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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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3.13)

四川省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3.13)

四川省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3.13)一、选择题1、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2、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 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正确答案】:C3、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4、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5、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解析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决定。

”A、法律、法规B、法律、法规、规章C、行政规范性文件D、法律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3、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4、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多长时间?( )A 十五日 B三十日 C 四十五日 D六十日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6、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7、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8、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9、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10、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1、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12、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014年司考国际法第二章知识点:国际法主体

2014年司考国际法第二章知识点: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际法主体的⼀般条件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格者。

国际法主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具有独⽴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

独⽴是国际法主体的⾸要条件。

作为国际法主体⾸先必须能够完全⾃主地平等参与国际关系。

第⼆,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

国际法主体必须能够以⾃⼰的名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等。

第三,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

包括履⾏国际法⼀般义务的能⼒、履⾏条约的能⼒、保护外国使馆和外交代表的能⼒等。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1.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在很长⼀段时间,国家被认为是国际法的主体,⾄今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和基本的构成单位,也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

国家也被称为原始和完全的国际法主体。

当代国际法是以规范国家关系作为主要对象的。

2.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战”以后,国际组织⼤量的出现和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不可替代作⽤,使其被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性的,其权利能⼒和⾏为能⼒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只能在此限度之内。

3.其他。

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是在殖民地民族争取民族独⽴的过程中,作为其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被国际社会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是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和不完全的。

并且,随着全球⾮殖民化的基本完成,现在这样的实体已为数极少。

4.个⼈作为国际法主体。

这是⼀个存在争论的问题,典型的观点有三种:第⼀种认为个⼈是国际法的主体;第⼆种认为个⼈是国际法的主体之⼀;第三种认为个⼈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现在⼤多数学者持后两种观点。

认为个⼈已经是国际法主体的根据主要在于:在现代国际法中,个⼈可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或承担某些义务或责任。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A. 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 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 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D. 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9、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正确答案】:C
18、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C,D
23、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 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正确答案】:B,C
4、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A. 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4、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5、行政法规是( )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7、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8、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A、必要性B、适当性C、最小侵害性D、以上三项都是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10、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1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 )A、15%B、20%C、10%D、25%12、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14、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 )原则。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关于国家主权原则的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主权包括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保权 B.主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是国际法赋予各个主权国家的 C.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D.主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 2.下列哪几项不属于国家债务的继承范围? A.甲国政府对乙国某商业银行(非国有)所负的债务 B.甲国A省对乙国政府所负债务 c.战争债务 D.甲国政府向乙国政府所借贷款,用于B省水利大坝的修建 3.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一国领海通过时必须遵守关于无害通过制度的要求,下列各种船舶的通过行为中构成有害行为的是哪些? A.甲国的一艘货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违反沿海国有关规定卸载了部分商品 B.乙国的检修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自行决定起落了直升机 C.丙国的一艘石油运输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发生原油泄漏,并严重污染了沿海国海域 D.丁国的渔船在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进行了捕鱼活动 4.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

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

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二、不定项选择题 1.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签订了一个在乙国投资生产工艺品的合同。

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乙国A公司将甲国政府诉至乙国法院。

甲国奉行绝对豁免原则,而乙国奉行限制豁免原则。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国政府在乙国进行投资从事商业行为,本身即意味着其同意遵守乙国奉行的限制豁免原则 B.若在此前发生的与此类似的某案件中,甲国政府以默认的方式承认了乙国法院的管辖,则乙国法院对本案当然可以进行管辖 c.若乙国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缺席判决,判决作出后,甲国政府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无效,甲国政府该行为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 D.若经双方协商,甲国法院同意放弃管辖豁免,则判决生效后,乙国法院当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甲国在乙国的财产 2.为了解决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的责任问题,国际社会陆续缔结了一些条约,采用了不同的责任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采用国家责任制度,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责任 B.《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采用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 D.这些地区或区域空间都有国际条约的保护 参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AcD。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 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 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1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a.甲请乙从国外**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併结账b.甲请乙**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的构成【答案解析】**分为直接**和间接**,直接**是指**人在**许可权内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a选项中,乙虽然未以甲的名义而是以自己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但构成间接**或隐名**,应选。

b选项中,乙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构成直接**,应选。

c选项中,基于法院指定甲律师**乙进行辩护,虽然不是实施法律行为,但为诉讼行为,可以2、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二审程式【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式。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审理的,可以不**审理。

故二审一**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应当製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
8、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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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12.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

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结合题意,乙公司暂未取得该货物所有权,卖方甲公司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请求交付货物。

所以,A 错,B、C正确。

第30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

所以选项D正确。

注意: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

2、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

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

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司法部答案】C【考点】预约合同的效力【答案解析】《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商铺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它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同,并不必要取得预售许可,合同有效。

甲公司违反该预约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A 错误,C正确。

《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预约合同有当事人、标的和数量,包含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成立,其指向的标的系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

B错误。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该预约合同已经在法律上不能继续履行,D错误。

3、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4、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司法部答案】AB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收【解析】《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也应予拆迁补偿,而不是对失房市民“可”拆迁补偿。

ABD皆正确。

5、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出资和公司红利分配【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题中,成立该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即三者出资分别为20、30、50万元,但丙仅实缴30万元,差额20万元,所以成立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

没有约定的,应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B项正确。

A、D错误。

根据公司法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C项错误。

6、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司法部答案】A【考点】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2011年)第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以不预交纳诉讼费用。

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A项错误。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归纳4点方便大家理解记忆: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性,不属于破产债权;⑵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⑶不足以完全清偿其中一种债务的,按比例清偿;⑷所有财产不能清偿破产费用的,终结破产程序。

据此,BCD都是正确的。

排除后只能选A了。

7、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二审程序【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故二审一开庭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故二审调解书不需写明“撤销原判”,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二审应当采用合议庭审理的方式,并且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不能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8、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司法部答案】A【考点】无因管理、委托合同【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乙对甲急病昏迷并无法定和约定义务,但乙为了避免甲的利益受损,而将甲送往医院,属于无因管理。

A正确。

《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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