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货主自填检疫证明经营仔猪案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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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经营无免疫耳标及疑似染疫仔猪案查处后的反思

对一起经营无免疫耳标及疑似染疫仔猪案查处后的反思

法》第十一条 、十四条 四十一条 和四十六条之规定 ,下达 了
渝荣动监强字 (0 5 2 0 )第2 号强制行为决定书,并送达给当事 6 人, 当事人当时拒绝签字 ( 观察期满接受处理时补签了 ) ,有音
像资料佐证 。对查获的 l 头未经免疫 的猪只隔离观 察 1 l 5天,
其余猪只观察 5天,均强制隔离观察于荣 昌县 昌元镇畜牧兽医 站隔离饲 养场 。
费用。
领不放,至少 构成阻碍执行公务。至于是否殴打执法人员,需 要找哪些人作证,这 是公安机关预料和确定之中的事 。难道货 主为 了逃避 法律 的制裁不承认 ,就全然对 执法人员的证词 大打
折扣,甚至要求提供证 人。
3 、公安 机关要求畜牧 部门提供执法 依据, 审查畜牧执法
对本案的几点思考 :

案件不 合理 。兽医卫生 监督 执法属法 律授权 执法 ,作 为一种 具 体 的行政执法 行为, 其合 法性 、合理性 只能有 人 民法 院审 查 ,作 为人 民警 察,其 职责就 是维护 平安, 保护 其他行 政机
关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本 案 无 论 是 从 哪 个 角 度 , 均 是 违 反 当 时 治
头仔猪 中有 l l头无免疫标识, 系未 经防疫 猪只,并发现疑似
染疫的猪只 6头。
1 6 2 《 畜牧市 场》2 0 0 6年 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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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 9 )价 费字 4 2号文 《 禽及 畜 禽产 品防疫 检疫 收 费管 1 2 9 5 畜 理 办 法 第 六 条第 2款 之 规 定重 检 , 并收 取 了检 疫 费 。通 过 宣 传教 育 , 当事 人 接受 了处理 , 完清 了观 察 期 间 的各 种

动植物检疫违法案件

动植物检疫违法案件

动植物检疫违法案件动植物检疫违法案件案例一:非法携带熊猫出境案时间:2007年4月15日详细描述:罗某是中国一名动物爱好者,他从未见过真正的熊猫,对这个珍稀物种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他在网络上了解到,一家驯养中心计划对一只熊猫进行公开展览,这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亲眼目睹熊猫的风采。

然而由于展览的地点对他来说太远,他决定趁机到该中心游玩的时候,将熊猫带出境,希望能在家里与其共度美好时光。

4月15日,罗某乘坐飞机来到熊猫展览中心并购买了门票,参观了这只可爱的熊猫。

当他看到熊猫的可爱模样时,他机智地计划了一个带走熊猫的方案。

他将一个特制的箱子藏在了行李箱中,并以“熊猫玩偶收藏家”的身份表达了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赞扬,说他愿意为熊猫做出一些贡献。

心急如焚的罗某伺机行动,当他的车辆通过安检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进行了搜查。

最终,他非法携带熊猫出境的计划彻底失败。

律师的点评:这个案例明显违反了中国法律中关于动植物检疫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许可,不得非法携带珍稀及濒危动植物入境或出境。

熊猫作为中国的国宝,受到特殊保护。

罗某的行为明显违法,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他的行动不仅危害了熊猫的生活和安全,还给动植物检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案例二:非法携带昆虫种子入境案时间:2002年8月25日详细描述:王某是一位昆虫爱好者,他对世界各地的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特别是那些稀有的物种。

他通过网络了解到一家国外昆虫收藏家的网站,该收藏家提供了一些罕见的昆虫种子,并向全球寄送。

王某心生贪念,决定将这些昆虫种子带回中国繁殖,并重新开展一个昆虫养殖基地。

8月25日,王某从网上订购了一批昆虫种子,并选择了航空方式运送到国内。

他使用了虚假的身份证明以及隐藏刺绣的箱子,企图逃脱检疫人员的关注。

然而,海关检查人员发现了他的可疑行为,决定对他进行仔细搜查。

最终,在行李箱的底部,他们发现了大量的昆虫种子。

商贩经营染疫仔猪处罚案例解析

商贩经营染疫仔猪处罚案例解析

主 动交 代 了其 已经 售 出 3 头仔
猪 ,执法 人员 一致 认 为事 态极 为严 重 ,立 即在 肖某 的配合 下 追 回已售
实问题 。一是我国乡镇动物产地检 疫存在的漏洞颇多 ,部分乡镇虽然 设置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 ,但其 职能根本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二是
动物卫生监督环节方 面死角 还很 多。
轻 ,没有让违法人员得到应有的惩
罚 。我们的兽医体制是否应该改革
得 更深 一些 ,从 根本 上 提高 畜牧 兽
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之规定 。 沾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 员合议后一致认为,当事人 肖某违 法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其贩卖的 仔 猪染有一 类动物 疫病 ,情 节严 重 ,但鉴于其认识较好 ,对整个案
法人 员来 电 , 其 在仔 猪交 易 市场 称 例 行检 疫 时发 现某 商贩 经 营染疫 仔 猪有某 种重 大 动物疫 病 症状 ,初 步
元 ;责令当事人 肖某对环境 、车辆 及时进 行全面消毒 ,消毒费用 5 0
元 由 当事 人 肖 承担 。 某 四 、案件 处理 结果
诊 断为某种一 类动物 疫病 。接报
后 ,县 动物 卫生 监督 所立 即联合 县
征得当事人 肖某的同意,肖某 当场交 了360 0 元罚款 。当日下午
2 许 , 当事 人 肖某 未 售 出 的 1 0时 2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执法人员
赶赴 现场 进行 调查 。 二 、案件 查处 经过 及事 实认 定
头仔猪及追 回的3头仔猪在沾益县
境进行 了彻底消毒 ,并交纳 了消毒 费用 5 0元 ,同时 ,白水镇畜牧兽 医站组织力量对周边地区开展紧急
免 疫 接 种 ,避 免 了疫 情 扩 散 。 至

查处一起变改检疫证明案件的体会

查处一起变改检疫证明案件的体会

地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将疫
病真 正控 制在 源头 。 2完善 法律 法 规 ,规 范检 疫行 .
行勘 验 ,制 作 了现场 调查 笔 录 , 同 时 与 出证 单 位进 行联 系核 查 ,核 实 结果 是 检疫 证存 根 数 量为 8 。确 头 认是 一起 变 改检 疫证 明案 ,决定 立
专业操作技能。 {
1 . 待遇偏低 ,无人愿从 事动物
防疫 工作 。从 目前待 遇 分析 看 ,村
级动 物 防疫 人员 待遇 确 实偏 低 ,对
但在 实际操作 中还存在 一些 问题
和 不 足 ,专 业 技 能 还 有 待 进 一 步 提高。
三 、建 议

社会劳动力没有吸引力 ,特别是对
2年 龄 偏 大 不 利 于 动 物 防 疫 工 .
疫 的投资 ,提高村级动物防疫人员
待 遇 ;现职 人员 劳 动报 酬应 不低 于 村 级 干部待 遇 ,从 事多 年退 职 的老 年 人 员 也 应 给 予一 定 的生 活 补 助 , 解 决 村 级 动 物 防 疫 人 员 的 后 顾 之
其 变 成 了 “ 8 头 。经 调查 ,李 某 2”
高。本案充分反映了检疫人员的素 质存 在 问题 ,一 是本 应用 大写 汉字
填 写 数 量 , 出 证 人 没 有 按 要 求 填 写 ,是严 重 的失 职行 为 。二是 对检
了如下 处 罚 :一 是 收缴 变造 的检 疫
证 明 ;二是罚款 30 0 ;三是对该 0 元
动物 防疫 丁作 的开展 。六 七 十岁 的 _ 人却 仍然 战 斗在农 村散 养 动物 防疫
工作 第一线 ,并 占 2 .4 38 %的 比例 。
多进 行培 训 ,以期切 实提 高他 们 的

一起未附检疫证明病猪肉的查处

一起未附检疫证明病猪肉的查处

工作;人员操作规范,不同时操作几种病毒类产品。

此外,要做好厂房设施、设备的验证和再验证工作,尤其是各种灭菌柜、培养罐的验证和再验证。

生产中严格执行经验证合格的各种工艺,如灭菌时固体物料的大小、液体的装量、物料的摆放间距、灭菌温度和时间、灭菌后物料的存放时间。

最后,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包括生产、设备维修人员,不断提高人员的卫生管理意识、无菌观念和操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因环境和操作造成的污染。

(收稿日期:2013-12-01)1案由2013年4月19日早上5点,吉安县食品卫生联合执法检查组得到群众举报,查扣县城荆岭小区肖某猪肉94kg,该猪肉胴体检疫印章少了“江西”二字,且没有检疫证明,检查组于是电话通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人到场勘查、处理。

2堪查取证2.1执法人员按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后,要求肖某出示检疫证明,肖某辩称早上屠宰时间太早未能开到检疫证明,已经电话通知屠宰个体户补送检疫证明。

经询问得知该猪肉是从吉州区曲濑镇一未办证个体杀猪老板处购得。

执法人员查验猪肉,见腰部、腹部多处皮肤出现青紫色斑块,猪蹄腐坏变黑,肉体暗红。

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些症状拍照,并电话告知县动物疫控中心。

6∶30肖某的检疫证明送至,经核查,检疫证明未写检疫标志号码,猪肉上的印章没有“江西”二字,肉体上的检疫标志号码为“DAO1”,该号码其实是吉安市另一正规生猪屠宰场的检疫标志号码,我们怀疑肖某猪肉上的印章是伪造的。

执法人员先对肖某及猪肉做了堪查笔录。

肖某签字后,执法人员明确告知:(1)检疫证明未与猪肉同行,后来送过来的检疫证明无效;(2)该猪肉为疑似染病猪肉;(3)检疫印章有疑点;(4)执法人员要对该猪肉进行扣押。

扣押单开出后肖某拒绝签字。

执法人员依法强行扣押猪肉并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同时告知肖某8∶30等候案子处理结果。

2.2吉安县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火速会同动物疫控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动物疫控中心诊断为疑似某传染病,再次对肖某做询问笔录,得知:该猪为吉州区曲濑镇邓某所饲养的,已经卖给该镇某无证经营屠宰户,且自行加盖检疫印章。

一起私自加工销售病死仔猪肉案的查处与思考

一起私自加工销售病死仔猪肉案的查处与思考
4 3 强 化 检 疫 监 督 。严 禁 小 商 摊 贩 交 易 染 疫 或 疑 似 染 疫 、 . 病 死 或 死 因 不 明 的 畜 禽 贩 卖 出售 , 在 市 场 、 道 现 场 宰 杀 或 街 给 畜 禽 摊 点 提 供 中 介 服 务 活 动 。 违 者 按 < 物 防 疫 法 》 关 动 有
2 立 案 调 查
我所 执 法 人 员 请 示 所 领 导 后 , 据 现 场 勘 验 查 获 的病 死 根 仔 猪 及产 品 , 行 立 案 调 查 , 法 人 员 当场 制 作 了《 场 勘 验 进 执 现
4. 借 助 新 闻 媒 体 广 泛 深入 地 在 群 众 之 间 作 科 普 宣 传 , 2 尤 其 是牵 涉 到 群 众 利 益 、 障 人 民群 பைடு நூலகம் 身 体 健 康 的 法 律 法 规 进 保 行 大力 宣 传 , 广 大 群 众 掌 握 病 死 肉 的 鉴 别 方 法 , 解 人 畜 使 了 共 患 病 的危 害性 , 自觉 地 规 范 处 理 病 死 尸 体 , 得 随 意 乱 丢 懂
疫法》 实施 以来 , 所查 处 的 第 一 起 案 件 。 现 就 该 案 的 查 处 我
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4 讨 论 与 思 考
这 次 案 件 的查 处 笔 者 作 为 参 与 者 之 一 , 到 违 法 人 所 做 看 的事 , 中 不 免 有 些 后 怕 , 某 收 购 、 工 病 死 仔 猪 肉 虽 然 未 心 刘 加 造成疫病流行和消费者 身心健康损害 , 从< 物防疫法》 但 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来 讲 , 属 情 节 严 重 , 旦 造 成 疫 病 流 行 和 人 身 实 一 健 康 危 害 , 果 将 很 严 重 。 所 以 , 所 虽 然 在 短 时 间 内将 此 后 我 案查结 , 暴 露了很多问题 。 但 4. 农 户 对 处 理 病 死 猪 还 没 有 深 埋 、 烧 的 共 识 , 尸 体 1 焚 将

一起经营未经检疫动物案例的分析

一起经营未经检疫动物案例的分析

题。 从本 案来 看 , 陈某无 疑 是本 案 的直接行 为人 , 常 通
我们 都将 直接行 为人作 为行 政处 罚 当事人 , 由于本 但 案 中陈某 的一再 申明 , 法人 员就 必须 要查 明 陈某与 执 徐 某之 间 的关系 。 笔者 认为 , 谓“ 佣关 系 ”应 当 以 所 雇 ,
中 动 检 0 年 2卷 3 国 物 疫2 1 第8 第 期 1
霭謇 分 瓣 謇

起 经营未经检疫 动物 案例 的分析
张汉满 陈 向武 z ,
(. 1 浙江省 临海 市动 物卫 生监督 所 , 江临 海 浙
3 0 法学研究中心, . 山东青 岛 2 6 3 ) 602
陈某于 1 月 3日向本 地村 民租用 , 于存 放收购 的生 1 用
猪 。现场 查获公猪 ( 淘汰) 3头 、 猪 1 ( 母 0 淘汰) 、 头 仔猪 4 O头 , 均为 陈某在 周边村镇收购 , 部分生猪有 皮肤发绀 等症状 , 陈某不 能提供 检疫证 明 , 并承认 上述 生猪未经 检疫 , 同时陈某称其为 A 市徐某 雇佣 的工人 。 同月 1 9日, 徐某 主动 到监 督所 接 受调查 , 承认 并
在规 定期 间内未 申请 听证 , 未进行 陈述和 申辩 , 亦 监督 所 于同年 1 2月 8目送 达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 徐 某于收 ,
到 《亍 }政处 罚决定书》 的当 日履行 了义务 。 3 体 会 与分 析
3 1 行 政处 罚相对 人 的认 定 。 . 本案 中, 陈某 自始 申明 自己是徐 某雇 佣 的工人 。本案 处理 中 , 定陈 某还 是 认 徐某 为本 案 的行 政 相对 人 , 是执法 人 员首要 解 决 的 问
涉案 人 员分别 制 作 了多份 《 问笔录》 并 提取 了陈某 询 ,

一起疑似染疫仔猪隔离观察发生死亡要求赔偿案的诉讼与思考

一起疑似染疫仔猪隔离观察发生死亡要求赔偿案的诉讼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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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
中 国动 物 检 疫
20 0 8年 第 2 5卷 第 1 期
起疑似染疫仔猪 隔离观 察 发 生死亡要 求赔偿 案 的诉讼 与思考

钟扬万
沈禹洪
吴 宗友 ( 庆 市 江津 区畜 牧 兽 医局 重
426 ) 0 2 0
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条第 2 查 笔 录 . 某 在 记 录 和 笔 录 上 均 签 了 第 l 周 20 0 7年 5月 1 日.重 庆 市 大 足 款 : “ 物 防 疫 监 督 机 构 在 执 行 监 字 而 周 某 在 2 0 年 5月 1 日 午 4 即 动 07 4 下 监督任 务时 , 以对 动物 、 可 动物产 运 到 的 仔 猪 . 日便 开 始 陆 续 发 病 死 次 县 季家镇 仔猪 经营 者周 某运 送商 品 测 、 留 抽 对 这也 能 充 分 证 明 周 某 的 仔 猪 是 疫 仔猪 9 8头 到 重 庆 市 江 津 区李 市 镇 洞 品 采 样 、 验 、 检 , 没 有 检 疫 证 明 亡 . 的动 物 、动 产 品 进 行 补 检 或 者 重 检 , 病 仔 猪 。 塘村 。 到达后 , 购买者代某 、 胡某 即告 . 周 某 自觉 履 行 了 隔 离 饲 养 观 察 S 知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所 派 对染 疫或 者疑 似 的动物 和染 疫 的动 3 封 和 重 义 务 . 需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人 员 对 无 驻 的李市检疫 组 . 要求对该批仔猪 的 物 产 品进 行 隔 离 、 存 和 处 理 ” 《 第 疫病仔猪 进行强制 隔离饲养观察 . 所 健康状况进行 检查 . 检疫员高某 等人 庆市无规定 动物疫病 区管 理办 法》 5条第 2款 : 无疫 区内规定动物疫 以. 即“ 动物卫 生监督执法部 门不 可能下 随 即到现场 按照 程序 对该 批猪 进行 检 消 疫 行 。 了检查 。经检查 . 发现该批仔猪健 康 病 采 取 免 疫 、 疫 、 毒 、 病 监 测 以 发 《 政 强 制 行 为 决 定 书 》 封 扑 无 状况较差 , 精神痿痱 , 的 已呈病态 。 及 对 患 病 动 物 隔 离 、 锁 、 杀 、 害 4 一 审 判 决 有 等 2 0 年 7月 1 07 0日 . 庆市 江 津 区 重 检 查 人 员 制 作 了 现 场 检 查 记 录 和 调 化处理等综合措 施进行控制 ” 的规 定 进行 监 督 检 查 的 。 人 民法 院 对 此 案进 行 了公 开 审 理 。法 查 笔 录 . 对 现 场 情 况 拍 了 照 . 某 并 周 .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所 院 审理 认 为 :被 告 重 庆 市 江津 区动 物 2 也 在 记 录 和 笔 录 上 签 了字 。 检查 人 员 3 根据 检 查 情 况 认 为 是 疑 似 疫 病 仔 猪 。 的 派 出 机 构 李 市 检 疫 组 的 检 疫 员 在 卫 生监 督 所 是 法定 的动 物卫 生监 督 机 当即要求 周某 对该 批仔 猪 进行 隔离 监督检查 时都 出示 了行 政执法证件 、 构 .有 权对 江 津 区 内的 动物 防疫 工 作 表 明 了身份 、 明 了来 意 , 时对周 进行 检 查 监督 。被 告 经 检 查认 为 需 要 说 当 饲养观察待进一步确诊。 周某要求 由 本人 自行 隔离观察 ,并 主动与代 某 、 某 的 调 查 笔 录 中 有 记 录 .周 某 已 签 进行隔离饲养观察 .原告周某要求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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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某 的行 为触 犯 了《 物 防 疫法 》 六 十 一 条 动 第 规定 , 实 清楚 , 事 证据确 凿 . 按农 业 行 政处 罚 程序 规
定进行 处理 。根据 调查 , 某是位 农 民 孙 家庭 经 济条 件 差 , 为首 次 违法 , 且 因此 提 出 了警 告 责令 改 正 、 罚
孙某违反了《 证 明的违 法行 为 。由于其 向 当地检 疫机构 开 了检 疫 证 明 , 明他 主观 上 不 是 逃 辟 检 疫 , 说 只是
厂、 (
国控制疫病 的管理策略 , 保障动物的安全饲养及其 产 品的安全 食用 。
(_ 2 1 V ≥0 6 00年 第 1 期
饲 养 场 管 理人 员 、 营 人 员 的 培 训 , 高 检 疫 人 员 经 提
询 问调查 ,孙某起 初不 承认该 证 的签发 H期是 自己 填 写的 ,执 法人 员认真讲 解 了动物 防疫 法 的有 关规 定 和 白填检 疫证 的法律 责任后 ,孙某 承认 错误 并请
求 从轻处罚 。 根据 案件 调查 的 明朗化 , 执法人 员对
的业务素质 , 进一步规范行 政执法行 为 , 增强他们 的法制 意识 , 防止 职务犯 罪 的发生 。 33 建 立 网络 查询 和 防伪机 打检 疫证机 制 .
农 业部 专 门制定 了《 物 防疫 证照 填 写及 应 用 动 规 范 》但 是在 实 践 中 由于各 地 、 人对 该 规 范 的不 , 各 同理 解 , 至 部 分人 对 规 范 的 曲 意理 解 , 出现 甲 甚 常 地 出具 的检 疫 证 明在 乙地被 视 为 无效 的情 况 , 给无
基 本 信 息 填写 完 整 , 经仔 细查 验 , 以上 三证 填 写 签
发 日期笔 迹与 其 它各 项 的填 写笔 迹 不一 致 , 造假 有 嫌疑 , 为查 明真相 , 执法人 员决 定立 案调 查处理 。
1 查处经 过及违 法行 为认 定
本 案 中 的变造 检 疫证 明行 为 , 是违 法 责 任人 与 原 产 地检 疫 部 门执法 人 员 串通 所 致 , 如果 原 产地 建 议 部 分 的执 法人 员认 真 履行 《 动物 防疫 法 》按 照 要 ,
为 了延 长 检疫 证 的使 用 期 限 , 执 法人 员 宣讲 防疫 在 法后 , 认识 了错误 , 主动 要 求处 罚 。在 处罚 时 , 们 我 又充 分 考 虑 了孙 某 的实 际 情 况 , 此 , 出 的处 罚 因 作 决定 , 不仅 让 孙 某 心 悦 诚 服 , 而且 又达 到 了警 示 教
求 认 真填 写 检疫 证 明 ,不 给违 法人 员 可乘 之 机 , 这 起 案件 就可避 免发 生 。因此 , 应该 加 大对《 物 防疫 动
执法 人员 向领导请 示后 ,对该批 仔 猪进行 了暂 扣并 立案 调查 , 场制作 了勘 验笔 录 , 孙某进 行 了 现 对
法》 的宣传力度 , 加强对检疫人员 、 执法人 员 、 动物
辜 货 主 造成 时 间 、 力损 失 , 至 在 经 济 上 承 受额 精 甚
该 批仔猪认 定为依 法应 当检疫 而未 经检疫 的动 物依 法进 行 了补 检 ; 依据 《 动物 防疫 法》 六 十一条 规定 , 第
孙某 的填证行为认 定为变 造动物检疫 证 明。 2 适 用法律 及 案件处 理结 果
, 、
赫◇
●婚
又有 利 于发 生 疫情 后 的溯 源 ,充 分 发挥 网络优 势 ,
第 二 天缴 纳 了罚 款 ,并 返 回 了银 行 代 收罚 款 票据 。
执 法人员 填 写 了结 案报 告 , 订案 卷并 归档 。 装
3 处罚后 的思 考
3 1 依 法人 性 化 处 罚 .
深化 以检疫 证 明为 载 体 的畜产 品追 溯制 度 , 立全 建
养 猪
经营仔猪案的查处
李锦龙
( 甘肃省 榆 中县动 物 卫生监督 所 ,榆 中 7 0 0) 31 O
DOl 1 .9 9J I : 03 6 / . SSN.6 1 6 2 2 1 . 10 7 1 7 — 0 7.0 0 0 .4
20 0 9年 2月 7日, 县动 物卫 生 监督 管理 所执 我 法 人员 在 动物 经 营市 场执 行 监督 检查 任 务 , 对孙 某
物标 识 及疾 病 可追 溯 体 系下 的 “ 物检 疫 出证 管理 动 系统 ”全 国统 一 印制 两联 无碳 复 写 式检 疫 证 明 , , 采 用 机 打式 出证 , 电脑 录入 检 疫 证 的填 写 信 息 , 留 保 电子 存根 和 纸质 存 根 ,这 样有 利 于 提高 工作 效 率 ,
外 的负 担 。我 们认 为 只要 是 手1 填 写 , 二 就会 有 人 为 因素存 在 。今 年 国务 院兽 医 主管部 门 已对 当前 的检
疫证 明格 式 提 出 了修 改 意见 , 议 开发 一套 基 于动 建
款 50 0 元的处理意见 ,报请处罚机关批 准后 ,于 2
月 1 1日当面 送达 孙某 , 孙某 没有 申请 行政 复议 , 于
育 的 目的 。 32 提 高执 法人 员素质 。 . 防止 职务犯 罪
经营的 2 0头仔 猪 查证 验 物 时发 现 , 孙某 持有 “ 出县
境 动 物检 疫合 格证 明 、 物及 动 物产 品运载 工 具 消 动
毒 证 明 、 物 产地 检疫 合 格证 明” 证 , 动 三 所填 货 主姓 名 为 孙 某 , 物 数量 、 达地 、 载 车 号 、 效 期 等 动 到 运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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