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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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长府发〔2001〕46 号

长春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长府发〔2001〕46 号
(四)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保险业务查询;
(五)做好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二)单位缴费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为准,下同)的7% 缴纳。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60% 核定缴费基数。无法认可工资总额的单位,以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数为基数缴纳。新建单位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国有企业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缴纳,享受与本市职工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八、医疗服务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合格者,保留其定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定点资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与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制定合同条款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
4、使用高精尖检查、乙类药品等个人多承担部分。
个人帐户资金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二)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符合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控制。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为: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省及省级以上医疗机构为13%;市级医疗机构(含省市专科医院、一汽职工医院)为10%;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含厂矿、院校医院)为7%。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第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递减25%。

长春市职工医保转个人医保流程

长春市职工医保转个人医保流程

长春市职工医保转个人医保流程
一、资格核查
1.提交申请
(1)职工提交医保转移申请
(2)个人医保办核查申请资格
2.资格审查
(1)个人医保办对职工医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2)确认职工符合转移条件
二、缴费办理
1.缴费通知
(1)个人医保办通知职工缴纳个人医保费用
(2)提供缴费方式及时间
2.缴费操作
(1)职工按通知要求缴纳医保费用
(2)提供缴费凭证
三、转移手续办理
1.提交转移手续
(1)职工携带医保转移证明和缴费凭证到个人医保办办理转移
手续
(2)提供相关转移手续材料
2.办理审批
(1)个人医保办对转移手续进行审批
(2)确认转移手续是否齐全
四、资料审核
1.转移资料审核
(1)个人医保办对转移资料进行审核
(2)核实职工转移资料的真实性
2.资料录入
(1)录入职工转移医保信息
(2)确认信息录入准确性
五、确认转移
1.转移通知
(1)个人医保办通知职工医保转移成功
(2)提供转移后的医保相关信息
2.旧单位医保办理
(1)旧单位医保办进行职工医保转出手续(2)确认旧单位医保转出手续办理完成。

长春职工医保规章制度最新

长春职工医保规章制度最新

长春职工医保规章制度最新一、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长春市职工医保制度适用于长春市行政范围内的所有职工,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单位职工等。

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应按规定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并报送相关信息给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二、管理机构长春市职工医保的管理机构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医疗保险事务的管理和运作。

三、缴费方式长春市职工医保的缴费方式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职工医保基金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也需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医疗保险费。

具体缴费比例和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待遇标准长春市职工医保的待遇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等。

职工在参加职工医保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基金提供的相应医疗服务和费用报销。

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向职工报销医疗费用,职工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收据。

五、医保管理长春市职工医保管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医保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机制,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职工医保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缴医疗保险费、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等措施。

对于故意违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长春市职工医保规章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维护职工健康的重要制度。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医保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2024年长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年长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2024年长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4年长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规定。

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这些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既是根据中央政策规定的,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4年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缴费比例为8%。

所以,长春市的单位和职工都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来缴纳养老保险。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是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4年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0%,职工缴费比例为2%。

所以,长春市的单位和职工都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来缴纳医疗保险。

第三,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是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4年全国统一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职工缴费比例为0.5%。

所以,长春市的单位和职工都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来缴纳失业保险。

第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是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4年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16%,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8%。

所以,长春市的单位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来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最后,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长春市的实际情况,2024年长春市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为7%,职工缴费比例为7%。

所以,长春市的单位和职工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来缴纳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2024年长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由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单位20%、职工8%和单位10%、职工2%;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单位1%、职工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单位0.16%和单位0.8%;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为单位7%、职工7%。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支付表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支付表
目录外费用除外
大额医疗救助
支付
个人自付
1-30000元
75%
25%
30001-150000元
85%
15%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含门诊大病费用)中个人现金支付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
5001-10000元
25%
75%
10001元以上
30%
70%
20%
住院
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含起付标准,目录外费用除外)。
60%
40%
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40000元(目录外费用除外)。
80%
20%
大额医疗救助
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费50元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公务员补助)以上1—150000元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支付表
险种
缴费标准
累计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待遇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7%缴费。
1—39008元
个人帐户每月划入资金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45岁以下
45岁以上
3%
4%
4.5%
门诊就医
在职退休
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现金自付。
70%
退休
20%
30%
70%
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参保单位按工资总额3.5%缴费。
1—79008元
类别
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现金支付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
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
在职和退休人员自付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06]3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06]3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06〕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参保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一、中直、省属和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接续住院医疗保险关系,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男女均不得低于20年。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2年。

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费2006年度仍按2005年度缴费标准执行,暂不调整。

二、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属于《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费、属于《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费用,在职人员个人自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余额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

三、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取暖费调整为医保甲类支付项目,按照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四、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个人自付部分(不含个人帐户支付部分)由统筹基金补助30%。

五、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不含个人帐户支付部分)的门诊医疗费用调整为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部分1501元至4500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均补助70%;4501元至8500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均补助80%。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一、登记准备工作
1.了解参保范围:首先,单位需要了解参保范围,确保单位的员工符合参保条件。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

2.收集材料:单位需要收集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办理。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单位登记注册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
-单位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单位参保人员名册。

二、登记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单位需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登记申请。

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参保人员名册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缴费登记:审核通过后,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费用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

4.参保登记:完成缴费后,社保局将对单位进行参保登记。

登记成功后,单位将获得参保登记凭证,包括参保登记证和参保登记码。

三、注意事项
1.参保登记时间:单位参保登记需在单位开业或者重新组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单位将会被视为未参保,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人员变动:单位应及时更新参保人员名册,如有新员工入职或者员工离职等情况,需在变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参保人员变动手续。

3.缴费周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般按照月缴费,单位需按时缴纳保险费用,逾期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

4.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参保人员需获取个人社保卡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等。

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

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

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20XX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如下大幅度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目前,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2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20万元,两项合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32万元,这个额度对于一般的疾病已经能够满足需求。

”长春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石磊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随着长春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医药费用的持续大幅增长,参保职工中患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症的不断增多,参保职工中年度医药费总额超过32万元,甚至达到近百万元的屡见不鲜。

虽然这部分参保职工人数比例少,但对于每个职工和家庭,确能导致因病致贫的发生。

为了解决参保职工“看病贵”和因病致贫的难题,通过认真周密的调研测算,在保证基金总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长春市决定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提高:一是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是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石磊通过举例说明政策调整后的影响。

他说:“参保职工李明患白血病,20XX 年全年医药费用达到55万元,按照政策调整前的报销额度,医保平均报销比例为78%,在32万元额度内可以报销约24.96万元,个人承担7.04万元,加上32万额度外的23万元,个人承担总费用约30.04万元,个人承担比例达到55%,个人负担非常沉重。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全年最高补偿额度达到70万元,李明的55万元医药费全部在报销额度内,可以报销约42.9万元,个人承担费用从30.04万元降为12.1万元,个人负担从55%下降为22%,极大地减轻了个人负担。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也有调整据介绍,长春市人社局还将市直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时个人账户支出部分的费用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调整,主要是将个人用医保卡支出的部分费用,也纳入到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范围内,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公务员医保待遇水平,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过去存在的为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为地去将医保卡内资金先突击花掉的问题,也支持了公务员积累个人账户资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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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院级别”须注明省级、市级、区及区级以下。
3、异地居住一年以上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居住一年以上方可办理解除。
4、异地就医手续3年内有效。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任选二家。
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年龄
一寸彩色
免冠照片
社会保障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单位
异地地址
联系电话
异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异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居住地医保部门意见(盖章)
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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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盖章)
审核: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单位和医保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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