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企业高温津贴标准

合集下载

广西高温费制定的标准是什么

广西高温费制定的标准是什么

广西高温费制定的标准是什么炎炎夏日烈日当头,但是即使到了夏季以后,有一些劳动工作者还是必须坚持在高温下进行工作,这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挑战。

所以国家针对这种情况,特制定的有高温费。

高温费的标准由当地部门制定。

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广西高温费制定的标准是什么?炎炎夏日烈日当头,但是即使到了夏季以后,有一些劳动工作者还是必须坚持在高温下进行工作,这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挑战。

所以国家针对这种情况,特制定的有高温费。

高温费的标准由当地部门制定。

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广西高温费制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广西高温费制定的标准是什么?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

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

自2011年6月1日起,广西已实施企业高温津贴。

同年,广西人社厅、广西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高温津贴标准属地方劳动标准,广西高温津贴标准只规定一个数值区间,而不是一个绝对值,各类企业应在政策规定的区间范围内,依法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对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实施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高温津贴标准的区间水平也会适时调整。

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

而由于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广西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广西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广西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高温补贴是夏季发放的一项基本福利,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职工只要满足条件,在高温下工作就可以获得这项高温补贴。

广西南宁根据国家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但是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这也是南宁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小编就详细介绍一下高温补贴的内容。

高温补贴是夏季发放的一项基本福利,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职工只要满足条件,在高温下工作就可以获得这项高温补贴。

广西南宁根据国家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但是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这也是南宁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小编就详细介绍一下高温补贴的内容。

▲一、广西南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二、各地高温费发放标准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每个地区由于地理原因导致夏季的炎热程度不同,所以各地都有不同的高温补贴标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综上所述,各地区政府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制定当地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一般在每年的6月开始就进入高温的基本环境,而各地区的炎热时间也长短不一,所以可以适当的调整发放的时间长短,同时也要进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最新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Powerful reasons lead to powerful actions.(页眉可删)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

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

自年6月1日起,广西已实施企业高温津贴。

广西省相对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发展进程相对落后,广西省的劳动人民工作条件和平均收入相对而言也比较差。

不过近些年来,广西政府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也按照了国家的规定出台了相应的高温补贴政策,那么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2017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

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

自2011年6月1日起,广西已实施企业高温津贴。

同年,广西人社厅、广西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高温津贴标准属地方劳动标准,广西高温津贴标准只规定一个数值区间,而不是一个绝对值,各类企业应在政策规定的区间范围内,依法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对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实施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高温津贴标准的区间水平也会适时调整。

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

而由于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最新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最新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Just say three things to people, don't throw all your heart awa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年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

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年夏季马上来临,全国各地结合本区域气候的实际情况,高温补贴的标准也是各不相同,而广西气候潮湿,尤其是夏季,其更是暑热难耐,每年都高效执行高温补贴政策,那年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具体是哪几个月呢,和年相比较,是否发生了变化呢,以下是编者整理的详细信息。

一、年,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

自年6月1日起,广西已实施企业高温津贴。

同年,广西人社厅、广西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二、年广西高温费发放标准: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

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

高温津贴标准属地方劳动标准,广西高温津贴标准只规定一个数值区间,而不是一个绝对值,各类企业应在政策规定的区间范围内,依法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对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实施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高温津贴标准的区间水平也会适时调整。

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

而由于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全国高温补贴标准2016

全国高温补贴标准2016

全国高温补贴标准全国高温补贴标准2016每到夏季中国各地均出现高温。

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

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大家一定很想知道2016年的高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了,让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全国各省的高温补贴标准吧!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

广西防暑降温费标准

广西防暑降温费标准

广西防暑降温费标准在广西,夏季高温天气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广西制定了防暑降温费标准,以确保员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合理的补贴和保障。

首先,根据广西气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高温天气的时间范围和标准。

一般来说,广西地区的高温天气主要集中在5月至9月,特别是7月和8月,这段时间内,气温往往会超过35摄氏度,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因此,针对这段时间内的高温天气,制定防暑降温费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根据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不同的防暑降温费标准。

在广西,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员工所面临的高温环境各有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应的防暑降温费标准。

比如,在露天工地工作的劳动者,由于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下,需要得到更高的防暑降温费补贴;而在空调环境下工作的员工,由于工作环境相对较凉爽,防暑降温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再次,建立健全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机制。

为了确保防暑降温费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员工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发放机制。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申领流程、确定发放时间节点、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等,以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公平发放。

最后,加强宣传和督促落实。

制定了防暑降温费标准之后,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员工的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督促,确保防暑降温费的落实到位。

总之,广西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同时也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合理的标准和机制,可以有效地缓解高温天气给员工带来的困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公司决定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以下是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范围。

高温津贴将适用于所有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露天作业、高温地区等工作岗位的员工。

二、高温津贴的标准。

1. 当气温在35℃至37℃之间时,每天发放高温津贴20元;
2. 当气温在37℃至40℃之间时,每天发放高温津贴30元;
3. 当气温超过40℃时,每天发放高温津贴50元。

三、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

高温津贴将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实时气温数据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四、高温津贴的申领流程。

1. 员工在领取高温津贴前,需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信息;
2. 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高温津贴申领表,经审核后方可领取高温津贴。

五、高温津贴的注意事项。

1. 员工需如实填写高温津贴申领表,不得虚报、夸大高温工作情况;
2. 领取高温津贴的员工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时间和地点领取,不得私自调整或转让;
3. 对于违规领取高温津贴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高温津贴的执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高温津贴的发放,对于任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公司新制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同时也希望大家在高温天气下能够注意防暑降温,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感谢大家的配合!
(文档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广西企业高温津贴标准
随着炎热夏季的到来,陆续有企业来电咨询广西有关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等相关规定。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该厅劳动关系处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一、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主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

因我区属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为南岭山地,境内河流纵横,热量丰富,气候湿润,且有雨季与热季重叠的特点,尽管年内气温达到35℃以上的日历天数不如一些高纬度地区,但由于雨、热同季,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等因素综合作用下,高温季节期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长。

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此时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

以上两个因素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而后者由于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具体工作环境以及用人单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技术装备水平等,目前国家尚未对此做出统一规定。

实践中建议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依法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等形式予以明确为宜。

二、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
实施高温津贴政策是一项地方劳动标准,也是政府“关注民生”的行政性举措。

因此,广西境内各类企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

环卫一线工人按劳动合同制度管理,绝大多数长期在室外露天作业,农民工也相对集中,他们的辛勤劳动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因此,考虑到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特殊性,广西早在2011年实施高温津贴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中明确规定: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

三、机关事业单位是否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由于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贴?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五、为什么广西高温津贴标准只规定一个数值区间,而不是一个绝对值?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14号)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高温津贴标准属地方劳动标准,应尽可能适应全区各类产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不同、劳动者工作强度不同以及所有制性质不同的企业实际情况。

我区将高温津贴标准设定在“100元—200元之间”,一方面是考虑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付出劳动消耗后所必须的最低补偿,另一方面还要综合考虑上述各类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以确保高温津贴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所以,各类企业应在政策规定的区间范围内,依法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对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实施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物质文明的进步,我区高温津贴标准的区间水平将适时调整。

六、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后,还可以另外发放防暑降温费吗?
高温津贴与按照我区相关规定,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但企业可以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高温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计入加班工资基数?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根据上述精神,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八、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九、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维权?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有关高温津贴的详细规定,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