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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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0.《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规划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

2.发展目标: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四、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

1.发展规模:规划2015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空间结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的功能布局。“三片”为商务服务片、科教研发片、休闲旅游片。“十区”为商务服务片中的口岸服务区、中心商务区和国际居住社区;科教研发片中的教学区、综合服务

区、文化创意区、科教研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休闲旅游片中的休闲度假区和生态景观区。

五、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图则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图则的规定。现状合法土地的用途与法定文件规定用途不符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法定文件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用地与建筑兼容性规定。

附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六、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各地块的控制指标,系根据横琴的特点及各地块不同使用性质,综合各相关因素而制定,具体指标详见图则。

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交通出入口方位、配建停车位、配套公共设施等属规定性指标,在片区和街坊的改造和规划建设中,应严格遵守。

地块的人口容量、环境要素设计规定、建筑要素设计规定等属指导性指标,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设计中参照执行。未涉及指标应按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结合,符合增设公益性设施和公共开放空间的相关规定者,政府可考虑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净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

七、道路交通规划

1.规划原则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引入轨道交通,合理分配城市道路、用地和空间资源,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建

设“通达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高品质”的绿色交通系统。

通过高快速路、城际轨道等对外交通通道及枢纽设施的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区域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通过较高水平的道路建设和合理的路网级配,构建系统完整、分级清晰、功能分工明确的“环网相扣”的路网系统。路网骨架包括两条快速路和“两横、一纵、一环”的主干道,各功能区辅以次干道,共同形成干道路网系统。

2.道路等级及宽度规定

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快速路宽度60米、主干道宽度40-50米、次干道宽度30-40米、支路宽度15-24米。

3.轨道交通

引广珠城际轨道自南湾穿越马骝洲水道进入横琴东北部,在横琴口岸枢纽站与澳门轻轨进行零距离换乘,向南经大横琴山中部后向西跨磨刀门水道通往珠海机场,在长隆休闲度假区预留轨道交通往南部填海区的通道。轨道交通在横琴境内采用地下通道形式,在中心商务区、口岸服务区和休闲度假区共设3座站点。

4.港口码头

规划在横琴西北部临磨刀门水道设置货运码头1座,在富祥湾地区设置客运码头1座,结合中心商务区设置游艇码头1座。

5.口岸

根据“分线管理”的要求设置口岸及通关设施。横琴口岸为“一线管理”;横琴大桥进出口货物查验场、金海大桥进出口货物查验场均为“二线管理”;各轻轨站点和港口码头应结合功能要求和发展需要设置通关设施。

6.连澳通道

在现有横琴口岸通道的基础上预留建设2条连接澳门的交通通道,分别位于中心商务区和教学区;优先建设澳门大学与澳门之间的通行通道。

7.慢行交通系统

建设连续、不间断的步道系统,强化城市广场和生态步行区的建设;依托城市干道强化自行车廊道建设,合理规划沿河、滨海自行车专用道,鼓励自行车短距离出行;各地块必须有良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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