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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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激励员工,促进企业发展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如何留住优秀员工、激励他们发挥更大的潜力成为企业经营者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而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作为一种利益共享机制,既能提高员工士气,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又能促进企业创新,实现共赢。

本文将从分红权激励方案的概念、设计原则以及实施效果等多个方面探讨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的重要性及运作机制。

1. 分红权激励方案的概念与目的分红权激励方案是指企业以员工持有的股权作为激励手段,将企业的收入或利润分配给员工,以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一方案不仅使员工享受到企业的成果,更加密切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而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 分红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原则2.1 公平与激励相结合分红权激励方案应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够公平参与到分红权的享有中。

而激励机制则需要根据员工的贡献和绩效水平进行区分,鼓励高绩效员工取得更高的收益,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2.2 长期与短期效应兼顾分红权激励方案既要考虑到短期效果的显著性,也要重视长期激励的稳定性。

因此,在方案的设计中,应该适当增加长期绩效考核,并设立一定的锁定期,以确保员工与企业保持共同成长的长远目标一致。

2.3 监督与反馈机制完善为了保证分红权激励方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企业应建立起监督体系,保证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员工的互动和沟通,及时反馈员工的表现和企业的发展情况。

3. 分红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3.1 员工士气和归属感的提升分红权激励方案使员工直接分享到企业的增长和利益,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员工在享受到分红权带来的经济回报的同时,也能够更加深入地与企业发展密切关联,培养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凝聚力。

3.2 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能够促进员工的创新意识,鼓励员工大胆尝试、勇于创新,进而推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员工分红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手段,通过将企业的利润分配给员工,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动力,提高企业的绩效和业绩。

在设计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时,需要考虑到员工的贡献、业绩、风险承担等因素,以确保激励机制公平、合理、可操作。

首先,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应该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企业可以制定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和团队业绩来评估其贡献程度,并据此制定分红比例。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

其次,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应该考虑到员工的业绩。

业绩是企业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优秀的业绩应当得到相应的回报。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和团队的业绩来决定分红金额,将分红与业绩挂钩,使员工能够充分分享企业的成功。

同时,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还应该关注员工的风险承担。

员工分红权往往与企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相关,因此,在制定激励方案时,需要考虑员工对企业风险的承担程度。

一种常见的做法是将分红权与员工的股权挂钩,让员工也成为企业的股东,并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此外,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还应该考虑到员工的长期发展。

企业可以设立长期稳定分红机制,给予员工一定的持续回报,以吸引他们长期留在企业,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

同时,企业还可以制定个人成长规划和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机会和资源,帮助他们提升职业技能和能力,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最后,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应该具有透明和公正性。

员工分红是一项关乎员工利益的重要事项,需要确保分配过程的透明和公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猜疑和不满。

企业可以建立一套明确的决策程序和审查机制,确保分红方案的公正实施,并向员工做出解释和说明,保证员工理解和接受。

总之,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是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实施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绩效和业绩。

在制定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时,需要考虑员工的贡献、业绩、风险承担等因素,确保激励机制公平、合理、可操作。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1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

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

现金分红比例计划利润/上年利润超出利润第一年 80% 全额发放第二年 60% 全额发放第三年40% 全额发放注:剩余部分分红以虚拟股份支付,该部分虚拟同时参与以后年度的`分红员工所持虚拟股的比例应符合第2条相关规定,超过规定比例以现金支付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1.该计划期限为 3年,于 2011 年 7月 26日开始,并于 2015 年 7月 26日届满;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

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

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为了激励和约束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本制度确定以下激励对象:一)公司的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二)公司的业务技术骨干,包括技术研发部门的主管、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等。

本制度的激励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二)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贡献;三)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且表现良好;四)符合公司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为了确保分红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本制度确定以下业绩考核指标和业绩目标:一)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收益率等;二)业绩目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具体的业绩目标,并确定完成目标所需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业绩目标的制定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二)具有挑战性和可实现性;三)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相一致。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为了保证激励基金的合理核算、提取和处理,本制度确定以下方法:一)激励基金的核算:由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并在每年年底进行审计;二)激励基金的提取:根据公司的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由公司在每年年底从净利润中提取;三)激励基金的处理:激励基金应当用于发放分红权激励,并在每年年底进行结转。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为了确保激励制度的公正和有效实施,本制度确定以下绩效考核办法:一)绩效考核指标:根据激励对象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二)绩效考核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考核;三)绩效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四)绩效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的绩效得分和分配系数。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为了确保激励制度的公正和有效实施,本制度确定以下激励基金的分配和发放方法:一)分配方法:根据个人的分配系数和绩效得分,计算个人的分红权激励金额;二)发放方法:分红权激励金额应当在每年年底发放,可以选择一次性发放或者分期发放。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详细版】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详细版】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详细版】XXX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XXX决定实施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税后净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秀员工。

本制度实施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与风险共但,收益延期支付原则;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本制度实施意在形成一种高效、可持续的公司经营模式,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制定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确定激励岗位和对象。

当分红激励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自动升级为股权激励对象。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本分红权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分数满60分。

以上为XXX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的确定公司以年度净增利润为业绩考核指标,并设定以下两项年度业绩目标供选择:1.年度净增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含10%);2.年度净增利润不少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含10%)。

净利润”是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厂房、支付水电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净增利润”是指本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净利润的增长部分。

每年的01月0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1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 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 现金分红比例 计划利润/上年利润 超出利润 第一年 80% 全额发放 第二年 60% 全额发放 第三年 40% 全额发放 注:剩余部分分红以虚拟股份支付,该部分虚拟同时参与以后年度的分红 员工所持虚拟股的比例应符合第2条相关规定,超过规定比例以现金支付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1.该计划期限为 3年,于 2011 年 7月 26日开始,并于 2015 年 7月 26日届满;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工分红奖励制度草案2016-08-30 16:32 | #2楼 分红方案 主旨:为创造员工努力进取与绩效并增加职工福利,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分红奖励制度。 办法:公司以个人职等( 职称 )与年资之不同,分配公司职工福利基金于员工做为奖励。以四个月发放一次,中途离职员工不得支领,本福利一切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所有内容: 一、 职等( 职称 )与年资点数表示如下: 50点: 总经理/含区总经理/总监/顾问 45点: 副总经理/含区副总经理 40点: 经理/含区经理 35点: 副经理/含区副经理 25点: 校区主管 15点: 组长/A级教师 10点: 咨询师/教师/人事 5 点:试用期员工/临时雇佣员工 考核倍数加点:特殊杰出贡献者或考核绩优者另外加倍(分红系数=2) 以上点数依此类推,年资为基本点数的倍数,如特殊贡献提报者总点数加倍为2)加倍计算,未满一个月者不得支领。 二、 个人点数计算=(个人级别点数)×年资×分红系数 (未 满八个月=1满两年=2,依此类推)。 年资: 入职当年工作不满8个月的,当年不计入年资,即当年在6月份后入职的,当年不计入年资;如2015年6月1日入职,2015年终了后年资为1年;如2015年5月31日入职,2015年终了后年资为2年。 爱奇训_分红方案 分红系数:正常分红系数为1,如有特殊杰出贡献者或拥有专业技术者,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分红系数加倍(分红系数=2)。 三、 个人分红奖金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分红奖金=(个人点数 / 全公司总点数)×四个月分红奖金总金额 四、 分红奖金总金额来源以四个月总营业额1%~5% 为本,或罚款 来源之总合,次月大会以奖金的方式发放。 五、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拥有专有技术,可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给 予公司特殊贡献,兼职(两个职位者,可以加倍合计)。 六、 当次考核不合格者当季分红奖金取消。 七、 年终奖金计算依此类推。 八、 考核标准如下页。 宋连山 20151229 爱奇训_分红方案 附录表格 员工分红奖励制度个人4个月评估表 评分等级为:1劣,2平,3优,4特优;超过两个劣不列入分红奖励,两个特优提报分红系数双倍奖励。 员工分红奖励制度个人每月评估表 评分等级为:1劣,2平,3优,4特优。 评估结果取值为最多者,有两个劣者,列入“劣”。 评估标准包含精神面貌、工作表现、新续转、贡献度等。 【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员工激励股权分配方案

员工激励股权分配方案

员工激励股权分配方案员工激励股权分配方案1一、权利界定股权激励需首先明确激励股权的性质和限制,在确保激励效果的同时,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股权乃公司基石,一旦发生纠纷,严重之时足以动摇公司根基。

二、权利成熟相对现金奖励而言,股权激励可以节省公司的现金支出,同时具有长效机制:公司利益与员工从此建立长远联系,公司业绩的增长对于员工而言同样存在未来回报。

基于这种归属感,员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绩的工作内心驱动。

三、权利授予虚拟股权的授予,源自持股股东股权所对应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东、激励对象签署一份三方协议,明确授予激励对象的分红权的比例与每期分红的计算方式即可。

四、考核机制激励股权授予之后,必须配套考核机制,避免出现消极怠工,坐等分红的情形。

考核机制可能因不同岗位而异,有很多计算细节,不必在股权激励协议中详举,而是公司与激励对象另外签署的目标责任书,作为股权激励协议的附加文件。

五、权利丧失保持公司核心成员稳定,实现公司商业目标,是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

激励股权的存续与激励对象的职能具有一致性,在这一点上发生分歧,公司商业目标无以实现,股权激励理应终止。

激励股权丧失之后,需做相应善后处理:普通股权激励,实质是附条件的股权转让,依据在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强制回购条款,按照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回购,避免离职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同时由激励对象配合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注销股权凭证等变更工商登记事项,若仅在公司内部处理则不具对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虚拟股权激励,实质是激励对象与公司、大股东之间的一份三方协议,效力局限于内部。

一旦触发协议中的权利丧失条件,可以直接停止分配当期红利,按照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单方面解除即可;已经分配的红利,是过去公司对员工贡献之认可,不宜追回。

混合股权激励,实质是由虚拟股权激励向普通股权激励的过渡,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已经签署的内部协议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故而公司与激励对象在签署相应的解除协议后,退回激励对象已缴认购对价,并停止分红。

员工入股分红激励方案

员工入股分红激励方案

员工入股分红激励方案第1篇员工入股分红激励方案一、前言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入股分红激励方案。

二、激励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激励政策公平、公正,让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参与。

2. 业绩导向:激励政策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贡献紧密结合,体现多劳多得。

3. 长期激励:通过设置一定的锁定期,鼓励员工关注公司长期发展。

4.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激励方案的合法性。

三、激励对象1. 激励对象:公司正式员工。

2. 激励范围:全体员工。

四、激励方式1. 股权激励:通过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形式,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2. 分红激励:根据公司年度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员工分红。

五、激励方案具体内容1. 股权激励(1)限制性股票: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职级等因素,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3年,分3年解锁,每年解锁1/3。

(2)股票期权: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职级等因素,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授予时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期权有效期为5年,行权期限为2年。

2. 分红激励(1)年度分红: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如10%)用于员工分红。

(2)任期分红:公司每3年为一个任期,任期结束时,根据公司净利润增长情况,提取一定比例(如5%)用于员工分红。

六、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1. 公司成立激励委员会,负责激励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激励委员会定期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确保激励政策的公平公正。

3. 公司设立专门账户管理激励资金,确保激励资金的专款专用。

4. 公司每年定期向激励对象披露激励方案执行情况,接受监督。

七、激励方案的变更与终止1. 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激励方案。

2. 如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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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
制方案草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创造、共享富、同命运、同发展的理念和文化,特制定本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中所称员工分红权是指公司授予(奖励)特定激励对象(以下称分红权持有人)虚拟股份,分红权持有人无须出资、无公司所有权和表决权、权利不能转让和出售,但可凭此权利享受一定数量的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分红的权利。

二、分红权持有人的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三条本方案中可授予(奖励)分红权的分红权持有人应同时符合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四条资格标准条件是指达到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的标准条件。

资格标准条件界定标准为:
(一)A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资格条件: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核心管理层;
(二)B类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各部门负责人。

资格条件: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三)C类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包括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实际工作服务年限,并拥有相应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或业务岗位的骨干员工。

第五条考核评定条件是指以相应评定因素为指标,经公司业务部门综合考核合格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的达标条件。

考核评定条件的评定因素指标为:
(一)对公司事业的认同和归属;
(二)可持续性贡献;
(三)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四)职位价值;
(五)个人品格等。

三、分红权的核定与分配
第六条分红权持有人的分红权持有数量根据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定和分配。

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年年末统一对次年分红权持有数量重新核定。

第七条分红权持有数量以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税后净利润的百分比表示。

各类分红权持有人的分红权持有数量(比例)一般为:A类人员为X%—Y%,B类人员为X%—Y%,C类人员为X%—Y%。

四、应分红利的计算与支付
第八条应分红利的计算基数为经会计(审计)核定(审定)的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税后净利润。

分红权持有人按当年应分红利计算基数和分红权持有数量(比例)计算应分红利。

分红权持有人应分红利的计算方法为:
应分红利=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分红权持有数量(比例)。

如无盈利则无分红。

第九条本年度应分红利在次年初春节前计算并支付,公司以货币方式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分红权持有人。

个人所得税由分红权持有人承担。

五、分红权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分红权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分红权:按分红权持有数量(比例)享有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红;
(二)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转让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

第十一条分红权持有人负有以下义务:
(一)分红权持有人应按公司所聘岗位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公司利益;
(二)分红权持有人严禁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一切活动,包括同业竞争行为。

公司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将收回所授予(奖励)的分红权。

涉及违法犯罪的并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六、分红权的收回与退出
第十二条正常退出条件。

当分红权持有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收回所授分红权:
(一)正常离职:从离职之日起所授分红权自动丧失;
(二)退休:从退休之日起所授分红权自动丧失;
(三)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同退休处理。

第十三条强制退出条件。

当分红权持有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强制收回所授分红权:
(一)自动离职:从离职之日起所授分红权自动丧失;
(二)解雇:从解雇之日起所授分红权自动丧失;
(三)严重违纪:在工作中,因个人因素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而尚未构成辞退处理的,从违纪认定之日起当年分红权丧失;
(四)违法犯罪:从违法犯罪认定之日起分红权自动丧失。

第十四条分红权收回与退出后遗留分红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对于符合正常退出条件的,可享有一定的应分而未分的红利。

计算方式为:末次分红=(当年在职时间/全年工作时间)×当年计算应得红利
末次红利计算支付时间同正常计算支付时间。

(二)对于符合强制退出条件的,不再享有任何分红权。

七、附则
第十五条本方案一旦签署生效,分红权持有人既被认为同意享有本方案下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六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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