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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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合同管理,保障医院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 公开透明原则: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过程应公开透明。

4. 守法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

二、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员工进行入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资格。

2. 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

3. 依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合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如遇以下情况,可以变更合同:1.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员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

2. 因员工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合同内容。

3.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需要变更合同条款。

第八条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四、合同解除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因员工原因解除合同: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或者医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 因医院原因解除合同:医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支付员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五、合同终止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视为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后,医院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医院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

医院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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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医院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医院岗位合同工的管理,提高岗位合同工队伍素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卫生编外合同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合同工,是指具有中等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不纳入我院在编职工之内。

第二条使用岗位合同工必须依据科室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各科室(部门)需要岗位合同工须先向医院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三条岗位合同工工资纳入职工工资基金管理。

第四条医院人事科是岗位合同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岗位合同工用工的总体管理。

第五条医院人事科职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岗位合同工人数和用工情况;核定全院岗位合同工名额;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

人民医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我院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四条我院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我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我院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我院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员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五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6个月。

第七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员工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依法安排员工休息休假,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四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三)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五)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的管理,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2.范围:在职职工3.定义:无4.内容:4.1 聘用条件4.1.1 医疗(技)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及收费人员等第一学历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从事岗位相符合。

4.1.2 护理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4.1.3 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初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中级职称人员不超过40周岁,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聘用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离退休不能少于15年。

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1.4 遇特殊情况,由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2 聘用组织及程序4.2.1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招聘报名、考试、考核、审核等工作。

4.2.2 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4.2.3 招聘考试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岗位可申请继续实施招聘。

4.2.4 每年12月底前各科室根据岗位设置、工作需要向人事科书面提出下一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事科汇总后,提交医院会议同意后组织实施。

4.2.5 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选择考试、考核方式。

初级职称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操作)结合方式,择优聘用;研究生、中高级职称人员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

4.3 工资及福利待遇4.3.1 基本工资:4.3.1.1 医院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区津贴等。

4.3.1.2 新入职的大学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人员执行见习期工资一年,期间休长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相应延长。

4.3.1.3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者工作年限及社保缴交满1年以上,执行见习期工资6个月。

4.3.1.4 引进和聘用的高级职称人员,需经海南省人才局审核确认为海南省职称证书,在有岗位空缺情况下,按现职称最低一个级别的岗位聘任。

医院劳动合同续签管理制度

医院劳动合同续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劳动合同续签管理,保障医院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人力资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劳动合同续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续签程序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第五条员工接到续签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续签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提交的续签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员工基本情况;(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三)员工绩效表现;(四)员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续签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协商确定续签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续签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工作地点;(四)薪酬待遇;(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合同内容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第三章续签条件第九条员工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续签劳动合同:(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二)在劳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任务,表现良好;(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四)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工作经验。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续签条件的员工,医院有权不予续签,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五章续签申请书范本[医院名称]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尊敬的[医院名称]领导:我叫[员工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年月],现工作于[科室名称],与贵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合同到期时间]到期。

在过去的合同期间,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医院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医院作为一个全天候运行的机构,员工的劳动保障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医院必须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首先,劳动合同是医院员工和雇主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医院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公平和合理性。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福利待遇等内容,同时规定了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确保员工的劳动报酬合理、公正和及时发放。

医院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险和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金等。

此外,医院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激励。

医院还应当建立劳动保护和安全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只有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才能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医院的整体运行效率。

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权益,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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