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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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

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

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

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

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随着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的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显的增多。

为此,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必须加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

首先,要建立劳动管理的专门部门或科室。

随着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扩大,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劳动保障部门中劳动管理的科室撤销或合并,致使劳动管理的功能削弱。

笔者认为企业自主用工,不等于劳动保障部门不需要劳动管理,而是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用工来进行劳动管理,也就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为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2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2.1 企业应当与拟聘用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2.2 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劳动招聘人员及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三、劳动合同的执行3.1 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3.2 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应当按时上岗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劳动合同在生效期内如需变更,须经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程序进行书面变更。

4.2 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双方解除合同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五、劳动合同的管理5.1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存档有序,内容真实可靠。

5.2 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及时更新劳动合同内容,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良好。

六、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责令整改、解除劳动合同等。

6.2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补充条款7.1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经企业法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7.2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如有涉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咨询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的文本格式输出,总字数为134字。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理念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凡是在本公司就业的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全职员工、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制度订立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主体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代表公司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必需采用书面形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供应正式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六条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明确载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绩效考核、劳动关系解决等相关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依据具体岗位和工作需要,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第八条合同更改与解除1.员工与公司可以协商全都更改劳动合同内容,更改后的合同应当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全都同意解除;–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况。

3.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告知员工相关权益保护事项。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停止第九条工作表现评估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十条工资福利支出公司将依照劳动合同的商定,定时支出员工应得的工资和福利。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解决1.员工与公司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和平方式解决。

2.若协商、调解等和平方式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停止1.劳动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2.劳动合同解除或停止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并支出应得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离职费用。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目的和原则为规范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形式用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三、劳动合同签订要求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合法、明确、具体,双方对劳动合同内容理解一致后签字或盖章。

四、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基本信息;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劳动报酬;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 劳动合同期限;8. 违约责任;9. 其他约定事项。

五、试用期约定企业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待遇等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届满后,企业应评估员工表现并决定是否转正。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六、劳动合同履行企业与员工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企业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

员工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七、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报企业人事部门备案。

涉及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涉及劳动报酬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变更,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关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条件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企业与员工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劳动者与雇佣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落实劳动合同的规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为核心。

第四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机构为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雇佣方代表、政府代表等相关方组成。

第六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七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二)制定和完善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监督机制;(三)统筹协调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合同履行的意识和能力;(五)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六)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促进纠纷的及时解决。

第八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将会议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第十条雇佣方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劳动岗位,明确的工作内容,详细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充分了解并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和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如下:(一)双方应当亲自到场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详细交代清楚;(二)双方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三)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各保留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履行,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公平公正。

(三)协商一致原则: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四)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各自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与备案第四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进行如下工作:(一)员工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

(二)公司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员工符合录用条件。

(三)公司制定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将劳动合同文本报相关部门备案,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六条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第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二)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三)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提供劳动条件;(二)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以下情形:(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合同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适用于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劳动者,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的纽带作用。

第四条企业应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培训、知识产权、保密事项、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等情况。

第八条企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确需变更的,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企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二条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等相关待遇。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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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

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

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

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

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

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

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

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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