点、控矿因素和矿化规律来连接和圈定矿体;二、在单工程中用等于或大于边界品位的样品进行圈定。
矿体圈定原则

如:
砂金矿单个工程中矿体边界的确定
①确定矿体边界点:
据工业指标的边界品位,确定单个工程中相应矿体边界点位置,并标注
(边界品位0.1g/m2)
边界品位:
0.1g/m2
工业品位:
0.1g/m2
最小可采厚度:
储量计算矿体边界线一般以直线圈定,不允许工程间推断部分矿体的厚度大于相邻见矿工程控制的实际厚度值,就是为了“保险”,即增加储量计算结果的可靠程度、减少负面误差。在充分掌握矿体的形态特征时,也可用自然曲线连接。四、储量计算基本参数的确定
储量计算基本参数:
矿体面积、矿体平均厚度、矿石的平均体重和平均品位,有时还包括矿石湿度和含矿系数等。
o当矿石湿度较大(>3%)时,应将矿石平均体重值据湿度进行校正。
(四)矿石平均品位的计算
矿石平均品位的计算程序:
o先计算单个工程(线)的平均品位,
o再计算由若干工程控制的面平均品位;
o最后计算矿块(或矿体)的体平均品位和全矿区(矿床)的总平均品位。
传统的平均品位计算方法分为算术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两种。
1.当矿体厚度变化较小,厚度测量工程点(线或面)分布均匀;或厚度测量点(线或面)密度大、数量很多;或矿体厚度变化无规律,测量点分布也不均匀时,均可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
2.当矿体厚度变化较大,并有规律的情况下,而厚度测量点分布又不均匀时,通常以其影响长度或面积为权,运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平均厚度。
3当矿体厚度变化很大,而遇到异常的特大厚度时,应先进行处理,然后再求平均厚度。
(三)矿石平均体重的测定
矿石体重的测定分为大体重法(全巷法)与实验室的小体重法(封蜡法,又称假密度法)两种。
矿体圈定原则

硫化物铅锌矿矿床一、工业指标1、边界品位:Pb ≥ ×10-2Zn ≥ ×10-22、最低工业品位:Pb ≥ ×10-2Zn ≥ ×10-23、伴生元素: Cu4、最小可采厚度:≥1.0m5、夹石剔除厚度:≥2.0m二、矿体圈定及资源量估算边界(一)单工程矿体圈定1、在单工程中Pb、Zn两种有用组份只要有一种元素(组份)大于或等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均可圈入矿体,进而根据工业指标圈定工业矿体和低品位矿体。
它包括①Pb矿体②Zn 矿体③Pb(伴生Zn)矿体④Zn矿体(伴生Pb)⑤、Pb Zn矿体。
在圈定矿体时,依据国储(1991)64号文中规定执行。
若矿体两侧遇到有多个大于边界品位而低于工业品位时,最多可带入相当夹石剔除厚度()以内的样品。
即“穿鞋带帽”的样品为,但“穿带”之后矿层Pb、Zn两种有用组份品位中不得有一种低于工业品位,否则适当减少或不带入矿体两侧的低品位矿体。
2、对于夹在矿体内Pb、Zn均小于边界品位或均小于工业品位的样品,凡连续累积厚度大于或等于夹石剔除厚度时应予以圈出;小于夹石剔除厚度者可并入矿体,但要保证Pb、Zn两种有用组份中,至少满足有一种低于工业品位要求。
如果矿体中的夹石不够剔除,圈入后导致矿体品位小于工业品位时,可按夹石剔除厚度选择矿体中品位相对较低的化样品合并为夹石剔除。
3、单工程矿体内连续出现高于边界品位却低于工业品位的样品,且厚度大于夹石剔除厚度,在相邻工程或相邻勘探线的相应部位没有对应者可并入矿体,但保证其不得低于工业品位。
4、单工程矿体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而品位较高时,按m·%。
二、矿体圈连及资源量估算边界确定(一)有限外推1、一工程见矿,相邻工程末见矿,二者间由见矿工程向末见矿工程尖推1/2为矿体边界,平推1/4为矿体资源量估算边界。
2、两相邻工程均见矿,一个为工业矿体另一个为低品位矿体,二者间对角尖灭,互为矿体边界,平推1/2为资源量估算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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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铅锌矿矿床
一、工业指标
1、边界品位:Pb ≥ 0.3×10-2Zn ≥ 0.5×10-2
2、最低工业品位:Pb ≥ 0.7×10-2Zn ≥ 1.0×10-2
3、伴生元素:Cu
4、最小可采厚度:≥1.0m
5、夹石剔除厚度:≥2.0m
二、矿体圈定及资源量估算边界
(一)单工程矿体圈定
1、在单工程中Pb、Zn两种有用组份只要有一种元素(组份)大于或等于边界品位的样品均可圈入矿体,进而根据工业指标圈定工业矿体和低品位矿体。
它包括①Pb矿体②Zn 矿体③Pb(伴生Zn)矿体④Zn矿体(伴生Pb)⑤、Pb Zn矿体。
在圈定矿体时,依据国储(1991)64号文中规定执行。
若矿体两侧遇到有多个大于边界品位而低于工业品位时,最多可带入相当夹石剔除厚度(2.0m)以内的样品。
即“穿鞋带帽”的样品为2.0m,但“穿带”之后矿层Pb、Zn两种有用组份品位中不得有一种低于工业品位,否则适当减少或不带入矿体两侧的低品位矿体。
2、对于夹在矿体内Pb、Zn均小于边界品位或均小于工业品位的样品,凡连续累积厚度大于或等于夹石剔除厚度时应予以圈出;小于夹石剔除厚度者可并入矿体,但要保证Pb、Zn两种有用组份中,至少满足有一种低于工业品位要求。
如果矿体中的夹石不够剔除,圈入后导致矿体品位小于工业品位时,可按夹石剔除厚度选择矿体中品位相对较低的化样品合并为夹石剔除。
3、单工程矿体内连续出现高于边界品位却低于工业品位的样品,且厚度大于夹石剔除厚度,在相邻工程或相邻勘探线的相应部位没有对应者可并入矿体,但保证其不得低于工业品位。
4、单工程矿体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而品位较高时,按m·%。
二、矿体圈连及资源量估算边界确定
(一)有限外推
1、一工程见矿,相邻工程末见矿,二者间由见矿工程向末见矿工程尖推1/2为矿体边界,平推1/4为矿体资源量估算边界。
2、两相邻工程均见矿,一个为工业矿体另一个为低品位矿体,二者间对角尖灭,互为矿体边界,平推1/2为资源量估算边界。
3、两相邻工程均末见矿,若一工程不可采,则矿体自然相连,外推2/3为资源量估算边界。
4、两相邻工程一工程见矿另一工程见矿化(大于边界品位1/2)由见矿工程向矿化工程尖推2/3为矿体边界,平推1/3为资源量估算边界。
5、两相邻工程一工程见矿另一工程末见矿,工程间距大于基本间距(100m)控制时,按基本间距外推,小于基本间距时按实际控制间距外推。
(二)无限外推
沿走向、倾向见矿工程之外无工程控制时,根据矿体的地质规律自见矿工程向外自然外推(不一定尖灭)平推实际控制的勘查工程间距放稀一倍的1/4为333资源量估算边界。
(三)特殊工程点处理
1、以m·%值圈定的矿体边界按整体趋势可适当外推尖灭其外推部分不参加资源量估算。
2、在矿体内部出现的低品位工程点,原则上一个块段内允许带入一个低品位工程点,带入后的块段或矿体品位不得低于工业指标(工业品位)要求,否则应作为低品位矿体单独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