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

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物排放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放单位)的废弃物排放管理。
第三条废弃物排放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弃物排放,降低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废弃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弃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废弃物按照危害程度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第六条一般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不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等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如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建筑垃圾等。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等危害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气态废弃物,如废酸、废碱、废溶剂、废药品、废电池等。
第八条排放单位应当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标识、储存、运输和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排放控制第九条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十条排放单位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尽量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化。
第十一条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物排放监测体系,对废弃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章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排放单位应当将产生的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三条废弃物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能力,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处置。
第十四条排放单位应当对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和处置。
公司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公司废弃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企业应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废弃物管理纳入公司的整体运营策略中。
通过制定详细的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所有废弃物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弃物的分类1. 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物品。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药品等含有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品。
3. 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果皮等易腐生物质废弃物。
4. 干垃圾: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三、收集与存储1. 各部门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废弃物分类进行标识。
2. 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避免满溢或造成二次污染。
3. 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清洁,防止废弃物混合。
四、运输与处理1. 废弃物的运输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2. 可回收物应交由合格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
3. 有害垃圾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4. 湿垃圾和干垃圾应分别送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五、监督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或指派专人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工作。
2. 定期对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废弃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内部通讯、公告板等方式宣传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七、持续改进企业应定期评估废弃物管理制度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优化废弃物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总结:。
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是指对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废弃物的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多,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废弃物管理制度应该从源头控制开始。
各个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要加强废弃物的分类和减量工作,通过改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企业废弃物的产生量。
同时,使用环保的生产材料和设备,降低废弃物的有害程度。
政府应该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废弃物的处理水平。
其次,废弃物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收集和运输体系。
政府应该投入必要的资金和人力,确保废弃物专项收集和运输机构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对废弃物收集点和运输车辆的监督,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和环保。
对于危险废弃物,应该采取特殊的运输措施,确保不会造成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
再次,废弃物管理制度应该规范废弃物处理和利用过程。
对于可回收的废弃物,应该制定相应的回收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和居民积极参与废弃物回收工作。
对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应该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政府应该加强对废弃物处理和利用企业的监督,确保它们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最后,废弃物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废弃物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废弃物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发布废弃物相关信息,增强公众对废弃物管理的知情权。
同时,加强对废弃物处理企业和机构的监督,确保它们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进行违法行为。
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废弃物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好环境和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的废弃物管理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和监督废弃物的各个环节,才能有效地减少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车间废弃物管理规定

11.1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管理,努力变废为宝,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1.2加强废弃物料管理,规范利用、避免废弃物料造成产品污染。
2适用于产生废弃物的所有车间。
33.1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将废弃物进行现场清理、整理、分类放置进行标识,并负责将可回收废物转移到废品暂存仓库指定地点集中保管;3.2在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废品的滴漏、溢出、散落;3.3转移到碎料房,由仓库进行碎料,填写碎料单,注明产品名称、重量,完成后办理入库。
3.4仓库物流管理人员,要每天检查废品仓库,检查废品的放置是否出现滴漏、溢出、散落、混放的现象,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实施;3.5车间清洁工每天负责将生活垃圾转移到转移至公司厂区垃圾桶3.6车间各工序产生的可回收的不同材质的塑料废弃物,由各生产班组负责清理收集。
4车间废弃物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两类。
4.1可回收类:可回收废纸类(废纸箱、废纸管、办公废纸等)、废金属类(废铜线、废电缆线、废漆包线、废刀片等)、废塑料类(废树脂、废注塑头、废PP料、废PS料、废PE料等)、废包装袋(纸塑包装袋、塑料编织袋、PE包装袋)、PE缠绕膜等。
4.2不可回收类:不可回收废标签类(热收缩标签、不干胶标签)、废手套、废抹布、废胶布(透明胶带、木纹胶带、创可贴等)、废塑料袋(泡沫塑料)等。
55.1各生产车间的一般废弃物存放垃圾桶必须区分:可回收类、不可回收类,对废物放置位置进行标识并标明存放的种类。
5.2所有的不可回收废弃物全部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垃圾桶用黑色塑料袋内衬,垃圾桶盛满废弃物后由车间清洁工及时转运至车间外面的垃圾桶内。
5.3可回收的PE包装袋、缠绕膜用白色包装袋包装;可回收的编织袋、纸塑包装袋打捆;可回收的树脂颗粒、受到污染的PE、PS、PP粉碎料用包装袋装满后,码放在托盘上面,包装袋作相应标识,所有的可回收废弃物料存放在可回收废弃物库房。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3篇)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物的合理处置,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相关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废弃物是指不再使用的物品或物质,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等。
第四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废弃物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接受监督。
第六条进行废弃物处置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应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合作和沟通,共同推进废弃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对于违反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和收集第十条废弃物应按照类型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物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十一条可回收物应进行专门的收集和分类,比如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
第十二条有害物质应单独收集和储存,包括化学药品、电池、荧光灯等。
第十三条易腐垃圾应进行妥善处理,包括食物残渣、植物废料等。
第十四条其他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括砖瓦瓶罐、建筑废料等。
第十五条废弃物的收集应定期进行,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废弃物的收集过程应该安全可靠,防止二次污染和扩散。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第十七条废弃物处理应采取各种适当的方式,如焚烧、填埋、回收等。
第十八条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遵循环保和安全的原则,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应特别注意,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管理标准和规定。
第二十条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应得到鼓励和支持,通过科学的技术和方法实现废物的再利用。
第二十一条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应注重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废弃物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二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三条废弃物处置管理要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丢失(或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二、职责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资质单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时的监督检查。
三、内容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统一存放在回收车间北侧库房中,由质量安全环保部专人管理,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与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
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岗位员工负责收集、包装、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记录表。
3.生产车间值班课长,定期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运送到专门储存的库房。
4.库房管理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并建立危险固体废弃台账。
台账中写清送入库房中,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相关详细信息。
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储存危险固体废弃物库房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并签字确认。
6.一旦发生危险固体废弃物丢失现象,及时对丢失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查找回收,在公司查到不到的情况下,报相关部门协同查找,直到找到为止。
公司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废物管理制度篇二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公司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弃物,包括生产废弃物、办公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
第三条公司废弃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减量化原则: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2. 资源化原则: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3. 无害化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过程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 法规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公司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1. 可回收废弃物:如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
2. 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废油漆、废化学品等。
3. 其他废弃物: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放。
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点,由专人负责废弃物的收集、整理和存放。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第七条可回收废弃物应送至指定的回收站点进行回收利用。
第八条有害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送至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九条其他废弃物应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第十条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物泄漏、渗漏和飞扬,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环保。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公司对废弃物管理实行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废弃物管理进行检查,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具体措施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废弃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废弃物处理计划,监督各部门执行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对废弃物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废弃物分类的认识。
第十九条公司定期组织废弃物处理培训,提高员工废弃物处理技能。
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
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实施和监管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旨在管理和处理废弃物,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废弃物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废弃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包装标识、转运、存储、处置和回收利用等细则。
2. 废弃物注册和许可:确定废弃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的注册和许可要求,确保这些设施符合环境和健康安全要求。
3. 废弃物分类和回收:推动废弃物的减量化、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通过建立废弃物分类体系,引导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将废弃物进行分类,提高回收利用率。
4. 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鼓励投资和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处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同时,监管和管理这些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 废弃物排放和污染防控:制定和执行废弃物的排放和污染防控措施,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6. 废弃物监测和评估:建立废弃物的监测和评估体系,监测废弃物产生、处理和处置情况,评估废弃物管理的效果和风险。
7. 废弃物教育和宣传:开展废弃物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废弃物管理意识,促进废弃物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通过建立和完善废弃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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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其在收集、贮存、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及环境污染违法事件和危害人体健康事件发生,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危化品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废碱、二氯乙烷(高沸物)、废触媒、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生产、销售、存储保管、出入库、装卸及处理。
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公布4月1日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3-1996)《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1~11一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4、术语与定义危险固体废物简称危险废物,旧称有害废物。
由于其量、浓度、物理或化学特性、易传播性,而可能引起或助长死亡率增高;或使严重疾病的发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时)或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
通常用于识别和鉴别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典型判据是:①易燃性;②腐蚀性;③反应性;④传染性;⑤毒性;⑥放射性等。
其中毒性判据包括急性毒性、浸出毒性、遗传变异性、生物需急性、水生生物毒性、口服毒性、吸入毒性、刺激性、皮肤吸收毒性、植物毒性等。
习惯上将带放射性和带有传染性的废物不划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危险废物的管理5.1危险废物名称5.1.1废触媒5.1.1.1废触媒的产生由氯乙烯转化生产过程中所需氯化汞触媒,在生产过程中经过运行损耗、分析含汞量低于2.3%的触媒进行报废,存放于专用库房。
5.1.1.2废触媒的储存、保管5.1.1.2.1废触媒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不得露天存放。
应远离明火、热源,并保证通风良好。
5.1.1.2.2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
5.1.1.2.3废触媒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5.1.1.2.4废触媒必须堆放整齐,不得散落至地面或地沟内。
5.1.1.3废触媒的装卸5.1.1.3.1拉运车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在专人监护下停放在指定装车地点,不准私自向装车地点倒车,以免发生意外。
5.1.1.3.2车辆就位后,先打开车厢检查车厢内是否有杂物或与触媒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1.1.3.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1.3.4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触媒散落于地面或地沟,污染环境和水源。
5.1.1.3.5下雨天不准转运、装卸废触媒。
5.1.1.3.6装满后监护过磅,离开厂区,不准在厂区内停放过夜。
5.1.1.4废触媒的运输5.1.1.4.1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并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1.1.4.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颁发的符合一级车辆标准的合格证。
5.1.1.4.3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相关证件齐全、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输证、危险货物押运证、危险货物驾驶证)。
5.1.1.4.4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5.1.1.4.5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废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5.1.1.4.6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的条件:办理危险废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
5.1.1.4.7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督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人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5.1.1.5废触媒的处置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5.1.1.6紧急泄漏处理方法5.1.4.6.1在运输途中发生触媒散落,立即向本单位及厂相关领导进行汇报,说清事故地点及散落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拨打公司消防报警电话。
5.1.4.6.2当拉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触媒大面积散落,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后做紧急处理,及时采取相应污染防范措施。
5.1.4.6.3遇有大雨、大雪天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利用篷布进行遮挡,防止触媒淋湿造成水体污染。
5.1.2二氯乙烷(高沸物)5.1.2.1二氯乙烷的产生由氯乙烯精馏岗位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物其主要成份为二氯乙烷,生产过程中间接排放至专用的高沸物储槽内存放。
5.1.2.2二氯乙烷的装卸5.1.2.2.1拉运车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在操作人员的监护下停放在指定盛装地点,不准私自向盛装地点倒车,以免发生意外。
5.1.2.2.2车辆就位后,先检查车辆的接地完好,并连接静电导除装置,然后打开罐口检查罐内是否有杂物或与二氯乙烷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1.2.2.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时不准穿带钉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2.2.4在现场备用相关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周围50米内禁止动火作业。
5.1.2.2.5安排人员在各路口戒严,在主要路口放置“禁止通行”牌,禁止车辆通行。
5.1.2.2.6将二氯乙烷储槽压力升至0.05MPa~0.15MPa之间打开槽底阀装高沸物。
5.1.2.2.7必须有相关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护,要随时观察液位,防止装满外溢。
5.1.2.2.8装满后监护过磅,离开厂区,不准在厂区内停放过夜。
5.1.2.3二氯乙烷的运输5.1.2.3.1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并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1.2.3.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颁发的符合一级车辆标准的合格证。
5.1.2.3.3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相关证件齐全、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输证、危险货物押运证、危险货物驾驶证)。
5.1.2.3.4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5.1.2.3.5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废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5.1.2.3.6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的条件:办理危险废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
5.1.2.3.7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督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人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5.1.2.4二氯乙烷的处置由符合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资质厂家回收利用。
5.1.2.5紧急泄漏处理方法5.1.2.5.1在运输途中发生二氯乙烷泄漏,立即向本单位及厂相关领导进行汇报,说清事故地点及泄漏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拨打公司消防报警电话。
5.1.2.5.2当拉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氯乙烷泄漏,在车辆能行走时,尽量将漏点用布或其它物品堵塞,将车辆开至偏僻处,采取相应污染、防火防范措施。
5.1.2.5.3因罐车底阀漏或垫子漏,应立即停车,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后做紧急处理,并疏散人群,做防火及泄漏处理,就近利用沙土围堵。
如漏点不能处理,按方法5.1.1.5.1进行处理。
5.1.3废机油5.1.3.1废机油的产生由冷冻岗位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所产生,利用油桶进行回收存放。
5.1.3.2废机油的储存、保管5.1.3.2.1废机油存放于水汽车间冷冻岗位门口处,专人负责保管。
5.1.3.2.2集中存放不得随意乱摆放。
5.1.3.2.3盛装时严禁装满,需留有一定空间,防止废油中夹带的气体受热膨胀。
5.1.3.2.4夏季不准将油桶放置在阳光下暴晒,定期打开油桶盖进行检查、泄压。
5.1.3.3废机油的装卸运输废机油存放至一定数量后,利用铲车运至水泥厂。
5.1.3.4废机油的处置运至水泥厂后由指定厂家进行回收。
5.1.4废硫酸5.1.4.1废硫酸的产生因生产需要,我厂使用98%浓硫酸做为氯气处理干燥剂,吸收氯气中的水份,因此所产生的65%左右的废硫酸(其中夹带微量氯气)。
5.1.4.2废硫酸的装卸5.1.4.2.1所在单位负责对废硫酸拉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监管工作。
5.1.4.2.2在装车过程中的操作由岗位当班人员进行,拉运人员不得从事此项作业。
5.1.4.2.3拉运废硫酸车辆在转运过程中不得在生产区域随意走动,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5.1.4.2.4在废硫酸装运过程中,拉运人员必须佩备防护用品(防酸靴子、防酸眼镜及防护面罩、防酸手套、水桶),防护用品不齐全,当班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装车。
5.1.4.2.5操作人员装车时不得强求拉运人员参与任何装车操作。
5.1.4.2.6废硫酸拉运至处理规定地点后,由拉运人员缓慢开启排酸阀,排至中和池,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5.1.4.3废硫酸的运输5.1.4.3.1进出厂区严格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做到车速慢行。
5.1.4.3.2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进行行驶。
5.1.4.3.3运输前必须对车辆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带病上路。
5.1.4.3.4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车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1.4.3.拉运时必须由本单位安全员随行押运。
5.1.4.4废酸的处置定期通过外包方车辆拉运至我公司水泥厂电石泥堆处,通过酸碱中和反应处理,反应后物质进入水泥生产系统作为原料继续使用,从而避免废硫酸直接外排造成的环境污染。
5.1.4.5紧急泄漏处理方法5.1.4.5.1在运输途中发生废硫酸泄漏,立即向本单位及厂相关领导进行汇报,说清事故地点及泄漏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拨打公司消防报警电话。
5.1.4.5.2因排酸阀漏或垫子漏,应立即停车,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后做必要的处理,并疏散人群,做防泄漏处理,(用水桶接在泄漏部位)。
如漏点不能处理,按方法5.1.1.5.1进行处理。
5.1.5废碱5.1.5.1废碱的产生由氯乙烯水碱洗装置在中和粗氯乙烯气相的酸性物质时循环中和反应,氢氧化钠浓度约在6~10%,多余部分氯化钠和碳酸氢钠沉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