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职务及职权行使的区别

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职务及职权行使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职务,具体实行办法如下:一,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董事会:(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三,监事会:(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1.2.1业务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内容。
1.2.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职工代表: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时应选那些有一定政治觉悟的、政治水平,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主人翁责任感强,热心民主管理,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有一定业务专长和工作能力的同志O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工运1995年12期《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若干意见》总工办发[2011]53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总工发[2012]12号《企业民主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六十号《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陕工发[2016]10号《陕西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2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2.1.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 1.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1.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下设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致。
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的组成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确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详细见附录Io2.1.4公司工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有限公司章程模版

有限公司章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担任。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名,分别是:股东姓名或名称: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出资时间:_____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银监发[2012]4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4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现将《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商业银行。
不设监事会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商业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监事会工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商业银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并根据资产规模、业务状况和股权结构合理确定监事会规模和构成。
监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应当包括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
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
职工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原则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既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一届未满,职工监事变更流程

监事会一届未满,职工监事变更流程1.首先,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通过职工监事会的聘请或者解聘。
First, the workers' congress should approve the appointment or dismissal of the employee supervisor board.2.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决定由谁来担任新的职工监事。
The workers' congress should decide who will serve as the new employee supervisor.3.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举行选举来选举新的职工监事。
The workers' congress may hold elections to select thenew employee supervisor.4.如果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罢免某位职工监事,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If the workers' congress decides to dismiss an employee supervisor, valid reasons must be provided.5.确定了新的职工监事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
After the new employee supervisor is determined,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supervisory agencies should be informed in a timely manner.6.老的职工监事必须主动移交职责和相关文件给新任职工监事。
The outgoing employee supervisor must proactivelytransfer responsibilities and relevant documents to the new employee supervisor.7.新的职工监事必须了解职工监事的职责和职权。
提请更换监事人选的报告

提请更换监事人选的报告
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申请书一
合肥xx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职工监事齐xx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xx年x月x日请求辞去所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本公司监事会同意齐xx先生的辞职请求。
前述有关事项本公司已于20xx月x月x日在《xx时报》、《xx商报》及巨xx网上以公告形式进行了披露。
20xx年x月x日,本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的《推荐函》,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同意尚x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合肥xx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申请书二
鉴于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更换了公司董事,因此,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于200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路号(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
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原公司董事长主持了会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决定免去董事长职务,选举为公司新一届的董事长。
二、继续聘任为公司经理。
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签字):
200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人,分别为:股东姓名或名称: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出资时间:_____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600215长春经开内部问责制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强化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建立了公司内部问责机制,细化和完善了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增强了内部问责的可操作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强化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3】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个人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致使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上市公司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问责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员工。
第二章问责的原则和方式第五条内部问责遵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客观、公平、公正、权责统一对等、责罚适当、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追究行政责任和追究经济责任相结合,不能以公司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不能以外部问责代替内部问责。
问责处罚实施后还要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四)非主观因素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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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公告编号:临2020-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廖金君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推选姜小雨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姜小雨女士:2013年5月取得 CIA(注册内审计师)资格、2019年3月取得CICS(注册内控师)资格、2016年5月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
曾于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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