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殊员工处理与专项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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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协议

特殊作业安全协议

特殊作业安全协议第一章:总则1.1 特殊作业是指具有一定风险和安全隐患,需要特殊保护措施的作业活动。

1.2 特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电气作业、 confined space进入、焊接与切割作业等。

1.3 本安全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特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并保护参与特殊作业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利益。

第二章:特殊作业安全管理2.1 特殊作业的组织者应制定相应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2 特殊作业的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

2.3 特殊作业的参与者应熟悉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并保持其运行状况良好。

2.4 特殊作业的参与者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安装正确、使用合理。

2.5 特殊作业的组织者应制定救援、紧急疏散预案,并将其告知参与者。

第三章: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评估3.1 在进行特殊作业之前,组织者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并记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

3.2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组织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减少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3 特殊作业参与者应积极参与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作业方案。

第四章: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4.1 高空作业:4.1.1 参与者必须戴上安全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爬梯、脚手架等设备。

4.1.2 参与者应注意风力、气候和地面状况等因素,如遇恶劣环境应立即停止作业。

4.1.3 参与者应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移动物体或杂物,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4.2 爆破作业:4.2.1 参与者必须配戴爆破头盔、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保护头部和眼睛。

4.2.2 参与者应确保爆破区域内没有其他人员和设备,确保爆破过程的安全性。

4.2.3 参与者应按照爆破预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爆破参数。

4.3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备,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4.3.2 参与者应熟悉所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的特性,将其正确储存、处理和清理。

特种人员安全协议书模板

特种人员安全协议书模板

特种人员安全协议书模板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特种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业务需要,拟聘用乙方作为特种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责任,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定义1.1 “特种人员”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1.2 “特种作业”指国家规定的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的作业。

第二条协议期限2.1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排,从事____(具体特种作业名称)工作。

3.2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4.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确保乙方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资格。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训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5.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进行未经批准的作业。

5.3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六条安全事故处理6.1 乙方在从事特种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甲方。

6.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进行事故调查。

6.3 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7.2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岗位协议及专项协议管理暂行办法

岗位协议及专项协议管理暂行办法

岗位协议及专项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城建集团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做好岗位协议和专项协议的签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合同与岗位协议的关系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而岗位协议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内部某一具体岗位(工种)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和岗位协议是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

岗位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签订岗位协议的原则1.坚持以岗定员。

用人单位要根据公司的编制文件和施工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地设定岗位或工种,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2.坚持一专多能。

从施工生产(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专业特长,鼓励劳动者在不断提高本专业工种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兼学相近工种操作技能。

3.坚持择优上岗。

为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劳动者的敬业精神,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签订岗位协议书要坚持择优上岗。

三、签订岗位协议的范围1.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符合上岗条件的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协议。

2.岗位协议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岗位协议书》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内容。

四、《岗位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岗位(职务):是指企业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的某一项具体工作或担任的领导职务。

(1)管理岗位的确定:公司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仍按企业现行干部任免权限办理;一般业务技术管理人员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工作表现,由基层单位申报,公司各系统审核确定。

(2)工人岗位的确定:生产工人以从事的生产岗位为依据确定其专业工种;辅助生产工人(特殊工种)根据建设部岗位工种分类标准,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已取得有效操作(资格)证件的,按指定范围确定;其它工种岗位不好确定的人员,以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较长的工种参照确定。

特殊岗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特殊岗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特殊岗位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特殊岗位的用人单位,乙方为甲方聘用的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员工,为确保生产安全,预防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乙方知晓并遵守。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乙方正确使用。

3.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甲方应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乙方进行演练。

5.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用品。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乙方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损坏。

5. 乙方在发现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第三条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乙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救援工作,并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3. 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应依法进行,甲乙双方应根据调查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特殊岗位员工安全保护程序模版(三篇)

特殊岗位员工安全保护程序模版(三篇)

特殊岗位员工安全保护程序模版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的员工,我们制定了一套特殊岗位员工安全保护程序。

该程序旨在规范特殊岗位员工的工作行为,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并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

以下是该程序的具体内容:第一节: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特殊岗位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驾驶员、技术人员等。

特殊岗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该程序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将定期为特殊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范安全风险的方法和手段等内容。

2. 特殊岗位员工入职之初,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3.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工具,确保特殊岗位员工接受到全面的安全培训。

第三节:特殊岗位员工的工作流程管理1. 特殊岗位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或者省略工作流程的步骤。

2. 特殊岗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和设备,严禁使用损坏或者过期的工具和设备。

3. 特殊岗位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节: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防范措施1. 特殊岗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公司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2. 特殊岗位员工必须随时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隐瞒、误报或者故意忽视安全问题。

3. 特殊岗位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紧急处置预案,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并及时将事件汇报给上级主管。

第五节:特殊岗位员工的考核和奖惩制度1. 公司将定期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其安全工作的成效。

2. 对于安全工作表现优异的特殊岗位员工,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3. 对于安全工作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特殊岗位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节: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事件处理1. 特殊岗位员工发生安全事件后,需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特殊岗位协议书

特殊岗位协议书

特殊岗位协议书1. 背景特殊岗位协议书是指在企业组织结构中,具有一定特殊性质和特殊职责的岗位所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

该岗位要求员工具备特殊的技能、知识和经验,承担特殊的职责和义务。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特殊岗位的工作内容、薪酬待遇、保密义务等重要事项,为特殊岗位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合理、公正的工作关系提供保障。

2. 特殊岗位定义特殊岗位是指在企业组织结构中与其他岗位有明显区别的岗位。

特殊岗位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较高,其工作任务和责任较为独特和特殊。

特殊岗位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岗位、高级管理岗位、机密信息处理岗位等。

3. 工作内容特殊岗位员工的工作内容以其所从事岗位性质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定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参与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组织特殊项目的实施;•进行高级管理和决策;•处理机密信息和保密工作。

特殊岗位员工应根据企业的工作安排和需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4. 薪酬待遇特殊岗位员工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其岗位的特殊性、市场需求和个人绩效等因素综合确定。

特殊岗位员工的薪酬待遇应具有竞争力,能够体现其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

特殊岗位员工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具体的薪酬标准和结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

5. 保密义务特殊岗位员工应严守企业的保密制度,对于接触到的机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应予以妥善管理和保密,不得私自泄露、传播,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殊岗位员工在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并对其在企业任职期间获得的机密信息进行保密。

特殊岗位员工对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涉密信息,应加强保密意识,切实保护企业的利益。

6. 岗位变动特殊岗位员工的岗位变动需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和岗位上级的审批。

岗位变动可能涉及到工作地点、职责范围、薪酬待遇等方面的调整。

特殊岗位员工对于岗位变动应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7. 合同解除特殊岗位协议书的解除需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特殊岗位员工到达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特殊岗位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特殊岗位员工丧失或部分丧失从事特殊岗位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

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

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

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一、协议背景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就特殊岗位的聘请与用工事宜达成的一项协议。

特殊岗位通常指的是某些具有特殊性质、技能或工作环境的职位,对应的员工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承担特殊的工作责任。

为了保障雇主和员工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责,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应当被制定并遵守。

二、协议内容1. 岗位描述与要求雇主应当明确特殊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并告知员工相关信息。

员工应当了解并同意特殊岗位的工作性质,并确认自身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

2. 薪酬与福利雇主与员工应当就特殊岗位的薪酬和福利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薪酬应当合理且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福利待遇应当与员工的工作内容和风险相匹配。

3. 工作时间与休假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能不同于一般岗位,因此,雇主与员工应当就工作时间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同时,员工也享有合理的休假权利,雇主应当尊重员工的休假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安排。

4. 安全与保障特殊岗位通常存在较高的工作风险,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员工也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自身的安全与健康。

5. 保密与竞业限制特殊岗位可能涉及到雇主的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雇主可以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密的内容和期限。

此外,雇主还可以与员工就竞业限制达成协议,以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

6. 绩效评估与晋升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雇主可以制定绩效评估制度,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绩效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员工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7. 终止协议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终止。

双方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解除。

三、协议执行与变更特殊岗位聘请用工协议应当由雇主和员工双方签署,并在双方共同遵守的前提下执行。

如有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及时进行书面补充协议。

四、协议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制度模板

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制度模板

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服务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专项服务协议,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就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期间、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的协议。

第四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员工专项服务协议的内容第五条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协议双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期限;(三)员工应当保守的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内容、期限;(四)员工违反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五)公司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六)协议的解除、终止条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员工专项服务协议的期限,自员工离职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七条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员工专项服务协议的签订和解除第八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员工专项服务协议,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九条员工专项服务协议签订后,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约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员工专项服务协议解除或者终止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员工违反员工专项服务协议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员工专项服务协议的履行和监督第十二条员工在合同期内及合同到期后一年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第十三条员工在合同期内及合同到期后一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能力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能够遵守员工专项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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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特殊员工处理与专项协议签订一、特殊员工的分类与特殊员工管理思路案例47:未成年工可以享受成年工待遇而无需承担相应义务?李某是山西省某国营煤矿的职工,在2006年的一次事故中身亡。

李某在这家煤矿已经连续工作了20年,家庭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当他因公死亡后,家庭经济陷入极度贫困的境地。

煤矿决定录用李某16岁的儿子到煤旷工作,同时也可以解决其家庭困难。

李某的儿子与厂房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最开始做的是后勤保障工作。

由于工作任务紧,工厂就安排李某的儿子下煤井与工人一起挖煤,而且是加班加点上夜班。

李某的儿子觉得自己的体力不足以承担如此繁重的工作,因此向领导提出自己是未成年工,请求享受不同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待遇,但是却被领导以任务繁重,人手少为由拒绝,同时还表示,其所领的工资待遇与成年工无异,从事同样的工作内容是贯彻同工同酬原则。

李某的儿子于是打电话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咨询并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该企业对违法安排未成年工超强度体力工作作出改正,并对该企业未成年工用工状况进行检查。

专家分析《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其正处生在、发育时期、人体器官尚未定型,身材一般不高,体力较弱,抵抗力差,耐力差,睡眠较多,所以对未成年工首先要保护其安全和健康,其次才是尽劳动义务。

1994年12月8日劳动部发布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而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李某的儿子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特殊的保护措施。

李某的儿子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特殊的劳动保护。

本节案例中,李某的儿子未满18周岁,他依法享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待遇,煤矿安排他下井及强迫他加班加点工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务指南未成年工作为企业劳动人事用工的一种,有其合理存在的意义。

但是未成年工管理在很多方面还是和成年工存在较大区别的,企业在管理操作实务中,一方面要认真安排和分配好工作内容,安排正常工作给未成年工,另一方面企业也要特别注意保护好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1.做好用工登记制度。

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需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向企业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2.依法保障劳动权益。

企业有义务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士教育和培训,并不得安排其从事法律禁止的劳动。

与其他成年人一样,未成年人职工享有选择职业、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及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用人单位还应当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具体的坚持时间是:(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工作满一年;(3)年满18周岁,聚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的。

一般情况下。

企业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夜班工作。

3.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所谓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我过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

4.部分用工情况例外。

应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或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案例48:女职工对裁员的特别应对2007年10月,江苏南通一家生产电脑和手机键盘等零部件的美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市场竞争力的加剧,财务赤字高居不下。

于是,在香港的母公司决定对该企业进行裁员50%的处理,并根据裁员以后公司的表现,决定进一步安排。

南通公司旋即开始着手裁员的前期处理工作,并于2007年11月向工会和员工正式宣布裁员,并公示裁员及员工补偿方案。

由于这家美资企业在当地的福利待遇还不错,且该公司大部分职工为一般操作性职位,被裁员工离开公司以后就业竞争较小,所以很多员工不希望在此次裁员中被处理掉。

该企业的一部分女职工经内部紧急磋商以后,采取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办法,即在正式裁员实施之前,想尽办法让自己怀孕。

30天以后,南通公司按照公示以后的裁员方案宣布裁员时,其中的20余位女职工提出异议。

他们拿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其在最近一段时间被诊断为怀孕,希望公司将她们从此次裁员名单中去除。

公司管理层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咨询,确定对这些员工不能实施裁员。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涉及女职工裁员的非常特殊的裁员案件,女职工在法定“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仅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且还需依法给予女职工相应的薪资福利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1条(非过失性解除)、第42条(经济型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随意从合法性应对而言,这些女员工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通常,在女职工劳动人事管理实践中,女职工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比较多,比如在”三期“调整岗位、调整薪资或者甚至解除合同,很少会遇到女职工充分利用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是故意行使法定保护权而对抗企业的情况。

在处理本节案例的过程中,企业后来依法去除了裁员女职工的名单。

实务指南在女性员工劳动人事管理实践中,企业尤其应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予女性员工特别的福利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法律的规定,企业在管理女职工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岗位。

2.注意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妥善安排“四期”劳动。

3.留意和掌握与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法定例外。

案例49:员工应征入伍后劳动关系的处理张某2005年7月进入江苏常州某外资纸品制造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2006年2月张某请假回家探亲期间,经由父亲说服和安排,张某被当地征兵工作机构批准光荣入伍。

张某入伍后,向所在公司大电话说明情况,并将有关入伍材料邮寄到公司人事部,希望入伍期间保留劳动关系。

2006年4月,公司出于应对市场竞争并减少用工成本的考虑,准备裁减掉一部分人员。

公司研究决定,对张某采取“N+1 ”的方式协商解除合同。

张某不同意,希望继续保留劳动关系。

公司不以为然,后以张某不再岗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

张某不服,将此事投诉到服役部队,部队后来将此事转交给张某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

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经过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后,认定公司解除张某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恢复与张某的劳动关系。

专家分析实践中,我国一些企事业单位认为职工参军入伍后,由于职工不在企业,且个人身份已经发生改变,所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与这部分职工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对在职职工入伍后执行优抚政策,当职工从军队退伍后,用人单位也不再愿意接受这部分职工,不愿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

还有的企业为了省事,想出折中的办法以买断工龄等方式对自己应尽的义务一推了之,这种做法不仅严重伤害了在职职工入伍战士的感情,同时也违法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保护军人特殊劳动权益的规定。

我国法律法规对在职职工入伍的军人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待遇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4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院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征兵工作条例》第27条规定:“被批准服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全部工资。

奖金及各种补贴。

”由此可见,在职职工入伍后,依法享受劳动保险优抚待遇,不能终止原劳动合同。

如果复转军人参军前尚未参加工作,享有何种特殊劳动权益呢?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复原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部门初次安置进单位时,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及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军龄应视作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但复原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领取安置费后自谋主路的除外。

实务指南军人在社会上有着特别的地位,但是对军人的劳动人事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官规定妥善处理和合理安排。

对于军人员工到企业就业以及员工参军等情形,应当特别注意处理,提前预防以后出现劳动争议。

企业在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及中止劳动关系时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与参军职工协商,合法中止合同。

2.录用退伍军人,可享税收优惠。

3.注意确定与军人劳动期限的长度。

案例50:非法聘用外国人从事培训遭受行政处罚2004年底,部分大学生向广东深圳外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几名外国人在某市开办英语培训班,其开设的培训课程收费高昂,但是培训质量差强人意,他们怀疑这些外国人的身份不合法。

接到举报后,当地公安分局、教育局和劳动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

经调查发现,位于深圳的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曾在寒假期间组织多个英语培训班,其中有多名外国人到培训班上课,这些外国人数量较多,居住分散,就业情况复杂。

外管民警通过逐一对分散居住的外国人和公司法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传唤取证,查实了7名外国人非法就业和该教育服务有限公司非法雇用外国人的违法事实。

经查,2005年2月至5月,该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等合法手续情况下,私自与4名美国人、2名加拿大人和1名澳大利亚人签订合同,委派7名外国人到某市组织英语教学,并支付外国人非法从事教学活动的报酬。

依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4条相关规定,某市警方依法终止了双方非法雇用、就业行为,并对该公司和7名外国人分别给予500——8000元的罚款;同时,对7名外国人采取缩短签证处理。

专家分析外国人,是指依照《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经济合作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前来中国谋求个人发展,我国政府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就业一直给予高度重视,从各项法规政策上都给外国人在中国的就业提供了必要的劳动保障。

首先,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办理就业手续。

在中国,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外国人都可在中国办理就业手续:(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就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履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6)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

其次,企业聘用外国人需报批。

根据《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如果企业要聘用外国人,应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与劳动行政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出下列有效文件:(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2)聘用意向书;(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4)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5)拟聘用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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