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庭审记录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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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

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

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前言】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

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

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下面就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操作流程分解如下:一、庭前准备(一)文书送达1、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准备庭前应送达的材料。

原告方需送达:①受理案件通知书;(应由立案庭送达,收到案件时应检查)②举证通知书;(因涉及当事人举证权利,需存档)③开庭传票;④诉讼风险提示书;⑤廉政监督表;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⑧调解忠告书。

被告方需送达:①民事诉状副本;②应诉通知书;③举证通知书;④开庭传票;⑤诉讼风险提示书;⑥廉政监督表;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⑧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

⑨解忠告书。

(除送达上述文书外,还需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果是民一庭的离婚诉讼,则需另行再送一份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书。

【说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但是在五日内未必能够送达,变通的作法是将文书的日期落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的外,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证据规定第33条,虽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改为了15天,但该举证期限的起诉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之后,所以15天的答辩期+15天的举证期,还是30天!)。

法庭书记员的工作是什么_法庭上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法庭书记员的工作是什么_法庭上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法庭书记员的工作是什么_法庭上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法庭书记员主要的工作是做什么?下面店铺分享了法庭上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供你参考。

法庭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1、记录工作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

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

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

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如刑事案件的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

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2、诉讼中的工作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

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

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

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

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

重庆市法院招聘书记员试题及答案

重庆市法院招聘书记员试题及答案

重庆市法院招聘书记员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书记员在法院中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A. 审判案件B. 记录庭审C. 执行判决D. 管理档案答案:B2. 书记员在记录庭审时,应该注意什么?A. 只记录法官的发言B. 只记录当事人的发言C. 全面、准确、客观地记录庭审过程D. 记录自己的意见答案:C3. 书记员在法院工作时,需要遵守哪些职业道德?A. 保密原则B. 公正原则C. 客观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4. 书记员在处理案件资料时,应如何保管?A. 随意放置B. 妥善保管C. 交给他人保管D. 销毁答案:B5. 书记员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发现记录有误,应该如何处理?A. 忽略不计B. 立即更正C. 事后修改D. 请示法官答案:B6. 书记员在法院中,对于法律文书的送达有哪些要求?A. 随意送达B. 按照规定送达C. 延迟送达D. 拒绝送达答案:B7. 书记员在法院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技能?A. 打字技能B. 法律知识C. 沟通协调能力D. 以上都是答案:D8. 书记员在法院中,对于案件的保密工作应该如何做?A. 随意透露B. 严格保密C. 根据情况决定D. 仅告知当事人答案:B9. 书记员在法院中,如果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应该如何处理?A. 置之不理B. 及时安抚C. 通知法警D. 以上都是答案:D10. 书记员在法院中,对于案件的归档工作应该如何进行?A. 随意归档B. 按照规定归档C. 延迟归档D. 不归档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书记员在法院中,需要具备哪些素质?A. 良好的法律知识B. 良好的沟通能力C. 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D. 良好的心理素质答案:ABCD2. 书记员在记录庭审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A. 记录的完整性B. 记录的准确性C. 记录的客观性D. 记录的及时性答案:ABCD3. 书记员在法院中,对于案件的处理有哪些要求?A.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B. 严格执行法院程序C.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D.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答案:ABCD4. 书记员在法院中,对于案件的归档工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A. 归档的及时性B. 归档的完整性C. 归档的准确性D. 归档的保密性答案:ABCD5. 书记员在法院中,对于法律文书的送达有哪些要求?A. 送达的及时性B. 送达的准确性C. 送达的合法性D. 送达的安全性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书记员在记录庭审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修改。

庭审中书记员记录礼仪.pptx

庭审中书记员记录礼仪.pptx
项目四 庭审礼仪
任务一 书记员庭审礼仪 知识点 书记员庭审记录礼仪要求
知识点 书记员庭审记录礼仪要求
•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 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 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 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
二、书记员记录礼要求
• 书记员的形象也会影响到法院形象,书记员在庭审记录中 应当正确着装,举止端庄,认真记录,不可左顾右盼、抓 耳挠腮,举止文明、有礼。
谢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李建欣
一、书记员记录职责内容
• 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 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 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 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 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 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 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 如刑事案件的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 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 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及经验技巧

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及经验技巧

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及经验技巧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中专门以担任审判记录工作为主并协助法官办理审判有关事项的司法工作人员,书记员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书记员工作职责,任务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下面以民事诉讼为例谈一下书记员工作中的流程及一些经验技巧.一、书记员工作职责概述书记员主要工作职责有: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书记员的具体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参加案件调查、调解;协助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担任合议庭含独任庭的全部审判活动的记录,包括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记录.同时还要接待当事人,听取意见;收集保管审判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和文件资料,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案件审理终结后,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件材料,还得由书记员整理立卷作为国家诉讼档案,办理归档手续.二、立案阶段立案庭书记员的基本工作任务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五项内容:⒈制作应诉通知书与受理通知书;⒉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⒊记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庭务会讨论案件笔录以及讯问笔录;⒋协助承办法官计算案件受理费;⒌录入立案信息;⒍将立案材料移交相关的审判庭.1、要审查起诉状和其他诉讼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民事诉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要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确定.2、要审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发现有遗漏,则在通知其领取其他诉讼材料时一并要求补齐到位,以避免在开庭后才发现遗漏,此后当事人有可能不予配合的情况发生.3、要检查立案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根据诉状的内容核对立案案由是否规范、是否有当事人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情形、是否遗漏了诉讼当事人.如发现有不妥或者错误,应当即时报告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审查确认.4、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求的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是一个固定格式的文书送达回证的格式设计应科学、规范和统一,要把上面的项目填齐了.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时,要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日期以及联系电话等系自然人被告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在备注栏内注明近亲属关系的性质;系法人工作人员签收的,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工作部门和职务,要告知被告在收到民事起诉状副本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内提交民事答辩状.被告不提交民事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送达相应法律文书时,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准确无误地签署姓名和日期.5、收到被告民事答辩状以后,书记员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民事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由原告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这期间,可能会有当事人到庭,而法官有可能需要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此时则要对当事人作一个谈话笔录.民事审判中的谈话笔录,总的要求和前面陈述的一样,但在当事人的项目记载上要注意规范:是自然人的要记载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要记成多少岁、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这就是我们民事审判中经常提及的“前六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记明单位的全称以该单位使用的公章为准、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记载职务的时候要注意根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表述记载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者经理.三、庭前准备工作细节与技巧1、一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应要求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签名或盖章,注明实际提交日期,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来法院领取证据材料副本,由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方当事人经通知不来法院领取的,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加以注明.2、在开庭时间、地点确定以后,书记员应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将合议庭独任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告知当事人.实践中这项工作可以和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以及民事答辩状副本时同时进行.3、庭审时间确定以后,书记员要做好以下开庭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值庭法警是否到庭.①标志牌是否齐全并摆放到位;②扩音设备是否完好;③值庭法警是否到位.2检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核对出庭人员身份,查验有效身份证件,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指定席位就座.法庭笔录不能仅抄录民事起诉状上相关内容,应将经查验核实的真实身份情况计入笔录当事人是公民的,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核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核对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及执业证书;其他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核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与当事人的关系法庭笔录中可记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联系电话.3要求到庭当事人在签到表上签到,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以避免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借故不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因送达地址不确定而发生裁判文书送达困难的情形.4检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在开庭三日前收到传票和出庭通知书.5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起立宣读: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6请合议庭成员独任法官入庭起立.四、以法庭笔录为主干的民事审判笔录制作一法庭笔录书记员在记录法庭活动时,字迹要整洁,内容要全面,防止出现字迹潦草,错字、别字、漏字的现象,更要注意逻辑、语法等.为记好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在开庭前阅卷,熟悉案情,尤其是对有些专业名词和术语要提前掌握.审判人员应与书记员配合默契,如遇到记录的内容比较多或特别重要时,应放慢速度,等书记员记好后再进行下面的步骤.从书记员的角度来说,当无法跟上庭审进度节奏或听不清时,书记员一定要当场向当事人或法官提出,而不能敷衍带过,以避免对查明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判造成不利影响.下面的情况应在庭审笔录中应着重记明:1、审判长员归纳的案件没有争议的事实;2、审判长员归纳的案件争议的焦点;3、审判长员归纳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重点;4、对于不动产案件,不动产的由来、权属以及历史和目前的变动情况;5、对于侵权赔偿的案件,损害或者侵权的事实、过程、过错责任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包括伤情、程度、医疗、护理、交通等法律规定的项目费用以及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意见;6、债务案件,债务的由来和形成情况即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形成的债务以及双方在债的发生过程中达成协议或者约定的情况;7、离婚的案件,要着重记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情况、婚姻缔结的过程、生育情况、财产形成的情况、离婚的真正原因、矛盾的焦点以及双方对共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的意见等等.从总体上说,庭审笔录制作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要依审理程序如实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审理的进程.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要在笔录中明确反映出来,这既是检验办案质量,实行审判管理的依据,又是反映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的第一手资料;2、要注意记录的准确性,尽可能记准原话、原意;3、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尽可能记全原话或原意,另外,在庭审过程中,如有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和纪律,被审判人员制止、警告或者采取措施的情况,也应记入笔录备查.对于庭审中发生的其他意外或者反常情况,必须如实记载.五、制作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工作一份民事判决书的形成,要经过以下这样的程序:拟稿→核稿→签发→打印→校对→盖印.拟稿即撰写判决书,是承办案件的法官的工作.核稿和签发根据法院审判权限管理的具体情况决定,这一阶段书记员的工作就是文书流转,即审判员将判决书撰写好后,由书记员分别将草稿交由核稿人核稿,签发人签发.经签发人签发的稿本,是判决书的定稿,是判决书的标准稿本,亦称为判决书的原本,是进行打印复制正本的标准依据. 打印是将原本转化为正本的过程,现在法院的办公自动化已经很普及,汉字录入、文书的排版、编辑都是书记员的工作.校对.根据实践,文书校对方法有以下三种:1、读校,也称“唱校”.即一人读原稿,其他人核对校样的校对方法.读原稿的人要以记录速度把原稿字、词、句和标点符号读清楚、读准确.对文中出现的空行、提行、另面、另页、着重点、数字、符号或特殊格式等都应读出或说明,对容易混淆的同音字或生僻字亦应说明.看校样的人注意力则应高度集中,根据所读原稿,看阅校样是否一致.如发现差错,应即以校对符号标出,以便更正.2、对校,又称“点校”.即由一人所进行的先看原稿再对照校样的校对方法.对校时,一般将原稿放在校样的左上方,左手点原稿字句,右手执笔点看校样,默读文字,手随之移动,逐字逐句校对.对校前,可先看一遍原稿,心中有个数,然后点校默读中,一般每次以一个句子或10个字左右为宜,以利既能看清原稿,又能及时发现校样的差错.3、校红,也称“核红”或“复红”.这是文书校对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指将最后一次的校样与经更正差错印出的清样相校对、复核的一种方法.这是对整个校对质量的最后把关.一般要求校对人先将校样中标上改动符号的文字、标点等,对照清样是否已得到改正.然后再将清样通读一遍,是否完全正确无误.这就要求更认真、细致.力求在文书印制前,杜绝任何差错的存在,以保证文书的印制质量.注意:校对过程中,若发现原本有误,需立即报告拟稿人,校对人不得修改原本.六、民事诉讼卷宗的立卷和归档立卷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每个案件审结后,将零散的诉讼文书按照立卷原则和要求,组成案卷、装订成册的工作过程.一诉讼卷宗立卷的范围和程序1、诉讼卷宗立卷的范围从总体上说,凡是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审理过程的文书和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都属诉讼卷宗的立卷范围.归纳如下:①凡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以一定程序和定式编写填字的规范性司法文书.②有关机关制作的执法文书,例如检察机关的抗诉书、撤回抗诉书、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涉及诉讼活动的文书.③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的材料,例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诉讼保全或先予执行申请书、保证书、信件以及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④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形成的文书,例如出庭函、民事诉讼的代理词⑤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的工作记录和依照证据法规定收集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包括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图纸、照片、音像资料等等.当然,这么多种的诉讼材料并不是全部要立卷归档的.其中,有一些材料不需要立卷:a 答复当事人到有关单位处理的;b 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c 没有证据作用、没有保存价值的信封;d 内容相同的各类重复材料,如当事人散发的内容相同的重复来信可以剔除,但是有领导同志批示的仍应保留副卷.e 常用法律、法规的复制件;f 法律文书草稿,是指未定稿或初稿;g 与本案无关的材料.2、诉讼卷宗立卷的程序1平时注意及时收集诉讼文书做到收集及时,手续完备.书记员要注意将每个案件的卷宗封面的案件编号分别摆放,做好收集的准备;此后每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按照形成的自然时间顺序,分别摆放在案卷封面后面,做到收集及时、齐全、排放有序,便于案件审结后组合案卷.2检查和调整卷内诉讼文书案件审结后,在正式组卷时,还要再进行一次检查,看看诉讼文书是否收集齐全,已有的文书中法律手续是完备,并及时补正.还要检查每份文书是否内容重复的文件,卷内只保存一份,但领导有指示的重复文件仍应保留.一个案件诉讼文书多的可以立分卷.另外应保留三份裁判文书夹在卷内,以便日后利用.3排列卷内诉讼文书4剔除金属物、修补整理文件①剔除金属物.为了防止卷内诉讼文书日后受金属装订物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氧化锈蚀,损坏文件,在装订案卷前,应一律将文书附着的金属物予以剔除.②修补、复印文件.A、对破损的诉讼文书,应进行修补和复制.B、褪色的文件复印.将褪色的不便长期保存的文件进行复印.常见的需要复印的文书有:原来文书的字迹是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原来文书是传真件的.因为用这些材料书写的墨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或挥发,不利于长期保管,经过复印以后的复印件和原件一并归卷.C、复印、复制、贴补文书,一律用A4纸.原文书不是A4纸的,需要A4纸粘贴.D不能将卷内文字材料订入装订线内.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边,则应另行黏贴一条空白纸后再行装订,以保证卷内文字材料完整,便于将来阅卷.③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将中文译本附在后面.④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因为邮票的邮戳上附有邮件发送的时间.5编写案卷页数、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6装订案卷.案卷的装订要牢固整齐,以便于保管和利用,防止文书散失和损坏.诉讼卷宗的归档,书记员在完成立卷工作后,应及时将案卷移交档案室 ,这就是归档.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质量,书记员在立好卷归档前,应经承办该案的法官检验,法官检验的内容为:一卷面案号、原被告与裁判文书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收集齐全;无关材料是否剔除.二材料制作手续是否完备,如笔录是否清晰无错漏,制作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是否填写清楚;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签名.三法律文书原本、正本核对无异.四诉讼文书排列正确,页数编号无误.五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案卷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见.要注意防止出现书记员代审判员检验卷宗.卷宗检验人的签名一定由检验卷宗的审判员亲自签名.卷宗检验完毕后,书记员还要填好案件卷宗归档表,交庭长审核后将案卷移送档案室.徐巍。

2024年书记员个人工作心得体会(三篇)

2024年书记员个人工作心得体会(三篇)

2024年书记员个人工作心得体会一、案件装订与卷宗封面填写规范在案件装订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进行装订。

装订完毕后,需细致编写页码,并依据相关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确保无遗漏、无错误,以保障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提升庭审记录质量的策略庭审记录作为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记录,其全面性与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乃至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为确保庭审记录的高质量,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深入熟悉案情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和基础。

书记员应提前审阅案卷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基本事实及各方当事人的观点。

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的重点、关键证据及需特别注意的环节,以做到心中有数,记录时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的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详略得当书记员应明确自身并非录音机,无需也无必要记录庭审中的所有发言。

应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剔除重复或无关紧要的内容。

这需要书记员不仅熟悉案情,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对于漏记的内容,应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及时补记。

(三)提升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鉴于部分当事人在庭审中可能重复相同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显得混乱零散,书记员在记录时应注重归纳总结,以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这要求书记员具备较高的文字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四)保持高度集中,专注记录书记员在庭审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高度集中,避免因当事人发言精彩而分散注意力,确保准确记录庭审全过程。

(五)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掌握法言法语书记员应不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避免因知识不足或表达不当而导致的记录错误。

(六)把握庭审记录规律性庭审活动具有阶段性特征,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诉讼目的和任务。

书记员应明确各阶段的记录重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录以提高效率。

如何作好书记员工作

如何作好书记员工作

民事审判工作中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

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

作为从事多年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笔者曾经历过数年的书记员工作,现就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以及书记员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体会,期望对书记员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结合中级法院的工作特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庭前工作主要包括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

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

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

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免工作脱节。

3.二审案件排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立案庭进行排期登记,公开审理的在开庭三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

这一项工作比较简单,有印好的填充式公告,按规定填好,张贴到公告栏就行了。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1某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明细

1某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明细

书记员工作流程明细一、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文书填写,均应用钢笔或签字笔。

二、收案。

案件从立案庭到审判庭后,由内勤经庭长签发分发到各合议庭。

各合议庭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应先在内勤案件登记簿上签名。

随后书记员应检查卷宗相应内容是否齐备,如案件流程表、预交费单(其中重审案件没有收据)是否在卷内,证据是否有证据清单、是否按当事人人数提供证据份数,二审案件应特别检查一审卷宗是否与上诉移送函中表明的卷宗数量一致。

检查齐全后应在组内的案件登记簿上登记,尔后报审判长。

三、发送副本。

待审判长确定案件承办人后,应当及时准备副本、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各方当事人领取副本。

举证截止时间和开庭时间最好间隔3到5天,这样做可以防止当事人说我昨天才收到这份证据,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所以今天无法对证据发表意见,申请法庭中止今天的审理,重新确定时间再次开庭的情况。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传票均应填写清楚,留存根一份放在卷宗中。

发给原告的一审副本有: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确定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发给被告的一审副本有: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确定通知书、诉状副本、原告举示证据、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其中原告举示的证据一定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目录,并在送达之前数一下证据的页数,防止当事人说他没有收到证据中的某一页,在以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时也应采用相同的办法)。

发给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副本有: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1、诉讼保全申请。

如有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首先应初步检查申请是否合法,财产线索是否明确,是否有相应的财产担保并及时告知承办法官。

合议庭研究确定要做财产保全后,书记员应及时通知财产保全申请方缴费并收回缴费单回执,以证明申请方已经交费,并及时完成裁定书的校对、打印、盖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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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庭审记录需要做什么
1、制作庭审记录模板。

庭审记录中,庭前准备阶段尤其重要。

在庭审前应按照模板将时间、地点、案号、案由、适用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及诉讼参与人名单、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目录等相对固定的程序化内容,可以事先制作填充式模板,在庭前就完成,这样也有助书记员了解案情。

庭审时根据不同案件进行添加、修改,或者利用文件复制、粘贴等操作技巧,把相对固定又具有共性的内容适时加入到笔录当中。

这样不但可以降低工作强度,而且可以提高庭审记录的效率和准确性。

2、庭前阅卷,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案情和庭审重点。

每个案件都有着不同的事实、情节、证据,这就需要书记员庭前做好充分准备。

首先,应当阅读案卷材料,对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名称、住所地)、诉讼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案件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基本情况、情节作一下了解。

其次,加强与审判人员沟通,询问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特别需要注意的环节等。

要做到掌握案件全貌,关注案件重点内容,做到对全案心中有数,记录时有的放矢,从而提高记录效率和准确性。

例如:民事案件审理的目的是根据庭审查明事实、证据,确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判。

庭审记录就应当紧紧围绕原、被告的诉辨以及围绕各自观点的证据进行。

对证明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证据、的内容等重要情节一定要突出重点,详实、准确记录,从而为审判人员正确审理案件、确保案件质量打好基础。

书记员应提前到达法庭,进行庭前准备。

例如:收取已经发出的传票、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掌握记录技巧,做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

记录技巧一般有:第一,舍问取答法。

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

第二,合理取舍法。

庭审调查、辩论、调解或者裁判等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或者扼要记录。

第三,闲时补记法。

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

同时,也要记录好庭审时的状态和特殊情景。

庭审时,如遇诉讼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哄闹法庭等言行的,亦应记入笔录。

4、庭后做好核对笔录工作。

庭审笔录应当在庭审后当庭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读,也可交给他们阅读,经审判长或审判员同意后,也可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后五日内来院阅读。

经宣读或阅读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没有遗漏、差错的,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认为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正,书记员应将补正的内容和经过记入笔录,并让要求补正的人签名或盖章。

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否认确已陈述的内容,对此要求补正的,书记员可以拒绝,但应让他们写清说明;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将情况说明附卷。

凡重要的修改和补正都应当经过案件主审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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