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医院的合同管理流程,保障医院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
合同是医院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外部机构之间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确保医院运营的稳定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合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采购合同、药品采购合同、人力资源合同等。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阶段1.申请:合同签订需由相关业务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完整的合同内容和相关附件。
2.审批: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
3.签订: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合同双方进行签订,并存档相关文件。
3.2 合同执行阶段1.履行监督:由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与合作方沟通交流。
2.异常处理:如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或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由其协调解决。
3.3 合同归档阶段1.合同备案:合同完成履行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归档,并在合同档案中进行备案登记。
2.合同存档:合同应妥善保管,按照合同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可控。
4. 合同管理责任4.1 合同申请方责任1.提供完整的合同内容和相关附件。
2.按照合同管理部门要求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提交合同签订申请。
3.协助合同管理部门与合作方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4.2 合同管理部门责任1.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合同申请。
2.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3.定期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4.3 合作方责任1.签署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其具备签署合同的权限。
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合作方应主动与医院合同管理部门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履行情况。
5. 相关规定和要求1.合同涉及的敏感信息应保密处理,不得外泄。
2.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存档情况,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合同管理部门应与法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影响。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医院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院合同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财务科长、审计科长、法律顾问等组成。
第五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二)审批重大合同;(三)监督合同的履行;(四)处理合同纠纷;(五)定期检查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医院设立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财务科科长兼任合同管理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合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草拟、审核、签订、归档合同;(二)监督合同的履行;(三)办理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四)处理合同纠纷;(五)开展合同法律咨询;(六)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告。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八条医院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医院签订合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合同草案;(二)合同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资质证明文件;(三)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详细表述;(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合同管理办公室对提交的合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合同管理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合同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经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合同,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签订。
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医院履行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公立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合同等。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平等互利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合同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经以下程序:(一)提出合同签订申请,包括合同名称、签订对象、合同内容、金额、期限等。
(二)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合同审查通过后,由合同签订人代表医院与对方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应及时报告:(一)合同履行出现重大分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履行以下程序:(一)提出合同变更或解除申请。
(二)合同管理部门对变更或解除内容进行审查。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经审查通过后,由合同签订人代表医院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公立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提交合同签订申请,包括合同文本、合同对方资料、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合法。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三、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约定的事项得到落实。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变更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双方应按照规定或约定办理解除手续。
五、合同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合同文本、附件、变更协议等归档保存。
六、合同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合同管理业务,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过程合法、有效、规范,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签订流程1. 合同签订人员的确定:医院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合同的签订,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2. 合同的起草:合同签订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符合医院利益的合同草案,并在草案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 合同协商:合同签订人员应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就合同条款进行讨论、确认,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4. 合同签订:经过协商一致后,合同签订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式签署合同文件,并保留相应的备案。
5. 合同执行:医院应建立合同的执行机制和督导机制,确保各项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
三、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台帐管理:医院应建立合同台帐,将所有签订的合同信息进行记录,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单位、合同金额等。
并对台帐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保证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合同履行监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合同履行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3. 合同变更管理:如遇到合同变更的情况,医院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变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进行备案和监督。
四、合同纠纷处理1. 内部协商解决: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医院应首先通过内部协商的方式解决。
各相关部门应集思广益,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通过互相妥协和让步,达成和解。
2. 法律途径解决:如通过内部协商无法解决合同纠纷,医院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调解或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 诚信考核与惩处:对于恶意违约、严重损害医院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医院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诚信考核,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的合同事务,医院可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违约责任等环节。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医院与他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第六条医院与他人订立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完整。
第七条医院与他人订立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第八条医院与他人订立合同,应当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医院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医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注重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纠纷。
第十二条医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医院与他人订立的合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医院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或终止。
第十五条医院与他人订立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医院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医院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未约定的,根据违约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医院违约的,应当及时纠正,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或消除违约后果。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与各类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患者等均存在商业合同关系。
为规范医院内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维护医院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正常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商业合同。
三、合同管理职责与权限1.总务部门负责医院的合同管理,协助各部门制定合同管理规定,组织合同的备案、审批、执行和归档工作。
2.各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本科室的合同事务,包括制定合同审批流程、合同谈判与签订等。
3.医院总务部门设立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协助各科室进行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查、合同履行监督等工作。
四、合同审批流程1.合同起草阶段:由各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发起合同起草,并提交给总务部门合同管理专员进行初步审阅。
2.合同审批阶段:合同经过初步审阅后,由科室负责人提交给总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总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金额、合同性质等因素,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批准。
若需要上级批准,总务部门负责人将合同提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3.合同签订阶段:经过审批的合同由合同起草人与供应商、承包商等签订,并将合同副本交由总务部门管理。
五、合同履行与管理1.合同履行:医院各科室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权利的实际实现。
2.合同盖章与备案:合同签订后,合同副本应于签订后一周内交由总务部门进行盖章,并在系统内进行备案。
3.合同履行监督:总务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或纠纷,及时协调解决。
六、合同归档与保存1.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总务部门负责将合同原件与副本一同进行归档。
2.合同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医院合同应保存至少5年。
3.合同查询与提供:总务部门负责根据需要,提供已归档合同的查询与提供服务,并确保安全性与保密性。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合同变更: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由合同起草人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总务部门审批。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医院合同的管理,保证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作为医院合同管理的基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的业务活动。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1.由业务部门或相关人员按照医院合同模板书写合同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2.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逐条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合同;3.若合同被修改,则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在合同中注明修改内容。
2. 合同储存1.每份合同均需留有清晰的纸质版,存储在专门的合同柜中;2.对于重要的合同,应同时保留电子版备份;3.合同的储存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合同履行1.合同生效后,负责对接的业务部门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2.若合同履行出现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协调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要修改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应经过相关部门协商并记录。
4. 合同归档1.合同结束后,需将合同存储到专门的档案柜中;2.各部门均不得私自销毁合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方可销毁。
四、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1.对于重要的合同,应做好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2.对于业务部门或个人签署的合同,应进行合同风险审核工作,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3.定期对现有合同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其中的风险点。
五、合同管理监督机制1.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并监督各业务部门执行情况;2.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理,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六、附则1.本制度经医院管理层审批后生效;2.对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并报经医院管理层审批后生效;3.本制度未覆盖的业务活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上是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医院的合同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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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管理控制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
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医院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
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
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医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
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院长批审。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
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
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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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
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
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
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医院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院长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院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合同。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院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
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
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
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
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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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
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
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院长、副院长、财务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
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
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
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
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之实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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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
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医
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
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
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
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
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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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
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
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
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
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
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
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医院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
三十九、医院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
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