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章程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社会体育指导员是负责在社会体育领域开展体育活动、指导体育锻炼、提供专业咨询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为了保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共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包括整体管理、培训与评价、绩效考核、奖惩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体育伦理,秉持公正、客观、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体育学科知识、指导技能以及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同时,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二章培训与评价第五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参加体育指导员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体育学科知识、指导技巧、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线上学习、集中培训或定期观摩交流等形式。
第六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由相关行政部门或资质认证机构负责组织。
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40学时,认证合格后才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第七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接受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考核问卷、组织考察或面对面交流等形式。
第八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奖惩以及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分为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
第十条主观评价主要考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人员可以包括指导员上级、承办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等多方人员。
第十一条客观评价主要基于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果等具体表现。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考核问卷、活动报告、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形式。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绩效考核、职务晋升以及奖惩决定的参考依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发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社会体育活动中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并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
第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由低到高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坚持科学、文明、安全、诚信的原则,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提高被指导者的健身技能和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注册管理,组织和推动各种社会力量支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体育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第六条对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纳入体育工作规划,列入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日常工作,由指导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
第八条体育主管部门可委托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有关社会体育组织(以下简称委托的组织 ),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的具体工作。
组织系统性较强且具有较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条件和能力的全国性行业、单项体育协会,经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获得批准(以下简称经批准的协会 ),可负责本协会批准范围内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
【VIP专享】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章程

柘荣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柘荣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英文名称是Zherong Scoial Sports Instructor Association。
缩写为:ZRSSIA。
第二条本团体是根据柘荣县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共同的工作责任和义务自愿组成的,为各类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以促进全民健身为目的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全县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健康的开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道德行为,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健身指导作用;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权益,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本团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柘荣县文体新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业务范围如下:(一)积极宣传和开展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等的实施。
(二)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以下工作:对我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开展符合本团体宗旨的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辅导群众性科学健身活动。
(四)依照有关规定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五)开展各种交流活动。
(六)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长效化、市场化发展。
(七)其他有利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展的业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积极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四、会员应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2篇)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从事社会体育活动予以指导、管理和组织的专业人员。
为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要求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熟悉和掌握相关体育知识和技能。
2.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级组织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
3.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对体育活动进行科学安排和有效管理。
4.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管理措施1.招聘和选拔(1)招聘和选拔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招聘和选拔的条件包括:年龄在25-45周岁之间,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招聘和选拔的程序包括:资格审查、面试和综合评定。
2.培训和考核(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法、管理技巧、运动训练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以及格为标准。
3.管理和监督(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2)相关部门应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3)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巡查。
4.奖惩和激励(1)对于表现优秀、工作出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以给予嘉奖和奖励。
(2)对于违反职业操守、失职渎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和晋升等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流程1.活动策划和组织(1)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
(2)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组织指导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器材准备等。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是指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体制和规范。
以下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
1. 资格认定: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通过相关机构的认定,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需要持有合法的证书或执业资格。
2. 职责和权益: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权益,包括指导体育活动、培训学员、组织比赛等方面的职责,以及享受社会保障、获得合理报酬等权益。
3. 培训与评估: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接受定期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同时,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4. 遵守职业道德:社会体育指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尊重学员、遵守竞赛规则、保护学员隐私等。
同时,需要维护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5. 纠纷处理:针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学员、单位或其他相关方之间可能出现的纠纷,需要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理机制,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6. 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规定履行职责,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7. 奖惩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指导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保证指导员队伍的质量和形象。
以上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操作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模版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管理,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和职业水平,促进社会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
第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由本单位委托从事各类体育教练、指导工作的人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第二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和选拔第五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体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和体能水平;德才兼备、品行良好。
第六条本单位从事体育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
招聘社会体育指导员时,应当公开选拔,根据岗位需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核和考察,择优录用。
第七条社会体育指导员选拔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遵循程序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八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聘期、工作内容、待遇和责任等事项。
第三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考核第九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教学方法、体育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和资源,定期组织培训活动。
培训计划应当制定合理、科学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培训结业手续。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知识能力、教学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员享有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权益,有权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和职称。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向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机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合法权益。
体育协会章程

体育协会章程
一、总则
本体育协会的名称是XX体育协会。
本协会是由爱好体育运动的个人或团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宗旨是提高会员的体育意识和运动技能,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会员体质,丰富会员业余生活。
二、会员
凡自愿参加本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期缴纳会费,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三、协会活动
1. 定期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如户外拓展、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等;
2. 举办各类体育知识讲座,提高会员的体育知识水平;
3. 组织观看重大体育赛事,增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友谊;
4. 积极推广新兴体育项目,提高会员对体育的兴趣;
5. 开展与其他体育组织的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组织机构
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设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协会各项具体事务的执行。
五、经费来源及管理
1. 本协会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
2. 本协会经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
3.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六、附则
1.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体育协会;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我们真诚邀请爱好体育运动的您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致力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共享体育带来的快乐与激情!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促进全民健身、提高体育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行为,并保障其权益,制定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质要求、岗位职责、培训与考核、管理机构等方面,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一、资质要求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具备一定体育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人员。
为确保指导员的专业素质,有效保障参与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一套明确的资质要求是必要的。
首先,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其次,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指导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参与者进行交流和互动。
最后,指导员还应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等基本品质。
二、岗位职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实施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具体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指导员应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并根据参与者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
其次,指导员应关注参与者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体育场地设施的安全隐患。
最后,指导员还应积极参与社区健身活动、体育赛事等,提高参与者的体育水平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培训与考核为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专业能力和知识,培训与考核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供系统的培训课程,包括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等内容。
同时,应开展实地实训,帮助指导员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其次,针对不同层次的指导员,可以设置不同级别的考核标准,促使其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考核过程中,可以采用口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指导员的技能和素质进行全面评估。
四、管理机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机构的建立有助于规范指导员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负责招募、培训、考核和监督指导员的工作。
机构内部应设立合适的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此外,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社会体育指导员行为的投诉,保障公众的利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由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愿组成的以促进全民健身为目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全市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健康的开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道德行为,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健身指导作用;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权益,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第三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天长体育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会业务范围如下:
(一)积极宣传和开展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等的实施。
(二)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以下工作:对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辅导群众性科学健身活动。
(四)依照有关规定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五)开展各种交流活动。
(六)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长效化、市场化发展。
(七)其他有利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展的业务。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积极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四、会员应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1年内无故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如对本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天长市体育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五确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第十九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市体育局审查并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
三、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市体育局的财政审计。
第二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第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 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