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金融机构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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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随着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和对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这一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政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和意义。

一、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金融机构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和稳定对整个经济的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激励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力和风险应对能力,国家对金融机构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盈利能力,还可以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二、金融机构所得税优惠政策1. 关于金融机构利息收入的所得税优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从信贷、财务租赁等业务中获得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

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从利息收入中扣除不超过该收入的10%作为费用,从而减少纳税额。

此外,对于金融机构从金融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服务中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的政策。

2. 关于金融机构房地产租赁业务所得的所得税优惠金融机构如果从房地产租赁业务中获得收入,也可以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从租金收入中扣除不超过该收入的10%作为费用,从而减少纳税额。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房地产租赁业务,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三、金融机构增值税优惠政策除了所得税优惠政策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对于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所得,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一定比例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减轻金融机构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

四、其他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除了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享受其他形式的税收优惠。

比如,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所产生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加计扣除。

此外,对于金融机构在乡村振兴、绿色金融等领域开展的业务,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支持政策。

会计实务: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会计实务: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所示:(一)整体税负偏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显示,2000年我国商业银行的总体税负水平(应纳税额占其总收益的比重)为69.71%,税负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1.营业税(1)从与其他行业的比较看,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5%,明显高于同行业实行3%税率的交通、建筑邮电等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的一项税务测算表明,2OO3年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负分别为5.2%和5.8%,不仅高于其他行业的营业税税负水平。

也高于4名的营业税平均税负水平。

另据资料统计,2003年度,中国农业银行共实现营业收人562.9亿元,净利润19.2亿元,却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48.4亿元;2004年度,中国工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266.9亿元,实现净利润23.1亿元,却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82.3亿元。

以上数据可见,银行所缴纳的营业税税金都远高于其得到的净利润。

(2)从国外情况看,我国的营业税税率也处于高水平。

为减少税收对金融的负面影响,国外一般是少征营业税或者是征收登记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而且税率也很低,如韩国金融业营业税率仅为O.5%;欧洲国家则一般不征收流转税,而征收税率较低的印花税或登记税;德国、意大利只对部分业务征收营业税。

(3)从征收环节看,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不是按净额(即价差)征税,更不是像增值税那样只对增值额征税,即金融服务所消耗的投入物所含的进项增值税额并不能得到扣除。

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不允许抵扣购进品所含的增值税,实际上金融业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全部负担。

此外,营业税税基还包括收取的价外费用,因此一些实际并不构成企业收入的代收费用。

如证券公司为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的过户费、开户费等,也纳入税基征收营业税。

此外,目前我国中资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的比例很高,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贷款的呆账、坏账增多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因此金融业的高税负对金融发展尤其是国有银行的成长十分不利。

金融行业的税收规定

金融行业的税收规定

金融行业的税收规定金融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纳税义务和税收规定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经济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金融行业的税收规定进行探讨,并对其对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金融行业税收分类及税收筹划1.1 金融行业税收分类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和从业方式,金融行业的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金融机构作为法人,需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此外,金融从业人员的薪资收入也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需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1.2 金融行业税收筹划金融行业作为高利润行业,其税收筹划一直备受关注。

税收筹划是指依据税收法律的合理规定,运用各种合法手段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金融行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管理、减少税收风险的控制、合理的投资安排等手段,实现税负的合理分摊和降低。

二、金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2.1 金融行业税收优惠为了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对金融行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和债券利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次,金融机构从事经营性租赁业务,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税率减免。

此外,金融机构提供农村小额贷款、微贷款等金融服务,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2 金融行业税收优惠影响金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金融机构的税负,增加了其盈利能力,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更多的人才从事金融行业,提升了金融行业的整体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最后,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了金融机构对农村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金融行业税收合规与风险防控3.1 金融行业税收合规金融机构作为重要的纳税主体,应当依法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金融中介、资金调剂、风险管理等重要职能,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税负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问题分析1.税负过重:当前我国银行业税负过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率过高,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项税种,比普通企业税率高;二是税种繁多,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税收征管。

这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税收压力,影响了其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

2.税收征管不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其税收征管具有一定的难度。

当前税收征管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征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畅,税收征管政策的变化频繁、不连贯等,增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负担和运营成本。

3.灰色地带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广泛,部分业务存在灰色地带,如理财产品、信托业务等,这些业务的税收征管标准不明确,容易导致税收风险和税法风险。

二、对策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和优化税收征管。

1.税负减轻: 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税负过重的问题,建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减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负,以减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税收压力。

可以通过优化税收体制和税收调整机制,提高税负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税收征管: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效率,需要加强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平台,减少税收征管的重复性工作。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专业化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明确税收征管标准: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灰色地带的业务,建议加强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明确税收征管的标准和规范。

可以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4.增加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可以增加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浅析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现行税制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税负过重等不利影响。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负,提高税收效率。

通过这些对策,可以更好地推动金融税制改革进程。

金融税制改革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展望未来,我们需要不断完善金融税制,以促进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金融税制改革、问题、挑战、不利影响、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负、提高税收效率、总结分析、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金融税制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我国金融税制改革亟待加快推进。

目前,我国金融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结构不合理、税负过重、税收管理不规范等。

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金融税制改革的背景是我国经济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扩张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我国金融税制需要与国际接轨,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金融税制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金融业发展需求。

加快金融税制改革,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效率,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迫切需要。

1.2 研究意义我国金融税制改革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金融税制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深入研究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税收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通过对金融税制改革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提高税收的合理性和效率,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我国金融税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2. 正文2.1 我国金融税制改革的问题一、税制繁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作为银行业的主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面临诸多问题。

税负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应缴纳的税款总额,是一个重要的财务指标。

金融机构税负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也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在金融机构税负问题中,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挑战与困境。

税收政策变化频繁,金融机构在遵守税法和规章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税收管理体制不规范,导致了金融机构纳税程序繁琐、成本高昂。

税收征管水平不高,存在逃税漏税等问题,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税负负担。

面对这些问题,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来更好地应对税负问题,推动金融机构的稳步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金融机构的税负管理提供参考,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税负问题的意义在于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决策者全面了解当前税收政策对银行业的影响,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税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从而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有助于优化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税负问题还有助于促进税收公平。

通过深入分析银行业税负问题,可以发现税收政策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存在差异,有些银行可能存在税负过重或者过轻的情况,进而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

研究税负问题有助于制定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政策,促进行业竞争的健康发展。

1.3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税负问题的深入分析,可以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进一步优化税收筹划策略,降低税负压力,提高经营效益。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引言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对于维护国家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面临着诸多税收问题,包括税负高、税收风险大、税收成本高等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问题分析1.税收负担高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承担税收方面的负担较大。

金融行业特殊的盈利模式和业务性质使得其税收负担相对较高。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复杂,涉及国内外多个税收主体,税收结构复杂,需要承担的税收种类较多,由此带来税收负担加重的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和纳税能力较强,税收部门对其往往会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增加了税收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税收负担较高,成为其税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2.税收风险大税收风险包括税务风险和税法风险两方面。

一方面,由于我国税收法规日益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纳税义务也较为复杂,面临的税务风险增加。

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跨国经营,其涉及的税法法规较多,加大了税法风险。

税收政策的变动也会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税收风险,导致其税收合规问题。

税收风险问题也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的主要挑战。

3.税收成本高二、对策建议1.深入推进税收改革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税收问题,应深入推进税收改革,出台相应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

可以对金融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适当降低金融行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其增加投资,提高服务水平。

应优化金融与税收政策的衔接,简化税收程序,降低税收成本。

应加大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减轻其税收压力。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竞争力。

2.加强税收管理针对税收风险大问题,应加强税收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纳税行为。

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税收风险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应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逃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浅析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金融税制改革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税制不完善、监管不力、透明度不高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力度、优化税收政策以及提高税制透明度来改善现状。

未来,我们可以继续深化金融税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税制透明度,以实现金融税制更健康、更有序的发展。

通过不断努力和改进,我们可以逐步解决金融税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金融税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键词】金融税制改革、问题、对策、监管力度、税收政策、透明度、展望未来、总结1. 引言1.1 背景我国金融税制改革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税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对于金融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推动金融税制改革顺利进行。

加强监管力度、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制透明度等措施也是金融税制改革的关键方向。

展望未来,金融税制改革将进一步完善,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金融税制改革的进程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不懈努力和创新思维,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和成就。

1.2 目的目的是指导我国金融税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通过深入分析金融税制改革中的问题和挑战,明确未来改革的目标和路径,促进我国金融税制的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希望通过金融税制改革,实现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提高税收收入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

总结问题和对策,为我国金融税制改革提供深入思考和有益的参考,为实现税收优化和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2. 正文2.1 我国金融税制改革的问题1.税收体系不完善:我国金融税制存在着多重税种、重复征税等问题,导致税制复杂性增加,税负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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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View金融视线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33浅谈中国金融机构纳税问题高宁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海宁 314408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深化改革,金融机构得到不断的发展,在经营体制、经营范围和方式上有了很大突破。

由于企业的经营范围更加广泛,收入渠道不断增多,导致了税收征管工作难度加大,本文就我国金融机构的纳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期望对金融机构的纳税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金融机构;纳税;问题一、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纳税出现的问题(一)流转税负担的过重在我国目前实行的税制中,对任何一种金融业务进行的征收营业税,都应按照“金融保险业”项目进行征收。

并以征收的营业税税额为依据,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

基于以上原因,我国金融机构的流转税实际负担的会更高些。

首先营业税是根据营业额进行的全额征税,而不是根据价差征税,也不是只对增值税税额部分征税。

也就是说金融机构承担的消耗进货增值税的税额不能予以扣除,金融业将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承担下来了。

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种价外费被包括在营业税的营业额中,所以,一些不能构成企业收入内容的代收费用却被包括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

中国的部分金融机构,尤其是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存在不良贷款比例偏高、资产质量不高的现象,但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却需要征收营业税。

所以,当滞收利息的比率较高时,银行将用营运资金来垫付应收未收的利息部分的税款,不难看出银行实际承担的所得利息收入的税款要比法定的税率高很多。

而国外金融业务通常被归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且很多国家对银行保险、证券、信贷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二)对企业所得税的负担情况不合理在中国,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一样,都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但相比之下,其他国家的征税税率普遍较低。

因此,我国金融机构所得税制度的不合理只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偏高问题上,使得金融机构所得税的名义税额过高。

目前,企业所得税规定的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比较多,依照国际税收的准则,和企业有关的费用支出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被如实扣除。

因此,中国现在实行的所得税制度对多数支出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确的税前扣除规定,比如提取坏账准备、工资支出和业务招待费等,这样就加重了金融企业的纳税负担。

(三)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税收标准还缺乏明确的规定我国税收制度对部分新兴的保险品种的征税标准还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明显赶不上对储蓄利息所得部分进行纳税的发展步伐。

很多国家把一般寿险所得的投资分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部分,对于发达国家来说,首先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征收情况更为复杂。

同时,金融租赁公司的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起到消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具有真正投资性质的融资租赁行为不能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

(四)没有将证券资本利得部分完全纳入税收征收范围中国对股票转让所得征税主要体现在股票的交易流通过程不论盈利情况都要征收流转税,对企业在转让股票时取得的致新股只要一上市就永保太平,所以发行发会抱着“捞一笔”的态度过高的进行定价。

(二)信息披露现在的信息披露都由证监会来调审查,这对证监会来说负担太重,我以为证监会审查的权利应该下放。

可以鼓励股民诉讼上市公司,且为集体诉讼,即一个诉讼胜利,剩下的股民也可以得到赔偿。

为了降低诉讼成本,可以和律师事务所约定,如果胜诉赔偿对半分,如果败诉不收律师费。

这样每个基金公司和投资者都是一个证监会,这个可以大大增加监管的广度和深度。

除此以外,完善我国的融卷制度,将监督审查和获利联系在一起,让所有投资者一起监督上市公司。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融资融券的制度,但是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只有一些大公司才有融券,很多中小公司都没有融券,因此,融券制度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卖空制度,应该扩大融券制度的应用范围。

如果每支股票都可以卖空,那么发行方会担心自己定价过高,造成股票被大量卖空。

这样新股发行定价才会真正趋于合理。

(三)财务报表造假绿大地通过财报造假上市圈钱3.46亿元,最终公司因为造假才被罚款400万元,其保荐人被处以12个月不接受保荐人签字的处罚,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小,上市公司看见这样的一个情况后,觉得违法成本低,更加会疯狂造假。

我以为对上市公司的罚款数额至少要和融到的资金相同。

对于保荐人,至少罚款保荐费5-10倍,甚至撤销保荐资格。

这样才可以促进保荐人更加尽职的进行保荐,避免“只荐不保”的现象。

参考文献:[1]曹凤岐.董秀良.我国I P O 定价的合理性分析[J ].财经研究,2006,(6):6-14.[2]魏建.马富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前后定价效率的实证分析[J].山东经济,2011,(3),94-100[3]李晓莉.新股发行机制:问题与对策初探[J ].财会研究,2012,(5):53-55.作者简介:潘健平(1990-),男,汉族,浙江杭州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读本科生。

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学。

Financial View | 金融视线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34收益应按照普通所得纳税标准纳税,个人在对股票进行转让时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的征税规定没有达到完全的公平公正。

(五)内外资银行存在税收不公平情况从流转税征税角度,一般性的贷款应根据利息的收入实行全额征收营业税,而对外汇转贷部分按照利差的多少征收营业税。

根据表面情况来看,内外资银行的营业税征税政策是相同的,但外资银行主要业务以外汇转贷进行,内资银行主要业务是进行人民币贷款,因此外资银行缴纳的实际营业税要比内资银行的要低,并且外资银行可以不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两个税种。

(六)存在“账外账”的设置情况有些金融机构存在违反国家金融政策,采用高于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进行放贷的现象,并且相应的账务处理也有违反规定的情况,通过设置“账外账”,只将规定的利率部分作为利息收入入账,将超出的收入部分不做记账处理,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有的金融机构通过一些方法和手段,对不对外办理贷款业务的内部科室发放贷款,将收取的贷款利息计入“利息收入”,并且不计提“应交税金”。

(七)金融机构的记账收入和实际不符在金融机构财务会计的相关制度中,“金融机构收入往来”科目只应在金融机构间的拆借资金,进行应收利息收入的资金时出现。

但有些金融机构将向工商企业的贷款收到的“利息收入”也作为“金融金钩收入往来”的一部分,使得应收收入被隐瞒。

(八)不按规定将“应交税金”加以计提根据有关规定,在银行的业务中,除总行直营业务活动外,各个银行的其他业务取得的业务收入都应该在核算单位的所在地进行缴纳税金。

但金融机构在城乡各处都有分支机构的设立,服务网点分散,经常会出现纳税核算地无法直接提供原始凭证,机构在计税时只能采取将财务会计报表上交核算的方法。

有些金融企业的分支机构总会趋向于有意少报房贷利息收入等应税收入,这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要加强我国金融机构纳税筹划措施(一)金融机构营业税金的纳税筹划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都是按照国家的法定利率来实现的,这样就不容易通过降低利率来达到减少营业额的效果,所以只能从贷款的规模上进行考虑,找到最佳的方法来降低营业额,从而减轻纳税负担。

在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时,较有效的方法是,现在名义上将贷款的规模降低,然后利用其它的形式从借款企业取得补偿,得以减少贷款利息,促进节税的实现。

此外,外汇转贷的金融业务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重减少外汇贷款的利息差额,可以从名义上将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的比例提高,或者将外汇贷款的利息收入降低,达到减少税收成本的目的。

而对于融资租赁业务来说,可以把业务转为投资业务,收取一定的不固定投资收益,防止缴纳营业税额。

这种方法要注意投资收益是不固定的,才能避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收取的投资收益如果是固定数量的,则会被认定为经营性的租赁业务而被征税。

此外,还可以采取在名义上将融资限期延长,应用直接法计算出每个工作季节产生的营业额,获得延期纳税的机会。

对于金融经济业务、商品转让和其他业务来说,重点应降低卖出价和手续费的收入,将这部分用其他途径进行补偿,具体进行补偿时可在对方企业间接或直接列出支出和可报销费用,也可以用一定名义从对方获得资金的补偿。

根据有关的规定,对已经缴纳的营业税的应收未收部分利息,可以对当期的应税营业税进行冲减或报税后的应纳税额进行冲减,所以,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这一规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二)对于保险业的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分析在对保险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加强营业额的控制管理和保险理赔支出的控制。

保险公司如果可以价格理赔的比例,就可以获得纳税筹划的成功。

因此,保险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应注意降低保险营业额,从而减少应交营业税的税款额,这部分减少的营业额可以用来避免保险的理赔。

其次,对没有发生赔偿就将一部分保费进行返还的保险业务,应将这种业务规定变更为可以按照返还的比例适当减少保险费用。

再次,还应注意的是境内保险机构所提供的出口信用险和货物险已经不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的办理出口信用业务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已经属于非应税劳务,不再属于境内提供的保险,不需征收营业税。

同时,保险业务获得的保费收入已经作为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人寿保险在进行免征收营业税时,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保险公司在实行一年以上普通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以及养老年金保险。

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未批准新办普通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未经审批可免征营业税之前,保险公司应对这些税种缴纳营业税,在实行免税批准后,可将已交税额进行抵扣或退税。

(三)统一金融机构所得税纳税制度要在金融机构中建立统一的所得税税收制度,各种金融机构都应该遵守这种制度,取消特权做法,特殊对待的情况,平衡各金融机构间所得税的负担。

企业所得税应按照国际规定的准则进行税前扣除项目的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则一律不得扣除,和企业的经营相关的费用和支出在原则上,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根据实际数额进行扣除。

(四)调整个人所得税金融企业在进行证券交易时所得的资本收益,在征税的方式方法和负担的多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情况来说,证券交易所得征税的规模和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条件,对证券交易产生的利得进行征收税率,并要不断鼓励长期的投资,减少短期投资。

所以可以针对长期投资者的特点实施税率较低的征税标准。

(五)应适当取消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了有效规范纳税制度,平衡各金融机构间的税负,国家应在大力实行税收征收的同时,取消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以此规范我国征税税种。

【参考文献】[1]韩维洁.金融企业跨地区总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干征管问题研究[J].新会计,2009(5).[2]李波.我国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J].中国电子商务,2010(11).[3]陈紫亮.试谈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J ].大众商务(投资版),2009(4).[4]侯君邦.金融企业纳税筹划策略[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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