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

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是指非企业的非政府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为民办非企单位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总共约700字。
一、编制控制1. 民办非企单位依法具有法人资格,根据组织所需岗位设立编制,并按照职责范围、经费预算和项目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编制分为专业技术类和行政管理类,根据工作需要制订编制表,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编制数。
3. 组织在编人员进行增减时,应当严格执行编制调整制度,提出调整申请,并经上级审批。
二、聘用方式1. 民办非企单位聘用人员时,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聘用制度,注重人才选拔的公开招聘。
2. 聘用方式包括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性工作和内部调配等。
3. 聘用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
三、招聘流程1. 招聘需求: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制定岗位需求计划,并明确职位要求。
2. 招聘发布:通过招聘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应当注明聘用条件和薪酬待遇等。
3. 招聘筛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和素质审核,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4. 招聘录用:根据招聘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体检、聘用手续等。
四、薪酬福利1. 薪酬管理:民办非企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制定岗位工资标准或浮动薪酬制。
2. 福利待遇:根据单位经济实力和政策规定,给予聘用人员合理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等。
五、考核评价1. 考核制度:建立聘用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包括年度目标考核、月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评估等。
2.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随机抽查和上级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 奖惩措施: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同时实行绩效工资制。
六、职业发展1. 培训机制: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提供培训机会和学习资源,提升聘用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民非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推荐、选拔等方式选拔工作人员。
第五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第六条机构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七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八条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辞退等依据。
第四章人员晋升与调整第十一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对优秀员工进行晋升。
第十二条晋升条件如下:1.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2. 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五章人员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第十五条机构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3. 定期体检;4. 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章人员离职与辞退第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机构根据员工表现和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非企业人事管理,规范企业内部人事制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人力资源配置、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对员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绩效评估等。
第三章招聘及任用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活动公平、公正。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团队协作培训等。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四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企业可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进行。
第十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企业应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企业应进行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分。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第十九条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
第二十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十二条人事档案应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绩效考核记录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运作,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经民主选举产生,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报告。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者擅自转让其财产。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由社会力量组建和运行的组织。
为了规范这类组织的运作,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七项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管理制度、注册备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等方面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七项制度。
首先,组织管理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制度,它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内容。
组织架构规定了各级组织的设立和职责划分,明确了权责关系和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规定了内外部管理流程、决策程序和绩效评估等内容,确保组织运行的规范性和效率。
运行机制包括领导班子的配置、决策机制和考核激励制度等,为组织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
其次,注册备案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法运营的重要依据。
我国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设立时办理注册手续,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运营。
注册备案制度明确了设立程序、申请材料和批准条件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性和资质进行严格把关。
同时,注册备案制度也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和注销的程序,确保组织运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持续性。
第三,财务管理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保障资金安全和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财务报表编制的规范和时间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同时,财务管理制度还对汇款、收款、出纳、报销等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人事管理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了人员招聘、任免、考核、奖惩和待遇等方面的规程,确保人员选拔的公开公正。
同时,人事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员工的培训、晋升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生活品质。
第五,劳动合同制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个人、社会团体、社会机构以及其他非国家机关依法设立、注册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从组织结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结构(一)机构设置为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模和性质差异,机构设置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可分设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项目部等。
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并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
(二)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由单位负责人、副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决策、协调、督导和落实重大事项等。
领导班子成员间应形成合理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并积极实施相互监督。
(三)决策机制二、人事管理(一)招聘与录用(二)人员流动为了更好地发挥各人员的才能和效能,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适时进行轮岗调整、培训进修和岗位交流,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激励与约束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的重要保障。
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合理设立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优势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财务管理(一)会计制度和核算(二)资金管理四、监督管理(一)内部监督(二)社会监督(三)政府监督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管理中的问题。
建立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规政策,为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与制度依据。
总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是保障其良性运营、规范行为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与完善,以提高组织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民非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民非组织的健康发展,提高民非人员素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民非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四)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民非组织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民非组织应根据业务范围、规模和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组织高效运转。
第五条民非组织应设立以下岗位:(一)法定代表人;(二)理事会成员;(三)监事会成员;(四)专职工作人员;(五)兼职工作人员;(六)其他辅助人员。
第六条民非组织应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分工合理,各司其职。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民非组织招聘人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三)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六)录用。
第九条民非组织应优先录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民非组织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一)岗位技能培训;(二)业务知识培训;(三)法律法规培训;(四)职业道德培训;(五)其他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民非组织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业绩;(二)业务能力;(三)职业道德;(四)团队协作;(五)其他相关指标。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民非组织应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形式:(一)物质奖励;(二)精神奖励;(三)晋升机会;(四)培训机会。
第十五条民非组织应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规定、工作失误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惩罚形式:(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四)辞退。
第六章保障与支持第十七条民非组织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律和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单位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和透明使用,并接受外部监督。
三、人事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任免、奖惩、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要求单位依法招聘人员,确保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以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绩效考核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以评估工作绩效和经营业绩。
绩效考核制度对单位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等进行科学评估,促进单位内部的竞争和提高工作效能。
五、信息公开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遵守信息公开的原则,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开单位章程、财务状况、工作进展、项目评估等信息,增加其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监督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管理制度要求主管部门对单位的注册、财务、人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单位存在的问题,确保单位依法运行和达到其非营利性质的目标。
七、法律责任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制度要求单位依法履行其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合同约定,对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单位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同时,法律责任制度也对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强了对单位的监管力度。
总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七项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其运行,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民间力量在社会事务中的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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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
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5)员工服务承诺书;(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
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
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
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
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
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
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奖惩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
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进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站内搜索: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看了该文章的人还看了:民营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民办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为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优化专职工作人员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根据国家现行人事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民办幼儿人事管理制度1、幼儿园员工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2、幼儿园聘任员工,应依法签订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