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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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的签订1.1 签订对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劳动合同。

1.2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1.公司应当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全面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并确认员工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双方应当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内容达成一致,并将协商结果书面记录在劳动合同中。

3.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并双方在无强制、欺诈、威胁等情形下签署劳动合同。

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未经确认的变更或解除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2.双方一方有正当理由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时,另一方应当积极协商并在双方共同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的履行2.1 义务1.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且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员工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 禁止性规定1.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损害公司的声誉。

2.公司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或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的效力和争议解决3.1 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后即产生效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

2.若劳动合同中规定了法律外的事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2 争议解决1.对于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调解或仲裁结果应当为双方严格执行。

以上为《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____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____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的;(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除外),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及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管理。

第三条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司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约定。

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四)工资和工资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期限;(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后续出现纠纷。

第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资格,避免人为经营风险。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重严谨、明确、规范,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并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护其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劳动合同内容与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内容与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内容与管理规定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劳动纪律;8.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此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管理规定:1.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2.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条款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4.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将劳动合同签字确认,并保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5.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纳入内部劳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核、归档。

6.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7.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8.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可以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6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6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共分为四章,以下是16条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

3.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6.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7.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8.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休息制度,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9.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10.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

11.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危险、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劳动者身体有害的高强度工种。

1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13.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14.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6.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三、公司招聘员工时,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事项。

四、劳动合同签订前,公司应对劳动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五、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内容六、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2. 公司基本信息;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5. 工作地点和岗位变动;6.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7. 劳动报酬;8. 保险福利;9.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0.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11. 违约责任;12.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劳动合同履行七、公司和劳动者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八、公司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九、劳动者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章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十、劳动合同变更时,公司和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

十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十三、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程序。

十四、公司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建立劳动合同档案,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十五、公司应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总则为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签订与订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动者意愿,与聘用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下列事项:1.劳动合同的类型、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和支付方式;2.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3.计算劳动者工资的方式、标准和形式;4.劳动者的休假制度;5.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6.劳动者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第三条:修订劳动合同与合同变更修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文本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及时登记备案。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的期限与解除第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期限,期限不得超过3年。

但是,下列情况可以约定不超过5年的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在怀孕、产假、生育假、哺乳期内的;2.发生不可抗力原因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3.劳动者要求解除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4.用人单位所在行业实行返贫困地区任职扶贫政策,劳动者在贫困地区工作满3年;5.劳动者服务期满,符合服务升迁条件并同意转正的。

劳动合同被解除,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补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第四部分:劳动合同的保管与备案第六条:劳动合同的保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合同信息进行归档和电子储存,并在保密的前提下实行信息查询、查找、遗失补发的作业流程。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备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信息报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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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

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处。

岗位聘任书中约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各用人单位(部门)对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选拔聘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奖惩条例、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职位说明书、聘任书等应为劳动合同附件。

劳动合同附件应按文件名称据实填写。

用人单位(部门)要求员工阅读学习上述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劳动合同附件。

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服务协议。

对公司支付专项培训经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在培训前与其签订不少于二年的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

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培训服务协议应明确培训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和违约赔偿计算办法。

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保密协议。

对掌握经营、管理、技术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在其从事该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前,应与其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保守用人单位经营生产、技术等秘密的内容。

(三)竞业禁止协议。

对在经营、管理、技术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应在其入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约定离职竞业禁止内容和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应约定竞业禁止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约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时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因工作(生产)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等发生变动,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部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方。

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

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申请签名应手签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无效。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部门)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续签劳动合同办理,并办理续订手续;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而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应由员工出具书面申请,签名并加盖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职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而又必须给予休假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向员工发放试用期中止通知书,保证用人单位(部门)对员工试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应对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评,应根据考评成绩慎重研究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篇二: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xxxxx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主任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

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签订时间一、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

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

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

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公司每月3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上月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公司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第十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附:1、试用协议2、劳动合同书附件一:试用协议篇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管理局、分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管理遵循“依法签订,于法有据,严格管理,及时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劳动合同由管理局、分公司劳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

局劳动工资处(分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全油田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劳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局、分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以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以下简称劳动者)。

局控股公司中与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管理局、分公司对用工实行计划管理,管理局、分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局控股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管理局、分公司与新招(聘)用、安臵或调入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或报到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招聘花名册、安臵花名册和调入介绍信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

第七条劳动合同签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文本,并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个人情况,确保双方在真实客观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在用工之前签订,也可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

第八条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负责人委托二级单位、管理局及分公司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的行政正职作为代理人,按管理局、分公司有关规定代表“甲方”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事宜。

第九条劳动合同经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管理局、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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