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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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规划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7(000)035
【摘要】鲁政发[2017]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7日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山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53号)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总页数】18页(P8-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684
【相关文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J], ;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J],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
三五”规划的通知——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 [J],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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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烟政办发〔2014〕7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4〕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新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改革成果,现就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一)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等政策。

将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同步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政策。

逐步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二)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

按照省里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的基础上,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中遴选100个通用名的补充药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的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占所有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不得高于20%。

强化监管措施,严禁网下采购和超比例采购非基本药物。

(三)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

中标生产企业是基本药物配送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应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

合理引导建立药品配送关系,优先选择规模大、网络广、服务优、信誉好且具备现代物流能力的配送企业,提高配送集中度。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烟政发〔2016〕5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烟政发〔2016〕5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烟政发〔20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及“十三五”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一、供需两端发力“稳增长”,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调整优化投资、人才和环境政策,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经济长期持续增长注入新动力。

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到2020年,生产总值向1万亿元迈进。

(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黑体字的为牵头部门,下同)(二)“控、化”结合“去产能”。

推进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转移合作,逐步化解钢铁、船舶、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三)有的放矢“去库存”。

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落实好住房公积金使用、信贷、税收等支持政策,有序推进“三个市民化”,吸引各类创业人才、年轻技能人才来烟购房、落户、兴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等负责)(四)化解风险“去杠杆”。

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推进债务结构调整和存量置换,防范债务风险。

(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等负责)(五)多策并举“降成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5•【文号】国办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4.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25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为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1.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8•【字号】烟政办字〔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18日烟台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和人民利益至上,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健全完善“三二一”工作机制为主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安全生产新要求,用探索创新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用最新理念和成功经验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事故防范、企业主体责任、社会支撑和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和2015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1以下;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10%。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烟政办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及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扩容优质中医资源,着重加强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

到2025年,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1个,创建省级中医专科联盟牵头专科1—2个、成员专科30个,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0个,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完善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加强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

推进莱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五个全科化”工程。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分别负责)(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落实中医类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优惠政策。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字号】烟政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7〕4号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地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三张任务清单”是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6〕7号),对新一届政府抓落实工作的深化、细化、具体化。

战略性工作清单体现“重中之重”,是本届政府聚焦重大项目、重大载体、重要产业、重大工程、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中长期需要接续抓好的战略重点;突破性工作清单体现“争先创优”,是部门、单位以及县市区实现“跳跳脚、够得着”目标,年内要着力突破的工作亮点;职能性工作清单体现“分内之责”,是部门、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年内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落实“三张任务清单”作为重要抓手,列入“一把手”工程,确保所有工作达到进度、见到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战略性工作清单由各副市长牵头负责抓落实;突破性工作清单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县市区负责抓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县市区的由牵头部门、单位统筹推进;职能性工作清单由职能部门、单位负责抓落实,有共同责任单位的,由牵头部门、单位协调共同责任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协作推进。

各责任主体对每项工作都要提出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使各项工作具体到单位、实化到项目、量化到指标,建立“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的工作体系。

三、强化工作调度战略性工作由各副市长每半年调度一次推进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

突破性工作、职能性工作由牵头部门、单位每季度调度汇总一次进展情况,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7•【字号】烟政办字〔2017〕58号•【施行日期】2017.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2件)(一)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市安监局起草)。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审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市城管局起草)。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城市公用事业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城市供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03年7月制定发布的《烟台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为加强我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审查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调研项目(5件)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烟台市云峰山摩崖石刻保护条例(莱州市政府牵头负责),烟台市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莱山区政府牵头负责),烟台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烟台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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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烟政办字[2017]89号
【发布部门】烟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2
【实施日期】2017.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烟政办字〔2017〕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2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加强医改工作组织领导
1.调整充实市、县两级医改领导小组。

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8月底;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强化医改工作督导考核。

出台医改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考核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建立医改任务台账,加强改革监测和定期通报。

(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8月底)
3.加强医改宣传引导。

(1)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医改正面宣传,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医改办;完成时限:12月底)
(2)加大医改培训力度,举办2期培训班,对政府相关部门、医改办及公立医院管理人员等进行政策培训。

(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完成时限:8月底、11月底)
4.加强医改督查评估。

组织开展分级诊疗中期评估和公立医院改革“回头看”活动。

年底前完成对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考核评估,完成对医改领导小组职责单位履职情况考核。

(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完成时限:8月底、12月底)
二、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市、县两级分别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8月底)
6.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科学界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诊疗病种范围,明确出入院、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

年内,居民两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12月底)
(2)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意见》。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7月底前已完成)
(3)推进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

以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市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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