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

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1.参赛资格: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1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者须均为学生,且不超过六人。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作品分类:申报的作品分为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专业。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发明、制作类;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由于今年将在西安举办绿博会,可结合学校实际准备绿色环保专项作品。
3.申报要求:(1)所有参赛作品应按照《作品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五份,作品的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类)中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
(2)作品申报中的B3(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也可附鉴定书和应用证书。
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关于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工作的通知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09年10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挑战杯工作,做到早宣传、早布置、早立项,使我校挑战杯工作在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目公布如下,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
附件: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共青团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2008年11月12日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为引导参赛作品能够更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积极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请有关专家拟定了这份参考题总目。
这个总目,供学生选题、构思、调研参考。
有些题目较大,可灵活掌握,分解细化。
总的要求是: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新问题,总结概括新经验,以小见大,从实践上升为理论,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把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远大理想,培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
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管理类1.电子商务在某一行业的应用调查分析2.电子政务建设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3.新型科技企业的定位与管理调查研究4.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和模式的典型调查5.大型零售企业物流系统发展调查6.信息化对企业价值增值作用调查与分析7.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与发展的调查与分析8.我国民营企业破产、倒闭和再创业问题调查9.企业在创新中崛起和发展的典型调查10.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状况调查研究11.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与状况的调查研究12.医疗与药品的监管体制、机制和现状的调查13.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及其法制化、规范化调查研究14.新世纪我国商会(企业家协会)状况的调查与分析15.影响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调查与分析16.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转型和行政改革典型研究17.反腐倡廉的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18.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19.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个案研究20.市政管理机构建设和体制改革调查研究。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评审规则

附件2竞赛章程(经第十四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 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 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 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
第十九届挑战杯发文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华大团…2011‟34号关于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各学院,各团委:为激发我校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校级以上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决定于2011年11月份联合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11年11月11日前各学院统一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报送至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校团委将于11月下旬组织初审,12月上旬进行终审问辩和成果展示。
二、具体要求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
本届竞赛是我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十一届、全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重要基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1]17号)的颁布,发动更多的教师和学生踊跃参与科创活动。
各团委的组织情况将纳入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委的考评指标之一。
2.组织培训,做好选拔。
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结合竞赛进程,邀请相关专家举办讲座、辅导等,推进本学院学生科创活动的规范发展。
对于作品申报数超过推荐数的,要组织专家学者做好院内选拔推荐工作,确保优秀作品能公平地被选拔、推荐出来。
3.明确重点,组建梯队。
在认真组织参加本届竞赛的同时,应着重关注获得2011年学生创新启动基金立项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特别是一些比较有潜力的项目,给予重点关注与扶持,并及时、有计划地做好下一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准备,形成有序的梯队建设。
附件:1.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2.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华侨大学科研处华侨大学教务处华侨大学研究生处华侨大学学生处二○一一年十月四日抄送:团省委学校部,校领导,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党总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000关于组织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参赛作品网上报备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参赛作品网上报备的通知各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根据“挑战杯”山东省赛组委会要求,现组织校赛参赛作品进行网上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备范围“挑战杯”山东科技大学第八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见附件1)。
二、报备时间4月11日24:00前三、报备方式参赛作品登陆“挑战杯”官方网站:/,按照《“挑战杯”山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指导手册》上的要求,按步骤进行注册、报备。
四、报备注意事项1.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团队中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
参赛作品填写申报人及团队成员相关信息时,务必如实填写。
系统将根据团队成员信息自动分类。
如后期审核过程中发现造假或谎报学历(如硕士生冒充本科生参赛),则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2.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集体作品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
每件作品有且必须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教研组)推荐。
3.系统中“上传论文文档”一栏,需上传pdf、doc两种格式,统一打包压缩后以一个压缩文件(rar、zip)的形式上传。
4.系统中“上传附加材料”一栏,可上传作品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明、专利证明、相关研究成果已发表情况等。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可上传扫描件,奖杯、牌匾等可拍照上传照片。
上传文件上限为100MB,各种材料请统一打包上传(rar、zip)。
5.“项目图片”、“项目视频”可上传与参赛项目相关的介绍图片、演示视频等,作为辅助材料,非必填,若有相关材料,尽量上传。
6.“备注”一栏为必填项,如无特别需要说明的信息,则填“无”。
7. 所有信息填报结束之后,请务必再次确认,信息无误后选择“点击制作”形成申报书,系统将自动导出作品申报书(需要一段时间,请耐心等待),确认信息无误后,入围省赛项目即可打印纸质版申报书。
五、相关要求1.网上报备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工作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所有参赛作品做好网上报备工作。
挑战杯流程表

关于举行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预发)作者:校团委2011-02-2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第十二届"挑战杯"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第十二届"挑战杯"校内赛)定于2011年3月下旬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1年3月24日二、活动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迎接挑战三、组织机构主办:校团委、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公共关系处、校学生会承办: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四、组织日程与安排1.各学院组织作品及预审阶段(2月下旬——3月上旬)2月下旬,各学院按照《关于举行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组织参赛学生填写《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汇总表》。
2.各学院组织申报(3月1日——3月9日)3月9日以前,向校团委报送已选定的学院参赛作品、《参赛作品汇总表》和《作品申报书》等文件。
3.书面复审和参展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23日)(1)3月14日至3月19日,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书面复审并评出终审决赛名单。
(2)3月20日至3月23日,各学院按组委会要求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工作。
4.终审、展览阶段(3月24日——3月31日)(1)3月23日前完成各学院作品布展工作(2)3月24日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和学院领导、学生代表参加开幕式。
(3)3月26日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并由作者进行答辩或展示。
(4)3月27日至3月31日为作品展览阶段。
5. 总结、表彰阶段(4月下旬)举行闭幕式,宣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金。
华南理工大学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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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者:共青团湖北师范学院委员会阅读:146次
湖师青字[2010]29号
各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青年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钻研、锐意创新、迎接挑战,选拔一批质量高的学生作品代表我校参加2011年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近期启动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4月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
三、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打“√”。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各院(系)选送的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每人只限申报1件作品;
5、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6、参赛作品均应填写《申报书》,《申报书》统一使用本届比赛样本,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样本、填写要求及相关文件下载请登陆:/gqtx/。
四、步骤与进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
1、各院(系)成立参赛协调小组,并将本院(系)负责竞赛工作的老师、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送交校团委学术科技部。
2、各院(系)在学生中做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组织作品申报工作。
(二)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下旬)
各院(系)开展适合本院(系)的竞赛活动,并于2011年3月24日前,将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及相关材料上送交校团委学术科技部。
(三)全校评审阶段(2011年3月下旬至2011年4月中旬)
由校评审小组对院(系)提交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校团委公布获奖结果,并遴选出优秀作品报湖北省“挑战杯”竞赛组委会。
五、奖励办法
1、作品奖励
本届竞赛将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来设置奖项,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2、团体奖励
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
特等奖每件10分,一等奖每件7分,二等奖每件4分,三等奖每件2分;同时授予表现突出的院(系)“最佳组织奖”或“优秀组织奖”的荣誉称号。
六、活动要求
1、各院(系)负责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择优选出参加校级竞赛的作品,并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校团委。
2、各院(系)要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科研资源的优势,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要深入到研究所、实验室进行宣传和作品发掘,保证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
3、要有组织、有规划,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为我校创建湖北师范大学积极贡献力量。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晓光(校团委老师)、孙文楷(校团委学术科技部部长),联系电话:6589212(办公室)。
附件:
1、湖北师范学院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湖北师范学院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4、第七届“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