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门禁系统的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的安全和便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小区的门禁系统管理,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小区、办公楼等。
第三条小区门禁系统是指通过电子设备实现出入口对人员和车辆的控制、识别和记录的系统。
第四条小区门禁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便利。
第五条小区门禁的管理目标是防止不法分子入侵小区,保障业主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门禁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门禁的使用规则、安全运行监管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七条小区门禁系统的运行由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
第二章门禁设备安装和使用第八条小区门禁设备应当采用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技术,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保存。
第九条门禁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符合安全和便利性要求,不得妨碍出入口通行和紧急逃生。
第十条门禁设备的使用应当方便快捷,用户可使用卡片、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识别和开启。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修复损坏的门禁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凭有效证件办理门禁卡等相关手续。
第三章门禁管理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门禁的使用规定,明确业主和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门禁系统的信息数据库,及时记录和更新业主和居民的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进行门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门禁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确保门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对通过门禁设备进入或离开小区的人员进行核查和登记。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不得使用门禁系统获取和泄露业主和居民的个人信息,严禁滥用门禁设备。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未经授权和违反门禁系统使用规定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一)口头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二)限制使用门禁设备,暂停出入小区的权利;(三)公告批评,公开曝光相关信息;(四)经业主大会决议,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依法处理。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范本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安全和居民的私密性以及户籍管理的需要,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门禁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小区门禁系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应当与小区所处地区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并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
第二章门禁系统的管理机构第六条小区门禁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门禁系统管理机构负责门禁系统的维护、管理、故障处理等事项,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报告。
第八条门禁系统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门禁系统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第九条门禁系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门禁系统使用者管理制度,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使用者按照规定使用门禁系统。
第十条门禁系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门禁系统使用记录和日志,以备查验和追溯。
第三章门禁系统的建设与使用第十一条小区门禁系统的建设与使用应当按照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小区门禁系统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包括小区的人流量、车流量、设备配置等。
第十三条门禁系统的使用涉及到的卡片、密码等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唯一性,防止被冒用或复制。
第十四条门禁系统使用者应当按照所负责的区域或设备进行权限设置,确保只有被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相应区域。
第十五条门禁系统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门禁卡片或密码,不得转借他人或随意更改权限。
第十六条门禁系统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门禁系统,并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给门禁系统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门禁系统的使用者不得恶意破坏门禁系统设备和设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门禁系统的维护与升级第十八条门禁系统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括设备的定期保养、检修和更换等。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小区门禁系统是小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出入小区、确保小区安全,需要制定门禁系统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1. 出入小区必须刷卡或输入密码:所有居民、访客在出入小区时均需要刷门禁卡或输入密码,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小区,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2. 严禁将门禁卡、密码泄露给他人:居民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门禁卡和密码,严禁将门禁卡或密码泄露给他人,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 强制性人脸识别验证:为进一步提高小区门禁系统的安全性,可引入人脸识别技术作为辅助验证手段,确保进入小区的人员真实身份。
4. 访客登记制度:所有访客进入小区前必须向小区管理处登记,提供必要信息,并以居民身份担保。
访客进入小区后,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并由居民陪同。
5. 维修人员、快递员等特定人员进入规定:小区门禁系统应能对维修人员、快递员等特定人员进行录入和授权,规定其进入小区的时间和区域,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小区。
6. 异常报警和监控:门禁系统应与监控系统联动,出现异常情况(如非法闯入、门禁卡丢失等)应自动报警并记录,以便小区安全人员及时处理。
7. 定期审核门禁系统数据:对门禁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检查是否存在未授权人员进出小区的情况,并及时对异常记录进行处理。
8. 监督和通报违规行为:对于违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居民或访客,小区管理处应进行监督,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向小区业主通报。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不同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还可以制定其他适合自己小区的规定。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XX公司门禁系统管理制度编制:XX审核:XX批准:XX发布:XXXX年XX月XX日实施:XXXX年XX月XX日第1章总则1.1.1 为了加强公司门禁系统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出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2 本高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门禁系统的管理。
第2章管理原则2.1.1 合规性原则:门禁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不得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2.1.2 安全性原则:门禁系统的管理必须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2.1.3 便携性原则:门禁系统的管理应提高员工出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为员工提供便捷的通行体验。
2.1.4 高效性原则:门禁系统应具备高效的管理和监控功能,以便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种情况。
第3章管理规定3.1 门禁卡管理3.1.1 门禁卡制作:门禁卡由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并登记持卡人信息。
3.1.2 门禁卡发放:根据岗位和需求,按需发放门禁卡,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3.1.3 门禁卡丢失:如员工或访客不慎丢失门禁卡,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进行挂失,避兔卡被非法使用。
3.1.4 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如因工作需要,需将门禁卡交给他人使用,需事先向安保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3.1.5 员工离职或调离公司时,需将门禁卡交还安保部门。
3.2 门禁权限管理3.2.1 员工应根据其职务和部门的不同,获得相应的门禁权限。
3.2.2 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向安保部门更新员工权限信息。
3.2.3 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整门禁权限的,需事先向安保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3.3 门禁点位设置3.3.1 办公楼:主要出、入口设置门禁、接待大厅通往办公楼内门、接待会议室通往办公楼内门设门禁锁。
3.3.2 厂区:厂区各个大门出、入方向设置车辆停车门禁,针对人员通行设置人行道闸门禁。
3.3.3 厂区:厂区各车间出、入口均应设置门禁,针对生产工艺车间、配电站、储能站、控制室等均应设置门禁。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范文1. 引言门禁系统是小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小区业主和居民的生活安全与便利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小区门禁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门禁系统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大门、单元门、楼栋门等。
3. 门禁系统安装与维护3.1 小区门禁系统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统一采购、安装和维护。
3.2 小区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门禁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并向业主和居民提供相应说明。
3.3 门禁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小区安全管理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门禁系统使用与管理4.1 业主、居民需办理门禁系统使用卡或设置密码,方可进出小区及其相关设施。
4.2 门禁系统使用卡和密码的发放、注销和挂失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4.3 业主、居民应妥善保管门禁系统使用卡和密码,不得私自转借、易手或泄露给他人使用。
4.4 业主、居民如发现门禁系统使用卡和密码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备挂失,并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相关调查。
5. 门禁系统运行监控5.1 小区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门禁系统监控中心,负责对门禁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5.2 监控录像资料应保存至少30天,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
5.3 如发生安全事件或违规行为,监控中心应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6. 门禁系统维修与更新6.1 门禁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小区物业公司应及时调度维修人员进行检修或更换。
6.2 门禁系统设备更新换代时,物业公司应制定合理的计划,并提前告知业主和居民,确保新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7. 门禁系统违规处理7.1 业主、居民如有违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使用权、撤销使用权等。
7.2 物业公司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申请相应处罚。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门禁系统管理规定(通用7篇)门禁管理系统属感应式卡出入管理控制系统,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1一、总则:1、为了有效地管理门禁卡,杜绝由于门禁卡丢失等原因造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对门禁卡的办理、使用、报失、补办、注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规定。
二、门禁卡的办理:1、门禁卡只限主楼上班员工办理,非主楼上班员工一般不予办理;2、对物流等其他部门需要办理门禁卡的员工,由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真实地将申请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进行汇报,之后由该负责部门与管理中心协调办理;3、首次办理门禁卡交纳押金10元,由于丢失或损坏第二次办理需交工本费20元,交回旧卡;如属卡丢失再次办理需交工本费50元,并由于丢失造成别人冒用而造成的后果、损失由本人负责。
三、门禁卡的使用:1、门禁卡使用时必须要保持整洁卫生,需粘贴个人信息(如:姓名),以进行区分;2、门禁卡人手一卡,使用过程中严禁转借。
若因转借造成事故时时,管理中心将追究门禁卡持有人的相关责任。
四、门禁卡的报失:1、员工如果不慎将门禁卡丢失,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管理中心管理员报失,中心应及时注销该卡;2、若门禁卡在丢失数日后找回,由于该卡已注销,员工须将卡尽快交回中心如不交回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3、管理中心每天对员工的门禁卡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门禁卡丢失后未进行报失,中心将扣除门禁卡持有人当月绩效10分五、门禁卡的补办:1、如果门禁卡丢失或者损坏,在报失后应及时申请补办,补办门禁卡需交纳卡费50元(交回旧卡需交50元);2、如果门禁卡丢失后又找回,并已报失,员工需将门禁卡返给管理中心,六、门禁卡的注销:1、员工因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主楼上班时,必须将门禁卡上交至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对门禁卡进行注销;2、员工离职时,若未将门禁卡上交,私自带离或丢弃,中心将对门禁卡持有人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如遇请长假也预先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以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规范门禁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
三、门禁系统的组成和功能(一)门禁系统由门禁控制器、读卡器、电磁锁、出门按钮、管理软件等组成。
(二)门禁系统具有以下功能:1、授权人员通过刷卡或输入密码等方式进入指定区域。
2、记录人员进出的时间和身份信息。
3、对非法闯入或超时未关门等异常情况进行报警。
四、门禁权限的设置和管理(一)门禁权限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长期权限: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根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相应的门禁权限。
2、临时权限:适用于访客、临时工等,根据其访问目的和时间设置有限的门禁权限。
(二)门禁权限的设置和调整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如下:1、员工入职时,行政部门根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为其设置相应的门禁权限。
2、员工岗位变动或离职时,行政部门及时调整或取消其门禁权限。
3、访客来访前,由接待部门填写,经审批后提交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为访客设置临时门禁权限。
五、门禁卡的管理(一)公司为员工配发门禁卡,员工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二)如门禁卡丢失或损坏,员工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补办门禁卡需缴纳一定的费用。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门禁卡交还行政部门。
六、人员进出管理(一)员工进出公司时,应使用门禁卡或输入密码,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
(二)访客进入公司时,应在前台登记,领取临时门禁卡,并由接待人员陪同进入指定区域。
访客离开时,应归还临时门禁卡。
(三)外部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公司特定区域时,应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手续。
七、门禁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一)行政部门负责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二)如门禁系统出现故障,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严禁私自拆卸、损坏门禁系统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门禁设备安装及维护:规定了门禁设备的安装位置、数量、功能要求等,并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门禁卡管理:规定了小区业主和租户使用门禁卡的申领、使用、注销等流程,要求严格控制门禁卡的发放,防止门禁卡被冒用。
3. 门禁系统登记管理:规定了住户信息登记及更新的流程,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门禁系统的用户信息真实有效。
4. 安全措施:要求门禁系统设备安装监控摄像头,定期对门禁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安全性。
5. 访客管理:规定了访客进出小区的流程,包括访客登记、领取临时门禁卡等,目的是确保小区的安全。
6. 报警管理:规定了门禁系统报警的处理方法,包括维修、布警等操作,要求门禁系统报警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报警。
7. 违规处理:对违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限制门禁卡使用、罚款等。
8. 监督管理:规定了门禁系统管理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保证门禁系统管理的公平合理。
以上是一般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小区特点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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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MPCC 06.009—2007
1 目的
为规范人员、车辆进出生产厂区,避免无关人员、车辆进厂,确保厂区生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出茂名石化及办公楼的所有人员及车辆。
3 术语和定义
门卡:进出厂区及办公楼所必须的电子通行证。
正式门卡:期限超过3个月的门卡。
临时门卡:期限少于3个月的门卡。
4 管理职责
安全部门:负责对封闭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对进入厂区人员的安全教育。
保卫部门:负责电子门卡的登记、发放、收缴和日常管理以及负责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在职职工(含集体工、临时工)名单的更新。
当公司在职职工发生变化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新增加职工后,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吊销该门卡使其自动失效或增发相应门卡使其生效。
5 管理内容
5.1 门禁系统的管理
5.1.1 公司有炼油门禁系统和乙烯门禁系统,两个系统各自独立。
公司正式职工的门卡可在两个门禁系统中通用。
承包商的门卡在办卡时只准许在一个系统中使用,即在乙烯办卡只允许在乙烯区使用,在炼油办卡只允许在炼油区使用。
如果乙烯区的承包商想进入炼油区,须先接受炼油区安全部门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然后由炼油区安全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凭证明和乙烯区发的卡到炼油区办卡部门登录,然后此卡就可以在乙烯、炼油两区通用。
同样炼油区的承包商想进入乙烯区,也须先接受乙烯区安全部门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然后由乙烯区安全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凭证明和炼油区发的卡到乙烯区办卡部门登录,即可在乙烯区使用。
5.1.2 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由保卫部门负责。
5.2 门卡的管理
5.2.1 正式门卡:卡面上包含“持卡人的姓名、单位、部门、岗位、卡号、照片”等内容,另外计算机上还存有“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临时门卡:临时门卡的基本内容与正式门卡相同,只不过承包商临时门卡的照片不用印刷在卡上,而是将照片直接粘贴在门卡上;外来技术服务人员及参观学习人员的临时门卡可以不附照片,但必须与身份证同时使用。
5.2.2 门卡的辨识:门卡分五种颜色,员工卡(浅绿色)、集体工卡和临时工卡合称劳务工卡(黄色)、承包商卡(淡蓝色)、临时来访参观人员卡(白色)以及在实华公司、华粤公司、西南首站等非公司所属单位内承包工程的承包商门卡(红色)。
卡号由工种、单位、身份证号码所组成,卡号的第1位为工种性质代码,第2位为单位代码,第3位以后为身份证号码。
工种性质代码由持卡人所
从事工种的中文第1个字表示,如全民工为“全”、集体工和临时工合称劳务工为“劳”、外来工为“外”等;单位代码也是由持证人所在单位中文前2个字表示,单位表示为:化工分部及乙烯动力厂;炼油分部各车间;机关—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等。
具体见附图。
5.3 门卡的办理
5.3.1公司的全民工、集体工、临时工,西南首站、润滑油分公司的职工,公司改制分流单位在炼油厂区长期上班的职工,实华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办理长期正式门卡;其他分流单位职工办理有效期为一年期的正式门卡;改制分流单位的施工单位进入公司所属区域施工的按外来施工单位办理承包商门卡。
办理正式门卡的非公司各单位,在每年1月15日前该单位人事部门应将人员变更情况提交保卫部门审查,否则按临时封卡处理。
5.3.2 承包商门卡
5.3.2.1 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人员在每项工程进入厂区施工前,须填写好《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审批表》的相关内容,并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5.3.2.2 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人员凭《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审批表》到厂区所属安全部门接受一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签订《安全承诺书》,所属安全部门在《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
5.3.2.3 凭一级安全教育部门审批的《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审批表》和名册到保卫部门办理电子卡。
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凭卡出入厂区。
5.3.2.4 外来进厂人员若办理临时性电子卡,则由保卫部门收卡费每张20元,退卡后退还押金,卡损坏或丢失不退押金;若办理正式电子卡,则收办证费20元;若下次再办电子卡,可凭卡免费办理。
5.3.3在实华公司、华粤公司、西南首站等非公司所属单位内承包工程的承包商,其门卡办理程序为:承包商需先经工程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安全教育,并由他们出具安全教育合格证明,最后由保卫部门签发门卡。
这些门卡只能在实华公司、华粤公司、西南首站等非公司所属单位内承包工程时使用。
5.3.4临时访客电子门卡的办理。
临时访客卡根据来访接待部门的申请,在对来客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后发放,收押金20元,有效期为7天。
到期后退卡返还押金。
5.3.5公司全民工、集体工、临时工的门卡办理。
新进厂职工门卡: 新进厂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由所在单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确认后由保卫部门办理新门卡,办理正式门卡不用收取办卡费。
如遗失或损坏门卡,需由本人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人事部门确认后由保卫部门办理新门卡,并撤消旧门卡资料,收办卡费20元/张。
5.4 进出厂区人员的管理
5.4.1只有经过相应的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包括生产厂区内的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和临时来访人员)才允许进入生产厂区,安全教育具体内容和要求按安全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5.4.2 除供应商送货车辆及其押运员和产品运输车辆司机及其押运员外,其他进入生产厂区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司机均须持有效期限的门卡。
供应商送货车辆及其押运员和产品运输车辆及其押运员凭有效证明给予通行。
5.4.3 门卡仅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违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 支持性文件
6.1 《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04])
6.2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3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附录各种卡样式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安全环保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本规定起草人:刘晓云。
附录各种卡的样式:
员工卡(浅绿色):
集体工和临时工(劳务工)卡(浅黄色):
承包商卡:
在化工事业部办理的(淡蓝色):
在炼油系统办理的(淡蓝色)
:
临时来访及参观人员卡(白色):
在实华公司、华粤公司、西南首站等非公司所属单位内承包工程的承包商门卡:在实华公司内施工的承包商(红色):
在西南首站内施工的承包商(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