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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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是切实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进一步提高执业医师的综合素质,增强执业医师的自律意识,从而有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制度保证。

为了加强医院医师考核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使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领导1.1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医师考核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院长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家和相关医院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负责领导医院的医师考核工作,制定医院的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医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2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

2.考核目的和考核原则2.1通过定期考核首先可以适时检验和评价执业医师的综合素质,从而为不断提高医师的自身素质提供制度保障和确切依据。

医师定期考核还为医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反馈信息。

第三、通过医师定期考核可以督促执业医师提高自律意识,做好自我监督和约束。

2.2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考核范围凡在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都应参加定期考核,退休返聘者同样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两个级别,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三个类别。

4.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4.1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4.2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内(一般为两年)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医院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4.3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4.4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茌平县中医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茌平县中医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茌平县中医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茌平县中医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聊城市执业医师考核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赵培祥副主任:李维华马伊敏刘新委员:袁云成周金风赵永华郭金涛刘晓菊于爱华姜庆荣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

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汇编(doc 9页)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汇编(doc 9页)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汇编(doc 9页)...../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内卫发【2011】13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对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

第九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十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一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2024)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2024)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2024)一、考核目的与意义医师考核,旨在全面评价医师的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

定期考核有利于医师自我提升,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考核对象与范围本次考核对象为全院所有在职医师,包括临床、医技、口腔、中医等各个专业的医师。

考核范围涵盖医师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1.业务能力考核:包括病例分析、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等方面,以实际操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职业素养考核:包括医德医风、法律法规、团队协作等方面,采用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3.医疗质量考核:包括病历质量、处方质量、诊疗规范等方面,通过查阅病历、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4.患者满意度考核: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师的医疗服务满意度。

四、考核流程与方法1.制定考核方案:由医院考核办公室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流程等。

2.考核实施:各科室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医师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汇总:考核结束后,各科室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医院考核办公室。

4.考核结果反馈:医院考核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反馈给各科室,并提出改进措施。

5.持续改进:各科室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医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约谈、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3.对于表现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

六、实施方案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流程等。

3.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强医师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落实责任追究: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三甲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三甲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三甲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一、为加强对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计委《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覃塘区人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由主管院长、教务科、党委办公室公室、行风室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主任、各临床学科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教务科、门诊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行风室共同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及测评标准。

三、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行医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四、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方面。

1、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2、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3、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患者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五、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适用于:(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技术成果等)的医师;(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等)的医师。

2、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

3、简易程序: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负责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科审核。

4、一般程序: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教务科复核,教务科组织专业人士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定期考核制度方案(四篇)

定期考核制度方案(四篇)

定期考核制度方案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根据《____执业医师法》、____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____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

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____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由考核委员会____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____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站里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站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师定期考核规章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规章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提高医师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能,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的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师。

第三章考核内容1. 专业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临床诊断与治疗知识等;2. 临床技能: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技能、手术技能等;3. 医德医风:包括医德医风修养、患者关系处理等;4. 诊疗质量:包括患者满意度、医疗事故处理等。

第四章考核方式1. 理论考核:采用书面考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等;2. 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考核形式,包括模拟病例操作、手术技能操作等;3. 医德医风考核:采用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形式;4. 诊疗质量考核:采用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

第五章考核周期医师应定期参加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医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考核时间。

第六章考核结果1. 通过考核:医师可以继续从事临床工作;2. 未通过考核:医师需接受再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参加考核,如连续两次未通过考核者,将被调整工作岗位或停止执业资格。

第七章考核管理1. 考核组织:由医院内设考核组织负责具体考核工作;2. 考核记录:对每次考核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医师评定和奖罚的依据;3. 考核公示:将考核结果向全院医师公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透明;4. 考核奖罚: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医师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给予相应处罚。

第八章考核费用医师的考核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九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内设考核组织负责具体实施;2. 对于医院内部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以本规章制度为准;3.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是医师定期考核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医师能够严格遵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茌平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为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证性和公开性,使此项工作能够长期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工作制度如下:一、由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在规定日期内通知需要接收定期考核的医师.二、考核规则(一)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医师、退休返聘医师)。

(三)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考核工作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三、考核方式及管理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一)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分别报人事科、党办负责进行复核。

4、时间安排:每年4月份个人提交“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5月份科室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提出评定意见,6月份完成评定意见的复核。

(二)业务水平测评:1、业务水平测评由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结合进行:⑴个人述职;⑵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⑶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⑷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2、业务水平测评的管理⑴每年7-8月份进行业务水平测评;⑵由医务科负责组织。

⑶以上1、第(2)、(3)款为考核重点,每年有侧重地安排考核或考试。

(三)考核结论: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和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

考核医师名单于每年3月1日前公布。

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张榜公布考核结果。

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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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医院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及辖区内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辖区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小组,负责本院及辖区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业务水平测
评由考核小组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第九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十条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科室按临床医师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二条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期第一年的1月底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

第十三条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区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区级以上技术成果
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四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可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停其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小组再次进行考核。

再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者,停止其医疗工作。

第十七条医师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医院
201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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