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研究——以天津市为例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日益凸显。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为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1. 家庭承包制下的土地流转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主要采取家庭承包制下的流转模式。
农民将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组织,以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
这种模式在农村地区广泛存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规模化。
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除了家庭承包制下的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将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流转,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这种模式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问题1. 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问题突出。
这导致土地流转难以实现优化配置,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部分农民的土地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一些地方存在强制流转、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信心。
同时,土地流转后的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农民难以分享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
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发展趋势及优化建议1. 发展趋势未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将朝着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土地流转市场将逐步完善,土地流转信息将更加透明,交易成本将逐渐降低。
同时,农民的土地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将更加合理。
2. 优化建议(1)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小城镇建设宅基地置换模式研究——以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模式分析为例

面积 ( 亩) 3 4 7 6
天 津市结合 区域特 点,积极探索 了以宅基地置换构 建小 城镇发展 的新途径 。
一
、
华明镇 模式研究背景
随着天津市东丽区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投入不足成 为发 展瓶颈 。同时当地农民希望加快城市化进程 ,享受到城市居 民 的公共产 品和社会福利 。基于这种博弈,天津市根据 实际 ,提 出了宅基地置换的基本思路,以东丽区华 明镇为典型,基本构 想是:以不减少耕地为前提,农 民以其宅基地 ,按照规定 的置 换标准无偿换取小城镇 中的一套住宅 ,迁入小城镇居住 。最后 由政府统一组织在 原有村庄范围内,对相 当于建设农 民还迁住 房 占地面积大小的土地进行复耕 ,其余的村庄土地面积即为实 施 “ 宅基地换房”节约 出的建设用地 ,一部分整理后进入土地 市场拍卖后换回为农 民建设小城镇所需各项费用,另一部分作 为区域 内经济社会建设的储备用地 。
一
指标
全 国农 全 国城 2 0 2 0 年 农 东 丽
类 型
指 标名 称
单位 村 小康 市小 康 村 小康 水
① ② m @
2 0 0 7
经 济 水 平 人均 地 区生 产总 值 美 元
一
5 0 0 0
3 0 0 0 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 2
3 5 2 0 6 0 0 0 1 0 4 5 8
小城镇建设宅基地置换模式研究
— —
以天 津市东丽 区华明镇模 式分析为例
3 1 7 0 0 0 )
郝靓
( 南 开大学
天津
[ 摘要】本文 以天津市 东丽 区华明镇模 式分析 为例 ,主要研 究小城镇建 设 宅基地 的置换模 式 。 【 关键 词 】宅基 地 置换 土 地 流 转 置换 模 式 [ 中图分类号】F 2 9 9 . 2 7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 0 0 9 —5 5 4 9( 2 0 1 )O 7 —0 1 1 7 一O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不仅关乎到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案例,一起来看看吧!农村土地流转案例篇1第三种情况,最典型的案例是在深圳。
如果中央在“新土改”中允许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对深圳这个已经消灭了农村的城市会有什么影响?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旦中央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城市化方面先行一步的深圳的可流转对象将是大量的城中村私房以及生产经营性建筑。
这两类“违法建筑”的处理问题已困扰深圳多年,先后经历了抢建—严控—确权—再抢建—再严控的多次反复,至今未妥善解决。
从政策上讲,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城中村不可能成为城市的特例,最终一定要加入到流转的行列之中。
深圳城中村的土地流转问题和纯粹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截然不同,城中村本身已经是和资本高度结合的小城镇,只是因为土地要素未能流转,而造成了和周边城市区域发展的高度不平衡。
而目前来说,缺乏先例及法律配套上还没有相应的规则跟上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试图用案例2的流转办法来处理深圳的城中村,用等面积的商品房置换用地,首先要面对的是一连串复杂的置换补偿过程,这对于已经不断产生现金流的农民房来说,并不简单。
深圳的农民房业主都是高智商市民,他们很清楚自己物业的现金价值,比如一栋8层32家房客的农民房,产生的现金流可以达到每月5万元以上,按房屋租金估值法推算,这栋楼若是参与流转,市场价值应该在2000万上下按年租金60万相当于定额资本乘于3%银行定期存款的回报率计算,已经非常高了。
从学理上讲,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但对于深圳来说,农民房的利用效率本身已经很高了,它们的价值在租赁市场上已经通过租金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当然,这些房子一没户口指标、二没小区规划、最重要的是没有房产证,要流通还不能一下子来。
但最简单的思路一定是让市场给它们定价,让虚高的价格降下去,让低估的价格涨起来。
天津市_以宅基地换房_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模式

收稿日期:2009-05-07修稿日期:2009-09-02基金项目: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天津市宅基地换房的理论研究”(f400008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度重大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的制度基础”(06JJD790019)。
作者简介:崔宝敏(1982-),女,山东济宁人,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制度经济学,农村经济学。
E-mail:cuibaomin1982@163.com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Vol.24No.5May.,2010第24卷第5期2010年5月“Exchange Isolated Farmers ’Residential Land with Well-plannedHouse ”:A New Transfer Mode of Rural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in Tianjin CityCUIBao-min(NankaiInstituteofEconomics,Tianjin300071,China)Abstract:Thepurposeofthispaperistoexplorethenewreformmethodofrural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system.Methodofcaseanalysiswasemployed.Theresultsindicatethatthenewmethodof“exchangeisolatedfarmers’residentiallandwithwell-plannedhouse”inTianjinCityhasachievedthreegoals:first,theso-calleddoubleenclosingofrurallandandcapitalwithinruralsector;second,improvementoflanduseefficiency;andthird,establishmentofnewinvestmentandfinancingsystem.Itisconcludedthattheextensionof“exchangeisolatedfarmers’residentiallandwithwell-plannedhouse”methodofTianjinCityhasitsmeaningsinurban-ruralfringeareas.Key words:landsystem;“exchangeisolatedfarmers’residentiallandwithwell-plannedhouse”;land;capital城市化建设必须妥善解决好土地流转和资金流通这两个问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索

/调查思考/・85・DOI:10.16675/14-1065/f.2021.11.036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索□徐轶博(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46)摘要: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产生之初,就因国家对农民基本居住权的政治考量,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流转、抵押和买卖等权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极强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随着农村发展,其经济功能日益凸显。
目前,大部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受到不同原因的阻碍,使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入手,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提出了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经济;土地改革;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文章编号:1004-7026(2021)11-0085-03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1文献标志码:A随着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逐渐加快,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重视愈发突岀。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对保障广大农民权利及提升农村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等产生重要影响。
大部分农民对有关土地和宅基地所有权的法律缺乏认知,同时缺乏必要的维权意识,导致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屡见不鲜。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需要在全面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逐步探索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
1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考虑的因素1.1改革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土地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与生产资料。
土地的稳定性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平稳运行起着重要作用叫随着城市发展不断加快,人多地少、建设用地不断扩张等问题逐渐凸显,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的效率。
基于农村土地改革制度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不但可以有效推动中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与改革,而且让土地增加了过去缺乏的商品属性,可以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促使中国土地管理快速走向市场化。
天津市农村“三改一化”实践研究

天津市农村“三改一化”实践研究本文简要介绍了天津市统筹城乡发展实践过程,在总结开展三改一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天津实践特点,并提出政策建议。
标签:实践过程特点政策建议0 引言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2011年天津市在成功探索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和全面实施示范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居住社区“三区”统筹联动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启动“农改非、村改居、村集体经济改股份制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三改一化”试点工作。
这是改革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农村城镇化模式的有益尝试,意义深远而重大。
1 实践过程从2005年8月开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始对市郊各镇、村进行认真调研和深入讨论,探索提出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的新思路,并着手启动试点工作。
随着试点村镇的陆续建成,又研究提出了示范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居住社区“三区”统筹发展的战略。
在农民实现了安居、乐业、有保障的情况下,提出了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启动“三改一化”改革试点工作。
这“三步走”,环环相扣,循序渐进,思路逐渐深化、明晰,构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新探索、新途径。
天津市政府已批准实施了47个试点,涉及农民100万人,规划建设农民安置住宅近500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到2400亿元。
截止2011年底,将有25个试点镇村基本建成,40万农民喜迁小城镇居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 开展“三改一化”的工作经验近年来,在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带动下,不少区县对农村“三改一化”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方面。
东丽区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方案,形成了一整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办法。
目前,已有流芳台村、大新庄村等18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20个村正在积极推进,成立了刘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股份公司。
中国小城镇建设中的土地流转研究——基于天津市近郊的经验

的构想 ,建议从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 的交易入 手, 包括 村镇公用建设用地 、 乡镇企业用地 以及农 户
宅基 地 的使 用权 。试办 成 功 , 再 把 土地交 易 所 的范 围 , 扩 大到 其他 类别 的土 小城镇 建 设 的政 策供给
动” 路径。“ 三改” 意为“ 村改居” 、 “ 农改非” 、 “ 集改股 ” ,
即村 委会 改 为居 委 会 、农 业 人 口改 为非 农 业人 口、 集 体 经 济组 织 改为 股 份制 公 司 。 “ 一化 ” 意为“ 城 镇化 ” 。 “ 三 区” 包 括“ 村 民居 住 社 区 ” 、 “ 工 业 或 服 务业 产 业 园 区” 、 “ 设施农 业 产业 园 区 ” 。“ 联动” 指 的是三 大功 能 区 之间实现土地平衡和资金平衡。所谓土地平衡 , 是指
为农业用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股、 置换 、 抵押和法院判决。高胜平等认为 , 集体建设
[ 收稿 日期 ]2 0 1 3 — 1 0 — 1 2 [ 作者简介 ]潘同人 ( 1 9 8 5 一 ) , 男,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 治学系 2 0 1 1 级博士研 究生。
建设之前 , 当地的第二产业就 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规 模并且相 当成熟 ; 与此 同时 , 作为第 一产业 的农业逐 渐萎缩 , 有的地区几乎消失。因此 , 天津近郊的小城镇 建 设 是在 经 济发 展 到 一定 阶段 的必 然过 程 , 总体 上不
存 在农 民 ‘ 被上 楼 ’ 的情 况 。” 天 津 市 的小 城 镇 建 设 , 坚持 “ 三改 一化 , 三 区联
・
5 2-
《 中共 太原市委 党校 学.  ̄ 1 J . ) 2 0 1 4年第 i 期
宅基地试点天津蓟县的宅基地“差异性”分析

宅基地试点天津蓟县的宅基地“差异性”分析
宅基地试点是指通过改变农村土地制度,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分开,并
确立宅基地与农房相分离的制度,实行“村保民有、集体保管理”的原则。
在天津蓟县的
宅基地试点中,有一些“差异性”特点,我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宅基地分配方式上的差异性。
蓟县宅基地试点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现行产权、购买、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将宅基地分配给农户。
与其他地区试点相比,蓟县宅基地试点充分
考虑了农户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了宅基地的使用效益。
宅基地建设规划上的差异性。
蓟县宅基地试点充分考虑了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农户
的实际需求,通过制定科学且灵活的宅基地建设规划,保证了农户在有限土地资源下,能
够充分利用土地来建设自己的房屋和其他生产设施,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宅基地管理上的差异性。
蓟县宅基地试点通过建立健全的宅基地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宅基地的规划、审批、登记、监管等环节的管理,有效保障了农户的土地使用权益。
蓟县还加强了对宅基地使用和流转的监管,规范了宅基地市场,防止了宅基地过度流转和
乱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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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的 性 质 及 流 转 的 立 法
现 状
所 谓 的宅基地 , “ 是指 农 村 居 住住 房 、 辅 助 用 房( 厨房、 禽舍 、 厕所等) 、 沼气 池 ( 或太 阳灶 ) 和小 庭院( 或 天井 ) 用 地 以及 房 前 屋 后 少 量 的 绿 化
为农 民提 供一 些就 业 岗位 。规划 的新 型小城 镇 土 地性 质也 就此 发 生 改变 , 由集 体 所 有 变 为 国有 建
设 用地 。 由此 可 知 , 变 为 国有 建 设 用 地 的新 型小 城镇 的房 屋流 转再 也 不用 受 到 各 种严 格 的限 制 , 而是农 民可 以根据 自己 的意 愿 随 意处 置 , 允 许 其
转模 式进 行规 制 。本文重 点对 天津华 明镇 宅基 地
重要 的用 益物权 , 具 有鲜 明的 中 国特 色 , 几 乎是 与 我 国集体 土地 所 有权 同 时产 生 的 , 具 有生 存 保 障
与成 员权 、 福利 性质 。随着 我 国历史 的变 迁 , 宅 基
流转模 式进 行研 究 , 附 带 性地 结 合 其 他较 为成 熟 的宅基 地流 转实践 城市 , 对其 进行 分析 比较 , 以探 讨 适合 我 国各地实 情 的农村 宅基地 使 用权流转 的
法律 规制模 式 。
地 也先后 经 历过 所有 权 归 农 民所有 , 以及 集 体 所 有 农 民使用 等发展 史 ; 自改革 开放 以来 , 确立 了农
村土地承包制 , 形成 了“ 集体所有 、 农 民利 用” 的
农 村 土地 权 利 制 度 , l 2 _ 4 与 之 几 乎 同步 的宅 基 地
一
7 6—
卢瑾 : 城镇化进程 中农村宅基地使 用权流转模式研究
法》 第6 2条对 宅 基 地 的 规 定 : “ 农 村 村 民一 户 只
能拥有 一 处宅基 地 , 其宅 基地 的面 积不 得超 过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规定的标准。 ” 、 “ 农 村 村 民 出卖 、
村 宅基地 按 照规 定 的 标 准置 换 一 套 新 城镇 住 房 。
制 度也 是如 此确 定 下来 并 延续 至 今 。《 土 地管 理
收 稿 日期 : 2 0 1 4—1 1 —2 0
作者简介 : 卢瑾 , 女, 河南商丘人 ,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 院硕士研究生 , 研究方 向: 经济法 。
基金项 目: 全 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 目( 2 0 1 4 1 0 0 6 5 0 3 3 ) 。
新 的小城 镇 除 了有 农 民 的住 宅 区 , 而 且 还 规 划 出
一
块 经济 功能 区 或 者 商务 区 , 用 这 部 分 土地 的 出
出租住 房后 , 再 申请 宅 基 地 的 , 不予批准 。 ” 但 由
于我 国市 场化 、 工业 化发 展迅 速 , 城 镇化 进程 尤 为
让金来 填 补小 城镇 建 设 的资 金 投 入 , 同时也 可 以
供参考。
关 键 词 :宅基 地使 用权 ; 流转模式 ; 天 津 市 中 图分 类 号 :F 3 1 1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8— 5 6 4 5 ( 2 0 1 5 ) 0 2— 0 0 7 6一o 4
O 引 言
现阶段 我 国城 镇化 发 展 速 度显 著 , 越 来 越 多
地。 ” _ 1 l 1 宅基地 使用 权属 于我 国物权 法 中的一 种
中 的流转需 求 日益 旺 盛 , 从 而 出 现 了无 序 的 隐形
宅基地使用权市场交易 , 但我 国法律却严格限制
宅 基 地使 用权 流 转 , 这 与 当前 的实 情 背 道 而 驰 。 为 了提 高土地 利用 率 , 增加 农 民财产 性收 入 , 使 宅 基地 这种 用益 物权发 挥更 大 的使 用效 益 以及 促 进 城 乡一 体化进 程 , 有 必 要对 农 村 宅 基 地使 用 权 流
导致的隐性流转市场的盛行 与其流转不规 范的现 实, 将研 究视 角对准天津市宅基地使 用权 流转 实践基 地 , 采 用
实地调研 与文献分析 的方法分析 天津市流 转模 式现状及 其形成原 因, 并对 天津市宅基地 流转模式进行 分析评
价, 同 时 结合 其 他 各 地 的流 转 模 式 进 行 了流 转 规 制 模 式 的 拓 展 研 究 , 以期 为全 国其 他 地 区 的宅 基 地 流 转 实践 提
明显 , 计 划 经济 、 城 乡分 割 的 时代 一 去不 复 返 , 再 加 上农 村社 会保 障体 系 日渐完 善 , 因此 , 赋予 宅基
地使 用 权 的可让 与 性 不 仅 具 有 必要 性 , 而 且 具 有
现 实 的可 能性 。
放 开宅基 地 使用权 流 转 已经成 为农 民强 烈 的 呼声 , 在 此情 形下 , 期 望一 部新法 的出 台能更好 地 解 决此 类 问题 。2 0 0 7年 《 物权 法 》 在 万 众 瞩 目中 出台 了 , 其 中第 1 8 4条 作 了 禁 止宅 基 地 使 用 权 抵 押 的规定 , 但 没 有禁 止 宅 基 地 上住 房 的所 有 权 的 抵押 , 即当农 民对 自己住 宅 所 有权 设 定 的抵 押 权 实 现时 , 根据“ 地 随房 走 ” , 必 然 导 致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的一 同 转 让 。第 1 5 3条 规 定 : “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西安 石 油大 学 学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城 镇 化 进 程 中农 村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模 式 研 究
— —
以天 津 市 为例
卢 瑾
( 天津师范大学 法学院 , 天津 3 0 0 3 8 7 ) 摘 要: 针对 目前我 国法律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 流转与城 镇化进程 中其 强烈的流转 需求相 背 离, 进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