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01-90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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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

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

随着电气装臵的广泛应用,电气安全已日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如果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不恰当,使用不合理,维修不及时,尤其是电气工作人员,如果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不仅会造成电能浪费,而且会发生电气事故,危及人身安全,给国家与人民带来重大损失。

事实上,在电力、机械、化工、冶金、建筑等工矿事业中存在着大量电气不安全现象,电气事故已成为引起人身伤亡、爆炸、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

电气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两个方面。

人身安全是指在从事工作和电气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是指电气设备及有关其他设备、建筑的安全。

电气事故往往不是由单一原因引起的,为了搞好电气安全工作,必须采取包括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措施。

随着科技进步,各国都在积极研究并不断推出先进的电气安全技术,完善和修订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这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都是十分重要的。

电气事故及其危害电气事故( electric accident)是由电流、电磁场、雷电、静电和某些电路故障等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设施、电气设备毁坏、人、动物伤亡,以及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后果的事件。

14.1.1.1当事故发生时,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体会引起病理、生理的效应,称为电击(electric shock);当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带电体与人体之间闪击放电,或者电弧触及人体时,电流通过人体进入大地或其他导体,形成导电回路,这种情况,叫触电。

触电时人体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电击电流流经人体内部,引起疼痛发麻,肌肉抽搐,严重的会引起强烈痉挛。

心脏颤动或呼吸停止,甚至由于因人体心脏,呼吸系统以及神经系统的致命伤害,造成死亡。

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是电击造成的。

电伤是指触电时,人体与带电体接触不良部分发生的电弧灼伤,或者是人体与带电体接触部分的电烙印,或由于被电流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引起的皮肤金属化。

这些伤害会给人体留下伤痕,严重时也可能致人于死命。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2501-1990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2501-1990

GB/T2501-19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自 1990-5-1 起执行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 536(1976)《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的分类》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接至外电源的低压电工电子设备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按照防触电保护的方式所做的分类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有效值660V的电工电子设备。

需要时,有关专业标准也可用于电压更高的设备,或用于其他用途。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办公室、工厂、学校、农场及类似场所使用的以及医用的电工电子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开启式设备,即不适用于本身不具备防止触及其带电部分的设备。

2引用标准GB 2900.1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GB 3805安全电压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708电气安全名词术语3术语3.1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3.2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3.3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3.4加强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

它可以由几个不能象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3.5安全阻抗safety impedance连接于带电部分与易导电部分之间的阻抗,其值可在设备正常使用和可能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电流限制在安全值以内,并在设备的整个寿命期间保持其可靠性。

3.6安全特低电压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组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A1 表A1列出了设备按防触电保护分类的主要特征,指出了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所需要的安全措施。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1.定义基本绝缘(工作绝缘、功能绝缘)basic insulation,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位于带电体与不可接触及金属件之间。

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位于不可接触及金属件与可接触及金属件之间。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加强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

它可以由几个不能像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2.设备分类(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GB/T 2501-90):0类设备仅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设备,当设备有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时,该部分不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一旦基本绝缘失效,则安全性完全取决于使用环境。

Ⅰ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

注:①对于使用软电线或软电缆的设备,软电线或软电缆应具有一根保护(接地)芯线。

②经有关标准允许,任何部件至少都是基本绝缘并装有接地端子,但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没有接地插脚,不能插入有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的设备,只要其保护线没有和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就看作0类设备,但在所有其他方面,设备的接地措施应完全遵守Ⅰ类设备的要求。

Ⅱ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像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安全措施。

这种设备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

Ⅱ类设备可以具有保持保护接地回路连续性的器件,但其必须在设备内部,并按Ⅱ类的要求与能触及的可导电表面绝缘起来。

有金属外壳的Ⅱ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

Ⅱ类设备可因工作(与保护目的不同)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安全水平。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GB-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GB-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 2501-90发布时间:1990-11-1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 536(1976)《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的分类》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接至外电源的低压电工电子设备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按照防触电保护的方式所做的分类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有效值660V的电工电子设备。

需要时,有关专业标准也可用于电压更高的设备,或用于其他用途。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办公室、工厂、学校、农场及类似场所使用的以及医用的电工电子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开启式设备,即不适用于本身不具备防止触及其带电部分的设备。

2引用标准GB 2900.1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GB 3805安全电压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708电气安全名词术语3术语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加强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

它可以由几个不能象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安全阻抗safety impedance连接于带电部分与易导电部分之间的阻抗,其值可在设备正常使用和可能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电流限制在安全值以内,并在设备的整个寿命期间保持其可靠性。

安全特低电压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组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

注:①不同行业对安全特低电压的限制由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②允许直接接触带电部分的限值见GB 3805。

电器分类

电器分类

安全2007年08月16日星期四 10:211、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的分类如果你仔细观察不同的电子器械,你会发现有的电器用二脚插头,有的用三脚插头,有的靠电池工作,有的还可以充电使用。

下面介绍一下“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的分类”0类设备指靠基本绝缘作为触电防护的设备,一旦基本绝缘失效,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全取决于周围环境。

这就要求这类设备要用在“绝缘良好”的环境中。

比如木质地板、木质墙壁,周围环境干燥的场所等等。

这种对使用环境要求非常严格的设备,使用范围很有局限。

I类设备指设备的防触电防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需将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备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

这样,一旦基本绝缘失效,由于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已与地线连接,因而使用人员的安全有了保证。

II类设备指设备的防触电防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另有附加绝缘等安全措施。

一旦基本绝缘失效,附加绝缘可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若是加强绝缘,本身则相当于基本绝缘附加绝缘的水平。

III类设备这类设备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

这类设备内部出现的电压也不能高于安全特低电压。

III类设备是从电源方面就保证了安全。

0I类设备是指任何部件至少都是基本绝缘并装有接地端子的设备。

其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没有接地插脚,不能插入有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

目前国内还存在这类家用电器(其他电器中没有0I类)。

这类设备实际上是按I类设计的,只是I类电器电源线与保护(接地)线固定在一起,且同用一个插头,插入插座后保护(接地)线即可接地,而0I类的电源线没有保护接地导线,另设保护接地端子,或保护接地端子上连接的保护接地线不能直接同电源线一起插入带有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上去与保护接干线接通。

这类电器若不接通保护接地线,则按0类对待,若接通保护接地线,则按I类对待。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特殊要求》中有以下七类产品认可“0I类”的存在(只是“认可”这些产品不一定有“0I类”):电水壶;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摸;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池驱动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充电电池组;电熨斗。

防电击类型分类

防电击类型分类

防电击类型分类
I类器具: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

其防护措施是将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固定布线中的接地保护导体上,以使得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不会带电。

II类器具: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

该类器具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可以是下述类型之一:注1、具有一个耐久的并且基本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除铭牌、螺钉和铆钉等小零件外,其外壳能将所有的金属部件包围起来,该外壳能将所有的金属部分包围起来,该外壳提供了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的防护措施将这些小金属零件与器具的带电部件隔离。

该类型器具被称为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

注2、具有一个基本连接的金属外壳,其内各处均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器具,该类型器具被称为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

注3、由带有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和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组合而成的器具。

这里要注意: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其壳体可构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

I II类器具: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的电源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器具。

从定义的文字描述不难看出:
1类器具防电击保护是由基本绝缘+保护接地=通俗的说法就是插头上带有接地PIN,三插;例如:电冰箱、电风扇、电饭煲,饮水机等。

2类器具防电击保护是通过给带电部件加上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方式,电源插头是两插。

如电视机、风筒风梳等。

3类器具防电击是通过SELV来保护的-用隔离变压器或适配器。

例如:复读机等。

GB-T 2501-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GB-T 2501-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GB-T 2501-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 2501-90公布时刻:1990-11-1本标准参照采纳国际标准IEC 536(1976)《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爱护的分类》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接至外电源的低压电工电子设备一旦差不多绝缘失效按照防触电爱护的方式所做的分类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有效值660V的电工电子设备。

需要时,有关专业标准也可用于电压更高的设备,或用于其他用途。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办公室、工厂、学校、农场及类似场所使用的以及医用的电工电子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开启式设备,即不适用于本身不具备防止触及其带电部分的设备。

2引用标准GB 2900.1电工名词术语差不多名词术语GB 3805安全电压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708电气安全名词术语3术语3.1差不多绝缘basic insulation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差不多爱护作用的绝缘。

3.2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为了在差不多绝缘损坏的情形下防止触电,而在差不多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3.3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同时具有差不多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3.4加大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相当于双重绝缘爱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

它能够由几个不能象差不多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3.5安全阻抗safety impedance连接于带电部分与易导电部分之间的阻抗,其值可在设备正常使用和可能发生故障的情形下电流限制在安全值以内,并在设备的整个寿命期间保持其可靠性。

3.6安全特低电压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组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

电气安全第四章

电气安全第四章

Ⅱ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象双 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安全措施。这种设备 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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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安全条件
1.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直流电压条件500V下测试: 工作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2MΩ,保护绝缘 电阻不得低于5M,加强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7M。 交流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 工作绝缘为1250V、保护绝缘为2500V、加强绝缘 为3750V。 耐压持续时间为1min,试验中不得发生闪 络或击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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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壳防护和机械强度 Ⅱ类设备应保证: 在正常工作时以及在打开门盖和拆除可拆卸 部件时,人体不会触及仅由工作绝缘与带电体 隔离的全部金属部件,其外壳上不得有易于触 及到上述金属部件的孔洞。 若利用绝缘外护物实现加强绝缘,要求外护 物必须用钥匙才能开启,其上不得有金属件穿 过,并有足够的绝缘水平和机械强度。 Ⅱ类设备有明显位置上有“回”形标志。
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 的独立绝缘,位于不可接触及金属件与可接触及金属件之 间。 双重绝缘 绝缘。 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是基本绝缘经改进后,在 绝缘强度和机械性能上具备了与双重绝缘同等同等防触电 能力的单一绝缘。 double insulation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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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压值的选取
在正常环境中作间接电击防护时,应采 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采用安全电压作直接电击防护时,应采 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若采用24V以下 的安全电压,应另外采取防直接电击的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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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因
按正常人体电阻1000Ω 计算,50V电压产 生的电流将落在交流电流效应的时间-电流 区域图的AC-3区,因此可知一般不会造成人 体器官的伤害。但在AC-3区还会产生一些生 理作用,因此在50V以内的电压,仍应有直接 电击防护措施。 由图可知,在AC-2区通常没有生理作用, 对应0.2S时间的上限电流约25mA,得到对应 电压为25V,而与25V最接近的SELV电压为24V, 故以24V为限,划定了正常环境条件下需要和 不需要直接电击防护措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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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GB/T 2501-90
标准编号: GB/T 2501-90
标准正文: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11-06批准1991 -7-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 536(1976)《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的分类》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接至外
电源的低压电工电子设备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按照防触电保护的方式所做的分类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有效值660V的电工电子设备。

需要时,有关专业标准也可用于电压更高的设备,或用于其他用途。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办公室、工厂、学校、农场及类似场所使用的以及医用的电工电子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开启式设备,即不适用于本身不具备防止触及其带电部分的设备。

2引用标准
GB 2900.1电工名词术语 基本名词术语
GB 3805安全电压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 4708电气安全名词术语
3术语
3.1基本绝缘 basic insulation
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3.2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3.3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3.4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
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

它可以由几个不能象
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3.5安全阻抗 safety impedance
连接于带电部分与易导电部分之间的阻抗,其值可在设备正常使用和可能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电流限制在安全值以内,并在设备的整个寿命期间保持其可靠性。

3.6安全特低电压 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组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

注:①不同行业对安全特低电压的限制由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②允许直接接触带电部分的限值见GB 3805。

③不论满载或空载都不应超过电压限值。

本定义假定任何变压器或变流器
都是在额定供电电压下工作的。

4设备分类
分类的数字只表示设备防触电保护所采用的方式,并不反映设备的安全等级。

按照这一分类,防触电保护是由周围环境,设备本身或供电系统提供。

见附录
A(参考件)的表A1。

设备的非触电保护方式在其他国家标准中规定,如由外壳提供防护的等级
见GB 4208。

4.10类设备
仅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设备,当设备有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时,该部分
不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一旦基本绝缘失效,则安全性完全取决
于使用环境。

4.2Ⅰ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及的
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

注:①对于使用软电线或软电缆的设备,软电线或软电缆应具有一根保护(接地)芯线。

②经有关标准允许,任何部件至少都是基本绝缘并装有接地端子,但电源
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没有接地插脚,不能插入有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
的设备,只要其保护线没有和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就看
作0类设备,但在所有其他方面,设备的接地措施应完全遵守Ⅰ类设备的要求。

4.3Ⅱ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象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安全
措施。

这种设备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

Ⅱ类设备可以具有保持保护接地回路连续性的器件,但其必须在设备内部,并按
Ⅱ类的要求与能触及的可导电表面绝缘起来。

有金属外壳的Ⅱ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

Ⅱ类设备可因工作(与保护目的不同)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
技术上无损于安全水平。

①在特殊情况下,如某些Ⅱ类电子设备的信号端子,在主管技术部门认为需要安
全阻抗,而且在技术上无损于安全水平时,Ⅱ类设备可以使用安全阻抗。

②某些情况,需要把“全部绝缘外壳”的和“有金属外壳”的Ⅱ类设备加以区别。

4.4Ⅲ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
高于安全特低电压。

Ⅲ类设备不得具有保护接地手段。

必要时,可因工作(与保护目的不同)的原因,
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完全水平。

有金属外壳的Ⅲ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的手段。

附 录 A
设备主要特征及安全措施表
(参考件)
A1表A1列出了设备按防触电保护分类的主要特征,指出了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所需
要的安全措施。

表A1
━━━┯━━━━━━━━━━━━━━━━━━━━━━━━━━━━━━━│类 别
───┼─────┬─────────┬──────┬────────项目│0类│Ⅰ类│Ⅱ类│Ⅲ类
───┼─────┼─────────┼──────┼────────设备主│没有保│有保护接地│有附加绝缘不│设计成由安全
要特征│护接地││需要保护接地│特低电压供电
───┼─────┼─────────┼──────┼────────安全措│使用环境│接地线与固定布线中│双重绝缘│
施│要与地绝缘│的保护(接地)线连接│或加强绝缘│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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