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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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模板8篇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模板8篇

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模板8篇篇1甲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毕业后暂时无法及时就业,同时考虑到甲方的教育培养投入和乙方的个人发展,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丙方作为见证方,达成以下暂缓就业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毕业生暂缓就业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的教育权益和乙方的个人发展权益。

二、暂缓就业期限本协议暂缓就业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暂缓就业情况进行监督和了解。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协助乙方解决就业问题。

3. 在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个人发展选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就业情况更新信息,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 乙方应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尽快实现就业。

3.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4. 在暂缓就业期间,乙方应继续履行学生义务,完成学业相关事项。

五、丙方的权利和义务丙方作为见证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丙方有权了解乙方的暂缓就业情况。

六、协议解除与终止1. 乙方在暂缓就业期间实现就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2. 乙方在暂缓就业期间未实现就业的,应在协议到期前与甲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3.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4.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课件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课件
5、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能解决人 事档案、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档案、户口 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注:愿意将人事档案、 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 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 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 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 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 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 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 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 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 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 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 了。
二、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 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 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 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 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 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 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 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 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 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1、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去向申请表》 (5月中旬发放),明确申请暂缓就业。
2、由各二级学院集中统计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学生数 量,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领取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交毕 业生填写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新增毕业派遣及改派的说明)鉴于同学们对于办理暂缓就业和报到证的发放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整理了一些材料帮助同学们理解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相关问题,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丽2008年5月20日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其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时间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

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

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1、户口(指已将户口转到学校的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自己找人才市场挂靠。

2、暂缓就业时间为两年,两年内将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求职。

(主要针对两年内想考公务员、国家教师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又可能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三、暂缓就业办理及取消的程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送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在网上解除暂缓协议。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如何全方位理解暂缓就业?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3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3)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4)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协议书,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5)特别说明:办理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少数民族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暂由各系党总支保管,不归入本人档案,其它档案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和程序(1)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是:5月中旬(以学院通知为准)流程:5月12日向辅导员报名——就业系统录入报名学生信息——等待省里审核名单通过——名单通过以后签署暂缓协议——最终获取条形码才算办理成功(2)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程序:四、暂缓就业毕业生应该注意的问题(1)暂缓就业不能补办。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2)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但可享受应届毕业生有关待遇;有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4)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九)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各地要积极组织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地)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详细说明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详细说明

证明办理
• 在暂缓就业期间,因报考研究生、报考 公务员需开具有关身份证明等凭《暂缓就 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中心和有关部门办理。学校不为毕业生开 学校不为毕业生开 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 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与升学无关的 相关材料和证明。 相关材料和证明。
档案转移
• 如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工作单位,毕业生 应持暂缓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人事审 批函)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 续,领取《就业报到证》。然后凭《就业报到证》 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 移证》。公安机关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 管部门接收证明办理其落户手续,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往用人单位。


审批学生申报暂缓就业
•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又有就业要求的 毕业生,以及毕业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不能正常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可向学校提 出暂缓就业申请。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时须提供有就业意向或将来灵活就业单位 的书面说明。 的书面说明。经审批同意后与广东省高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的办理
– 暂缓就业的办理手续
• • • •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移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 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样 本请见附录二) 各高校在6月1日前,连同第一次就业方案,将本校申请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 线”报送给省就业指导中心。 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 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码 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档案上。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 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 相关手续。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011应届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关于户口、报到证等)

2011应届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关于户口、报到证等)

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一、应届生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始找工作,学校会在这个时候(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决定)发《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一式三份),学生找到工作跟单位签《就业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有法律约束效力,违约要赔违约金,当签合同的时候协议失效。

二、签了协议,就等学校派《报到证》,一般要到大四最后一年的6月份才发,到时候就拿着《报到证》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的转移手续。

没有《报到证》转移不了档案和户口。

《报到证》还跟干部身份等有关。

三、找不到工作的或者延迟的可以申请暂缓就业。

关于暂缓就业后面会讲到。

四、上班,签合同。

(其他关于什么时候离校那些略去)如果要迁户口的,拿着《报到证》的同时还会拿着《户口迁移证》去报到兼迁户口事宜。

后面会讲到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1. 《就业协议书》更多的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根据,由教育厅下发给学校,再发给个人,个人签订了盖上章,就学校一份,个人一份,单位一份,一总三份。

签了多少人就上报一次教育厅,一般会有第二学期4月份左右上报一次,总上报两次。

2. 《就业协议书》除了法律效力、统计就业率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育厅根据协议书发出《报到证》。

《报到证》也叫做《派遣证》,这个很重要,要有这个报到证才能完成档案的户口的迁移。

就是说,你到时去单位报到,要有《报到证》人家才可以接收你的档案,如果迁户口同样要有这个《报到证》,才可以迁出和迁入户口。

而且到时候转正和干部身份都要有这个。

什么是报到证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

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

报到证个人拿着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

是一张纸……1.报到证有什么用?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国家干部身份证明;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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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通知
各学部:
为便于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现对办理毕业生暂缓就业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办理暂缓就业协议手续:
1、学部上报毕业生暂缓就业报名时间:5月31日前;
2、签订暂缓就业协议时间:6月30日(待定,与学生回校领毕业证时间一致);
3、要求:毕业生填写暂缓申请(见附件表一),学部就业副主任需向毕业生说明办理暂缓就业利弊,经学部就业副主任审核,统一登记汇总(见附件表二),以学部为单位上报学院就业办(毕业生申请表需上交)。

4、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办理!
5、后期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同学,请填写2011届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表三),在按程序办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5月11日
附:有关暂缓就业资料
一、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在学校上报方案时,就业单位仍未最后确定者或是自主创业暂未获批准;
2、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3、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的毕业生;
4、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解决人事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二、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升学的学生;
4、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5、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有人事接收权)。

三、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和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四、申请暂缓就业有什么利与弊?
1、有利的方面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专插本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2、不利的方面:
(1)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从而影响未来工资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暂缓就业期间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3)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原毕业院校汇报个人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

这也会给暂缓就业的学生带来一定的不便。

(4)如果申请了暂缓就业后,毕业生将无法办理相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还有办理出国留学证明、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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